卫孟喜连连点头,“大娘您这手艺可真牛。”
    她记得当时那位临终老人的家人就是这么跟她形容的,但她真的做不出来。
    托张大娘的福,她现在终于体会到了,有些菜不是勤加苦练就能做出来的。
    吃饱喝足,孩子们开始转战客厅——开始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最近热播的是《笑傲江湖》,什么令狐冲小师妹风清扬的,孩子们眼睛盯着就不会动。
    可小秋芳却是个例外,她的两只眼睛像是各忙各的,一只盯着电视机,一只却在看奶奶,刚才吃饭的时候卫孟喜就发现了,这孩子压根心不在焉,生怕饭没吃完奶奶就要走。
    现在呢,是生怕电视没看完奶奶就要走。
    等电视看完,让她跟呦呦一起去刷牙,她也不动,生怕自己去刷牙奶奶就要走。
    张大娘眼圈立马就红了,一把将她搂进怀里,“乖宝,奶奶不走,咱们都不走了,以后就住在矿区,你好好上学,奶上班养你。”
    “真……真的吗?”
    “嗯!”
    她忙看向卫孟喜,好像她只信任奶奶和卫阿姨,“卫阿姨是真的吗?”
    “当然是,小傻瓜,以后你就跟奶奶生活,谁也抢不走你。”
    小丫头眨巴眨巴眼睛,似乎是在脑海里反应了半晌,忽然抱住奶奶的腿,呜咽起来。
    刚开始是压着声音的,呜呜着忽然放声大哭,哇哇的。
    这,才是属于一个四岁小豆丁该有的哭。
    卫孟喜觉着场面太难受了,不想看,她想给陆工打个电话说一声,结果刚要拨号,小秋芳就往她手里塞了一张小纸条。
    “卫阿姨,这是我在我小时候的玩具里找到的,送给你。”
    她打开一看,居然是几个歪歪扭扭的爬虫一样的“字”,只有五个字:粮站楼金条。
    她一个四岁的没上过学的孩子为什么会写这五个稍显复杂的汉字?毕竟,就是启蒙早的小呦呦现在也还不会写呢。
    唯一的解释,就是她在以前还是小锦鲤的时候,写下来的。
    估摸着,是怕自己记忆越来越淡,趁着还有“那个”意识的时候写下来的,藏在玩具里,想要哪天派上用场讨好妈妈,结果妈妈却让她受了伤,永远的失去了记忆。
    昏迷几个月后,她已经完全想不起来了,但对于玩具里这个小东西,却有一股潜意识告诉她很重要,非常重要,所以她一直藏着,谁都没给。
    今天,她把自己认为最重要的东西,送给了卫阿姨。
    卫孟喜看着歪歪扭扭的五个字,这一瞬间,看到的不是什么金条,也不是什么狗屁发财翻身的机会,而是一个孩子的内心。
    一开始,她“那个”意识觉醒的时候,一定也是很痛苦,很害怕的吧?
    她告诉妈妈,自己脑海里有很多不属于她,或者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奇奇怪怪的记忆,但妈妈不会信她,还怪她小孩子家家的乱说话。
    那个时候的李秀珍,在忙什么呢?嗯,应该是谋划着来煤矿投奔丈夫,彻底远离婆婆和两个继子。
    于是,为了证明自己没瞎说,小女娃把自己记忆里的内容一点一点的告诉妈妈。
    记忆里哪座山里有野鸡蛋,妈妈找到了。
    记忆里刚跟妈妈干架的邻居伯娘要生命,然后果真生病了。
    记忆里堂哥是个病秧子,活不久,大伯自家惦记着要过继虎蛋哥哥过去,第二天大伯果然来谈过继的事了。
    记忆里……她非常努力的,想让现实与“记忆”越来越多的重合。
    于是,妈妈从中得到了好处,无论是野鸡蛋,敌人生病,还是把不讨喜的继子扫地出门,都是能让妈妈开心的事儿。
    小孩子能有什么坏心思呢?她只是想要妈妈开心。
    果然,妈妈一开心,就开始夸奖她这个“不带把儿”的闺女,开始会抱她,生病的时候会温柔的给她喂药,吃饭的时候会把她不喜欢的东西夹走,甚至……甚至还会在开心发财的时候亲亲她,买新衣服给她,买好吃的给她呢!
    小女孩觉得,她一定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
    可是,她也有点奇怪,她心里像住了两个人。
    除了这个妈妈对她好一点点就超满足的三岁小女孩,好像还住着一个不怎么喜欢妈妈的“大姐姐”,总是觉着妈妈蠢,妈妈抓不住时机,明明有很多机会可以把隔壁卫阿姨比下去,把她踩在脚下的,可这个笨妈妈却总是抓不住。
    这个“大姐姐”气愤,骂她妈妈是猪队友。
    小女孩和大姐姐吵起来了,她才不许别人说她妈妈笨呢!
    可她真的好小呀,才三岁呢,骂也骂不过,打也打不过,“大姐姐”甚至还威胁她,要是再不听话,她就要离开了,让她当不了小锦鲤,帮不上妈妈的忙,看妈妈还会不会喜欢她。
    被妈妈喜欢着,这种感觉真好啊,她想继续保持下去,想要妈妈一辈子都对她这么好……可是好景不长,毫无缘由的,当她越是想要想起更多对妈妈有利的事情的时候,就越是想不起,因为她喜欢听隔壁小孩背诗。
    他们一背诗,她就跟着背,结果他们没学会,她先学会了,她正在沾沾自喜的时候,脑海里的内存很快被古诗挤占,她能记住的东西就越来越少了。
    那个讨厌的大姐姐也要很久很久,才能在她梦里出现一次。
    妈妈生气了,不许她再背那些没用的古诗,不许她再学数数,也不许她记忆那些跳皮筋的口诀,可她就是忍不住。
    她真的好喜欢看隔壁小孩跳皮筋呀,好喜欢欺负背不出古诗的卫东,好喜欢气一气不会数数的根花呀……这种喜欢,不是她能控制住的。
    妈妈说了,她要是再记不起事情,就要把她扔回老家,给那个只喜欢孙子的“老太婆”虐待她,让她吃不饱饭没新衣服穿。于是,她绞尽脑汁的想啊想,想到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妈妈十分不满意。
    忽然有一天,她脑海中灵光一闪,忽然想起粮站楼底下埋了金条的事,她生怕自己忘记,赶紧写在小纸条上。
    可惜的是,她只记得这五个字,到底有多少金条,又是藏在什么地方,她暂时想不起来,她觉着只要再花几天时间还能想起来的,到时候想到一个就在小纸条上添一个,等凑够所有要素的时候,就可以告诉妈妈。
    这样,妈妈就不会再骂她打她了!
    可是,一场明明可以避免的意外忽然来临,她就不是那个“她”了,她醒来的时候,对这个世界是一片空白,她不知道“爸爸妈妈”是什么意思,不知道“住院”是干嘛,也不知道自己是谁。
    只有一位白头发的老太太,自称是她的奶奶,每天帮她擦洗身子,抱她翻身,给她喂水,把屎把尿。
    她听见别的小孩会幸福的高兴的叫女人“妈妈”,所以,她想,这个老太太一定就是她的妈妈吧!
    后来,她慢慢的知道很多事情,认识了很多规则,懂得这个不是妈妈,是奶奶后,她就一直在期待,她的妈妈什么时候会出现……
    卫孟喜摇摇头,不敢再想下去。
    她捏紧了手里的纸条,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她,一定,要让李秀珍后悔。
    第89章
    卫孟喜不知道金条是真是假, 但她忽然想起个事情,当初竞标粮站楼的时候,李秀珍没钱也凑钱来参加, 后来听说钱是找李茉莉和杜林溪借的, 周围的人都被她借遍了。
    她那种极端保守,甚至比卫孟喜还保守的人, 居然能借钱来买一栋没什么好处的老楼,一定是有什么可图的。
    估摸着是小秋芳在失忆之前跟她说过什么,但孩子记不清太多要素,她就半信半疑, 想要凑钱来拼一把。
    况且, 谢依然不也是追着她要入股,谈合作嘛?虽然她可能打着让继姐帮她白打工的主意,但也不排除是知道点什么。
    卫孟喜觉着, 这辈子她重生了,或许别人也能重生呢?而谢依然就是最有可能的一个。
    这也就解释得通她为什么死皮赖脸要入股卤肉厂了。
    幸好, 她忍住了诱惑, 舅舅及时出现帮了她一把, 这才能守住粮站楼的独有产权, 现在她加工厂都开起来了, 依然还有人来问她卖不卖呢, 给价甚至达到了十一万, 比银行评估价还高。
    两年时间翻了五六倍, 她要是个投机者,早就卖了。
    可卫孟喜不想干屯房子炒房子的事, 她要么不买, 买了就是要有实际用处的。
    哪怕对方把价格出到二十万三十万, 她也不会卖,要是再往上,远超房子实际价值,那她严重怀疑对方不是瞎就是傻,或者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不过,要怎么确认到底有没有金条,卫孟喜暂时还没想到办法。她现在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就是开饭店,趁着现在矿区只有两家小饭馆,还没冒出什么大规模高档次大饭店之前,正是最好时机。
    小楼在电影院隔壁,上下两层,一楼分隔成两个大的单间,楼上则是大通间,经测量,实际使用面积有586平米。
    楼梯在左边那间里靠后墙的地方,是一架木楼梯,颇为古朴。
    卫孟喜找市建筑公司的人来看过,都说楼梯是好楼梯,建议保留。
    但如果不拆楼梯的话,又跟整栋房子的青砖碉堡一样的结构不是很搭,卫孟喜想的不是简单的开个饭店,摆几张桌子,而是想做出风格来。
    像聚宾楼,这两年生意之所以越来越好,那都是有他们家独特风格的,市民们老远的看见门头就知道这是聚宾楼,这就是品牌和特色。像她的卤肉,凡是从她这儿拿货的都得使用她定制的油纸包,上面写着她的牌子,厂子名,地址,以及联系电话。
    煤嫂们刚出去谈业务的时候,不知道这样“大张旗鼓”有什么好的,不就是纸上印几个字嘛!
    谁知后来还真有别的她们没去过的地方的人,直接把电话打到厂里来,这才渐渐明白宣传不是光靠嘴,有时候一点小东西,都是很有用的。
    更何况,美味卤肉现在在石兰省内出了大名,大家都知道这家的卤肉好吃,很多人下馆子也会先问问这家饭店有没有美味卤肉,有才开始点菜。菜上来了,顾客们也下意识先看看油纸包是不是美味卤肉店的,生怕饭店用别的糊弄他们。
    正想着,刚骑着车子进入矿区,就见刘桂花和一群妇女在村口张望,看见她立马眼睛一亮,“哎哟小卫你快点!”
    卫孟喜收起心神,她刚从市建筑公司回来,路上想的都是饭店装修的事,“嫂子你们咋啦?”
    “大事不好了!”
    刘桂花呼哧呼哧喘粗气,“咱的卤肉闯祸啦!”
    卫孟喜一愣,一脚踩住刹车,让她平复一下再说。
    事情是这样的,刘桂花现在只在固定时间段去守店,其它时候都是在厂里待着的,要看着工人们,怕有的工人做事不认真。
    但最近她家黄大妈肾结石住院,哭着闹着要让她这亲亲儿媳妇去床前照顾,说请保姆都不行,让她闺女文凤去也不行,就非得儿媳妇。
    明知道她就是折腾儿媳妇,可刘桂花还是心软,只能把工作暂时交给另外一位煤嫂,心想看几天应该没事,卫孟喜自己也会经常过去查岗的。
    结果一大早,天还没亮,就有人来拍打卤肉窗口,说是店里的东西把人肚子给吃坏了!
    她平时记性好,头一天来买过卤肉的顾客,第二天还记得,但她这几天不在,问那帮忙的煤嫂对这顾客有印象吗,煤嫂苦着脸摇头。
    她不记得,又没监控,鬼知道是不是真来买过啊?刘桂花就不愿搭理这闹事的,让他先拿出昨天包卤肉的油纸袋来证明。
    那男人却一头冷汗,面色惨白,直接一头栽倒在店门口。
    事情倒是不大,本来也没啥,按照卫孟喜教的,首先保留好他们买东西时候的证据,然后将人送医院,先垫付医药费,甭管是哪边的责任。
    谁知他们刚要把人送医院,还没来得及解释呢,忽然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一个人,对着那混乱的场面就是一顿“咔嚓”“咔嚓”。
    女人们呆若木鸡,胡小五和黎安华反应快,一人拉住他,一人要去抢他的相机,动静闹得不小,然后龙公安来,把他们仨给带走了。
    卫孟喜怔了怔,“你们怎么知道他是记者?”
    “他自个儿说的啊,说自己是啥金水晨报的记者,说咱们店草菅人命,以次充好,要让咱们上报纸,好好的出名,我呸……”刘桂花越说越气。
    “那他有没有记者证?”
    “记者证是个啥?”
    卫孟喜扶额,前脚刚有人来找麻烦,后脚记者就来拍照,世界上可没这么巧的事,这可是距离市区好几公里的相对封闭的矿区,又是大清早的,哪个记者闲得蛋疼会来啊?晨跑也跑不到这边,更何况是带着相机,有备而来。
    “他说他是记者,就要拿出记者证才行,不然有可能是假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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