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许久没摸兵器了,手感真好。
    “你、你要做什么?”
    肖南回抛着手里的刀子,上下打量着那胖墩的肚子,笑得有几分不怀好意:“水在你肚子里,我便将你剖开不就好了?”
    小厮咽了咽口水,肖南回脸上许久不洗有些面目可憎,怎么看都像是个穷途末路的女土匪。这城中的人早就渴疯了,怕是什么缺德事都干得出。
    “你、你休要唬我,水进了肚子,还能留在那不成?”
    “那能怎么办?我渴得厉害,已经顾不得那许多了。听说人这薄薄一层皮下,水分都在这血里面,我便在你这随便扎上一刀,凑合喝些,也能顶个一天半天呢。”
    俗话说得好,要杀要剐给个痛快。这左一刀右一划的,搞不好最后肚破肠流还咽不了气,那可就太惨了。
    “大姐!姑奶奶!我亲祖宗!您饶了我吧,我也是不知情啊,这才喝了您的水。”
    胖小厮飞扑过来一把抱住肖南回的大腿,顺便在上面抹了抹自己干嚎出来的鼻涕。肖南回扣着对方那肥厚的双下巴,嫌弃将他推远些。
    “我问一句,你便答一句。若有含糊,我们便退回刚刚那一步。”
    小厮咽了咽口水,艰难点点头,肖南回将刀子收了回去。
    “你叫什么名字?”
    “伍小六。”
    肖南回的刀子“唰”地一下又拔了出来,伍小六一脸欲哭无泪:“女侠,我这名是听着是随便了些,但绝对是真的。爹妈没念过书,随便起的......”
    肖南回看了他一眼,慢条斯理地擦着刀:“慌什么?我又没说什么。你来田府做事多久了?”
    “马上便快满五个年头了。”
    “田府上下如今有多少口人?”
    “家主一人,少爷三人,女眷十六人,丫鬟小厮不到三十人。”
    在这么个榨不出一滴水的地方还能养活这么大一家子,这田家也是不简单。
    “那这田家人可有和西城的人有过来往啊?”
    肖南回这话问出,伍小六便明显停顿了下来,飞快抬眼看了下肖南回:“之前是没有的,最近......”
    肖南回抬了抬眉毛,她生来是西南纪州人,五官本就生的冷峻些,平日里憨笑打闹的便只觉得正气,如今稍稍拿出些气势,便有几分厉害,伍小六挣扎一番,还是一五一十地说了。
    “最近听说西城也不安稳,碧疆那边来了人,说是要打仗借地了,大家都估摸着这一借便还不了了,以后宿岩就是白家的地了。”
    伍小六低声说着,肖南回在一旁听着,面上仍是没什么表情,但心里早已狂跳不止。
    白家是知道天成的打算了,这是要先下手为强。宿岩虽然贫苦,但却是战略要塞,因为气候恶劣,古来都是苦争之地。如今两方相争,孙家夹在其中,早晚要站一边,不如早作决断以免被殃及。
    “我也是偷听来的,说是田家要嫁女儿去西城的孙家,也就这几天的事了。”伍小六说完,抬起眼皮偷偷看一眼肖南回。
    “田家嫁女儿?这城中怎么一点动静也没有?”
    伍小六摇摇头,也是一脸惋惜:“嫁过去做妾的,有什么脸面大肆宣扬,恨不得没一个人知道才好。可怜那姑娘花儿一样的年纪,生得又那般好,却要羊入虎口了。”
    嫁娶,就算再低调,也少不得一大伙子人由东到西地走上一遭。
    她正愁没法子过这三目关口,如今也算是老天助她。
    “原来就连田家都要卖女保命、投靠西城了,我看这风向倒是明朗的很。”
    伍小六听着肖南回这通话不明所以,只寻思着自己是不是能走了,脸上挤出一个笑:“女侠,那个......你要是没什么要问的了,我能走了吗?”
    肖南回没点头,却上下打量他,直把他看的有些发毛,这才说出一句吓人的话来:“我看你别走了,同我一起去孙家好了。”
    伍小六仿佛一只被吓傻的鸡立在原地:“去孙家?”
    “是啊,你我在这东城不都是吃不饱穿不暖的,连口水都喝不上,不如去那西边讨讨生活,说不定从此就发达了呢?”肖南回笑嘻嘻地说着,眼神却没几分商量的意思。
    伍小六一脸倒霉相,艰难开口道:“女侠,我觉得吧,这发达不发达的,总要有命在才行。要我说,东城虽然受苦,但也好过进那虎狼窝备受折磨。人活在世,讲究个痛快,若是到时候小命都不在自己手里攥着,想死恐怕都办不到啊。”
    肖南回将匕首插回靴子里,低头做沉思状:“你说的确实有道理......”
    伍小六忙不迭地点头:“是啊,你再仔细想想......”
    ”不必想了,就这样吧,既然孙家如此凶险,那更要你同我一道过去,若是真到了那一步,也好有个人来将我了结了。当然,你若是也到了那半死不活的境地,我也一定不会手软。怎么样?我这提议不错吧?“
    伍小六没说话,他知道他现在说什么也没个屁用,只怨恨地看一眼那躺在地上、瘪了吧唧的水囊,痛恨自己为什么要喝那一袋子水。
    第51章 血嫁
    伍小六不愧是在田家干过几年的人,拿捏起这高门深院里的事来甚是有门道,肖南回面上不表现,但深知自己这方面决计是比不上的,暗自庆幸赌对了人。
    说来这事也不算难办,即便是再衷心的丫鬟,也是不情愿陪着小姐去送死的。都知道孙家绝不是个好过日子的地方,早在半月前便有年轻丫鬟想要临阵脱逃,结果被抓了回来打个半死丢出府去,吓得其余的再也不敢有什么念想。
    伍小六知道,若想插个陌生人进去,必须要找不那么惹眼的人来替。田家姑娘身边的人都不行,那都是脸熟的,少不了要左右顾忌。
    思来索去,便选了做浆洗缝补的和随轿小厮这两个位子,正巧有对兄妹才十五六的年纪,本是府中管事的儿女,被选上跟去孙家伺候也是苦闷了好久,伍小六找上门才说了两句,对方便感激涕零的答应了,生怕两人反悔,连夜将田家上下琐事一一告知两人以防出了纰漏,还特意照着肖南回的身形赶了套丫鬟衣服出来。
    肖南回乐得有件干净衣裳穿,全然不觉得愁得慌,只有伍小六愁眉苦脸,短短两三天仿佛叹尽了一辈子的气。
    就这么的,田家嫁女的日子到了。
    送亲的队伍血红血红地铺了一路,却在丑时刚过便出发了,无人高喊无人敲锣打鼓,一队人就这么悄无声息地带着新娘子上路了。
    这不像是喜事,反倒像是丧事。
    整个东城还在一片混沌之中,肖南回跟在新娘的轿子后面,回头望向这黄沙中的衰败古城,紧了紧面上的汗巾。
    她离她的目标又近了一步。
    宿岩东城与西城之间原本只是一河之隔,但自从孙家截源改道,天沐河便不再流经此地,久而久之随着风沙侵蚀,原本的河道下陷坍塌,成了一道绵延百余里、人力难以逾越的沟堑。
    所以要想从东城入西城,就必须绕回到岭西戈壁,穿过三目关才能到达。
    三目关俯瞰形似鱼嘴,是一处由宽及窄的峡谷入口,如果说碧疆是一个圆形的布袋子,那三目关就是这布袋子的扎口。
    当年肖准便是在这里吃了败仗,这也是为什么孙家与白氏只需出兵镇守三目关,再派游铁骑于戈壁之中巡视,便能守住碧疆一地。
    近些年白氏作乱碧疆,戈壁外已经少有人走动,昔日官道遍布粗粝砂石,车轮行在上面颠簸异常,行人亦是走得脚底生泡。肖南回心中早有计较,出门前在脚底板裹了厚厚的两层布,大半日下来,仍是走得两脚生疼。
    即便如此,她还是不肯浪费一分一秒,抓着伍小六一直低声询问着这些年宿岩一带的势力情况。伍小六口干舌燥,起先还愿意说上一点,渐渐便任她如何威逼利诱也不肯开口了。
    正午阳光炽热,日头刚刚偏斜,前方的风沙便散了些,一行人终于看到了那若隐若现的奇特关口。
    那是一座巨大高耸的神像,沙石堆砌而成,却在风沙中屹立了数百年仍未倒下,只是面目模糊了些。在那神像的脸上有三处孔洞,两处开在眼睛处,一处开在额头上,远看好似长了第三只眼,所以此地才被称为“三目关”。
    所谓望山走死马,看到神像后,肖南回等人又走了约莫一个时辰才到了峡谷关口。一队孙家的骆驼骑队等在关口,姿态甚是傲慢,连上前迎几步都不愿,只等一队人到了跟前,这才慢吞吞从骆驼上走下来个人,操着一口宿岩方言,面上是一副皮笑肉不笑的模样。
    “可是田家小姐?”
    送亲队里的礼官连忙上前一步:“正是。”
    “我等是孙太守的下属,特意在此接应。”
    肖南回皱了皱眉。这姓孙的还有点手段,竟然搞到个太守之位。
    那人顿了顿,又继续说道,“队中随行女婢妇人上前,待我等清点一番。”
    队中的人都是一愣,随即互相看了看,也不敢多言,女人们都一一上前。
    驼队中另有一人手中拿着田家递上的随嫁礼册,按照上前人头和姓名,一个一个地确认。
    这人看着便与周围其他几个不大一样,身上穿的是上好的软甲,胯下的鞍子上镶着七彩的宝石,十足的招摇。再看那张瘦削的长脸上,天生长了双发黄的狼眼,配上那鹰钩似的鼻子,八成是个难对付的角色。
    但这都不是最吸引肖南回目光的地方。她第一眼看到的,是这人背上背着的长棍。那不是普通习武者使的棍子,而是西南一带特有的长枪枪杆,猛地一看有点像加长版的平弦。
    纪州西南一带曾经遍布游猎民族,民风彪悍难于驯服,当时的统治者为了杜绝私自起兵者,规定家家户户不能私藏兵器,就连铁器也都需在地方官府备案。
    但是民间自有民间的对策,由于时常有匪徒流窜,一些村民常常会在家中备好长杆,再将铁打的锄头敲直削尖制成简易的“枪头”,等到有凶险的时候就将长杆与枪头组合,瞬间手里便有了傍身的武器,而这种枪头与枪杆分离的特殊传统也流传了下来。
    眼下这个便是其中最典型的一种,这人很可能是落草为寇,最后辗转到了孙家做事。附近像这样出身的游骑还有很多,他们大都不会只效忠一人,而是在各方势力之间摇摆,哪边得势便偏向哪边。孙家与白家的势力中,如今恐怕有很大一部分都是这样一群人,如果是这样,想要瓦解倒也不是完全无从下手。
    一番思虑,肖南回再抬头时便发现前面的人已经一个个过了检验,很快便会了轮到自己,她连忙将头埋下。她知道,她的身量比旁人高不少,走路姿势也与不习武的人有差别,一般人难以察觉,但是只要有些功夫在身、眼神厉害些的,都不难看出来,她若是这么直楞楞地走过去,恐怕会被挑出刺来。
    不知怎的,她脑海中第一个闪过的人竟然是那人。
    那天夜雨客栈中第一次见面,他就是佝偻着背、一副病恹恹的样子,想来也是为了掩饰身形、避免显眼。想着想着,她也缩了缩脖子、肩膀塌下来,步子也迈小些,只一小步一小步地往前挪。
    终于轮到她了,她觉得有视线在她头顶停了片刻,周围也安静了。过了片刻,那道冷冷的声音才再次响起:“你,抬起头来。”
    肖南回心中狂跳,尽量摆出个臊眉耷眼的样子,怯怯抬起头来。
    她来纪州这月余,整日风餐露宿皮肤已经吹黑了些,临行前,她找管事要了半碗姜汁和了些葛根粉糊在脸上,将原本有些张扬的眉眼弄得没精神些,再缠上那汗巾,猛地一看和那偏僻小村里的村姑没什么分别。
    那骆驼上的人用一种放肆的目光扫了扫她,突然笑着同旁边的人说道:“你瞧瞧这个。”
    旁边的四五个同时将目光投过来,都不由自主地一愣,随即神色古怪地勾了勾嘴角:“倒是真有几分像。”
    像谁?有什么好笑的?
    肖南回内心千抓百挠地痒痒,但面上仍努力保持着一副蠢样子。终于,那人摆了摆手,示意她赶紧站过去。
    她松一口气,挪着碎步站到一边。
    又点了四五个人,送亲队伍中所有妇人丫鬟都已清点完毕,肖南回躲在骆驼屁股后面,抬起一只眼看向对面队伍里的伍小六,他似乎也在偷看自己,眼神有些不安。
    先前发话的那人抹了抹鼻子没说话,只向左右随从使了个眼色,十几人便从骆驼上翻身而下,向送亲队伍中剩下的人走去。
    肖南回心中一凉。
    这不太对,他们这是要......
    噗,一声闷响。
    迎亲队伍最靠前的那名礼官捂着脖子倒了下去,那声惨呼被卡在他的喉咙里,只发出破碎的嘶嘶声。
    十余名骑手撩开斗篷,弯刀从后腰抽出,午后炽热的阳光照在那刀尖上,亮起一片明晃晃的白光。
    只留女眷,不留男丁。
    真真是土匪的做派。
    送亲队伍里其余人这才反应过来,惨呼着四散奔逃。可怜其中除了四名轿夫,其余都是十几岁的小厮,还只是半大孩子,手中连块能抵挡一下的防身之物都没有,眼都没眨一下便没了性命,满满登登几十人的队伍,转瞬间便被切瓜砍菜一般杀了个七七八八。
    肖南回身体绷地好似一张弓,周围的人都沉浸在这场杀戮之中,一时无人注意她,她的拳头攥地死死的,却最终还是没有动分毫。她可能是在场唯一能救那些人的人,但她不能出手,她是天成将士,她还有要做的事。
    眼见前排的人纷纷倒下,队伍中的伍小六站得靠后,勉强得了片刻喘息的功夫,惊慌失措地钻进了坐着新娘子的花轿。终于,田家带来的最后一个男丁也倒下了,领头的骑手一刀劈在轿辕上,碗口粗的木头登时削下去一截,整个轿子跟着一震。
    “里面的小子识相些自己出来,免得血脏了轿子。”
    花轿红彤彤的车帘子颤巍巍的,像是里面的人战战兢兢一般,却还是无声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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