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对军队经商是持中立态度的,会出现人物讨论或从事军队经商的情节,但是,古代军队经商,尤其是边军与邻国贸易,绝对是弊大于利的,为正三观,此处延伸前文,仍以晚明毛文龙所主东江军镇为例进行说明。
    朝廷救济不力,而岛上屯田耕种所得(因为气候地理原因)又不能做到自给自足,为了解决兵民的生养问题,毛文龙于天启三年八月向明廷提出了通商互市的建议
    “则于万不得已之中,设有一策,比壬辰征倭事例,使南直、山东、淮、胶等处,招商运米,令其自备粮石,自置船只,到鲜之日,核其地头米价,外加水脚银两,凡船装十分,以八分米、二分货为率。米必两平籴粜,货听其市卖取利,则经商者既不苦于偏枯,而嗜利者乐于计有所出。
    如愿输粟助边者,凡加级悉照户工新开事例。如此设法通商,庶三十余万之辽民,得以生活……是兵则取食于正额,民则取资于通商,兵不混民,民不冒兵,似于设法两便”。(《东江疏揭塘报节抄》卷2《天启三年八月六日具奏》)
    其实,当时明廷也有一种“通海运以cd市”的言论。
    认为“夫东江、盖、套之兵及各岛屯驻之人既已繁庶,百物所需缺一不可,似宜大弛海禁。或由登莱,或由天津,凡商贾一切货物任凭市卖而免其税,抑且为之高其价、倍其息,贩夫若鹜,云集辐湊,俾居此者习而言之,称乐土焉。行且各地方散处之辽人及各省直商贾闻风而至,渐cd市,则气焰日盛而威灵自赫矣”。(《条陈辽事残稿》)
    熹宗批准了毛文龙的建议,毛文龙即“奉旨通商”,以折色饷银二十万收买客商布货,由登莱查无夹带违禁即给引开洋,由客船装运米麦草料、布匹物货至皮岛、铁山等地验收,给批文着商人往登莱巡抚处支领饷银。江浙一带及山西的商人,“悉投毛文龙”,“泛海逐利”。(《三朝辽事实录》)
    在辽东陆路交通隔绝的情况下,东江镇以其特有的地理位置经营中国与朝鲜海上贸易,凡是往来船只皆得到皮岛挂号,方准开行,这样,“皮岛便成了朝鲜与中国的交通、贸易中心”,朝鲜和内地的客商汇集于此,“东南商船往来如织”,俨然一商业都会。《海路·遗民——以明清之际中朝交往为中心》
    据《烈皇小识》卷2记载“文龙斩荆棘,具器用,招集流民,通行商贾,南货缯币、北货参貂,咸于文龙处输税挂号,然后敢发,不数年遂称雄镇”。
    据《燃藜室记述》记载,毛文龙“收召辽民,设栅于蛇浦,通山东物货粮铜,人户万余;又设栅于椴岛,互相往来,汉商辐湊于椴岛,人户甚盛”。
    据《续杂录》记载,“岛中居人,近万余户,市肆之间,物货充制,仓廪储积,亦为丰足,米价秋冬间,银一两米一斛,容五斗,我斗则八斗。而官粜则差减”。
    皮岛的商业贸易分为官方贸易和私人贸易两种。
    官方贸易即毛文龙与朝鲜官方的贸易,主要是用银两、布帛来购买朝鲜的米豆、人参、屯种、耕牛等物。
    私人贸易主要是内地客商用携带的额外货物来皮岛贸取东江军民的人参、貂皮和朝鲜的人参。
    在辽东沦陷的情况下,当时人参贸易的承担者是双方的使臣,流入中国的人参不多,根本满足不了需求,因而市价昂贵。海运通商一开,大批商人涌入皮岛,求贸人参,因而皮岛的参价要高于朝鲜本国不少。许多朝鲜商人“潜相贩鬻”,导致朝鲜国内“参价日踊”,朝鲜国王因此课以重税,不久下令“讥察关津”,“禁椴岛私商”。(《朝鲜李朝仁祖实录》卷7)
    毛文龙移咨朝鲜王蠲罢税弊
    “本镇焦劳拮据,权宜设计,立市通商,以期接济。业奉明旨,开马市于铁山境上,盖欲合汉、丽之货物,以充军中日用之资,可令刍粮之续继,交易之频仍,实便民大着数也。
    近据部下诸将所称丽人不来入市者,只缘各馆重抽税之弊,百般征敛,以致汉之货物雍集,丽之米菽阻住,有无不通,均失其望。本镇闻之,宁不蹐跼?
    况商民所得不多,诚恐税弊不除,商买悭其贸易,军民失其便利,何以襄楗伐,而彰天讨哉?仰禁戢抽税,速令丽民照常,按期赴市,公平交易云”。(《朝鲜李朝仁祖实录》卷7)
    当时诏使将至,朝鲜例应供应银、参以为接待之礼。但是“参价踊贵,商贾等深藏不市,以索高价,而潜相贸卖椴岛”,鲜王下令“禁关西卖参商贾”。(《朝鲜李朝仁祖实录》卷8)
    税弊既除,为便于两国贸易,天启五年三月,毛文龙又请“铸钱通货”,“备局以为不可卒然行用,不许”。(《朝鲜李朝仁祖实录》卷8)
    毛文龙每年从私人贸易中抽取了高额的税金,又请朝鲜减少贡船(贡船减少藉出使臣团流入内地的人参便会减少),这样,他便可以专享商利,而商税所得很大部分都流入毛文龙的腰包。
    《朝鲜李朝仁祖实录》卷19仁祖六年十二月丁未载“户曹启曰‘毛都督于岛中接置客商,一年收税不啻累巨万云。若使都督不尽入己,其补军饱,岂浅鲜哉?
    我国则京外商人云集椴岛,齋持银参,换贸物货者,不可胜数,而官家未尝有一个收税,岂有此理乎?’”;
    鲜王认为“毛将之请减贡船,意在专利,而不许减船之请,又设征税之官,使商船不得任意出入,则彼必愤恨,观势施行”。
    通商本是便军民、利商贾的事,然而操作过程中却出现了坑商之事。
    天启四年,原定年饷银二十万,扣除旅顺兵饷四万,十六万的饷银依毛文龙建议通商召买,但是毛文龙竟多市商货至三十万,登莱巡抚武之望因此不愿支付透支的十四万两,毛文龙又咨请武之望令其代题增饷,武之望不敢做主,上疏候旨。
    户部的意见是“商可通而货不可征,登海为夷夏之交,往来盘诘不可不严,商价可兑而数宜有限,兵饷非可居之奇货,乞令登抚移文毛帅,酌定回文作何给发,作何通融,不得轻信商言,擅请增饷”。(《明熹宗实录》卷64)
    朝廷不愿支给这部分拖欠的商银,而毛文龙的召买又屡屡逾越饷银额数,这使得拖欠愈积愈多。
    至天启六年九月,巡阅皮岛归来的翰林院编修姜曰广、兵科给事中王梦尹在疏中说
    “海外商人不下五六百人,半在登州,半在海外。据册借欠计九十余万,有登州理饷官,亦有还过者,即过海算明,约借欠亦不下五六十万。
    据商人禀称,有银不至手、家不得归而竟缢死于登者,有贫已彻骨而挑水度日者,及有为人役使而寄食守候者。
    近毛文龙虑饷弁之多弊,欲移商人海外以就银,如商人畏风波之险远,欲在登株守以待颁,政尚未决。此辈熙熙攘攘为利而往,其涉风涛、拼钜命、急军国,不过权子母以求偿耳,今本息俱磐,前此者已难为偿,后此者更难为继。此亦不可不急为之计也。”(《两朝从信录》)
    户部的意见是“在海外者宜听文龙给与,在登者自应就近取偿,但奸商冒支之弊不可不防,登莱抚臣须取有文龙商货实收,然后给发可也”(《明熹宗实录》卷76)
    然而,实际上,拖欠并没有清还。
    天启七年九月,毛文龙在上疏中称
    “海外兵民日多,屡借商贷,易米救济,商价积欠至五六十万,日望饷银解到散给。不意稽延三年,毫无可偿,遂使各商坐困,万口怨嗟。
    臣以前欠之饷兑作商价,听照数给发,以尖耗、晒扬之粮给兵,兵得活命,商得贸易,实为两便”。(《崇祯长编》卷2)
    崇祯元年正月,毛文龙竟称“实欠新旧客商粮货共银二百零七万九千五百二十两四钱五分九厘四毫”。(《东江疏揭塘报节抄》卷7《崇祯元年正月十九日具奏》)
    八月,山东总兵杨国栋在弹劾毛文龙十大罪状中称“通商接济,事出权宜,坑商货至百余万,怨声载道,死亡相继”(《崇祯长编》卷12)
    这种坑商之举,即皮岛中军陈继盛也不讳言“客商买卖之际,掊克入己,彼此商贾,并皆称冤”。(《朝鲜李朝仁祖实录》卷18)
    拖欠商货之所以如此严重,主要是因为毛文龙毫无节制地召买商货,而要朝廷为他的欲求买单,事实上天启五年、六年、七年平均每年实收的饷银就有二十七万两左右。
    商货的增加当然一方面有辽民归附渐多的因素,军民日常需求的增加,另一方面也有毛文龙敛利自奉的如意算盘。
    随着四方珍奇涌入皮岛,花花绿绿的享受也在不断地腐蚀军人。
    据《续杂录》记载
    “将官廪料,各从爵秩,臣见所馆守卒,月给米一斛,又有银两,随节给青布二匹、木花二斤、帽靴等物,军卒同然,妻子亦免饥寒。
    都督自奉,则一日食五六时,三时则器数五六十品。将官亦食二十品,小者十余品。都督宠妾八九人,皆饰以珠翠,女侍甚多,皆手饱暖。崇侈如此。”
    皮岛及铁山等地贫苦辽民饥寒交迫,朝不保夕,然而毛文龙等上层将官却是美酒佳人,富贵奢华,生活安逸,如朝鲜人所说“既据岛中,得专通货,安享富贵,拟于王者”,“虚张军数,多蓄妇女,每上伪功”。(《朝鲜李朝仁祖实录》卷20)
    中军陈继盛有女为毛文龙纳为妾,都司沈世魁有女殊色,毛文龙纳之为妾,“宠冠一时”。
    又《朝鲜李朝仁祖实录》卷5仁祖二年三月己巳载
    “毛都督送差官毛有俊等,贺平适贼,致绫段等物四十种。其中一物,名曰春意,以象牙刻作裸体妇人。承旨权尽己言其亵慢无礼,乃送还于差官处”。
    沉湎于温柔乡让毛文龙的抗金斗志和进取心大不如前,使作为盟友的朝鲜人大失所望。
    如天启三年十月,李廷龟称“其与中原声势相倚,为犄角之形,其功亦不浅,而今则徒享富贵,无意进取”。(《朝鲜李朝仁祖实录》卷3)
    又睦大钦《闻椴岛消息》诗云“闻椴岛道中,招集辽阳民。其数屡十万,屋宇相接邻。舟楫通海商,物货如山陈。毛将昔来此,义气能感人。东人皆爱慕,欲使其志伸。自从名位高,诚意渐不纯。后房拥爱妾,府藏堆金银。入保不出陆,畏死却逡巡。所为既如此,何日清胡尘。以是我天朝,终困于女真“
    皮岛的通商互市对满足东江军镇兵民的日常所需是有其必要性的,但是海禁一开,则有奸商出海从事走私贸易,“与建州互市”,这其中布匹绸锻是主要的贸揚货物。
    当时,后金国内布帛极缺,市价极高,获利常常是数倍以上,牟利的商人便由登莱航船至半岛南卫从事贸易活动。《明清史料》甲编第一本叶《厢边红旗备御祝世胤奏本》载
    “臣奉汗命,跟随机尔哈贝勒驻防海州四十日,除先拿奸细二次,见有胡迷子榜什、大安榜什当子可据,臣俱未领赏。仍又公同冷革格里、捕儿基、大安等,在城拿获奸细二十五名,播获青蓝白布三百九十六疋,衣服纸章绸缎等物,连奸细已经解上收讫……但己往不可究,将来犹可防,地方之人,希图小利,但不知汗成一统大业,百僚富贵无穷,此等小利,能值几何?”
    海州被捕的这些奸细就是渡海贸易的私商。
    此外,还有与敌为市的将帅。
    如天启五年七月毛文龙在塘报中称“奴自陷辽至今,己历五载,有花费而无出产,其最不足用,布疋绵花纲锻杂货。臣即奉旨招商,原为赡辽人以实军需,以我有余,禁彼不足,坐困贼奴,已得窘之之策。
    奈马骢托守汛地之名,竟与往来,私相贸市,贪一匹布卖银五两,一匹绸卖银五十两,不顾中朝泄气”。(《东江疏揭塘报节抄》卷4《天启五年七月二十五日具奏》)
    私商、边帅的走私贸易无疑成了明朝对后金经济封锁圈的漏洞,使得后金源源不断地获得稀缺的物资,并日益强大。
    正如茅元仪所说
    “故别虏炒花等久役属彼矣,复使之款我,我不察而岁予十万。朝鲜久服属于彼,而鲜人亦苦乏布。
    我帅毛文龙居彼,欲专其利,遂岁乞布数十万,及他绘帛与鲜为市。鲜因予奴,奴得不乏绝者,此也。
    二者俱中国失策,而奴犹以假手于人不得自恣,故有复通和市之意。
    奴死,我遂发吊使,彼以中国方求之急,遂为不可应之大言,而且以兵尾之以挟之矣。幸小挫之去,而通市之意未尝或忘。
    边帅遂私与之市,以二十金易一布,边帅独得其利,朝廷竟不知,而奴益富强,而祸不已矣。”(《暇老斋杂记》卷3)
    孙元化也说“海禁开而鲜人得为奴转轮,真文龙之罪也”。(《自广斋集》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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