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啦——哗啦——哗啦!”
    雨大得像盆里倒水一样,直泻而下,狠狠拍打在陆诚单薄的身体上,将他本就因盖在头背上用以勉强挡雨,在方才藏身废弃木屋好不容易找到破旧蓑衣,浸水变重,抬得不高的肩膀压得越发低,最后不得不弯腰弓背,雷鸣轰隆声,更是震得他耳膜生疼,除了“嗡嗡嗡”声,他什么也听不见,只能一边小心翼翼的一小步一小步往通往废弃村落旁密林深处的蜿蜒小路走去,一边左顾右盼,辨认方向的同时,时刻警惕周围隐在巨大雨声后表面已离去,其实可能只是稍作歇停的危险,虽然方才他是亲眼看着那巨兽离开后才从屋里出来的,而且刻意朝着与它相反的方向走,也幸好老天还算开眼,没忍心将他逼到绝路,下了这么一场大雨,把他的味道冲散,这样一来,怪物就算有心要找他,也没那么容易如愿,更别说是在吃饱喝足之后,准备归巢打盹儿状态下了。
    可就在陆诚在心里对各路神仙感恩代谢的走了一段路之后,却是发现,这场大雨表面看上去是帮了他一把,让他有机会绝处逢生,实际上如若这是城里还好,但他好像忘了这里是郊区了,周围都是挨得紧密只留一条宽度目测不会超过一厘米缝隙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就连一草堆,高度也差不多到自己胸口,记得他刚被那怪物甩到草丛里时还在心里偷笑,要躺在这儿的是小曦,估计站起来都看不到头,就跟来到小人国森林一个样儿了。
    正因为这些个树木相互之间遮得密不透风的,一点阳光都透不进去,植物又本身就有蒸腾水汽,把土壤下层水汽抽送到空气中,增加空气的湿度的作用,水分蒸发时又需要吸收一定的热量,所以使周围气温降低,如此一来,一下雨森林起大雾便成了不能再必然的结果了。
    这对此时的已经精疲力竭,只想快点找到出路,走出去的陆诚来说无疑是一个噩耗,随着耳朵嗡鸣声越来越大,头皮麻痛麻痛的,太阳穴突突往外跳个不停不说,目光所及之处除了白茫茫一片还是白茫茫一片,气得家教一向良好的他都忍不住想要跳脚骂娘了,但一想到身上的那些瘀伤和接下来还不知道要走到何时的漫漫长路,又姑且将其按下,毕竟这种危急时刻,有力气也留着求生比较实际吧!
    浓白得几乎让置身其中的人完全迷失方向,搞不清楚身在何处的雾后突然传来咯哒咯哒马蹄急踏声,只见一辆通体棕褐色的马车穿透云雾,慢慢行驶在因暴雨而变得有些泥泞不堪的小路,车轮滚动在凹凸不平鹅卵石路上发出辘辘的声音。
    云诗怡将帘子掀开一角,努力把眼睛睁得大大的,试图从被雨水打湿后又被外头雾熏了熏,此时已是布满了密密麻麻的水珠,就算外头现在除了一团白就还是一团白,这里看出去也是跟在上头糊了一层像被人被搅了几百下浆糊一样,模糊不清就算了,还粘稠的玻璃窗上,看看外面的情况,无奈,别说是景物,连一点动静都听不见,安静得让人心里头没来由的阵阵发怵。
    “老金!”突然眼中似有红光一闪而过,快得几乎让人误以为只是错觉,但云诗怡是何等敏锐的人,加上在身处充满未知危险的情况下,警惕性绝对要比往日高出不止一个倍数,她自然是立即就捕捉到从出现到消失连两秒都没有的红光最后去想,连忙起身走到联通车内与车外驾马位置的一长方形小窗口,将上头帘子呲啦一声拉开,手握拳用力敲打框在上头不算厚的玻璃,同时大声朝正专心驾马的金牙喊了一声,见他应声回头,一脸疑惑的看着自己,连忙又扯着嗓子,抬起一根手指点着玻璃,刚红光消失的位置,大声继续道:“那好像有东西,你开慢点,别发出太大声,我们过去看看,这雾我瞧着怎么奇怪,说不定是那天杀早该自己收拾包袱滚犊子,却非闲我没事儿干,死活要给我找点鲜乐子的自以为貌美如花是全天下男人春药,我看着就忒不爽的死女鬼给我设下的埋伏,她不可能这么容易就让我把她给秃噜儿没的,肯定有花样儿!谨慎点,我可不想今天还得多收一魂儿,不过今儿这雨下得也忒不是时候了。”
    这形容,真长。
    还有全天下男人?春药!
    连春药和壮阳药都分不清的人,也还真是好意思这么说........
    金牙哭笑不得的摇了摇头,将满头黑线甩走后,身体稍微朝后挪了挪,侧目,嘴朝与自己隔着一块玻璃,见自己没说话,低着头不知在想什么,在窗另一头满心焦急的继续刚才的拍打的云诗怡,用压低到只有她能听见的音量,应了一声“好,还有,啥叫秃噜儿啊?这不三不四的话,夫人您这又是从哪里偷学来的?”,然后牵引手上的缰绳,将马车方向调到方才云诗怡手指的位置,先放慢速度继续前进几步,然后趁她左顾右盼去观察另一窗口情况时,不动声色地偏离方向。
    表面上故作镇定,偶尔还与身后显得有些紧张的云诗怡扯扯不痛不痒的段子来讲,但旁人看不透,云诗怡没大在意,金牙他却无论如何都不能不清楚自己现在的处境,当初之所以会与那家伙做交易,无非就是为了报当年陆山河横刀夺爱弑兄之仇,虽不知道那家伙要陆晨曦做什么,不过这都不重要,重要得是她们已经答应了他,只要这事儿他帮她们办成了,陆山河这个人保证会很自然地从世界上消失,绝不会牵连到他,到时候陆晨曦凶多吉少,就算陆诚侥幸,年纪尚小根本做不得什么主儿,陆山河不在,云诗怡又对商场之事一窍不通,生意必定只能交给他来接管,只要没留下任何证明一切都是他在背后设计的证据,以他平日里与陆山河这称兄道弟的情谊,任旁人怀疑谁都不会怀疑到他的头上。
    “京片儿,这不是入乡随俗嘛!”如金牙所料,云诗怡心思压根儿现在就不在他这上头,只顾着死盯方才窗户玻璃后光亮一闪而过的位置,耳朵竖得老高,仔细捕捉车外头白雾后隐隐传出些许莫名不知是何的动静,无论他讲什么问什么,都只是简单的回一句便没了下文,语气明显肤浅。
    “看来白紧张了,就算有所察觉,这个点儿也还想不到我这里,再说这雾这么大,哪儿哪儿看起起来都差不多,记忆力再好,搁这儿,也不太可能,分辨得出他悄悄改了方向。”小声嘀咕了一句,金牙松了口气,转回身去,继续专心驾马。他很清楚刚刚那是什么,虽说已经被保证过,那畜生不会对他和云诗怡做什么,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事成之前,谨慎点有好处的。
    而且他其实还是有点私心的,比如不想让云诗怡看到他设计害人的小人模样,比如当初她是选择了陆山河,弃了他,但如若没有了陆山河,他又一直陪在她身边帮她,安慰她,是不是会有那么一天,她能看见自己的心意,接受了他呢?这一切都是有可能的,但前提是陆山河必须消失,并且是消失的干干净净,而想要做到这一点,他就必须在这里最大限度地拖住云诗怡,且不让她觉得奇怪,对自己的行为产生怀疑。
    要知道金牙与云诗怡那是多少年的交情了,就连一些陆山河不知道的事,他都知道,所以他比谁都清楚她的聪慧,只要留下哪怕只是一点点的蛛丝马迹,她都有办法顺藤摸瓜,到时候别说重获她的芳心,她不杀了自己给陆山河报仇就算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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