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震是在家门口卖肉的,能回来做饭,大毛二毛也不小了能帮忙,何必请人?特别是现在,二毛都十三了,完全可以照顾她。
    “我要出趟远门,不放心你,这事就这么定了。”高震这回没给谭春娟回绝的机会,以前他是觉得自己在家能看顾着谭春娟才没请人,但现在他要出门去。
    “好好的怎么要出门去?”谭春娟连忙问道。
    “我去给二毛三毛还有五毛弄点嫁妆。”高震用手指轻轻地碰了碰谭春娟身边的五毛的脸,然后在五毛扭过头试图吃他的手指的时候飞快地把手伸开。
    孩子越来越多了,三个丫头出嫁要嫁妆,两个儿子还要娶媳妇,他不能还指望着一个肉铺过活。
    怀里的孩子软绵绵的,但就是这么一个还没长牙只有高震胳膊大小的孩子,让高震决定作出改变。
    高震在驻军那里的关系其实并没有县衙里那位师爷以为的那么硬,他只是正好认识这边的人,驻军要吃猪肉就常常送去而已,那时候他只有一个人,那些驻军给的价格又不高,其实送的不多,但现在他想好好发展一下这一块的生意。
    那些大城市里有很多饭店酒馆,吃不完饭菜都会倒掉,如果他找人把这些剩菜收集起来,再加上米糠猪草之类的煮了用来养猪,肯定能让猪长得很快——穷人家的猪只煮猪草吃,养一年也就百十来斤,有钱人家养猪时不时给吃点剩饭剩菜,半年就有百多斤!
    他养的猪多了之后,单单卖猪肉肯定是卖不掉的,但能送到驻军那儿去,他们附近驻扎的军队足足有两万,哪怕他们一个月只吃一回肉呢,也足够消耗掉他的猪了。
    他是当过兵的,也知道有时候那些驻军不是没钱吃肉,而是根本没肉吃,如今虽然养猪的人家不少,但大多只养一两头,还都要养到年底才愿意卖或者杀,那些当兵的吃一回肉又少说要买几十头,除了年底根本就没处买!
    就像吃菜,他们当初都是自己种了才有的吃的,可惜猪吃太多又太脏,军营里根本就没法养。
    小镇往南马车走一天就有个大城,是府衙所在,因为有两条大河在此相交还非常富饶,高震在府衙北面买了一块临河的贫瘠的山地,雇了一些没活干的人开始养猪,不得不说他的想法是正确的,第一年,他就出栏了上百头猪,狠狠地赚了一笔,甚至就连平常清理出来的猪粪,都被周围的百姓抢着几文钱一担买走了——这可是上好的肥料!
    高家越来越有钱了,大毛虽然还在镇上卖肉,但四毛却去了城里的书院念书,就连二毛都嫁给了城里一个酒店老板的独子。
    眨眼间,谭春娟再嫁已经二十年,又到了快过年的时候。
    作者有话要说:  高屠户的发家手段放在现代是不被允许的哦~在现代,泔水除非经过特殊处理,不然不能直接给猪吃,会养出病猪,因为这年头酒店的厨房垃圾真的是包罗万象,猪就算能吃一切人能吃的东西也hold不住。不过古代调料少连辣椒都没有,剩菜里还绝不会混进去牙签塑料袋之类,再拌点米糠猪草什么的就成了猪最好的饲料了。
    今天的第一更~还没写到虐渣要等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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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章 番外(中)
    “五毛,你又跑哪里去了?”谭春娟扯开嗓子喊起来,没一会儿,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女就拎着裙子跑了过来:“娘,我这不是在吗?”
    “鞋子上都是泥,你是不是又跑出去了玩了?”谭春娟无奈地看着自己的小女儿,她另外的两个女儿都是温柔娴淑的,但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个小女儿异常跳脱,他们在养猪场附近建了宅子住下之后,她更是越来越野,整天想着往外跑。
    原本谭春娟是不在乎这些的,毕竟她自个儿小时候就漫山遍野地跑,但这两年这个小女儿长得越来越好看了……
    “娘,我真没走远……还有,娘你能不能别叫我五毛了?”高倩无奈地看着自己的母亲。
    “你哥都是秀才了,我还叫他四毛呢!”谭春娟略带骄傲地说道,她的小儿子脑瓜子名字,现在十六,竟然就已经考上秀才了!
    高倩撇了撇嘴不说话了,谭春娟又道:“你快收拾收拾换双鞋,我们要回镇上去。”
    他们现在为了看着养猪场,大部分时间都住在这边,但每次过年还是会回去的,今年谭春娟就选了十二月廿二出发,回去之后明天正好过小年。
    东西早就收拾好了,很快,谭春娟高震,还有高寻高倩就都坐进了马车里,对了,高寻就是四毛。
    他名叫高寻字求索,年纪轻轻就中了秀才称得上前途无量,然而父母还是习惯叫他四毛。
    马车晃晃悠悠地往回走,到达镇上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大毛正在门口等着,很快就把他们迎了进去。
    谭春娟等人搬到了养猪场附近,大毛却一直住在镇上,也在镇上娶妻生子安了家,当然,养猪场事情多的时候,他也会去帮忙。
    卖了很多年的肉,现在大毛俨然是另一个高震,身形气质极像,不知道当年的事情的人看到他和高震站在一起,都会觉得这两人是亲父子。
    第二天谭春娟起来的时候,大毛的妻子已经将早饭端上了桌子。
    大盘的白菜饺子、小米粥还有各种酱菜腌肉摆了一桌,光看着就让人很有食欲,只是被儿媳妇伺候着吃饭,谭春娟依然觉得不太适应,她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过上现在这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的?这一切她偶尔想起来,总会有种不真切感,然后这一切还偏偏就是真的。
    她现在都四十五了,手上脸上的皮肤竟然比自己年轻的时候还要光滑白皙,因为胖了不少,除了眼角就连皱纹都不多。
    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吃了早饭,大毛和妻子就一起忙去了,年底来买肉的人多,单单大毛一个人根本看顾不过来。
    谭春娟就帮着大毛看着几个孩子,结果没过一会儿,五毛就突然咋咋呼呼地冲进来了:“娘,外面有个老女人不肯给钱,大哥似乎想打人……虽然那个老女人看着就觉得讨厌,但大哥打人也不好……”
    “我去看看去。”谭春娟抱着孩子往外走,看清肉摊前的老女人的时候,才发现这人竟然还是熟人——几年不见,张寡妇看着更老了。
    这个当初单看外表会让人觉得她比谭春娟小的女人,这会儿就算说她是谭春娟的长辈就没问题。
    “大毛,这可是给你爹吃的肉,你还跟我要钱你要不要脸?”张寡妇坐在肉摊前撒泼打滚,将一大块肉牢牢地抱在怀里,而大毛正拉着她不让她走。
    “我爹在屋里。”大毛的表情丝毫不变:“你要是不想花钱,骨头什么的我可以给你一点,这块肉你给我放下。”
    “你这个没良心的,你爹把你养到八岁,一转眼就喊别人爹去了!现在你爹老了,自己卖肉连口肉都不给他吃!”张寡妇又哭又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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