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屠户要的衣服她也做的很细心,高屠户以前穿的衣服应该都是买的成衣,他胳膊粗,穿着就不大合身胀鼓鼓的,谭春娟为此量尺寸的时候特地量了高屠户胳膊和腿的尺寸。
    等谭春娟给高屠户做好一身棉袄棉裤的时候,已经过去半个月了,高屠户试了衣服,给了她一罐面脂让她擦脸。
    又过了半个月,谭春娟又给高屠户做好了一身外衣外裤,高屠户把衣服穿在身上,突然道:“我叫高震。”
    “啊?”谭春娟一愣。
    “东厢那个房间给二毛住刚好,大毛可以住最西面那间朝南的屋子。你搬我屋子里。”高屠户又道。
    谭春娟那张因为在屋里躲了一个月又擦了半个月面脂而不再干裂细嫩很多的脸突然红了,却一点害怕担心的心情都没有。
    谭春娟嫁给姚天豪的时候才十五,这年过了年也就二十六,但她生了二毛之后一直没怀孕,也就以为自己不会再有孩子了,因着这个,她一开始对高屠户挺愧疚,没少私底下让大毛将来要孝顺高屠户。
    然而她想多了,第二年她先是气色越来越好,后来不知怎么地又越来越胖,某一天肚子里还有东西动了动把高屠户吓了一跳。
    她怀孕了,以前她因为日子过得苦葵水一年也就来三四次,这才怀不上孩子,但跟着高屠户吃好喝好之后,她却立刻有孩子了。
    第一胎她生了个丫头,生完也不知道是不是肉吃太多补得过了头,才过三个月就又来了葵水,后来她一再小心,还是在丫头过周岁不久又怀了一个,然后生下了一个胖乎乎的儿子。
    明明当初生了大毛以后过了一年多才来葵水的……谭春娟看了看自己因为连番怀孕胖了一圈,甚至变得有些白嫩身体,甚至有些想不起来以前的那些苦日子。
    可惜仙女已经离开了,她都没来得及好好谢谢她……
    作者有话要说:  三更写完~侄子生日吃饭去了~
    第30章 番外(上)
    谭春娟搬到高震房里之后没多久就过年了,高震买了很多年货回家,而这无疑是谭春娟长这么大过的最丰盛的一个年。
    大毛这时候早就爹长爹短地整天跟着高震了,二毛什么都学哥哥,自然也叫了爹,于是在一起不过一两个月的一家人,竟然显得无比亲密。
    大年夜,高震给了大毛二毛每人十八个铜板的压岁钱,突然又道:“大毛二毛的名字要不要改改?开了年大毛要去念书,总不能一直叫这个名字。”
    “什么?”谭春娟震惊地看着高震。念书?那可是烧钱的玩意儿,高震竟然让大毛去念书?以前姚天豪这个亲爹都从来想不起这件事!
    “大毛不是很喜欢学东西吗?”高震反问。
    “爹,我只要学会算账就行了,好帮你算钱,不用去念书。”大毛道,也不知道是不是小时候过的太苦,他小小年纪就学会了看人脸色,说话总能说到别人心坎里。
    “你娘也不懂什么,你要学东西还是去学堂更好,就这么定了。”高震拍板决定。
    于是等过完年,被养胖了很多的大毛就改名为高江,然后穿着新衣服进了镇上的学堂,他刚去的时候,几乎没人能把他和以前那个姚大毛联系起来。
    大毛在学堂学了三年就回家了,不是高震不让他去读了,而是他自己本身就没有这个天分,相比于拿着软趴趴的毛笔笔画之乎者也,他更喜欢把玩高震的那些刀,甚至喜欢处处学着高震的行事作风。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看着越来越像高震了。
    十二岁的大毛开始跟在高震身边卖肉,同时飞快地往上窜个子,等他十五岁的时候,他虽然看着还算瘦小,但已经可以独自开始卖肉了,也是这年,谭春娟在相隔三年后生下了高震的第三个的孩子,这回又是一个女儿。
    那些说高震会断子绝孙的谣言早就已经不攻自破,高家人甚至过的比镇上大多数的人更好。
    当然,高震其实从一开始就不在乎外头的那些谣言,眼看着大毛已经能独自卖肉,他倒是有心要做一些别的生意。
    高震当年离开镇子去流浪的时候才□□岁,而他能活下来,完全是因为被军队里一个伙夫救了,他一开始在伙房帮着烧火做饭,等十六七岁的时候就去当了兵,还参加了几场战争,只是他虽然有一身力气,脾气却不太好,也不会跟人拉关系,所以一直都混的不怎么样,后来眼看着升迁无望,又惦记着当年堂叔一家把自己赶出家门的仇,干脆就回到了镇子上。
    不管是高震的祖父还是爹娘,都死的非常快,基本没花银子在治病上,高家当时自然很有些家底。在高震父亲死后,他祖母手上的钱别说把他养大了,就算让他吃喝不愁过一辈子都没问题,正因为这样,当年他祖母甚至是愿意免费把铺子给他堂叔一家用的,只要他堂叔一家能护着他们一点,然而他堂叔一家并不满足于这一点,硬是将他和他祖母两个人赶出了家门,害的他祖母冻死在破庙里。
    高震一直惦记着要报仇,回到镇上之后就把他堂叔一家狠狠地打了一顿,并且就像当初他堂叔对待他和他奶奶一样,将他们赶了出去。
    他的堂叔一家被赶走之后日子过得很凄凉,高震一直都知道,乐见其成,他的堂叔一家在外面说自己的坏话,说自己克父克母,这些高震也都知道,却没当一回事。
    卖肉的日子比当兵舒服多了,至少天天有肉吃,高震就在镇上安了家,后来年纪渐长,还花钱买了个婆娘回来打算留个后。他买的婆娘是大户人家的主母卖出来的丫头,长得非常漂亮,却不是个能过日子的人,一直嫌他粗鄙不说,还哭哭啼啼地不让他睡,他懒得哄人又做不出打女人逼女人的事情,后来干脆就只当家里多了个吃白饭的了。
    结果半年过去,这个女人以前的主家的少爷竟然找来了,原来这个女人找机会给跟自己有私情的少爷去了信,那个少爷还惦记着这个美貌丫环,就找来了。
    高震收了那个少爷给的钱,就让这个少爷把女人带走了——那个少爷给的钱不少,他反正不亏。
    那个女人不见了,外面的流言就越来越多,很多人都觉得是高震把自己婆娘弄死了,他也懒得管,因为他觉得家里放个女人挺麻烦的,还不如自己一个人过日子舒服。
    一眨眼,高震就这么过了七八年,却没想到某一天自己正在卖肉的时候,竟然会有个女人冲出来主动提出要做他的婆娘。
    高震对谭春娟是有印象的,他记得这个女人刚嫁到镇上的时候时不时地来买肉,后来买肉的次数却一年比一年少,这两三年都成了整个镇上买肉次数最少的人了,反倒是这个女人的丈夫,他时常看到那人在酒馆喝酒吃肉,还愿意拿出大把的钱帮别人还欠他的债。
    他有点可怜这个女人,但当时并没有别的想法,还以为这个女人是在开玩笑,直到这个女人紧接着又说她和两个孩子被扫地出门了,只想要个住的地方。
    他的祖母当初要是有人收留,不用住在那破破烂烂一直漏雨的破庙里,想来也能多活几年……而且,他认识那个女人身边的孩子,那孩子曾经找到他想要给他当学徒。那时候他其实有些意动,只是还没答应就碰上姚天豪穿着衙役服过来,这个孩子二话不说就跑了。
    他答应了收留这个女人,去衙门过了户籍。
    他占了他堂叔一家留下的财产,卖肉也每天都有进账,并不缺钱,收留这个女人也只是觉得多三张嘴吃饭也没什么,然而刚走到桌前就有人递饭碗过来的感觉竟然出奇的好,这个女人做的菜还异常的美味,要知道,他之前做肉都是直接煮熟或者放在白菜萝卜里面炖。
    那天晚上他在井边打算随便擦洗一下去睡觉的时候,那个女人还战战兢兢地端了一盆热水给他,然后他脱下的原本打算明天继续穿的衣服,还被这个女人抢着洗的干干净净的。
    以前高震一直不明白自己的那些战友为什么整天想着要婆娘,在谭春娟到了他家之后,他突然就理解了。
    等他把谭春娟睡了,理解的就更透彻了,可惜谭春娟有点瘦,他抓着这人瘦伶伶的腿都不敢太用力……
    好不容易把这个女人养胖了一点,这个女人的肚子还突然动了,把他吓了一跳,以为这人生了什么毛病。
    幸好,这女人并不是生病,而是有孩子了。
    从回忆里回过神,高震拎着自己和二毛两个人做的饭菜进了谭春娟的房间,然后死死地盯着谭春娟身边那个没几根头发的小家伙看了半天,最终小心翼翼地把她抱了起来。
    许是发现自己换了个地方,高震手里那软乎乎的一团睁开眼睛打了个哈欠,然后又因为有许些衣角碰到了她的左脸而一个劲儿地往左边侧脑袋,张着嘴要去咬。
    高震捧了良久,然后小心翼翼地将她放在谭春娟身边:“我雇了个人来照顾你。”
    “雇人做什么?你钱多烧得慌啊?”谭春娟立刻就道,她生大毛二毛的时候根本没人帮忙,还不是过的挺好,结果等她怀上三毛的时候,高震也不知道是怎么了,非要请个回来看着她,后来还是她生气了才没真的把人请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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