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谢谢娘责罚”,这不是往人伤口上撒盐吗?
    小时候他挨打的时候可没有这么老实,祖母和娘两个人拿着棍子追他,他在院子里上蹿下跳,鸡飞狗跳……
    现在想想,竟然再也没有那样的福气。
    见沈云清又举起鸡毛掸子,贺长恭道:“哎呀,妹子,我想起来,今晚有人请我吃饭,我得去。”
    沈云清道:“慢走不送。”
    赶紧走!
    没看到人家教育孩子吗?他还门神一样杵在那里不走。
    贺长恭道:“那我带着安哥儿走了。”
    说话间,他已经上前把安哥儿拎起来,抱在怀里。
    安哥儿吃得好,可能遗传基因也不错,身高比同龄人高不少,五岁的小少年已经挺大的孩子。
    但是被贺长恭那黑瞎子抱在怀里,竟然一点儿都不违和,就像个小孩子一般。
    沈云清:excuseme?
    你去吃席,带我儿子干什么!
    贺长恭也在想这个问题。
    他只想暂时“救”安哥小命,随口而出这么句话,仔细想来,确实挺难圆回来的。
    不过这难不倒他贺机灵啊!
    这可是燕王世子赵景云对他的“夸赞”呢!
    贺长恭抹了一把脸,睁着眼睛说瞎话:“今晚是临州商会的人请客,安哥儿不也是临州爷们吗?你开个医馆,也该加入商会,但是你不适合出去走动,就让安哥儿帮你去。好了,就这么说定了,吃完饭我给你送回来!安哥儿,咱们走了!”
    为了避免受到沈云清刀子嘴的反击,他抢孩子一般,抱着安哥儿撒腿就跑。
    举着鸡毛掸子的沈云清:“???”
    海棠“噗嗤”一声笑了。
    贺大哥实在是太有趣了。
    六娘过来取下沈云清手中的鸡毛掸子:“行了行了,本来也舍不得,装什么大尾巴狼?孩子嘛,吓唬吓唬就行。安哥儿真是好胆色,以后可以跟着我……”
    沈云清没好气地道:“跟着你落草为寇?”
    “哈哈哈哈,”六娘大笑,“那不行,他太讲道理了,身上没有匪气,要不真可以。”
    沈云清气得说不出话来。
    就没一个靠谱和省心的!
    她吩咐海棠:“去成衣铺子给安哥儿买几身衣裳,再挑着他喜欢的菜买几样。记得买个肘子,我给他炖冰糖肘子……”
    儿子的喜好,当娘的都牢记于心。
    海棠笑着答应,跨上篮子出去买东西。
    六娘则道:“我越看贺兄弟越觉得他合适。是个爷们,有官身,还疼孩子,主家你真的不考虑考虑?”
    沈云清没好气地道:“那你怎么不去和他说,让他考虑考虑我?”
    “哈哈,我真的去,他还不得高兴死?”六娘道,“真的主家,我和你说,男人这东西,肉要硬,心要软……好处慢慢就知道了。”
    沈云清白眼快要翻出天际。
    什么硬啊软啊,和她有什么关系?
    贺长恭是挺好的,问题人家为什么要娶个带拖油瓶的寡妇?
    她这拖油瓶,可不止安哥儿一个,还有偌大的一家子。
    再说,她也不想嫁人啊!
    扯太远了,赶紧想安哥儿的事情。
    “六娘,你赶紧出去看看,韩家表舅到底找到哪里去了。”
    让他带孩子进京,幸亏到了京城才犯迷糊。
    否则半路把孩子丢了,去哪里找?
    愁人不愁人!
    第23章 外室传言
    韩春来很快找来了,哭丧着脸,心急如焚地道:“云,云,云清啊,安,安,安……”
    “表舅,安哥儿已经来了。”
    韩春来一屁股坐在地上,彻底松了口气。
    他要是把安哥儿弄丢了,以后哪里还有脸出现在沈云清面前?
    说起来,她是沈云清婆婆韩氏的表兄弟。
    韩家不是临河的,而是一个偏僻的山沟沟里。
    荒年里,韩氏被以一斗糙米的价格卖到了贺家,基本上也断了和娘家的来往。
    也就是这几年,沈云清去县城做生意,结识了韩春来。
    韩春来辈分大,但是年纪并不大,才二十出头,之前就是个市井混混。
    后来他给沈云清干活,虽然他结巴,但是人机灵且卖力,渐渐被重用,某次吃饭论起家里,才发现还有这样的亲戚关系。
    虽然他有些贪财贪杯的小毛病,但是大抵上,还是十分护着自己人的。
    这一条,是沈云清最看重的优点,这几年也没少给他银子。
    韩春来找安哥儿这一小段时间就吓得魂飞魄散,弄得灰头土脸,嘴唇都干裂了。
    他进屋先灌了两大杯凉水,这才把家信拿出来,然后开始说起家里的情况。
    只要不着急,他结巴还没那么严重。
    沈云清接过信,看到信封上的“云清亲启”四个字,分明是贺仲景熟悉的字体,铁钩银画,苍劲有力。
    就是这臭小子,竟然敢对自己直呼其名了。
    不过十六七岁的少年,正是中二的时候,沈云清也没有多想,拆开信一目十行地看完。
    家里还是太婆婆王氏说了算。
    这封信,就是王老太太口述,贺仲景执笔。
    这老太太,十分干练,虽然已经将近六十岁,但是精神矍铄,家里家外都说了算。
    沈云清是由衷地佩服她。
    虽然自己有金手指,但是家里的主心骨,却是老太太。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在王老太太身上,绝不夸张。
    老太太信里就说了,再等两三个月,地里的庄稼就都收了。
    虽然佃户们都是知根知底的,但是东家在不在,肯定不一样。
    辛辛苦苦大半年,别浪费了粮食。
    既然打算长久搬到京城,家里的房产得安顿,对族里也得安排好……至于读书,明年秋闱,赶趟。
    她对自己曾孙子,很有信心,也不给压力,言辞之间十分平和。
    这份心境,让沈云清佩服至极。
    印象之中,老太太就是一个深不可测的厉害人物,根本不像一个农妇。
    她一生经历了丧夫丧子丧孙之痛,却还能坚韧不拔地拉扯着家里的孩子,教他们做人,连沈云清都从她那里学到了很多道理。
    沈云清对老太太,是发自肺腑的敬重。
    家里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比如沈云清想“创业”,别人迟疑反对,她支持;沈云清和温止的事情拖累到了贺家,她开解……
    哎,不能回忆了,好想老太太。
    那边海棠已经买来一大摞卷饼,又切了一大盘酱肉,韩春来正大口吃着,十分香甜。
    他一边吃一边道:“我,我都走出了一天,临,临到天黑,安,安哥儿突,突然拉我衣袖,吓得我,我以为,为见了鬼,差点把我吓尿了……”
    然后又絮絮叨叨说了,睡一觉第二天准备把人送回去的时候,贺仲景追来了。
    后来也不知道叔侄俩怎么说的,贺仲景就让他把安哥儿带到京城。
    这一路上,韩春来小心翼翼,唯恐出差错。
    来到京城的那一刻,他整个人如释重负。
    却没想到,遭到官兵盘问,一害怕激动,把安哥儿给弄丢了。
    这一天发生的,都是什么破事!
    “安,安哥儿呢?”韩春来问。
    “出门了,晚点就回来了。”
    沈云清又把信看了一遍,然后把信折起来,重新塞回到信封里。
    然而打开信封的时候,却发现里面好像还有什么东西?
    她把里面的东西倒到掌心里,却发现是一片玉兰花瓣。
    她院子里种着一棵玉兰,想来是老太太担心她思乡心切,特意往里放的。
    沈云倾低头轻嗅,香气袭人,这种被人惦记着的感觉,真的令人愉悦。
    可以说,她能安心留在贺家,也真是因为贺家的人,对她掏心掏肺地好,事事为她着想。
    “还带了东,东西,在,在马车上,我,我吃口饭,去,去搬下来……”
    “行,你慢慢吃,不着急。马车都赶进了后院,也不怕东西丢了。”沈云清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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