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就像一根针般地刺进了庞倩心里,虽然这些年来,她早已习惯了顾铭夕的样子,也习惯了他特别的做事方法,但不能否认,只要离开熟悉的生活环境,比如学校和金材大院,顾铭夕就百分百地变成了一个引人注目的焦点。
难道就是因为这样,顾叔叔才从来不带顾铭夕去外面玩么?
顾铭夕并不害怕出门。
学校里每一年的春游、秋游、运动会、看电影等活动,他都会参加。课余时间,他也曾经和庞倩一起坐公交车去过少年宫,还去过博物馆、图书馆,只是每一次,都会有素不相识的路人半好奇半同情地来和他们搭话,问顾铭夕的胳膊是怎么一回事。
庞倩对此觉得很烦,那些人认都不认得,有些大妈居然还会伸手去摸摸顾铭夕残缺的肩,在他躲开以后啧啧地感叹着,说这小孩儿真可怜。
令她不能忍的是,顾铭夕居然从来不对那些人黑脸,他倒不至于详详细细地诉说自己失去双臂的经过,但也会简单地说一句:“小时候被高压电打的。”
有人会追问:“几岁的时候呀?”
顾铭夕答:“6岁。”
每次听到他的回答,庞倩的心情就会变得极度恶劣,她会走在顾铭夕身边,推着他的背,或是拽着他的空袖子把他带走,嘴里气呼呼地喊:“走了走了,要来不及了!”
那时候的庞倩并不知道,她会对这样的状况如此烦躁,其实是因为,那些人的问题会将她的记忆一遍又一遍地带回到那年夏天,那个闷热的午后。而发生在顾铭夕身上的事,却是她这辈子都不想去回忆的。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瓶未开封的后悔药。
在碰到一件糟糕事后,会想,如果我当初怎样怎样,事情大概就不会怎样怎样了。
哪怕庞倩只是一个10岁的孩子,有时也会傻傻地想,如果当年,她没有把飞盘扔到那个高高的架子上,现在的顾铭夕应该和她一样,就是个普通的小学生吧。或许,他还会更优秀一些,依旧是顾叔叔引以为豪的儿子,是金材大院里最厉害的小孩。
就算他没有胳膊,他都能在华罗庚金杯赛上得奖;他用脚画的画,比庞倩用手画的都要好看百倍;他的作文还被选去省里参加比赛,最后得了优秀奖,被编进了一本小学生优秀作文大全,在新华书店都有卖。
如果当年,不是顾铭夕爬上了那个架子,结果会变成怎样?
那是1990年的夏天,顾铭夕已经幼儿园毕业,正在快乐地过人生中最后一个没有作业的暑假。李涵已经为他买好了新书包和一堆新文具,就等着9月开学后他成为一个小学生了。
而庞倩,依旧是个胖墩墩的小姑娘,正等着升上幼儿园大班。
彼时,顾国祥已经从技术员升到了小工程师,他甚至拿到了公费出国进修两年的机会,在这一年的春节过后,他和厂里另三位工程师一起登上了去法国的航班。
顾国祥出国后,李涵又要上班,又要操持家务,自然变得辛苦许多,因此暑假里,顾铭夕每天白天都会被放在庞倩家里,由庞爷爷和庞奶奶一起照看。
这时候的庞倩和顾铭夕已经亲近了许多。经过那场“卤蛋风波”,顾铭夕不敢把庞倩丢在一边了。不管和小朋友们玩什么,他都会把庞倩带上。
庞倩人胖,脾气又躁,玩游戏就老输,输了还发脾气,和她一个队的小伙伴怨声载道,只有顾铭夕毫不介意。
那时候,老百姓家里都没有空调,气候很是闷热。
庞倩记得那一天,是八月中旬的一个下午,窗外的知了不停地叫着,她和顾铭夕在吊扇下睡了午觉,起床后又一人吃了两片西瓜。然后,顾铭夕就待不住了,楼上楼下一喊,就约了几个小孩儿一起出去玩。这是他们每天的必修课,庞爷爷庞奶奶从不反对,只是叮嘱顾铭夕要照顾好庞倩。
金材大院也就这么点地方,四幢6层高的楼,花坛、香樟树、自行车棚,还有永远在门口听收音机的曾老头。
孩子们只玩了一小会儿就转移了战场,顾铭夕一声令下,6个小孩就去了一墙之隔的金属材料公司厂房。
他们全是厂里职工的孩子,每天都来厂里玩,门卫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么多年下来,还从来没孩子在厂里出过事。
厂房很大,堆放着大堆大堆的钢材,连着大型航车都有七、八架。
几个孩子先玩了会儿捉迷藏,跑来跑去玩累了以后,就有人提议玩飞盘。
飞盘是朱慧强带来的,他们很快就制定了规则,分成了两队,每队各派一个人飞,两两比拼看谁飞得远,最后三局两胜制。
很简单的游戏,很简单的规则,他们就开心地玩了起来,前两次,庞倩总是飞得不好,飞盘甚至才飞出三、四米远,引来几个孩子一阵大笑。顾铭夕耐心地指导着她,到第三次时,她用力一甩,那个浅蓝色的飞盘居然高高地飞到了一个浅灰色的架子上。
架子很高,两边各有一根电线杆,架子上是一个有着许多奇怪管线的箱子,还贴着一个黄色的闪电标记。
可是,这些5、6岁的小孩,没人认识这个东西。
朱慧强仰着头看着自己心爱的飞盘稳稳地搁在那个大箱子上,对着庞倩生气地说:“胖胖,是你丢上去的!你要把它拿下来!”
庞倩怎么爬的上去呀,她撅着嘴,求救般地看向了顾铭夕,还拉了拉他的手。
顾铭夕不着痕迹地抽回了手,抬头看看那个架子,说:“我帮胖胖去拿吧,你们托我一下。”
几个男孩子都很听他的话,围在一起给他做了人垫,顾铭夕搓了搓手,爬电线杆之前,扭头对庞倩说:“你可真笨,老是给我闯祸。”
庞倩呆呆地看着他,一个刚满6岁的小男孩,留着短短的头发,穿一件浅蓝色的短袖t恤,胸前似乎还有一个卡通图像。他的额头和鼻尖都是亮晶晶的小汗珠,嘴里还缺了两个门牙,说话漏风。
庞倩一直仰头看着顾铭夕的动作,他比同年龄的孩子都要长得高,却很瘦,四肢修长,他踩在朱慧强的肩上爬上了电线杆,身姿极为矫健,蹭蹭蹭没几下,手就够到了那个架子上。
只是,后来的记忆,就变得支离破碎了。
庞倩隐约记得,有一声巨大的声响,还有耀眼的火花,周围充斥着小孩子惊恐凄惶的哭喊声,伴随着阵阵白烟,空气里弥漫起一股臭臭的味道。
这个味道——就像爷爷有一回忘记了关火,硬生生把一碗猪肉给烧焦后的味道,非常非常得难闻,连那么爱吃肉的庞倩闻到以后,都会忍不住打恶心。
庞倩记得自己也哭了,和其他几个孩子一起,哭得撕心裂肺。有很多大人跑了过来,还有救护车和警车发着刺耳的鸣叫声快速赶来。有人一把抱起了哭泣的庞倩往边上跑,她泪眼模糊地躲在他的怀里,仰着脖子看那几个穿白衣服的人,把一个黑漆漆的东西抬上了救护车。
“庞庞。”
“……”
“庞庞。”
“……”
“喂,庞倩。”
腿上突然的感觉令庞倩回过神来,她扭头看右边,顾铭夕的右脚正夹着一支笔伸过来,笔头戳着她的腿。
“干吗?”庞倩揉揉自己的腿,有些心虚地放硬了口气。
顾铭夕奇怪地看着她,说:“你该去拿饭了。”
庞倩抬头一看,班里的同学居然都在讲台上排队了,生活委员和值日生正抬着两大箱的泡沫箱进来,里面码着整整齐齐的铝制饭盒,是学生们的午餐。
“你就知道吃!”庞倩说着就去排队了,留下一个气得够呛的顾铭夕。
她排队领回两个饭盒,一个放在顾铭夕的桌子上,还替他揭开了盖子。热腾腾的饭菜出现在他们面前,庞倩忍不住咽口水:“哇,今天吃红烧大排耶!”
顾铭夕已经用脚从抽屉里夹了个勺子出来,庞倩揭开了自己盒饭的盖子,她看看自己的大排,薄薄的,再去看看顾铭夕的那块,厚厚的……
男孩子伏着身子、右脚夹着勺子正要开吃,庞倩一下子就把他的饭盒抢了过来。
“我比较喜欢吃你那块大排。”她说。
顾铭夕直起身体,庞倩已经把自己那个饭盒放在了他面前,“喏,咱俩换一下。”
顾铭夕低头看了一会儿饭盒,突然说:“你要是吃得下,我这块大排也给你好了。”
庞倩:“……”
顾铭夕冲她笑笑:“你要不要啊,我不大喜欢吃猪肉,你知道的。”
这是真的。庞倩朝他眨眨眼睛:“你真不吃?”
“嗯,不喜欢吃。”顾铭夕摇头,脚趾夹着勺子指指那块大排,“我还没吃过呢,你快夹过去吧。”
“哎呀,你可真挑食啊!”庞倩皱着眉埋怨道,一会儿后又眉开眼笑,“那我帮你吃吧!浪费了可不好!”
顾铭夕也偷偷地笑了起来,心想,下午,又要让庞倩帮着去小卖部买干脆面了。
☆、05、同桌的你
因为几天前光着脚在雪地上踩了许久,顾铭夕脚上长冻疮了,这令他很苦恼。
一年四季,他最讨厌的就是冬天,因为冬天衣服穿得厚,他用脚做事就很不方便,穿脱衣服也无法自行完成。另一个原因是,气温低了,双脚露在外面,真的好冷啊。
尽管李涵给顾铭夕制作了露脚趾的袜子,但他并不常穿,更多时候,他就是光着两只脚做事,洗脸刷牙、吃饭写字……五年半了,经过了截肢初期长达两年的痛苦练习,如今的他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方式。
脚趾上的冻疮又红又痒,顾铭夕也不敢乱搓,年纪再小一点的时候他也长过冻疮,那时候他不懂事,两只脚互相搓啊搓,痒是止住了,可皮也擦破了,甚至还流了血,过了好久伤口才愈合。
劳动课上,顾铭夕右脚夹着剪刀,忍着脚趾的痒、弓着身子小心翼翼地剪着一张硬卡纸。老师提前就布置了这堂课的任务,因为快要到元旦,所以让每个同学为同桌做一张新年贺卡。
毫无疑问,手工劳动是顾铭夕最讨厌的一门课,他很难使用剪刀,也难以用脚操作其他的一些工具,尤其是碰到多人合作项目,就算他想要参与,有些同学也会表现得不太欢迎。
对于这样的事,顾铭夕从不勉强,更不会去和别人吵架。11岁的他已经懂得了一个道理,这世上,有些人永远都无法接受他,他们会觉得他很脏,很怪异,甚至很可怕,对于这样的状况,他并没有办法改变。
庞倩一直在偷偷地看顾铭夕,总觉得他有点不对劲。他的桌子低,她不得不凑过身子去看他脚上的卡纸,发现纸张边缘剪得像狗啃一样难看,而且进度奇慢。
“顾铭夕,要不要我帮你剪?”她小声地问,又加了一句,“你剪得太丑了,我才不要这么丑的贺卡。”
听到她前半句话时,顾铭夕心里还挺开心的,听到后面那句话,他不乐意了:“不要拉倒。”
“哼。”庞倩说,“那我做的贺卡也不给你。”
“随你。”顾铭夕一直低着头,“我不稀罕。”
她反唇相讥:“我也不稀罕!”
两个人都倔强地别开了头。十分钟后,庞倩还是没忍住,去拉了拉顾铭夕的袖子:“顾铭夕,你帮我在贺卡上画画吧,我画得不好看。”
顾铭夕抬起头来看她,嘴角有隐隐的笑意,却还是绷着脸说:“反正不是给我的,我管你好看难看。”
庞倩想了一下,好像是这么回事,但她是个实诚的小姑娘,马上就说:“那要么……还是给你吧,你画得好看,帮我画一下嘛。”
顾铭夕终于笑了起来,说:“如果是给我的,更应该由你来画了,难道我还会稀罕自己画的画吗?”
庞倩挠挠自己的脑袋,不解地问:“你不怕我画得很丑吗?”
顾铭夕摇摇头,笑着说:“不怕。”
好不容易熬到下课,顾铭夕和庞倩郑重地交换了贺卡,这时,简哲走到他身边,问:“顾铭夕,去厕所吗?”
顾铭夕点点头,穿上鞋子站了起来,说:“去的。”
在学校里,因为他身体的特殊性,的确有许多孩子不大敢和他来往,但是,他还是有几个好朋友的。
简哲和刘翰林就是顾铭夕的好朋友,他俩都不是金材大院的孩子,一年级入学时,因为顾铭夕没有双臂,生活上有许多事不能自理,比如首当其冲的大小便问题,黎老师特地在开家长会时问了几个小男生的家长,愿不愿意让他们的孩子平时帮帮顾铭夕的忙。
有些家长直说不愿意,嫌脏,嫌麻烦,还担心会影响自己孩子的学习,但简哲和刘翰林的家长都同意了。两个年轻的爸爸叮嘱着自己的儿子,要多关心和帮助顾铭夕,他和大家,并没有什么不一样。
从那以后,简哲和刘翰林就承担起了帮助顾铭夕上厕所的责任。他俩分工合作,一人一周轮流,顾铭夕没法子自己穿脱裤子,都要靠两个男孩帮忙,时间久了,三个人自然而然地变成了好朋友。
当然,顾铭夕是不在学校里大便的,即使有时熬不住,他也会选择去找男老师帮忙。
让同班同学帮着擦屁股……他还是欠点儿勇气。
总体来说,顾铭夕是个挺随和的小男孩,他对很多事并不在意,但这不代表,他的心真的大到无边无际。
当这样的生活刚开始的时候,他也很害怕,很彷徨,毕竟一个人失去了两只手,意味着他以后的世界,将变得和别人完全不一样。
李涵也曾经骗过他。那时,顾铭夕刚从手术后清醒过来,发现自己两个肩膀上裹满了纱布,而自己的两只手臂却不见了。他肩膀很疼,心里又惊慌,忍不住就哭着问李涵,他的手到哪里去了。
李涵就撒了天底下的妈妈都会撒的谎:“你的手坏啦,医生叔叔拿去修理了,等修好了就会给你拿回来的。”
病床上的顾铭夕很疑惑,有气无力地问:“能修得和原来一样吗?”
“当然能。”
难道就是因为这样,顾叔叔才从来不带顾铭夕去外面玩么?
顾铭夕并不害怕出门。
学校里每一年的春游、秋游、运动会、看电影等活动,他都会参加。课余时间,他也曾经和庞倩一起坐公交车去过少年宫,还去过博物馆、图书馆,只是每一次,都会有素不相识的路人半好奇半同情地来和他们搭话,问顾铭夕的胳膊是怎么一回事。
庞倩对此觉得很烦,那些人认都不认得,有些大妈居然还会伸手去摸摸顾铭夕残缺的肩,在他躲开以后啧啧地感叹着,说这小孩儿真可怜。
令她不能忍的是,顾铭夕居然从来不对那些人黑脸,他倒不至于详详细细地诉说自己失去双臂的经过,但也会简单地说一句:“小时候被高压电打的。”
有人会追问:“几岁的时候呀?”
顾铭夕答:“6岁。”
每次听到他的回答,庞倩的心情就会变得极度恶劣,她会走在顾铭夕身边,推着他的背,或是拽着他的空袖子把他带走,嘴里气呼呼地喊:“走了走了,要来不及了!”
那时候的庞倩并不知道,她会对这样的状况如此烦躁,其实是因为,那些人的问题会将她的记忆一遍又一遍地带回到那年夏天,那个闷热的午后。而发生在顾铭夕身上的事,却是她这辈子都不想去回忆的。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瓶未开封的后悔药。
在碰到一件糟糕事后,会想,如果我当初怎样怎样,事情大概就不会怎样怎样了。
哪怕庞倩只是一个10岁的孩子,有时也会傻傻地想,如果当年,她没有把飞盘扔到那个高高的架子上,现在的顾铭夕应该和她一样,就是个普通的小学生吧。或许,他还会更优秀一些,依旧是顾叔叔引以为豪的儿子,是金材大院里最厉害的小孩。
就算他没有胳膊,他都能在华罗庚金杯赛上得奖;他用脚画的画,比庞倩用手画的都要好看百倍;他的作文还被选去省里参加比赛,最后得了优秀奖,被编进了一本小学生优秀作文大全,在新华书店都有卖。
如果当年,不是顾铭夕爬上了那个架子,结果会变成怎样?
那是1990年的夏天,顾铭夕已经幼儿园毕业,正在快乐地过人生中最后一个没有作业的暑假。李涵已经为他买好了新书包和一堆新文具,就等着9月开学后他成为一个小学生了。
而庞倩,依旧是个胖墩墩的小姑娘,正等着升上幼儿园大班。
彼时,顾国祥已经从技术员升到了小工程师,他甚至拿到了公费出国进修两年的机会,在这一年的春节过后,他和厂里另三位工程师一起登上了去法国的航班。
顾国祥出国后,李涵又要上班,又要操持家务,自然变得辛苦许多,因此暑假里,顾铭夕每天白天都会被放在庞倩家里,由庞爷爷和庞奶奶一起照看。
这时候的庞倩和顾铭夕已经亲近了许多。经过那场“卤蛋风波”,顾铭夕不敢把庞倩丢在一边了。不管和小朋友们玩什么,他都会把庞倩带上。
庞倩人胖,脾气又躁,玩游戏就老输,输了还发脾气,和她一个队的小伙伴怨声载道,只有顾铭夕毫不介意。
那时候,老百姓家里都没有空调,气候很是闷热。
庞倩记得那一天,是八月中旬的一个下午,窗外的知了不停地叫着,她和顾铭夕在吊扇下睡了午觉,起床后又一人吃了两片西瓜。然后,顾铭夕就待不住了,楼上楼下一喊,就约了几个小孩儿一起出去玩。这是他们每天的必修课,庞爷爷庞奶奶从不反对,只是叮嘱顾铭夕要照顾好庞倩。
金材大院也就这么点地方,四幢6层高的楼,花坛、香樟树、自行车棚,还有永远在门口听收音机的曾老头。
孩子们只玩了一小会儿就转移了战场,顾铭夕一声令下,6个小孩就去了一墙之隔的金属材料公司厂房。
他们全是厂里职工的孩子,每天都来厂里玩,门卫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么多年下来,还从来没孩子在厂里出过事。
厂房很大,堆放着大堆大堆的钢材,连着大型航车都有七、八架。
几个孩子先玩了会儿捉迷藏,跑来跑去玩累了以后,就有人提议玩飞盘。
飞盘是朱慧强带来的,他们很快就制定了规则,分成了两队,每队各派一个人飞,两两比拼看谁飞得远,最后三局两胜制。
很简单的游戏,很简单的规则,他们就开心地玩了起来,前两次,庞倩总是飞得不好,飞盘甚至才飞出三、四米远,引来几个孩子一阵大笑。顾铭夕耐心地指导着她,到第三次时,她用力一甩,那个浅蓝色的飞盘居然高高地飞到了一个浅灰色的架子上。
架子很高,两边各有一根电线杆,架子上是一个有着许多奇怪管线的箱子,还贴着一个黄色的闪电标记。
可是,这些5、6岁的小孩,没人认识这个东西。
朱慧强仰着头看着自己心爱的飞盘稳稳地搁在那个大箱子上,对着庞倩生气地说:“胖胖,是你丢上去的!你要把它拿下来!”
庞倩怎么爬的上去呀,她撅着嘴,求救般地看向了顾铭夕,还拉了拉他的手。
顾铭夕不着痕迹地抽回了手,抬头看看那个架子,说:“我帮胖胖去拿吧,你们托我一下。”
几个男孩子都很听他的话,围在一起给他做了人垫,顾铭夕搓了搓手,爬电线杆之前,扭头对庞倩说:“你可真笨,老是给我闯祸。”
庞倩呆呆地看着他,一个刚满6岁的小男孩,留着短短的头发,穿一件浅蓝色的短袖t恤,胸前似乎还有一个卡通图像。他的额头和鼻尖都是亮晶晶的小汗珠,嘴里还缺了两个门牙,说话漏风。
庞倩一直仰头看着顾铭夕的动作,他比同年龄的孩子都要长得高,却很瘦,四肢修长,他踩在朱慧强的肩上爬上了电线杆,身姿极为矫健,蹭蹭蹭没几下,手就够到了那个架子上。
只是,后来的记忆,就变得支离破碎了。
庞倩隐约记得,有一声巨大的声响,还有耀眼的火花,周围充斥着小孩子惊恐凄惶的哭喊声,伴随着阵阵白烟,空气里弥漫起一股臭臭的味道。
这个味道——就像爷爷有一回忘记了关火,硬生生把一碗猪肉给烧焦后的味道,非常非常得难闻,连那么爱吃肉的庞倩闻到以后,都会忍不住打恶心。
庞倩记得自己也哭了,和其他几个孩子一起,哭得撕心裂肺。有很多大人跑了过来,还有救护车和警车发着刺耳的鸣叫声快速赶来。有人一把抱起了哭泣的庞倩往边上跑,她泪眼模糊地躲在他的怀里,仰着脖子看那几个穿白衣服的人,把一个黑漆漆的东西抬上了救护车。
“庞庞。”
“……”
“庞庞。”
“……”
“喂,庞倩。”
腿上突然的感觉令庞倩回过神来,她扭头看右边,顾铭夕的右脚正夹着一支笔伸过来,笔头戳着她的腿。
“干吗?”庞倩揉揉自己的腿,有些心虚地放硬了口气。
顾铭夕奇怪地看着她,说:“你该去拿饭了。”
庞倩抬头一看,班里的同学居然都在讲台上排队了,生活委员和值日生正抬着两大箱的泡沫箱进来,里面码着整整齐齐的铝制饭盒,是学生们的午餐。
“你就知道吃!”庞倩说着就去排队了,留下一个气得够呛的顾铭夕。
她排队领回两个饭盒,一个放在顾铭夕的桌子上,还替他揭开了盖子。热腾腾的饭菜出现在他们面前,庞倩忍不住咽口水:“哇,今天吃红烧大排耶!”
顾铭夕已经用脚从抽屉里夹了个勺子出来,庞倩揭开了自己盒饭的盖子,她看看自己的大排,薄薄的,再去看看顾铭夕的那块,厚厚的……
男孩子伏着身子、右脚夹着勺子正要开吃,庞倩一下子就把他的饭盒抢了过来。
“我比较喜欢吃你那块大排。”她说。
顾铭夕直起身体,庞倩已经把自己那个饭盒放在了他面前,“喏,咱俩换一下。”
顾铭夕低头看了一会儿饭盒,突然说:“你要是吃得下,我这块大排也给你好了。”
庞倩:“……”
顾铭夕冲她笑笑:“你要不要啊,我不大喜欢吃猪肉,你知道的。”
这是真的。庞倩朝他眨眨眼睛:“你真不吃?”
“嗯,不喜欢吃。”顾铭夕摇头,脚趾夹着勺子指指那块大排,“我还没吃过呢,你快夹过去吧。”
“哎呀,你可真挑食啊!”庞倩皱着眉埋怨道,一会儿后又眉开眼笑,“那我帮你吃吧!浪费了可不好!”
顾铭夕也偷偷地笑了起来,心想,下午,又要让庞倩帮着去小卖部买干脆面了。
☆、05、同桌的你
因为几天前光着脚在雪地上踩了许久,顾铭夕脚上长冻疮了,这令他很苦恼。
一年四季,他最讨厌的就是冬天,因为冬天衣服穿得厚,他用脚做事就很不方便,穿脱衣服也无法自行完成。另一个原因是,气温低了,双脚露在外面,真的好冷啊。
尽管李涵给顾铭夕制作了露脚趾的袜子,但他并不常穿,更多时候,他就是光着两只脚做事,洗脸刷牙、吃饭写字……五年半了,经过了截肢初期长达两年的痛苦练习,如今的他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方式。
脚趾上的冻疮又红又痒,顾铭夕也不敢乱搓,年纪再小一点的时候他也长过冻疮,那时候他不懂事,两只脚互相搓啊搓,痒是止住了,可皮也擦破了,甚至还流了血,过了好久伤口才愈合。
劳动课上,顾铭夕右脚夹着剪刀,忍着脚趾的痒、弓着身子小心翼翼地剪着一张硬卡纸。老师提前就布置了这堂课的任务,因为快要到元旦,所以让每个同学为同桌做一张新年贺卡。
毫无疑问,手工劳动是顾铭夕最讨厌的一门课,他很难使用剪刀,也难以用脚操作其他的一些工具,尤其是碰到多人合作项目,就算他想要参与,有些同学也会表现得不太欢迎。
对于这样的事,顾铭夕从不勉强,更不会去和别人吵架。11岁的他已经懂得了一个道理,这世上,有些人永远都无法接受他,他们会觉得他很脏,很怪异,甚至很可怕,对于这样的状况,他并没有办法改变。
庞倩一直在偷偷地看顾铭夕,总觉得他有点不对劲。他的桌子低,她不得不凑过身子去看他脚上的卡纸,发现纸张边缘剪得像狗啃一样难看,而且进度奇慢。
“顾铭夕,要不要我帮你剪?”她小声地问,又加了一句,“你剪得太丑了,我才不要这么丑的贺卡。”
听到她前半句话时,顾铭夕心里还挺开心的,听到后面那句话,他不乐意了:“不要拉倒。”
“哼。”庞倩说,“那我做的贺卡也不给你。”
“随你。”顾铭夕一直低着头,“我不稀罕。”
她反唇相讥:“我也不稀罕!”
两个人都倔强地别开了头。十分钟后,庞倩还是没忍住,去拉了拉顾铭夕的袖子:“顾铭夕,你帮我在贺卡上画画吧,我画得不好看。”
顾铭夕抬起头来看她,嘴角有隐隐的笑意,却还是绷着脸说:“反正不是给我的,我管你好看难看。”
庞倩想了一下,好像是这么回事,但她是个实诚的小姑娘,马上就说:“那要么……还是给你吧,你画得好看,帮我画一下嘛。”
顾铭夕终于笑了起来,说:“如果是给我的,更应该由你来画了,难道我还会稀罕自己画的画吗?”
庞倩挠挠自己的脑袋,不解地问:“你不怕我画得很丑吗?”
顾铭夕摇摇头,笑着说:“不怕。”
好不容易熬到下课,顾铭夕和庞倩郑重地交换了贺卡,这时,简哲走到他身边,问:“顾铭夕,去厕所吗?”
顾铭夕点点头,穿上鞋子站了起来,说:“去的。”
在学校里,因为他身体的特殊性,的确有许多孩子不大敢和他来往,但是,他还是有几个好朋友的。
简哲和刘翰林就是顾铭夕的好朋友,他俩都不是金材大院的孩子,一年级入学时,因为顾铭夕没有双臂,生活上有许多事不能自理,比如首当其冲的大小便问题,黎老师特地在开家长会时问了几个小男生的家长,愿不愿意让他们的孩子平时帮帮顾铭夕的忙。
有些家长直说不愿意,嫌脏,嫌麻烦,还担心会影响自己孩子的学习,但简哲和刘翰林的家长都同意了。两个年轻的爸爸叮嘱着自己的儿子,要多关心和帮助顾铭夕,他和大家,并没有什么不一样。
从那以后,简哲和刘翰林就承担起了帮助顾铭夕上厕所的责任。他俩分工合作,一人一周轮流,顾铭夕没法子自己穿脱裤子,都要靠两个男孩帮忙,时间久了,三个人自然而然地变成了好朋友。
当然,顾铭夕是不在学校里大便的,即使有时熬不住,他也会选择去找男老师帮忙。
让同班同学帮着擦屁股……他还是欠点儿勇气。
总体来说,顾铭夕是个挺随和的小男孩,他对很多事并不在意,但这不代表,他的心真的大到无边无际。
当这样的生活刚开始的时候,他也很害怕,很彷徨,毕竟一个人失去了两只手,意味着他以后的世界,将变得和别人完全不一样。
李涵也曾经骗过他。那时,顾铭夕刚从手术后清醒过来,发现自己两个肩膀上裹满了纱布,而自己的两只手臂却不见了。他肩膀很疼,心里又惊慌,忍不住就哭着问李涵,他的手到哪里去了。
李涵就撒了天底下的妈妈都会撒的谎:“你的手坏啦,医生叔叔拿去修理了,等修好了就会给你拿回来的。”
病床上的顾铭夕很疑惑,有气无力地问:“能修得和原来一样吗?”
“当然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