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太阳很好,叶臻突然觉得很精神,他问阿克雷斯:出去晒太阳么?阿克雷斯,你很久没晒过太阳了。
    阿克雷斯睁开一双已经浑浊的眼睛,看了看天空,四处搜寻叶臻的身影,他的视力不太行了,不如加西米亚。
    他努力撑起身子,问:加西米亚,你在哪里啊?
    叶臻就去用头拱一拱他:在这里,你快起来。
    阿克雷斯努力站起来,蹭蹭他,缓缓地咬住他的尾巴,一起朝着山边走去。
    说是晒太阳,其实并不是。
    叶臻把阿克雷斯带到了他们花费了数年挖掘的一个岩洞下的深坑里,他先跳了下去,在下面呼唤阿克雷斯。
    阿克雷斯只能看到他模糊的轮廓,但也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
    他落在了叶臻面前,感觉腿脚有点发软。
    叶臻还嘲笑他:你以前不是很厉害吗?怎么现在还不如我了?
    阿克雷斯小声道:老了啊,一把年纪了,加西米亚,你不能嘲笑我。
    叶臻就故意嘲笑他,两位恐龙爷爷闹成了一团,最后闹不动了,就相互躺下了。
    他们面对面躺着,叶臻的头搭在阿克雷斯下颌处,阿克雷斯两只前肢抱着他。
    叶臻有点好奇地问:你说我俩会不会变成化石啊?
    阿克雷斯问他:化石是什么?
    叶臻想了想,回答:就是没有腐朽的尸体,以后会被人挖出来。
    阿克雷斯疑惑:人?
    叶臻点头:你没见过的一种生物,几千万年以后会出现,现在没有,或许有野人,但我活了这么久,没见过野人。
    阿克雷斯问:你怎么知道?
    叶臻回答:我当然知道啊,我有未卜先知的能力,你就说厉害不厉害。
    阿克雷斯点头,闭上眼睛:厉害,加西米亚最厉害了。那变成化石有什么用呢?
    叶臻再次思忖片刻:有用,除了用来考古,还可以证明我们曾经相爱过。
    阿克雷斯点头:那不错,那就变成化石吧,到时候,吓死那些人。
    叶臻咬他一下:怎么可能吓死他们啊,你又不是可怕的生物,充其量就是一些骨头。
    阿克雷斯有点困:乖一点,加西米亚,该睡觉了。
    叶臻刚想说你刚睡醒,但他没答话,只是努力蜷缩在他怀里。
    他知道自己和阿克雷斯都不行了,最近都懒得睁眼了。
    他带阿克雷斯来这里,也算是提前安顿好他们的后事了。
    或许这一觉睡过去,就不会再醒来了。
    事实上,他俩这一睡过去,就真的没再醒来。
    诺亚和伊森也都不年轻了,八十几的高龄了。
    还带着孙子四处找他们的太爷爷们。
    找了许久没找到,诺亚想起了父亲和爸爸几十年前就开始准备的岩洞墓穴。
    只是猜测,没想到还真的被他们找到了。
    来到岩洞前,朝着里面黑漆漆的墓穴看了一眼,发现他们还真的在里面。
    诺亚和伊森在洞窟口唤了半天,他们都没回应。
    伊森还跳进去看了看,试图拱醒他们,没想到身子都僵硬了。
    他们在这里睡了两天了。
    伊森叹息一声,又拖着年迈的身体爬出洞窟,告诉诺亚:走了。
    诺亚呆愣地站在上面许久,终是告诉伊森:把山上的土推下来吧,冬天快来了,会冷。
    伊森嗯了一声,带着几个健壮的儿子,去山上把土拱下来,诺亚带着儿子们在下面把土填了进去。
    原来时间过得这么快的,不知不觉,他自己也都八十岁了,或许过不了多久,他们也该去找两个父亲了。
    后来,白垩纪与新生代古近纪之间遭遇了物种大灭绝的巨大灾难,其中主要被灭绝的就是非鸟类的一些生物,包括恐龙。
    很多鸟类和哺乳动物都幸运地存活了下来,并且进行了优势进化,成为了新生代古近纪时期主要的生物。
    很多史前生物遗骸没有充分被分解,被掩埋在了古地质中,随着冰河运动、地壳运动等一系列的复杂的自然演化,骨骼等硬体部分被留存了下来,成了被现世发现的化石。
    其中就包括刚被发现被命名为拥抱的化石。
    第96章 贵族雅O川金丝猴
    作为华夏文明的龙脉, 秦岭是最古老的山地之一。
    在这片古老的山地里,孕育出了很多珍稀的物种。
    可谓是野生动物天然的家园。
    秦岭横贯东西,是一条天然的南北分界线。
    这里四季分明, 山林茂盛,是很多野生动物的家。
    其中有一种珍稀物种也分布秦岭当中,那就是种花家的一级保护动物川金丝猴。
    川金丝猴的分布范围也是稍微广泛的,沿着秦岭横贯东西,川金丝猴也随着不同的地域具有轻微的差异性。
    但大抵上是没有太大的区别。
    川金丝猴以其金灿灿的漂亮外表,温柔绅士的脾性, 让人们所喜爱。
    网上有个很火爆的梗:每当有一个金丝猴被人夸的同时,峨眉山的猴子都要经历一遍网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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