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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希声想起自己在系统面板上看到过,系统可以给他一次等价兑换的机会。
按理说,用其他的一些东西, 财富、名誉或者其他东西,来换取为阿也治病的机会, 是绰绰有余的。
但随希声想要留着这个, 来换和阿也在这个世界白头偕老的机会。
他第一次体会到喜欢一个人的感觉。他不想离开阿也,也不想要阿也失去他。
随希声盘算好了一切,他敷衍应付着宁柯的试探, 让诺艾尔跑去在宁起面前刷好感度, 一段时日下来, 勉强算是稳住了这俩虫,暂时不会来动他。
而过了一段时间,皇宫传来虫皇生命垂危的消息, 宁起和宁柯更是没有精力放在随希声身上了。
在消息放出来的那个晚上, 随希声叫出了诺艾尔与亚恒,顺带上了保护亚恒安全的奥斯蒙,一起走进了宁起的府邸。
诺艾尔是有点社牛在身上的, 他大大咧咧地和亚恒与奥斯蒙打招呼,接着便揽着随希声的肩膀, 和他介绍宁起家附近哪里比较好玩, 等会可以和他一起去逛。
看出来是来过很多次了, 介绍的话语透露出异常的熟练。
看来宁起也很喜欢诺艾尔,随希声放心了。
毕竟就算喜欢养狗的人也有可能不喜欢哈士奇,更何况某些本来就不喜欢养的人。
丝毫不知道自己被身边的随希声比喻成了拆家之王的诺艾尔莫名觉得只有自己说话的氛围有点莫名的尴尬,摸了摸鼻子,郁闷道:“你们怎么都不说话?”
他是唯一一个、真的是来这里玩的虫。
随希声慈爱地摸了摸他的脑袋:“乖,脑袋不够聪明就不要多问了,显得你更蠢了。”
诺艾尔直觉他话里有话,但是他确实不知道虫皇病危的消息,就算知道,对于他来说也没有多大的影响。
——当然,这只是他自以为。
诺艾尔和宁起关系的走近一直被有心人看在眼里,现在大家已经把诺艾尔的家族和宁起一派划上了关联符号。
连诺艾尔的雌父雄父都默许了这种行为,就算是隐形的站队了,只有诺艾尔不知道,至今还被自己的迟钝蒙在鼓里。
所以,今天来到这里的,除了随希声,其他都是二皇子这边的虫。
随希声这么做,是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
只是他来到这里之前,在说服阿也的过程上,付出了不少的精力。随希声非常卖力地让阿也相信,自己身体很好,到时候出现了问题也会找到机会自己逃跑。
宁起的家并不像其他虫猜测的那般,华丽非常。和他出色的外表相比,这栋宅子可谓是相当的朴素了。
随希声下意识看向一边的诺艾尔,他一点也没有嫌弃的意思,反而脸上的表情一直洋溢着高兴的色彩,随希声随口问了一句:“你住在这里就不感觉寒碜?”
连他和阿也的家住的都比宁起好,更何况一向被家里虫捧在手心养大的诺艾尔。
“要这么想,那就是你的问题了。”诺艾尔挺起胸膛,对随希声显出几分鄙夷,“我之前在外面旅游的时候,睡过一种叫做帐篷的东西,有时候还露宿野外,宁起这个条件算什么?”
随希声悟了。
难怪宁起对诺艾尔也有意思,这孩子也怪好养活的。换做其他雄虫,估计都不愿意住进来,觉得宁起是在糊弄他了。
难怪他在第一次见到诺艾尔和宁起的时候就莫名其妙想要拉郎配。
他们来到待客厅不久,宁起便穿着一身军装,步履匆匆赶来了。
他摘下军帽,递给旁边的侍者,一身风尘仆仆,但仍然保持着风度:“进去说吧。”
他推开一扇暗门,率先步入。
随希声眼神闪了闪,在众人起身后,拉住一脸无知就要跟着走的诺艾尔,对其他虫说道:“先等我说个故事再走怎么样?”
宁起停住了脚步,转身,给了奥斯蒙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你说。”
亚恒也瞪着随希声,一副很看不惯的模样。
但是当事人却毫不在意,他把诺艾尔拉到自己身后:“从前,有一位出身高贵的雄子,他有着一头灿烂的金发,琥珀色的双眼,和英俊的长相。”
“因为家世优越,所以他从小到大有许多选择雌君雌侍的机会。十五岁时,他就与玛尔斯家族的一位雌子订了婚。
然而万花丛中走过,他并不爱这位既定的雌君,之后又陆陆续续看上了好几位其他世家的雌子,一并收进了家里。”
“作为一个雄虫,他说不上好,也不算坏。然而对于他的虫崽来说,他是一个冷漠的父亲,从来不关心他们的死活,就算二儿子发烧到凌晨险些死去,他都还在一众雌虫中流连。”
随希声说到这里,奥斯蒙的手掌已经紧握成拳,但是宁起的表情仍然没有什么变化,看不出什么倾向,他只能按兵不动。
“与雌君大婚的那一天晚上,各大家族都派来了宾客,为这对新人献上祝福。而那位雄子却因为雌君过于严肃而心中厌烦,喝醉酒跑去宴席中间,稀里糊涂强迫了一位雌虫,和他上了床。”
宁起眼瞳瞬间缩紧,几乎变成野兽一样的竖瞳,但他依然不发一言,听随希声说完了这个故事。
“可那位雌子是有雄主的,那位雄子被迫戴了绿帽子,心里恨死了,却又不敢动那位家世显赫的雄子,只能憋下了这口气。那位雄子在与其雌君春风一度之后,竟然起了点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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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用其他的一些东西, 财富、名誉或者其他东西,来换取为阿也治病的机会, 是绰绰有余的。
但随希声想要留着这个, 来换和阿也在这个世界白头偕老的机会。
他第一次体会到喜欢一个人的感觉。他不想离开阿也,也不想要阿也失去他。
随希声盘算好了一切,他敷衍应付着宁柯的试探, 让诺艾尔跑去在宁起面前刷好感度, 一段时日下来, 勉强算是稳住了这俩虫,暂时不会来动他。
而过了一段时间,皇宫传来虫皇生命垂危的消息, 宁起和宁柯更是没有精力放在随希声身上了。
在消息放出来的那个晚上, 随希声叫出了诺艾尔与亚恒,顺带上了保护亚恒安全的奥斯蒙,一起走进了宁起的府邸。
诺艾尔是有点社牛在身上的, 他大大咧咧地和亚恒与奥斯蒙打招呼,接着便揽着随希声的肩膀, 和他介绍宁起家附近哪里比较好玩, 等会可以和他一起去逛。
看出来是来过很多次了, 介绍的话语透露出异常的熟练。
看来宁起也很喜欢诺艾尔,随希声放心了。
毕竟就算喜欢养狗的人也有可能不喜欢哈士奇,更何况某些本来就不喜欢养的人。
丝毫不知道自己被身边的随希声比喻成了拆家之王的诺艾尔莫名觉得只有自己说话的氛围有点莫名的尴尬,摸了摸鼻子,郁闷道:“你们怎么都不说话?”
他是唯一一个、真的是来这里玩的虫。
随希声慈爱地摸了摸他的脑袋:“乖,脑袋不够聪明就不要多问了,显得你更蠢了。”
诺艾尔直觉他话里有话,但是他确实不知道虫皇病危的消息,就算知道,对于他来说也没有多大的影响。
——当然,这只是他自以为。
诺艾尔和宁起关系的走近一直被有心人看在眼里,现在大家已经把诺艾尔的家族和宁起一派划上了关联符号。
连诺艾尔的雌父雄父都默许了这种行为,就算是隐形的站队了,只有诺艾尔不知道,至今还被自己的迟钝蒙在鼓里。
所以,今天来到这里的,除了随希声,其他都是二皇子这边的虫。
随希声这么做,是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
只是他来到这里之前,在说服阿也的过程上,付出了不少的精力。随希声非常卖力地让阿也相信,自己身体很好,到时候出现了问题也会找到机会自己逃跑。
宁起的家并不像其他虫猜测的那般,华丽非常。和他出色的外表相比,这栋宅子可谓是相当的朴素了。
随希声下意识看向一边的诺艾尔,他一点也没有嫌弃的意思,反而脸上的表情一直洋溢着高兴的色彩,随希声随口问了一句:“你住在这里就不感觉寒碜?”
连他和阿也的家住的都比宁起好,更何况一向被家里虫捧在手心养大的诺艾尔。
“要这么想,那就是你的问题了。”诺艾尔挺起胸膛,对随希声显出几分鄙夷,“我之前在外面旅游的时候,睡过一种叫做帐篷的东西,有时候还露宿野外,宁起这个条件算什么?”
随希声悟了。
难怪宁起对诺艾尔也有意思,这孩子也怪好养活的。换做其他雄虫,估计都不愿意住进来,觉得宁起是在糊弄他了。
难怪他在第一次见到诺艾尔和宁起的时候就莫名其妙想要拉郎配。
他们来到待客厅不久,宁起便穿着一身军装,步履匆匆赶来了。
他摘下军帽,递给旁边的侍者,一身风尘仆仆,但仍然保持着风度:“进去说吧。”
他推开一扇暗门,率先步入。
随希声眼神闪了闪,在众人起身后,拉住一脸无知就要跟着走的诺艾尔,对其他虫说道:“先等我说个故事再走怎么样?”
宁起停住了脚步,转身,给了奥斯蒙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你说。”
亚恒也瞪着随希声,一副很看不惯的模样。
但是当事人却毫不在意,他把诺艾尔拉到自己身后:“从前,有一位出身高贵的雄子,他有着一头灿烂的金发,琥珀色的双眼,和英俊的长相。”
“因为家世优越,所以他从小到大有许多选择雌君雌侍的机会。十五岁时,他就与玛尔斯家族的一位雌子订了婚。
然而万花丛中走过,他并不爱这位既定的雌君,之后又陆陆续续看上了好几位其他世家的雌子,一并收进了家里。”
“作为一个雄虫,他说不上好,也不算坏。然而对于他的虫崽来说,他是一个冷漠的父亲,从来不关心他们的死活,就算二儿子发烧到凌晨险些死去,他都还在一众雌虫中流连。”
随希声说到这里,奥斯蒙的手掌已经紧握成拳,但是宁起的表情仍然没有什么变化,看不出什么倾向,他只能按兵不动。
“与雌君大婚的那一天晚上,各大家族都派来了宾客,为这对新人献上祝福。而那位雄子却因为雌君过于严肃而心中厌烦,喝醉酒跑去宴席中间,稀里糊涂强迫了一位雌虫,和他上了床。”
宁起眼瞳瞬间缩紧,几乎变成野兽一样的竖瞳,但他依然不发一言,听随希声说完了这个故事。
“可那位雌子是有雄主的,那位雄子被迫戴了绿帽子,心里恨死了,却又不敢动那位家世显赫的雄子,只能憋下了这口气。那位雄子在与其雌君春风一度之后,竟然起了点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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