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他叫沈嗣。
    书房门缓慢被推开,阮明姝迈过门槛,踏了进去。
    她看见他在写字,周身偏有种极其与世隔绝的冷淡。
    阮明姝捏紧手指,开门见山:“有件事,你得帮我一个忙。”
    沈嗣撂下毛笔,缓缓抬头,似乎是想听听她还要继续说些什么。
    阮明姝迎着他充满压迫感的眼神,强装的镇定自若,“我要见我父亲一面。”
    大小姐第一次求人还不太熟练。
    硬邦邦的语气,还有点…难以启齿之感。
    怕他不答应,阮明姝便睁着无辜的双眸说起谎话来,她一说谎,就容易磕磕绊绊的,语气也跟着软弱几分,糯糯的:“我同你兄长感情十分的好,你这回帮了我,等他回来,我让他给你重赏。”
    阮明姝说完就看见男人浅浅笑了一下。
    他笑起来,比不笑好看许多。
    像是会勾魂的神仙似的。
    她见他笑了,格外心虚没底。
    不过转念又想,死人不会开口说话,她有什么好怕的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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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章 迫嫁
    窗外是霜白的雪色,少女身上穿着的名贵狐狸斗篷,将她的脸衬得愈发娇小,精致的眉眼落出几分高贵之色,便是求人,也是仰着小脸,眼睛乌湛湛的。
    沈嗣神色懒淡,逐字逐句地问:“感情十分的好?”
    阮明姝的指甲掐着掌心,面对他意味深长的眼神,心中越来越没有底气,不过都这种时候了,她不能退缩。
    “是啊。你兄长爱慕我的姿色,也曾说过是要将我娶回家当成宝贝供着的。”阮明姝眼神娇娇的,语气也理所当然。
    献王当然没有说过这种话。
    阮明姝都没见过他,被他轻薄时都是昏迷的。
    她这句话也不全是谎话,这世上还是有许多男人贪恋她的美色,她打小就知道自己长得漂亮,所以父亲和母亲都偏心她,而不是她那个更懂事的弟弟。
    以前在学堂里念书时,总有人抢着要来帮她抄书,还想要和她一起受罚呢。
    便是张玠在张家遭了大难,那时候还是舍不得她,还想要娶她。
    阮明姝见他迟迟不作声,有点恼羞成怒,这个人怎如此不识好歹?她都将话说到这个份上,他竟然还不领情。
    她有些生气,便是如今也学不来遮掩,心里想的什么,一眼见底。
    “你兄长不是让你照顾我吗?你就是这样照顾我的?”
    小姑娘声厉内荏,娇嫩白皙的皮肤都被气得微微泛红。
    她理直气壮的质问他。
    沈嗣其实很不喜欢无理取闹的小姑娘,他一向喜静。
    便是以前在身边带着的实习生,都要聪明的、安静的,最好一个眼神就能领会到他的意思。
    他也是第一次遇见这种娇气的千金大小姐。
    心底并无反感。
    沈嗣说:“刑部不是侯府,不能叫阮姑娘来去自如。”
    阮明姝听着他温和的声音,觉得他在敷衍自己,听起来倒是温柔,其实还是很冷淡。
    她反问:“你不是在刑部做事吗?这点小事都帮不上忙吗?”
    沈嗣安静一瞬,并没有急着回答她。只不过他的目光放肆打量着她,漫不经心拂过她的脸。
    阮明姝抿唇,硬忍着自己的小脾气,“在刑部做事的人都很厉害,我想你也不例外,应当是有几分本事的。”
    她夸人也夸得很生硬,差点难倒了她。
    沈嗣唇角微弯,淡淡的笑意转瞬即逝,他说:“阮姑娘想何时去见安阳侯?”
    阮明姝松了口气:“我想今天。”
    沈嗣很淡的嗯了一声,“只能等到天黑,只有半柱香的时辰。”
    阮明姝这会儿倒是乖巧了起来,点了点头说好。
    沈嗣忽然觉得他这个小未婚妻也不难养。
    听话的时候还是很听话的。
    发的小脾气在他看来也不算什么。
    还是个小孩。
    教不好的地方再慢慢的教。
    阮明姝也在偷偷打量他,这个男人虽然阴恻恻的,不过还算听她的话,只要他不像上次那样吓唬她,逼她喝水,逼她看书,就看着还挺温和好欺负的。
    献王无能。
    他弟弟也如出一辙的无能。
    阮明姝的肚子忽然咕噜噜叫了两声,她的脸瞬间就烧得通红,樱唇微张,本欲解释,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沈嗣看着她一下子红透的脸,“饿了?”
    阮明姝还没在别人面前丢过这么大的脸,她出门得匆忙,来不及也没心思用早膳,便是连块糕点都没碰。
    她低着头,从嗓子里挤出来的声音也听得出其中的羞耻,“你都听见了何必再问我。”
    沈嗣不太介意还惯着她,有些事能惯,有些事不能。
    他将魏广叫进书房,低声吩咐:“叫厨房做些清淡的菜。”
    魏广进屋之后一直低着头,很识相没去看侯府这位娇贵的大小姐,“是。”
    阮明姝也没同他客气,“我还要吃些糕点。”
    沈嗣同魏广说:“按阮姑娘说的办。”
    阮明姝感觉他们都是应该伺候她,对她好的,继续提起要求:“方才说了许多话,嗓子有些疼,再给我泡一杯茶来,要清晨的露水泡的茶。”
    魏广心想这位大小姐未免也太精致挑剔。
    喝杯茶竟还挑三拣四。
    王府里是没有人会去收集露水的。
    沈嗣蹙眉,在这点小事上却不如方才那么随和大度,“没有露水。”
    他是一名医生,职业习惯让他在生活中有着近乎偏执的洁癖。
    露水里含着各种肉眼看不见的杂质,并不干净。
    阮明姝拧着眉头,稚嫩漂亮的脸孔,她陷入了纠结中,“可是我在家都是喝露水泡的茶,其他的我喝不惯的。”
    沈嗣说:“那就喝温水。”
    男人的神色看起来和先前的温和并没有两样,这五个字也说的很轻描淡写,可阮明姝就是觉得他在压迫她,从中听出了叫人不喜欢的压制感。
    她赌气道:“我不喝了。”
    沈嗣看了眼魏广,淡淡然:“听阮姑娘的,不要上茶水。”
    阮明姝气得连饭都不想吃了。
    待丫鬟们端来午膳,阮明姝也只尝了几口,并且她还是很挑食,不喜欢吃的绝对不会碰一口。满桌子只有八道菜,其中就有六道是她不碰的。
    沈嗣看得皱眉,她实在太挑食了。
    养出现在这么些肉,实在是不容易。
    需要纠正的地方,沈嗣一定会要她改正,比如挑食这个坏毛病,会导致营养不均衡,她先天本来就弱,不能再如此胡闹。
    沈嗣往她的碗里夹了块肉,阮明姝有些嫌弃的说:“我不吃肉的,味道太腻了。”
    吃多了她还会长胖。
    阮明姝这回原谅了他的冒犯,她抿了抿淡粉色的柔唇,“你下回可要记住,往后不要再这样了。”
    沈嗣笑了笑:“吃了。”
    阮明姝不解的抬眸看他,“我不吃这个。”
    沈嗣就像没听见她说的话,又往她的碗里夹了青菜,“这个也要吃。”
    他在她发作之前,“不吃完就请阮姑娘回侯府。”
    阮明姝真是被他气得不轻,若不是还要事要靠他帮忙,指不定就扔掉了筷子叫他好看。
    她扭过脸:“我不吃。”
    沈嗣也不会去哄她,用完了午膳,语气淡淡:“魏广。”
    “属下在。”
    “将阮姑娘送回去。”
    阮明姝不可置信睁圆了眼睛,满是委屈,脸色消瘦苍白看上去好不可怜,乌睫都在颤,五指默默攥紧,站起来的时候浑身都在抖。
    她眼底抹开不自然的红,“你…你敢。”
    男人的目光只是很冷淡的从她身上扫过一眼,冷漠的叫人害怕:“魏广,送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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