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梦见的是原书里的片段。
    原书中,盛初夏坑害男女主种种行径被曝光,走投无路,只好回到庄允身边。盛初夏强盛的控制欲,让穆千玄感到厌烦,穆千玄对她一再容忍,她却变本加厉,这次出走,算是光明正大地宣告与奉剑山庄决裂,两人再无履行婚约的可能。而在此时,盛初夏当初冒领救命之恩一事也东窗事发,事实表明,阮星恬才是那个真正救了穆千玄的人。
    阮星恬顺势要求穆千玄以同样的方式报恩。
    反正都是报恩,对比盛初夏的娇纵愚蠢,阮星恬至少不会给他惹这么多麻烦,耽误他练剑,摧毁他的剑心。所以,穆千玄同意了。
    理由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初夏看这段剧情时,心里说不出的怪。作为一个成熟的读者,自圆其说是基本素养,虽说这是本狗血的古早文,阮星恬的经历怎么说都称得上大女主,大女主的正宫,那必然是知分寸懂进退,不拖后腿不惹事。
    比起其他男配各作各的妖,穆千玄简直就是神仙相方,作者把他定为正宫,撇除有强行凑CP的嫌疑,从理智上来说,穆千玄貌美能打,确实适合当男主。
    当然,还有一个可能,感情线是这个作者的弱项,作者用了山路十八弯的写法,凑了几百万字的CP,终于硬是把两人凑到了一起。忽略违和感,这本书的剧情还是可圈可点的,温柔美丽的医女大姐姐x天纵奇才性格乖僻小狼狗,这对CP硬磕,也是能磕出点东西的。
    阮星恬与穆千玄的感情尘埃落定时已接近大结局,再后来,阮星恬被楚绣绣掳走,穆千玄悟出剑意,功力突飞猛进,杀了楚绣绣,夺回阮星恬,一战成名,在驭龙台上被拥护为武林盟主。
    名利双收,抱得美人归,算得上很完美的结局了,如果他们绝美爱情的垫脚石不是初夏的话。
    初夏气呼呼地捧着脸颊。
    萧毓婉起身去了厨房,端来一碗红豆冰沙。今年热得比往年早,暑气重,初夏额头沁出层薄汗,双颊红彤彤的,这碗红豆冰沙刚好给她降火。
    在生谁的气?萧毓婉喂着她吃。
    没有。
    夏夏长大了,有了心事,也不和娘说了。萧毓婉叹息。
    哪有。
    如果没有,为什么三公子和阮姑娘走后,你一直闷闷不乐。萧毓婉搁下碗,夏夏,等他们回来,治好了你的眼睛,我们立刻搬出竹苑。
    初夏含着口甜滋滋的红豆沙,闻言,愣了下。
    怎么又提起这茬了?
    初夏很不情愿搬出竹苑,一则楼厌虎视眈眈,在奉剑山庄,他多少会忌讳点;二则她与穆千玄感情刚升温,恨不得日日腻在一块,搬出去就不能天天见面了。
    我没有不开心,在这里我住得很开心。初夏双颊鼓起,硬是挤出点笑容。
    夏夏,三公子是你师父,你拜师前我已经同你交待过要想清楚。那三公子确实是人中龙凤,你喜欢他无可厚非,可奉剑山庄这么多双眼睛,迟早有一天会有人看出端倪,你不要名声,难道三公子也不要了?
    娘,你初夏一不小心吞下口中的碎冰,一股凉意顺着喉管直接凉透心底,她黑黢黢的双目毫无焦距,转头望向萧毓婉的方向,透出讶然之色,讷讷开口,你都知道了?
    你是我女儿,你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我就知道你在想什么。
    我不是有意瞒着您的,我只是没想好怎么跟您摊牌。初夏垂下脑袋,乖乖认错。这个时代的这个年纪,很多姑娘家已经嫁做人妇,算不得早恋,偏生她的心底生出早恋被抓包的心虚。
    我知道,三公子对我们母女的好,我都看在眼里。若他不是真心,我怎会放任你们胡来。
    娘,您不反对?
    经过这么多事,我余生别无所愿,只要夏夏高兴,喜欢谁都可以。萧毓婉满目慈爱,将初夏鬓边的发丝别到耳后,你们虽是师徒,也是年轻男女,互相倾慕,情有可原,他是真心待夏夏好,愿意代替我照顾夏夏,我感激都来不及。
    娘,您真好。初夏忍不住扑进萧毓婉的怀里,眼眶微湿。
    *
    阮星恬说的那几株药材生在绝峰之上,阮星恬是医女,行医治病是本职,功夫这方面称得上花拳绣腿,要攀登上这样的悬崖峭壁并不容易。穆千玄用一根绳子锁住她的腰身,单手提着,一路拉扯,总算上了峰顶。
    要不是他不认得草药,真不想带上这个拖油瓶。
    穆千玄压着嫌弃,尽量不露在脸上。
    高耸入云的山尖犹堆着冬雪,那几味药材喜寒,就生在薄雪之间。阮星恬采药,穆千玄跟着,一一辨认,记在脑子里。他轻功好,背着药篓,几个纵越,就把草药采齐了。
    哪怕自信自己的记忆力和眼力,穆千玄还是谨慎地把药篓递给阮星恬,让她确认一遍,以免混入毒草。
    都是对的。阮星恬很是佩服穆千玄的判断力,与祝文暄采药时,祝文暄十有八九会弄错。
    穆千玄拿起一株,指尖捻出青绿的汁液,放在鼻端嗅了嗅:这气味与当初我眼盲后所敷解药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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