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德水轩,翎钧便东西也未吃的,一头扎进了,只归他自己独享的房间。
    这房间,位于德水轩的顶楼,是这一整层暗层里,最宽敞的一间。
    房间的墙上,挂了十几张长弓,每一张,都各具特色。
    “腾空德水轩。”
    “取消一切预定。”
    “到我大婚之前,不再待客。”
    “如果有人问,就说,整栋楼,都被包下来了。”
    “若有人打听,是什么人包的,就说,是一位对老板有救命之恩的老神仙!”
    急急的跟九叔交代完,翎钧便衣服也未脱的,钻进了被窝。
    这床上铺的褥子,是他亲手猎来的兽皮缝制,冬天时,睡在上面,又软又暖,最适合他现在的身体状况。
    九叔见他眼珠里泛着红血丝,便知他是前一夜未休息好,只低声责备了他一句,便回转身,去了厨房。
    前几天,他与饕餮去采购食材,巧合的,自卖山菌的山户那里,买得了一株百年老参。
    本琢磨着,要留着,等翎钧大婚时候,作为贺礼,送给柳轻心这当大夫的。
    但今日,见着翎钧,如此不爱惜自己身体,他哪里,还留的住这宝贝?
    听到翎钧回来,原本趴在厨房侧边小间里的饕餮,一个骨碌爬了起来。
    翎钧回来了。
    那,那个年前时候,突然变得嘴刁,嫌弃他做的点心,不如他家娘子做的好吃的家伙,回来了!
    那……是不是说,他家娘子,也跟来了?
    咕嘟。
    她应该就是那位,那个老道说的,他的第二份大机缘吧?
    年已经过了,现在的他,勉强可以算得上,而立之年,虽然,距离他的生辰还有好几个月。
    但上一次,他的大机缘,也是在虚岁的时候来的,不是么?
    六年前,感觉自己已至厨艺瓶颈的他,去山上跟一个老道求签,然后,毅然决然的辞了江南名楼听江楼的主厨位置,按照老道说的,往燕京走,自沉泥之微里,寻他的第一次大机缘。
    他是个执拗而倔强的人,为了让自己足够“沉泥之微”,不惜把自己卖给了人牙子,以一坛酒的价儿,尽管当时,他身上还有十几张千两银票。
    用他母亲的话说,自他抓周之时,选了一把菜刀,便注定了,他会成为一个厨艺疯子。
    恩,疯子这个词儿,他很喜欢。
    就像他师父,那个把自己炖成了一锅汤,还留下信函,嘱他品尝的,跟他一样疯的疯子说的,不疯魔,不成佛。
    佛是什么?
    让人只可远观拜求,却永远都无法知晓,自己的得偿所愿,是否真的拜他所赐的骗子!
    厨子的至高境界,便是骗过味觉,让所有人认为,只要经过不同的手段烹饪,相同的食材,亦可满足不同的诉求,一如,坐于庙中金座之上的那些,俯视叩拜之人的泥坯。
    “嘿,师父,讲真,你拿自己炖的那锅汤,可真是难喝呐!”
    “你泉下有知,可知道,你自以为的巅峰,其实,是你人生的最大败笔么?”
    饕餮一边低声念叨,一边伸了个长长的懒腰,抬头,瞧了一眼,透过窗纸渗进的,泛着些许青灰的天光。
    他生了一双桃花眼,眸色极浅,不仔细看,很难自其中瞧出情绪。
    或者说,寻常人,都不太喜欢,与他这么一个,像瞎子,又不是瞎子的人对视。
    “烹肉汤,果然还是要先把材料入沸水滚煮一下,去了腥膻之气,才会好吃吧?”
    想起多年之前,刚刚出师的他,满心欢喜的备好了一桌子酒菜,打算于这谢师宴后,踏上传说中的厨艺问鼎之路,却在他师父的卧房里,发现了一封信。
    信上说,徒儿,我把自己炖了一锅汤,你尝尝味道如何,然后找几张黄纸,把感受写了烧给我。
    那是他这辈子喝过的,最难喝的一锅汤。
    腥,膻,酸,咸。
    每个味道,都在刺激着他的舌头,难喝的,让他忍不住流下泪来。
    但是,他还是把那锅汤喝完了。
    锅底,躺着他师父。
    那个疯疯癫癫,总喜欢用汤勺敲他脑袋的糟老头儿。
    他面色安详,唇角带笑。
    仿佛,这死法儿,是他毕生荣耀。
    他今天,这是怎么了?
    明明已经很久,都不曾想起那糟老头儿了……
    莫不是,他在那边儿缺了钱花用,想让自己烧些给他?
    用力的摇了摇头,饕餮自架子上,拎起了自己的外袍,胡乱的套上身,钻进了厨房。
    厨房里,九叔正抱着一只红色的盒子。
    “三爷家娘子,来了?”
    这个盒子,饕餮是见过的。
    之前,九叔跟他去采买食材,巧遇了这根老参,腆着老脸跟人磨了半天,才弄到手,带回德水轩后,更是整天防贼似的防着他,生怕被他偷了去炖山鸡。
    今儿个,他即是把这老参拿到了他面前来,便该是,“那位”来了才是!
    “过几日到。”
    狠狠给了饕餮一个白眼儿,九叔没好气的,把红盒子塞进了他的怀里,“去挑只好山鸡,给三爷炖了!”
    “三爷,病了?”
    知自己言行失当,惹了九叔不悦。
    饕餮颇有些尴尬的抬起左手,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张口就跟人打听,自家还未过门的女主人,这的确有些不像话,但……他这不是着急,想找自己的大机缘,让厨艺更上层楼么……这么多年相处,又不是不了解他……
    真是,真是小家子气!
    “上回,勉强捡了一条命来,哪就能,恢复的这么快!”
    “那倔小子,真是,真是……”
    九叔是眼瞧着翎钧长大的。
    跟他待在一起的时候,比他自己的三个亲儿子加在一起都多了十倍都不止。
    加之,翎钧与他幺子同年,被送去西北大营时,尚未断奶,可偌大个西北大营,哪有个能喂奶的女人?
    于是,日日往返于营地与距离营地十里的边塞小镇,跟自家娘子讨奶回来,喂给翎钧的!活计,就毫无意外的,落到了他肩上。
    说起来,翎钧那抱着他手臂,炯炯有神的盯着他手里汤勺,舔着嘴唇等喂的样子,还真像是,昨天才发生的事儿呢……
    啧,日子,还真是不禁混呐!
    仿佛,就是喘了口气儿的工夫,翎钧,就长成这么大一个人了,该娶媳妇儿的人了!
    以前,他爹还在世的时候,常说,人老了,就爱想些以前的事儿,年轻时候的事儿,当时,他还笑他,说他给自己唠叨找借口,现在,呵,他倒是跟他爹当年,成了一个模样的唠叨老头儿了!
    “盯着我作甚!”
    “还不赶紧去!”
    抬头,目光遇上饕餮的那双宛然瞎了的桃花眼,九叔本能的打了个激灵。
    收了和蔼安详,装出一副凶神恶煞模样,斥了他两句。
    遭了九叔责备,饕餮也不恼,只嘿嘿一笑,就回转身,往德水轩后院走去。
    九叔不是坏人。
    这一点,他比谁都清楚。
    这老头儿,只是有些死要面子,总觉得,男人,不该把情绪摆在脸上,尤其是,对旁人的关心和在意。
    “啧,这倔老头儿!”
    饕餮低声嘟囔了一句,便唇角带笑的,掀了门帘,钻进了德水轩后院的山鸡窝。
    不知是何因由,原本还走来走去,咯咯乱叫的山鸡,在见到饕餮钻进鸡窝之后,都被定住了般的,站在了原地,由他抓在手里,也不拍打翅膀反抗,就好像,是被吓蒙了一般。
    “就你了!”
    饕餮出手极快,眼神儿也好。
    笑吟吟的一伸手,就拎起了一只,最大最肥的山鸡,转身,离开了鸡窝。
    待他离开鸡窝,那些原本像是定住了的山鸡,便仿佛一下子恢复了活力,一边儿咯咯的叫着,一边儿继续起了,各自之前正做着的事儿来。
    右手掐住鸡脖子,饕餮的左手,宛若被“按了快进”般的,在山鸡四周留下了一片残影。
    待他停下,那只山鸡,已经变成了一只没毛儿的“秃鸡”,但模样,却依旧如刚才被饕餮刚抓住时一样,满眼恐惧,发抖都不敢抖得过于厉害。
    手起刀落。
    没了毛儿的山鸡,像是只象征性的动了动翅膀,就被开膛破肚,彻底没了气儿,再看此时的饕餮,竟是满脸虔诚,与寻常时那个轻佻的他,判若两人。
    转身回了厨房,饕餮先是把山鸡丢进沸水锅里抄了一下儿。
    抬头,见九叔还站在原地,若有所思的盯着他瞧,便本能的,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裳。
    没穿反,也没染上脏污啊,这般盯着他瞧,是有什么事儿么?
    三下五除二,将山鸡和一众配料丢进砂锅,加了山泉水,放到火上,饕餮才回转身,认真的,跟九叔对视。
    做菜时候,不可与人交谈。
    这是他跟那疯老头儿学艺时候,疯老头儿跟他叮嘱过许多次的事儿,他一直铭记于心,或者说,早已成了习惯。
    “我身上,有什么不妥么,九叔?”
    行至九叔面前,饕餮颇有些不解的,跟他问了一句。
    “没什么。”
    “刚才,三爷吩咐,让取消一切预定,至大婚结束前谢客。”
    “你瞧瞧,还来不来得及,把一些提前准备了的食材,跟人退一些。”
    在德水轩饮食,是要提前预定的。
    所以,每日要入什么食材,九叔都会着饕餮,提前跟送货的人交待。
    这会儿,翎钧突然表示,要取消一切预定宴席,九叔这掌柜,自然要想办法,尽可能的减少损失。
    “退是能退。”
    “但我觉得,三爷,未必希望我们这么做。”
    给德水轩供应生鲜的,都是燕京城里的平民。
    德水轩开张多年,虽对生鲜的要求颇高,但给他们的价格,亦比市面上要高出许多。
    因此,他们早已习惯,在每天清晨,把新摘好的时蔬,刚入网的鱼和新宰杀的牲畜嫩肉,先送来德水轩,交饕餮挑选,待他挑好了,再担上剩下的,去城里集市售卖。
    换句话说,除了采购山货,饕餮和九叔,几乎不离开德水轩。
    “好罢,这件事,暂且搁置。”
    “待三爷醒了,我跟他问了,再做打算。”
    经饕餮这么一说,九叔才蓦地记起,翎钧,好像还真就没跟他交待,让他这几日,把不再需要的席面食材退货。
    想他那么一个言行谨慎的人,若当真有此想法,刚才,应会跟他交待才是。
    或许,他只是太累了,忘了?
    罢了,索性不过是半桌子席面钱,大不了,让饕餮做了,送去王府,便宜了那些“老东西们”!
    想起自己的那些老友,九叔的唇角,不自觉的上扬起来。
    他们,皆是被发配西北的戴罪之人,或为生存不得已而为之,或因义气用时,或遭亲人牵累。
    依大明律,纵是立了军功,亦无资格为官。
    传闻,以前时候,时运好的,碰到好主事,又侥幸活到期满的,才能得着“立命钱”,回返故里置业,若时运不济,遇上贪心主事,那便是,连寻常的军饷,都无法领到满额,更遑论,“立命钱”这种,可给可不给的?
    虽然,自姜家人成了西北军统帅,砍了两个贪心主事之后,后一种情形,便再也未出现过。
    但饶是如此,他们,也依然不愿回返故里。
    一来,所谓故地,早已没了昔日亲人,纵是有,也大都会对曾有罪在身的他们,心怀排斥,严重的,甚至会联名族长,恳请族长,将他们驱逐。
    二来,他们打了大半辈子的仗,早已记不得,该如何耕耘作物,即便回返故里,侥幸未遭驱逐,他们,也无法用“立命钱”购置的田地,立命安身。
    所以,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会在刑期满后,去往西北大营的周边城池谋生,给人当车夫,打手,甚至替死鬼,并藉此,为自己的妻儿,积蓄足够多的财帛。
    然后,在妻儿的责怪和埋怨中,孤独死去。
    如果没有翎钧,他们,也该是跟那些“前辈”们,一样下场的才是。
    是他,给了他们,新的可能。
    他犹记得,在翎钧还是个孩子的时候,跟他们说的哪句,让他们捧腹,嘴上嬉笑着答应,心里,却一直当成玩笑的许诺。
    翎钧说,若你们的儿子嫌弃你们,不怕,待我长大,给你们养老送终便是。
    如今,翎钧许诺成真,他们,又怎可能,不将他,当自家子侄般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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