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v,浅蓝色吊带背心。
原本林洛想买一条吊带裙,但裙子的吊带太短了,他担心看不见,一咬牙,买了吊带背心。
“帅哥,有眼光啊,这衣服送女朋友,手到擒来呀。”付钱时,老板的话意味深长。
林洛笑了笑,没说话。
回家的路上,林洛心中还是很忐忑,这吊带背心比毛巾也大不了多少……
唉!
“姐,还没睡?”
拿出钥匙开了门,林洛发现姐姐在客厅看电视。
“饿了,睡不着,正在纠结要不要叫外卖。”
林雪暇从沙发上站起来,立刻就发现了弟弟手里的塑料袋:“给我带的宵夜?”
“不是。”林洛将袋子往后缩了缩。
他怂了,实在是没脸送。
林雪暇一把将袋子抢过去:“不是是什么?给我看看。”
“淦淦呢?”见姐姐在翻看袋子里的东西,林洛没话找话。
“送到寄宿学校去了。”
林雪暇将衣服翻了出来:“咦?送给我的?”
林洛红着脸点了点头。
林雪暇顿时就高兴起来,连忙把衣服在身上比划着,不过几秒钟后语气就不自然了:“这……这……送给我的?”
“嗯。”林洛低着头,轻轻的‘嗯’了一声。
“小洛,怎么回事?你知道我不穿这种衣服的。”预想中可能会有的责骂并没有出现,姐姐的语气只是稍微严肃了一点。
“我回来路过夜市,这衣服特价,才39,我就买……”林洛支支吾吾的解释。
林洛从塑料袋里拿出发票,打断道:“这上面写的是99。”
“我……”林洛顿时就傻眼了。
林雪暇眉头一凝:“说实话。”
林洛把心一横,直截了当道:“姐,我想看你胸口那个胎记。”
出于意料的,林雪暇依旧没有生气,只是继续问道:“原因呢?”
林洛再次懵逼。
原因?
难道说是想证明姐姐是不是白素贞的转世?
这么无厘头的理由,实在说不出口。
“我去睡觉了。”
过了两三分钟,林洛还是没有说话,林雪暇把衣服往沙发上一扔,回到家自己的房间。
林洛苦笑不已。
偷鸡不成蚀把米?
赔了夫人又折兵?
都不对。
这叫自作孽不可活也。
姐姐肯定生气了!
看来只好再另想办法了。
想着林洛走到卫生间洗了个澡后,回到家自己的房间。
不过就在他准备睡觉时,姐姐给他发了一条微信信息——
【明天给你看。】
【好,谢谢姐】
林洛眉开眼笑,迅速编辑了一条信息发过去。
………………
铃铃铃……
第二天一大早,林洛就被手机铃声吵醒了,拿出来一看,是夏默打来的:
“洛少,我在学校对面的鱼米乡,有很重要的事跟你商量,快来!”
“行吧。”
林洛想了想,还是决定去,他想开导开导夏默。
洗漱完毕后,他本想问一下姐姐胎记的事,谁知道后者早就出门了。
还是晚上再说吧。
晚上看完胎记,再去伊人酒吧见老七,最后再去参加入会仪式。
确定好今天一天的行程后,林洛离开了家。
………………
半小时后,林洛来到了鱼米乡大门口,看着这家熟悉的三星级宾馆,他不禁会心一笑。
这已经是最近几天第三次来这里了。
第一次是坑了马凉两千块钱,他请夏默和丁悦来这里吃饭,后来遇到了小平头,为了完成系统福利任务,他扇了对方两巴掌。
第二次是陈欧,这个假富二代说要请自己吃早餐,临结账时又溜了,反被他坑了250。
这次是第三次,不知道又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呢?
“洛少,我给你介绍,这是我的朋友,他叫王识明。”
林洛一进门就看见了夏默,后者站起身,指着身旁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说。
“你好。”
林洛有些纳闷,夏默是个死宅,朋友非常少,这个王识明怎么自己从来没见过?
夏默又介绍说:“识明是江城一中的学生,正在读高三,要是顺利的话,下半年就是我们的同学了。”
“那你要加油啊,江城大学的起分线每年都在涨。”
顿了顿,林洛又问夏默:“你找我有啥事?”
夏默想了想,对王识明说:“要不还是你来说?”
王识明点点头,回忆起来:“事情要从起点中文网说起……”
“啥?”林洛一愣。
夏默插嘴道:“我和识明是在一个书友群认识的,因为我们都在起点中文网追一本叫做《我在神话世界跑龙套》的小说,为了观察沙雕作者的日常,就进了群。
我跟你说,那本书超级好看,你也可以去看看,想进群也行,简介里就有群号,我记得是523341666。”
“好吧,有空我会去看的,说重点好吗?”林洛一阵无语。
王识明尴尬的笑了笑,说:“是这样,沙雕作者说群里有三百萝莉,我一时好奇,就进了。
进去后,当然是被骗了,群里别说没有三百萝莉,就连总人数也才几十个。
然后所谓的三百萝莉,实际上就是群里q群管家机器人的名字。
不过我们这些全订的真读者也不会在意沙雕作者这种无关痛痒的玩笑,再加上群里人都很好,也就留在群里吹水。
大概过了三四天,群里有个叫‘我来自地府’的女孩加我私聊,我想想就同意了,本来以为只是像平时一样吹吹牛逼就算了,谁知道不是。
女孩跟我同年,更加巧合的是她和我一样,都在江城一中的学生。
然后她的兴趣爱好差不多和我完全一模一样!后来我们视频了,她长得很普通,双马尾,脸圆圆的。
不过我知道,她就是我要找的人,就好像我们已经认识了很久一样,我发现我已经爱上她了。”
“然后呢?”林洛暗道我特么真是疯了,世界等我拯救,我在这里听小屁孩的网恋故事。
王识明望着天花板,一脸陶醉:“后来我们就见面了,那段日子真的很美好,我们恋爱了,我们无时无刻都想在一起。
每天我们都会用手机拍一张合照留念,学校的小树林,操场,食堂,到处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
还有她最喜欢吃学校后面那条小吃街的酸辣粉,但是每次进去我都只点一碗,因为我不能吃辣,我就静静的看着她吃。”
林洛瞅了一眼夏默:“你这位朋友专门来撒狗粮的?”
“对不起!”
王识明有点不好意思的继续说:“如果时间能一直停留在那段时间该多好啊,可前几天,她忽然不认识我了……”
原来,那天王识明和女友约好一起看电影,可后者没来,他就给女友打了个电话。
谁知道竟然是空号!
王识明百思不得其解,于是第二天直接去学校找女友。
可女友见到他,就仿佛看见了一个陌生人一样。
王识明很生气,他以为女友想分手,本想当场离开,但又舍不得,于是拿出了自己和女友在一起的证据,可是……
他说他们用手机拍了很多合照,可是当他拿出手机的时候,里面只有他一个人的大头照;
他说他们在食堂一起吃饭,但食堂的摄像头显示他每次吃饭都是一个人;
他说他们每次都会一起去吃酸辣粉,但店老板说:
“是啊!我认识他!他每次都一个人来,点一碗酸辣粉,也不吃,就放在对面,然后看着那碗粉痴痴的笑……”
当王识明说完最后一个字,用手捂着脸,看得出他的身体在颤抖,嘴里一直在轻声的呢喃:“为什么?我真的不是在做梦,为什么会这样?”
“默少,你来带他来找我的目的是什么?不会真把我当成解决各种疑难问题的捉鬼师父了吧?”林洛眉头直皱。
“怎么会?”
夏默拿出自己的手机,在相册里翻出一张照片:“识明说,菲菲就是她的女朋友。”(前文回顾,请点这里)
原本林洛想买一条吊带裙,但裙子的吊带太短了,他担心看不见,一咬牙,买了吊带背心。
“帅哥,有眼光啊,这衣服送女朋友,手到擒来呀。”付钱时,老板的话意味深长。
林洛笑了笑,没说话。
回家的路上,林洛心中还是很忐忑,这吊带背心比毛巾也大不了多少……
唉!
“姐,还没睡?”
拿出钥匙开了门,林洛发现姐姐在客厅看电视。
“饿了,睡不着,正在纠结要不要叫外卖。”
林雪暇从沙发上站起来,立刻就发现了弟弟手里的塑料袋:“给我带的宵夜?”
“不是。”林洛将袋子往后缩了缩。
他怂了,实在是没脸送。
林雪暇一把将袋子抢过去:“不是是什么?给我看看。”
“淦淦呢?”见姐姐在翻看袋子里的东西,林洛没话找话。
“送到寄宿学校去了。”
林雪暇将衣服翻了出来:“咦?送给我的?”
林洛红着脸点了点头。
林雪暇顿时就高兴起来,连忙把衣服在身上比划着,不过几秒钟后语气就不自然了:“这……这……送给我的?”
“嗯。”林洛低着头,轻轻的‘嗯’了一声。
“小洛,怎么回事?你知道我不穿这种衣服的。”预想中可能会有的责骂并没有出现,姐姐的语气只是稍微严肃了一点。
“我回来路过夜市,这衣服特价,才39,我就买……”林洛支支吾吾的解释。
林洛从塑料袋里拿出发票,打断道:“这上面写的是99。”
“我……”林洛顿时就傻眼了。
林雪暇眉头一凝:“说实话。”
林洛把心一横,直截了当道:“姐,我想看你胸口那个胎记。”
出于意料的,林雪暇依旧没有生气,只是继续问道:“原因呢?”
林洛再次懵逼。
原因?
难道说是想证明姐姐是不是白素贞的转世?
这么无厘头的理由,实在说不出口。
“我去睡觉了。”
过了两三分钟,林洛还是没有说话,林雪暇把衣服往沙发上一扔,回到家自己的房间。
林洛苦笑不已。
偷鸡不成蚀把米?
赔了夫人又折兵?
都不对。
这叫自作孽不可活也。
姐姐肯定生气了!
看来只好再另想办法了。
想着林洛走到卫生间洗了个澡后,回到家自己的房间。
不过就在他准备睡觉时,姐姐给他发了一条微信信息——
【明天给你看。】
【好,谢谢姐】
林洛眉开眼笑,迅速编辑了一条信息发过去。
………………
铃铃铃……
第二天一大早,林洛就被手机铃声吵醒了,拿出来一看,是夏默打来的:
“洛少,我在学校对面的鱼米乡,有很重要的事跟你商量,快来!”
“行吧。”
林洛想了想,还是决定去,他想开导开导夏默。
洗漱完毕后,他本想问一下姐姐胎记的事,谁知道后者早就出门了。
还是晚上再说吧。
晚上看完胎记,再去伊人酒吧见老七,最后再去参加入会仪式。
确定好今天一天的行程后,林洛离开了家。
………………
半小时后,林洛来到了鱼米乡大门口,看着这家熟悉的三星级宾馆,他不禁会心一笑。
这已经是最近几天第三次来这里了。
第一次是坑了马凉两千块钱,他请夏默和丁悦来这里吃饭,后来遇到了小平头,为了完成系统福利任务,他扇了对方两巴掌。
第二次是陈欧,这个假富二代说要请自己吃早餐,临结账时又溜了,反被他坑了250。
这次是第三次,不知道又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呢?
“洛少,我给你介绍,这是我的朋友,他叫王识明。”
林洛一进门就看见了夏默,后者站起身,指着身旁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说。
“你好。”
林洛有些纳闷,夏默是个死宅,朋友非常少,这个王识明怎么自己从来没见过?
夏默又介绍说:“识明是江城一中的学生,正在读高三,要是顺利的话,下半年就是我们的同学了。”
“那你要加油啊,江城大学的起分线每年都在涨。”
顿了顿,林洛又问夏默:“你找我有啥事?”
夏默想了想,对王识明说:“要不还是你来说?”
王识明点点头,回忆起来:“事情要从起点中文网说起……”
“啥?”林洛一愣。
夏默插嘴道:“我和识明是在一个书友群认识的,因为我们都在起点中文网追一本叫做《我在神话世界跑龙套》的小说,为了观察沙雕作者的日常,就进了群。
我跟你说,那本书超级好看,你也可以去看看,想进群也行,简介里就有群号,我记得是523341666。”
“好吧,有空我会去看的,说重点好吗?”林洛一阵无语。
王识明尴尬的笑了笑,说:“是这样,沙雕作者说群里有三百萝莉,我一时好奇,就进了。
进去后,当然是被骗了,群里别说没有三百萝莉,就连总人数也才几十个。
然后所谓的三百萝莉,实际上就是群里q群管家机器人的名字。
不过我们这些全订的真读者也不会在意沙雕作者这种无关痛痒的玩笑,再加上群里人都很好,也就留在群里吹水。
大概过了三四天,群里有个叫‘我来自地府’的女孩加我私聊,我想想就同意了,本来以为只是像平时一样吹吹牛逼就算了,谁知道不是。
女孩跟我同年,更加巧合的是她和我一样,都在江城一中的学生。
然后她的兴趣爱好差不多和我完全一模一样!后来我们视频了,她长得很普通,双马尾,脸圆圆的。
不过我知道,她就是我要找的人,就好像我们已经认识了很久一样,我发现我已经爱上她了。”
“然后呢?”林洛暗道我特么真是疯了,世界等我拯救,我在这里听小屁孩的网恋故事。
王识明望着天花板,一脸陶醉:“后来我们就见面了,那段日子真的很美好,我们恋爱了,我们无时无刻都想在一起。
每天我们都会用手机拍一张合照留念,学校的小树林,操场,食堂,到处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
还有她最喜欢吃学校后面那条小吃街的酸辣粉,但是每次进去我都只点一碗,因为我不能吃辣,我就静静的看着她吃。”
林洛瞅了一眼夏默:“你这位朋友专门来撒狗粮的?”
“对不起!”
王识明有点不好意思的继续说:“如果时间能一直停留在那段时间该多好啊,可前几天,她忽然不认识我了……”
原来,那天王识明和女友约好一起看电影,可后者没来,他就给女友打了个电话。
谁知道竟然是空号!
王识明百思不得其解,于是第二天直接去学校找女友。
可女友见到他,就仿佛看见了一个陌生人一样。
王识明很生气,他以为女友想分手,本想当场离开,但又舍不得,于是拿出了自己和女友在一起的证据,可是……
他说他们用手机拍了很多合照,可是当他拿出手机的时候,里面只有他一个人的大头照;
他说他们在食堂一起吃饭,但食堂的摄像头显示他每次吃饭都是一个人;
他说他们每次都会一起去吃酸辣粉,但店老板说:
“是啊!我认识他!他每次都一个人来,点一碗酸辣粉,也不吃,就放在对面,然后看着那碗粉痴痴的笑……”
当王识明说完最后一个字,用手捂着脸,看得出他的身体在颤抖,嘴里一直在轻声的呢喃:“为什么?我真的不是在做梦,为什么会这样?”
“默少,你来带他来找我的目的是什么?不会真把我当成解决各种疑难问题的捉鬼师父了吧?”林洛眉头直皱。
“怎么会?”
夏默拿出自己的手机,在相册里翻出一张照片:“识明说,菲菲就是她的女朋友。”(前文回顾,请点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