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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啊!”
……
美人儿乱作一团,到处逃窜,沃汉直接走进帐篷,一刀砍下那人的头,喊道:“吾乃新王!”
“恭迎新王。”
……
霎时间,底下跪倒一片。
“什么?沃汉弑君了?”
东方越面色沉重,大兴帝那封信上说边疆一切事情全由他做主,这几万大军也都将由他支配。
“主子,是不是应该……”
东易做了个杀头的姿势,他们一早便想派人除掉沃汉,无奈这人警惕,一路乔装打扮,愣是没让探子发现他已经离开岐舍。
“准备,明天攻打。”
按照蒙古与王朝签订的合约,蒙古作为战败一方,已经归属王朝,现在有人胆敢夺位,这属于王朝内部的动乱,东方越有权解决。
“是!”
东易有点欣喜,他一早就看那些蒙古士兵极其不爽了,动不动就调戏附近的女眷,怎么,自己家没有是吧!
“主子,搞偷袭行不?”东易笑了笑,偷袭这事他熟。
“你能把人家粮草烧了?”
东易想了想,老老实实地摇了摇头,“我一个人不行,要是让东匕跟我去,没准能行。”
“今晚沃汉势必会要庆祝,你带一波人小心点,把他们粮草给我烧了。”
东易点了点头,估计沃汉做梦都不会想到,逍遥王会是「青子衿」背后的主子,世上就没有「青子衿」探听不了的情报。
「青子衿」,取自「青青子衿」,传说第一任阁主夫妇恩爱有加,建立这个组织本想保卫王朝,谁成想阁主夫人身怀六甲时被暗杀,阁主悲痛欲绝,这才定下不接孕妇和幼儿的单子,「青子衿」也逐渐转到幕后,老阁主终生未娶,那一支血脉尽断,最后过继了阁主夫人弟弟的儿子来继承「青子衿」。
东秦是「青子衿」上一任阁主,原先的老阁主是他二叔,因为双腿后天残疾,一生不愿娶妻。
所以东秦继承了逍遥王府和「青子衿」,大兴帝能登上皇位,东秦出了不少力,而东方越身为东秦的儿子,从小就被赋予了继承的重任。
林子陌擦着自己的剑,这是林泉给他的,说是特地为他打造,战场上不适合举那么重的剑,这把剑锋利且轻便,东匕也曾夸赞是把好剑。
“林子陌,你一直擦剑干嘛?”
东易有些无奈,这人坐一下午了,就光顾着擦剑,雪白雪白的,还要多干净!
“他,第一次杀人。”
东匕倒是一针戳中,林子陌跟他们不一样,身为国公府的三公子,林子陌不需要从小学习杀人,甚至他来边疆,就是为了学习杀人,学会看惯鲜血,那是京城学不到的。
“我第一次杀人,他估计还没生吧!”东易有些感慨,记得小时候有一群孩子,最后踩着鲜血活下来的,只有他一个。
林子陌没说话,继续擦剑,他很淡定,学武这么多年,他却从未动过人命,听起来很可笑。
要是永远留在京城,或许这辈子都不会去杀人吧!所以,他来了边疆。
想要在战场上活下去,想要成为大将军,想要守护国公府,那就必须成长,成为手握重兵的大将军吧!那是林子陌从小时候起便受到的教导。
“东易,烧完再去抓只兔子吧!”
东匕的话一出,东易便大笑道:“我就说我烤得好吃吧!”
“抓,必须抓,这回一人一只。”
看着东匕不好的脸色,东易立马讨好地说道,其实主子养的兔子还没死,看着可肥了,啥时候偷了来吃也行!
第72章
逍遥王回京
沃汉失算了,就算他得了蒙古也没能让岐舍长公主答应出兵,束缚她想要一统霸业的或许是二十八年前的和平协约,也可能是岐舍新皇奶声奶气地一句,“皇姐,不打仗好不好!打仗会死人。”
但协约两年后作废,而新皇两年后也将会成长。
今天是逍遥王回京的日子,林清音又被李昭拉着爬上了那个城楼。
九年前,她是个四岁小娃娃,而现在她已经十三岁了,个头比城墙都高了。
战场上杀伐果断的大将军骑着高头骏马,带着数万大军,完美回朝。
一路人少女们的香囊砸得人眼花缭乱,要是东方越接了那香囊,他就要娶那位女子为妻,可娶妻又有何好?让那疯子的血脉继续延续吗?
“表哥,你看他们来了!”
林清音有些开心,指着不远处的大军,高兴地快要跳起来。
“别跳,摔下去怎么办!”
“来,让我来看看。”说完,李昭就拿出了个西域的洋玩意。
“望远镜?”林清音有些不确定地问道,阎王爷给她选的这个王朝历史上从未记载,偏偏各朝的记录都有,林清音见多了也不想深究了。
“你还知道望远镜啊!”
李昭有些欣喜,小声说道:“我从父皇书房里偷的,说是钱温远的船从海外运来的,你千万别说出去。”
“表哥,借我看看。”
李昭犹豫了一会儿,说道:“那你轻点啊,记住,轻点,千万不能弄坏。”
“好嘞,放心。”
林清音拿着望远镜仔细往城楼下看去,本想看看林子陌,但是看着一旁骑着高头骏马的大将军,心中不由感慨,尽管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是自己见到最好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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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儿乱作一团,到处逃窜,沃汉直接走进帐篷,一刀砍下那人的头,喊道:“吾乃新王!”
“恭迎新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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霎时间,底下跪倒一片。
“什么?沃汉弑君了?”
东方越面色沉重,大兴帝那封信上说边疆一切事情全由他做主,这几万大军也都将由他支配。
“主子,是不是应该……”
东易做了个杀头的姿势,他们一早便想派人除掉沃汉,无奈这人警惕,一路乔装打扮,愣是没让探子发现他已经离开岐舍。
“准备,明天攻打。”
按照蒙古与王朝签订的合约,蒙古作为战败一方,已经归属王朝,现在有人胆敢夺位,这属于王朝内部的动乱,东方越有权解决。
“是!”
东易有点欣喜,他一早就看那些蒙古士兵极其不爽了,动不动就调戏附近的女眷,怎么,自己家没有是吧!
“主子,搞偷袭行不?”东易笑了笑,偷袭这事他熟。
“你能把人家粮草烧了?”
东易想了想,老老实实地摇了摇头,“我一个人不行,要是让东匕跟我去,没准能行。”
“今晚沃汉势必会要庆祝,你带一波人小心点,把他们粮草给我烧了。”
东易点了点头,估计沃汉做梦都不会想到,逍遥王会是「青子衿」背后的主子,世上就没有「青子衿」探听不了的情报。
「青子衿」,取自「青青子衿」,传说第一任阁主夫妇恩爱有加,建立这个组织本想保卫王朝,谁成想阁主夫人身怀六甲时被暗杀,阁主悲痛欲绝,这才定下不接孕妇和幼儿的单子,「青子衿」也逐渐转到幕后,老阁主终生未娶,那一支血脉尽断,最后过继了阁主夫人弟弟的儿子来继承「青子衿」。
东秦是「青子衿」上一任阁主,原先的老阁主是他二叔,因为双腿后天残疾,一生不愿娶妻。
所以东秦继承了逍遥王府和「青子衿」,大兴帝能登上皇位,东秦出了不少力,而东方越身为东秦的儿子,从小就被赋予了继承的重任。
林子陌擦着自己的剑,这是林泉给他的,说是特地为他打造,战场上不适合举那么重的剑,这把剑锋利且轻便,东匕也曾夸赞是把好剑。
“林子陌,你一直擦剑干嘛?”
东易有些无奈,这人坐一下午了,就光顾着擦剑,雪白雪白的,还要多干净!
“他,第一次杀人。”
东匕倒是一针戳中,林子陌跟他们不一样,身为国公府的三公子,林子陌不需要从小学习杀人,甚至他来边疆,就是为了学习杀人,学会看惯鲜血,那是京城学不到的。
“我第一次杀人,他估计还没生吧!”东易有些感慨,记得小时候有一群孩子,最后踩着鲜血活下来的,只有他一个。
林子陌没说话,继续擦剑,他很淡定,学武这么多年,他却从未动过人命,听起来很可笑。
要是永远留在京城,或许这辈子都不会去杀人吧!所以,他来了边疆。
想要在战场上活下去,想要成为大将军,想要守护国公府,那就必须成长,成为手握重兵的大将军吧!那是林子陌从小时候起便受到的教导。
“东易,烧完再去抓只兔子吧!”
东匕的话一出,东易便大笑道:“我就说我烤得好吃吧!”
“抓,必须抓,这回一人一只。”
看着东匕不好的脸色,东易立马讨好地说道,其实主子养的兔子还没死,看着可肥了,啥时候偷了来吃也行!
第72章
逍遥王回京
沃汉失算了,就算他得了蒙古也没能让岐舍长公主答应出兵,束缚她想要一统霸业的或许是二十八年前的和平协约,也可能是岐舍新皇奶声奶气地一句,“皇姐,不打仗好不好!打仗会死人。”
但协约两年后作废,而新皇两年后也将会成长。
今天是逍遥王回京的日子,林清音又被李昭拉着爬上了那个城楼。
九年前,她是个四岁小娃娃,而现在她已经十三岁了,个头比城墙都高了。
战场上杀伐果断的大将军骑着高头骏马,带着数万大军,完美回朝。
一路人少女们的香囊砸得人眼花缭乱,要是东方越接了那香囊,他就要娶那位女子为妻,可娶妻又有何好?让那疯子的血脉继续延续吗?
“表哥,你看他们来了!”
林清音有些开心,指着不远处的大军,高兴地快要跳起来。
“别跳,摔下去怎么办!”
“来,让我来看看。”说完,李昭就拿出了个西域的洋玩意。
“望远镜?”林清音有些不确定地问道,阎王爷给她选的这个王朝历史上从未记载,偏偏各朝的记录都有,林清音见多了也不想深究了。
“你还知道望远镜啊!”
李昭有些欣喜,小声说道:“我从父皇书房里偷的,说是钱温远的船从海外运来的,你千万别说出去。”
“表哥,借我看看。”
李昭犹豫了一会儿,说道:“那你轻点啊,记住,轻点,千万不能弄坏。”
“好嘞,放心。”
林清音拿着望远镜仔细往城楼下看去,本想看看林子陌,但是看着一旁骑着高头骏马的大将军,心中不由感慨,尽管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是自己见到最好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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