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江说完,不由分说的拽着何智就走。
何智虽然不明白宋江怎么会主动就找上门来,还似乎一副要救自己的模样,但是他本来就是来找宋江的,这会儿正主儿送上门来,何智便干脆顺着宋江的意思,跟着他离开了县中的酒馆,往西面一路走了过去。
宋江一路领着何智走到县城西面的一座小院之中。这小院并非宋江的产业,而是宋江一位同僚的别院。不过宋江与那位同僚关系不错,那同僚便将小院的钥匙给了宋江一副。而近日宋江那位同僚刚好又去了州中公干,所以宋江便领着何智先到这小院里暂避。
“贤弟,你与我说实话,晁天王差你来此,究竟是何用意?莫非晁天王劫了生辰纲还不满意,真想要攻略州县,做个反贼吗?”进了小院,宋江小心翼翼的关好大门,然后与何智分别落座,这才叹了口气向何智问道。
“宋押司是从哪里看出,我是晁天王派来的?”何智对着宋江哑然失笑。
“这……”被何智这么一问,宋江顿时也愣住了,“莫非贤弟与晁天王并无关系?可是方才出门时,我听人说,之前晁天王劫取生辰纲时,曾在东溪村见过贤弟几次。”
“要说没关系,倒也不是。但是我这一次来,与晁天王的确关系不大也是实话。”
“哦?这话是如何说来?”
“晁盖我确实认识,先前他劫生辰纲时,我与他也算是有些来往。不过,劫取生辰纲这事,我并没有参与。我当初去找晁盖,是另有它事。就像我这一次来本县之中,也是一样。”
“哦?那不知先生当时见晁天王是有何要事?这一次来本县,又有何事?”宋江明显不信何智的说辞,只以为何智是不肯承认自己跟晁盖的关系而已。
这让宋江也有些不悦,觉得何智这是信不过他。不过,宋江是个会说话的人,所以他并没有直接戳穿何智的“谎言”,反倒是问起了何智的目的。若是何智答不上来,自然就只能将真实目的和盘托出了。
“呵呵,我前次去见晁盖,是因为他有天命在身,然而却身处危难之中而不自知。所以我不得不前去点醒他一二。而这一次来这县城之中,目的也是同样。”
“先生的意思是,这县城之中也有一位身负天命,却又身处为难而不自知之人?”宋江笑呵呵的看着何智,心中对何智的话仍然是一个字也不信。
宋江作为一位押司,同时又是交游广泛,黑白通吃的大佬,见识可是要比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广博得多了。
对于何智的“天命”一说,宋江并不是不相信,但是在宋江看来,这个世界上能够身负天命的,都是那些贵人!这小小的郓城县里,哪有什么能够身负天命的贵人呢?就算是晁盖自称天王,手段气魄都堪称一方豪杰,但要说他身上有什么天命,宋江也是不相信的。
实际上,这便是与宋江本身的性格有关。宋江本身就是一个对官位,对皇权极为敬畏的人。所以在宋江眼中,就算是真有天命,那也应该是落在大宋皇帝或者当朝诸位相公的身上。所以,在何智说出那几句话之后,宋江甚至都没有想到,何智所说的“身负天命之人”,竟然就是他自己!
何智见到宋江不信,也同样笑而不语。这也是何智几次装神棍早就用熟了的手段了。
之前对付林冲与何智的时候,何智都用过类似的招数,效果十分显著。现在宋江对何智的话是百般不信,何智就算再说什么,宋江恐怕也只当何智胡扯。
只有等到何智所做的“预言”一一验证了之后,宋江才会恍然醒悟,何智当初对他所说的那番话是什么意思。同时,他也自然而然便会对何智生出敬畏之心。
“既然先生不愿意对宋江说,那便算了。只不过,先生曾经与晁天王相识。近日县里风声鹤唳,府尹下了文书到县尊那里,让县尊筹备各项事宜,防备晁天王入寇。所以若是让认识先生的衙役再看到先生,只怕是会有些违碍。所以,这几日便请先生暂且在此处住下。待风头过去,在下会来通知先生。到时先生无论是想要继续寻访那天命之人,还是想要做什么别的事情,都由得先生去了。”
宋江也不愧自己呼保义的绰号。尽管他对何智十分不喜,觉得何智所言不尽不实,而且似乎还对他似乎颇有怀疑隐瞒的成分,但是宋江仍然尽心尽力的为何智掩盖行踪,免得他被官府捉住。
“呵呵,宋押司不必为我担心。天命之人我早已经找到了。只是他此时还浑浑噩噩,不知大难将至而已。不过再过几日,一切便见分晓。这几日我就在这里休息,宋押司只管去。”何智对宋江拱了拱手。
“嗯。如此便好。”宋江也勉强对何智回了一礼,然后便匆匆走了。
刚才宋江离开签房的时候,只是随便找了个借口。他做为今天当值的吏员,自然不能离开太久。
等宋江回去之后,朱仝这边也早已经将那名看到何智的衙役灌了个七荤八素。等朱仝带着那衙役回到县衙中的时候,那人早就已经将何智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于是乎接下来两人又是风平浪静。宋江倒是每天都会去同僚的宅子里陪上何智片刻,一来是他担心何智一个人耐不住寂寞,到处乱走,又被人撞破。二来也是宋江觉得何智虽然神神叨叨的,但是看着也算气度不凡,所以不想冷落了何智,让何智觉得他宋江不会做人。
而何智每天与宋江见面,也不再提起什么与“天命”有关的话题,只是每次见到宋江之后就与他闲聊一些在这个世界中的见闻。反倒是宋江经常拿这事儿向何智打趣,问何智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找到那位“天命之子”,将他带给自己看看。
对此,何智自然是笑而不语。
然而就在第三天的时候,宋江命中注定的劫难终于来了——这一天依旧是宋江在县衙当值。他做完了差事之后,傍晚时分便从县衙里出来,到对面的茶馆中去喝茶。
结果宋江刚在茶馆里坐下不久,就看到外面进来一个背着大背包,腰里还挎着一口腰刀的大汉。那大汉走路走得是气喘吁吁,汗流浃背。他站在茶馆门口,也不进来喝茶,只是盯着对面的县衙来看。
宋江觉得这大汉行为蹊跷,心中顿时便有些生疑。他出了茶馆,跟着那大汉走了几步,就看到那大汉回过头来看他。
两人对面之后,彼此却觉得有些眼熟,但是却又都不太认得。于是那汉子就停住脚步,盯着宋江上下打量,但是又不敢上前来问。
两人犹豫片刻,那汉子终于找到旁边一家店铺,向那店铺里的篾匠问道:“前面那位押司是谁?”
“那是宋押司。”这篾匠是县城里人,当然不会不认识在郓城县大大有名的宋江。
那汉子得了答复,立刻就提着刀走上前来,对宋江一躬到地说道:“押司可认得小弟吗?”
“有些面善。”宋江说道。
两人寒暄几句,宋江就将那汉子引到一条僻静小巷的酒楼里。随后那汉子便对宋江纳头就拜。宋江连忙一问,才知道对方便是跟着晁盖劫了生辰纲的赤发鬼刘唐。
当初晁盖一行人劫了生辰纲之后,官府也曾发大军围捕。还是宋江和朱仝两人给晁盖一伙人通风报信,才让他们及时跑掉了。所以对这刘唐,宋江也算是救命之恩。
刘唐报了姓名,却让宋江大吃一惊。而且,比起水浒传书中的记载来,宋江这会儿对刘唐的感觉就是更加紧张一些。毕竟,在水浒传书里的时候,刘唐来的神不知鬼不觉,除了宋江之外谁都不知道刘唐来了。
可是这一次,何智却先到县里来了个打草惊蛇。宋江把何智藏在同事的别院里,本身心底就有鬼,每天上班的时候都很紧张了。这会儿居然又来了个刘唐,宋江怎能不紧张?
“贤弟,你真是好大胆!你知不知道今日县里正在清查奸细?幸亏你这一路没有让人看见,否则只怕是要惹出天大的祸事来。”
“宋押司,小人只是感恩押司的救命大恩,所以不惧一死,特意前来酬谢。”刘唐对宋江说着,就将背后的包裹打开,拿出了晁盖的信件和他送给宋江的一百两黄金。
宋江急忙拦住了刘唐,让他将黄金收好,带回山寨去,只是接了晁盖的信件而已。之后的一切依旧如水浒传书中所写的那般,宋江写了回信给刘唐,让他连夜离开郓城县,回梁山上去了。
而宋江这边刚刚将刘唐送走,另外一头却刚巧又撞见了阎婆。
看过水浒传的人都知道。这阎婆便是阎婆惜的老娘。阎婆惜是个十八九岁的俊俏小娘子,估计以前也是做勾栏营生的,但是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在旧地待不下去了,就跑到郓城县这边来逃难。这两人在当地找了个媒婆,通过媒婆就勾上了宋江,成了宋江养下的外室。
不过,这宋江本身长得不怎么样,又不是很愿意下功夫去哄女人,于是阎婆惜便送了宋江一顶大大的绿帽子,跟宋江的同事张三勾搭得不亦乐乎。
宋江知道这件事之后,倒是也想得开,觉得反正不是自己老婆,既然她不愿意跟自己了,那自己干脆就不去见她也就算完了。
但是宋江这边想得开,却不代表阎婆这边想得开。毕竟阎婆可是将宋江当成了大金主的,所以见宋江整日不去找阎婆惜,她也有些不乐意。
于是这天见了宋江之后,阎婆就拉扯着宋江往她女儿那里去。宋江跟着老婆子拉扯不过,便只能跟着她走了。
等到了阎婆惜那里之后,阎婆惜却一心只想着张三,反倒要给宋江脸色看。宋江在阎婆惜那里窝了一肚子火,结果却是将自己随身的公文袋给丢在了阎婆惜那里。
等宋江想起自己的公文袋丢在阎婆惜那里的时候,他顿时就猛然意识到要糟糕了!
先前刘唐带给宋江的那封信件,可是还被宋江塞在公文袋里没来得及烧掉呢!而且最关键的问题是,那阎婆惜还是认得字的!若是让阎婆惜看了晁盖的信,她岂不是就什么东西都知道了?
宋江想到这里也是吓出一身冷汗,慌忙回去找阎婆惜。结果见面之后,阎婆惜果然拿了信件来威胁宋江。而且,阎婆惜看到信件上说的明白,晁盖让人带了一百两黄金给宋江。这女人贪念上来,便向宋江索要黄金。宋江无论如何讨饶,阎婆惜都只是不信。
最后宋江被弄得心头火起,居然鬼使神差的把阎婆惜给一刀杀了。等到他杀了阎婆惜之后,宋江才恍惚间一下醒悟过来。
他先前与阎婆惜和阎婆两人吃饭时,被灌了一肚子的酒。这会儿杀人之后冷汗一处,顿时酒醒了大半。
若是正常情况下,宋江就算是杀了阎婆惜,倒也未必就觉得有什么。毕竟他本身就是怒极杀人,还觉得自己做的没错。对于阎婆这个女人,宋江也全然没放在眼里,甚至觉得这老婆子不敢把他怎样,用点银子就能打发。
可是,现在宋江在杀阎婆惜之前,却见过了何智。而且每次与何智闲聊间,还都会打趣的向何智问起,那位“天命之人”究竟有没有找到。久而久之,这件事宋江自己反倒是记在了心上。
而现在宋江杀了阎婆惜,心中一惊之下,却是福至心灵,猛然间就想起了何智说过的那些话来。
“当初那位何先生与我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边说他已经寻着了那位天命之人。还说那天命之人将有大难临头,却浑浑噩噩而不自知。今日我与那刘唐见面,之后遗失晁天王的信件,被逼无奈杀了阎婆惜,难不成这浑浑噩噩不知大难临头的天命之人,便是我宋江?”
何智虽然不明白宋江怎么会主动就找上门来,还似乎一副要救自己的模样,但是他本来就是来找宋江的,这会儿正主儿送上门来,何智便干脆顺着宋江的意思,跟着他离开了县中的酒馆,往西面一路走了过去。
宋江一路领着何智走到县城西面的一座小院之中。这小院并非宋江的产业,而是宋江一位同僚的别院。不过宋江与那位同僚关系不错,那同僚便将小院的钥匙给了宋江一副。而近日宋江那位同僚刚好又去了州中公干,所以宋江便领着何智先到这小院里暂避。
“贤弟,你与我说实话,晁天王差你来此,究竟是何用意?莫非晁天王劫了生辰纲还不满意,真想要攻略州县,做个反贼吗?”进了小院,宋江小心翼翼的关好大门,然后与何智分别落座,这才叹了口气向何智问道。
“宋押司是从哪里看出,我是晁天王派来的?”何智对着宋江哑然失笑。
“这……”被何智这么一问,宋江顿时也愣住了,“莫非贤弟与晁天王并无关系?可是方才出门时,我听人说,之前晁天王劫取生辰纲时,曾在东溪村见过贤弟几次。”
“要说没关系,倒也不是。但是我这一次来,与晁天王的确关系不大也是实话。”
“哦?这话是如何说来?”
“晁盖我确实认识,先前他劫生辰纲时,我与他也算是有些来往。不过,劫取生辰纲这事,我并没有参与。我当初去找晁盖,是另有它事。就像我这一次来本县之中,也是一样。”
“哦?那不知先生当时见晁天王是有何要事?这一次来本县,又有何事?”宋江明显不信何智的说辞,只以为何智是不肯承认自己跟晁盖的关系而已。
这让宋江也有些不悦,觉得何智这是信不过他。不过,宋江是个会说话的人,所以他并没有直接戳穿何智的“谎言”,反倒是问起了何智的目的。若是何智答不上来,自然就只能将真实目的和盘托出了。
“呵呵,我前次去见晁盖,是因为他有天命在身,然而却身处危难之中而不自知。所以我不得不前去点醒他一二。而这一次来这县城之中,目的也是同样。”
“先生的意思是,这县城之中也有一位身负天命,却又身处为难而不自知之人?”宋江笑呵呵的看着何智,心中对何智的话仍然是一个字也不信。
宋江作为一位押司,同时又是交游广泛,黑白通吃的大佬,见识可是要比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广博得多了。
对于何智的“天命”一说,宋江并不是不相信,但是在宋江看来,这个世界上能够身负天命的,都是那些贵人!这小小的郓城县里,哪有什么能够身负天命的贵人呢?就算是晁盖自称天王,手段气魄都堪称一方豪杰,但要说他身上有什么天命,宋江也是不相信的。
实际上,这便是与宋江本身的性格有关。宋江本身就是一个对官位,对皇权极为敬畏的人。所以在宋江眼中,就算是真有天命,那也应该是落在大宋皇帝或者当朝诸位相公的身上。所以,在何智说出那几句话之后,宋江甚至都没有想到,何智所说的“身负天命之人”,竟然就是他自己!
何智见到宋江不信,也同样笑而不语。这也是何智几次装神棍早就用熟了的手段了。
之前对付林冲与何智的时候,何智都用过类似的招数,效果十分显著。现在宋江对何智的话是百般不信,何智就算再说什么,宋江恐怕也只当何智胡扯。
只有等到何智所做的“预言”一一验证了之后,宋江才会恍然醒悟,何智当初对他所说的那番话是什么意思。同时,他也自然而然便会对何智生出敬畏之心。
“既然先生不愿意对宋江说,那便算了。只不过,先生曾经与晁天王相识。近日县里风声鹤唳,府尹下了文书到县尊那里,让县尊筹备各项事宜,防备晁天王入寇。所以若是让认识先生的衙役再看到先生,只怕是会有些违碍。所以,这几日便请先生暂且在此处住下。待风头过去,在下会来通知先生。到时先生无论是想要继续寻访那天命之人,还是想要做什么别的事情,都由得先生去了。”
宋江也不愧自己呼保义的绰号。尽管他对何智十分不喜,觉得何智所言不尽不实,而且似乎还对他似乎颇有怀疑隐瞒的成分,但是宋江仍然尽心尽力的为何智掩盖行踪,免得他被官府捉住。
“呵呵,宋押司不必为我担心。天命之人我早已经找到了。只是他此时还浑浑噩噩,不知大难将至而已。不过再过几日,一切便见分晓。这几日我就在这里休息,宋押司只管去。”何智对宋江拱了拱手。
“嗯。如此便好。”宋江也勉强对何智回了一礼,然后便匆匆走了。
刚才宋江离开签房的时候,只是随便找了个借口。他做为今天当值的吏员,自然不能离开太久。
等宋江回去之后,朱仝这边也早已经将那名看到何智的衙役灌了个七荤八素。等朱仝带着那衙役回到县衙中的时候,那人早就已经将何智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于是乎接下来两人又是风平浪静。宋江倒是每天都会去同僚的宅子里陪上何智片刻,一来是他担心何智一个人耐不住寂寞,到处乱走,又被人撞破。二来也是宋江觉得何智虽然神神叨叨的,但是看着也算气度不凡,所以不想冷落了何智,让何智觉得他宋江不会做人。
而何智每天与宋江见面,也不再提起什么与“天命”有关的话题,只是每次见到宋江之后就与他闲聊一些在这个世界中的见闻。反倒是宋江经常拿这事儿向何智打趣,问何智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找到那位“天命之子”,将他带给自己看看。
对此,何智自然是笑而不语。
然而就在第三天的时候,宋江命中注定的劫难终于来了——这一天依旧是宋江在县衙当值。他做完了差事之后,傍晚时分便从县衙里出来,到对面的茶馆中去喝茶。
结果宋江刚在茶馆里坐下不久,就看到外面进来一个背着大背包,腰里还挎着一口腰刀的大汉。那大汉走路走得是气喘吁吁,汗流浃背。他站在茶馆门口,也不进来喝茶,只是盯着对面的县衙来看。
宋江觉得这大汉行为蹊跷,心中顿时便有些生疑。他出了茶馆,跟着那大汉走了几步,就看到那大汉回过头来看他。
两人对面之后,彼此却觉得有些眼熟,但是却又都不太认得。于是那汉子就停住脚步,盯着宋江上下打量,但是又不敢上前来问。
两人犹豫片刻,那汉子终于找到旁边一家店铺,向那店铺里的篾匠问道:“前面那位押司是谁?”
“那是宋押司。”这篾匠是县城里人,当然不会不认识在郓城县大大有名的宋江。
那汉子得了答复,立刻就提着刀走上前来,对宋江一躬到地说道:“押司可认得小弟吗?”
“有些面善。”宋江说道。
两人寒暄几句,宋江就将那汉子引到一条僻静小巷的酒楼里。随后那汉子便对宋江纳头就拜。宋江连忙一问,才知道对方便是跟着晁盖劫了生辰纲的赤发鬼刘唐。
当初晁盖一行人劫了生辰纲之后,官府也曾发大军围捕。还是宋江和朱仝两人给晁盖一伙人通风报信,才让他们及时跑掉了。所以对这刘唐,宋江也算是救命之恩。
刘唐报了姓名,却让宋江大吃一惊。而且,比起水浒传书中的记载来,宋江这会儿对刘唐的感觉就是更加紧张一些。毕竟,在水浒传书里的时候,刘唐来的神不知鬼不觉,除了宋江之外谁都不知道刘唐来了。
可是这一次,何智却先到县里来了个打草惊蛇。宋江把何智藏在同事的别院里,本身心底就有鬼,每天上班的时候都很紧张了。这会儿居然又来了个刘唐,宋江怎能不紧张?
“贤弟,你真是好大胆!你知不知道今日县里正在清查奸细?幸亏你这一路没有让人看见,否则只怕是要惹出天大的祸事来。”
“宋押司,小人只是感恩押司的救命大恩,所以不惧一死,特意前来酬谢。”刘唐对宋江说着,就将背后的包裹打开,拿出了晁盖的信件和他送给宋江的一百两黄金。
宋江急忙拦住了刘唐,让他将黄金收好,带回山寨去,只是接了晁盖的信件而已。之后的一切依旧如水浒传书中所写的那般,宋江写了回信给刘唐,让他连夜离开郓城县,回梁山上去了。
而宋江这边刚刚将刘唐送走,另外一头却刚巧又撞见了阎婆。
看过水浒传的人都知道。这阎婆便是阎婆惜的老娘。阎婆惜是个十八九岁的俊俏小娘子,估计以前也是做勾栏营生的,但是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在旧地待不下去了,就跑到郓城县这边来逃难。这两人在当地找了个媒婆,通过媒婆就勾上了宋江,成了宋江养下的外室。
不过,这宋江本身长得不怎么样,又不是很愿意下功夫去哄女人,于是阎婆惜便送了宋江一顶大大的绿帽子,跟宋江的同事张三勾搭得不亦乐乎。
宋江知道这件事之后,倒是也想得开,觉得反正不是自己老婆,既然她不愿意跟自己了,那自己干脆就不去见她也就算完了。
但是宋江这边想得开,却不代表阎婆这边想得开。毕竟阎婆可是将宋江当成了大金主的,所以见宋江整日不去找阎婆惜,她也有些不乐意。
于是这天见了宋江之后,阎婆就拉扯着宋江往她女儿那里去。宋江跟着老婆子拉扯不过,便只能跟着她走了。
等到了阎婆惜那里之后,阎婆惜却一心只想着张三,反倒要给宋江脸色看。宋江在阎婆惜那里窝了一肚子火,结果却是将自己随身的公文袋给丢在了阎婆惜那里。
等宋江想起自己的公文袋丢在阎婆惜那里的时候,他顿时就猛然意识到要糟糕了!
先前刘唐带给宋江的那封信件,可是还被宋江塞在公文袋里没来得及烧掉呢!而且最关键的问题是,那阎婆惜还是认得字的!若是让阎婆惜看了晁盖的信,她岂不是就什么东西都知道了?
宋江想到这里也是吓出一身冷汗,慌忙回去找阎婆惜。结果见面之后,阎婆惜果然拿了信件来威胁宋江。而且,阎婆惜看到信件上说的明白,晁盖让人带了一百两黄金给宋江。这女人贪念上来,便向宋江索要黄金。宋江无论如何讨饶,阎婆惜都只是不信。
最后宋江被弄得心头火起,居然鬼使神差的把阎婆惜给一刀杀了。等到他杀了阎婆惜之后,宋江才恍惚间一下醒悟过来。
他先前与阎婆惜和阎婆两人吃饭时,被灌了一肚子的酒。这会儿杀人之后冷汗一处,顿时酒醒了大半。
若是正常情况下,宋江就算是杀了阎婆惜,倒也未必就觉得有什么。毕竟他本身就是怒极杀人,还觉得自己做的没错。对于阎婆这个女人,宋江也全然没放在眼里,甚至觉得这老婆子不敢把他怎样,用点银子就能打发。
可是,现在宋江在杀阎婆惜之前,却见过了何智。而且每次与何智闲聊间,还都会打趣的向何智问起,那位“天命之人”究竟有没有找到。久而久之,这件事宋江自己反倒是记在了心上。
而现在宋江杀了阎婆惜,心中一惊之下,却是福至心灵,猛然间就想起了何智说过的那些话来。
“当初那位何先生与我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边说他已经寻着了那位天命之人。还说那天命之人将有大难临头,却浑浑噩噩而不自知。今日我与那刘唐见面,之后遗失晁天王的信件,被逼无奈杀了阎婆惜,难不成这浑浑噩噩不知大难临头的天命之人,便是我宋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