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态度,通常会出卖一个人的心事,李寻欢对林诗音称呼再客气,也改不了两人之间慢慢靠近的事实。
尤其当李寻欢刻意和孙小红保持距离时,代表他心中在意被人误会,原因是什么,顾晓晓在一旁看的清楚。
明天就是正月十五,月色很好清辉满地,兴云庄上气压却显得凝重低沉。
明夜本该是张灯结彩喜气洋洋的日子,若走到长安城上最繁华的街道,随处可见提着灯在月色下漫步的年轻男女,面带桃花憧憬无限。
香车宝马美人路,火树银花不夜天。
阿飞和顾晓晓还有小红都是年轻人,但他们现在无心去想明夜的快活。因为明日,李寻欢还有阿飞以及顾晓晓,就要赴金钱帮上官金虹的约了。
这注定是一个漫长的夜晚,一个有人欢喜有人悲伤的夜晚。
顾晓晓提着风灯,到小楼处寻林诗音,白天时她已经提前约好了时间。
林诗音早早的将龙小云打发走了,顾晓晓上楼敲门时,林诗音开门时脸色苍白,身体微微颤抖,眸光中尤带水雾。
如果说林仙儿是狡猾恶毒有心计,孙小红是热烈勇敢不怕拒绝,那林诗音就是柔弱心思重,容易让人怜惜的女人。
门关上了,顾晓晓吹灭了灯笼,林诗音请她坐下,两人隔着灯花静坐。
顾晓晓想开了口,明日他们就要去金钱帮了,有的事总要提前有个结果。林诗音若想不通,执意要守下去,她总不能强行将两人送做堆。
灯火明灭,林诗音的神情也在不断变化,她眉头微微皱着,眉宇间萦绕着淡淡哀愁。但她的神情在不断的变化,眸光逐渐变得坚定。
当这场谈话到了尾声时,林诗音心中已然有了决定。
东风吹彻寒夜,顾晓晓终于从林诗音口中听到她想要的答案。
“天色不早了,我先走了,诗音姐早休息。”
林诗音起身相送,将风灯点着,双手递到了顾晓晓手中,待她接过之后,她眼神中透出一抹明亮的光,感激的开口:“这段时间多谢妹妹了,如果不是你,恐怕我这一辈子也想不明白。”
顾晓晓含笑提灯,随着林诗音出了门,淡淡到:“我不过是不愿见诗音姐枉自蹉跎,人生短暂,何必拘泥在牢笼中呢,好好安歇。”
她转身提着灯,沿着木质长廊朝楼梯处走,林诗音往前送了几步,瞧着夜色中蹁跹的身影,微微提高了声音:“仙儿,路上小心,明日我摆宴等你们凯旋。”
顾晓晓回眸一笑,朝着林诗音点了点头,沿着楼梯往下走。
檐下风铃,泠泠作响,冷风拂面,月色如缎。顾晓晓慢悠悠的提着灯笼走在路上,风中仿佛传来了微不可闻的叹息声,又好似只是她的幻觉。
翌日,天刚亮,顾晓晓就起床将佩剑取下,擦拭之后挂在腰上,又往怀里放了几个小瓶子,戴上了她精心改装过的手镯和戒指。
她今日堪称全副武装,连头上的簪子中都藏着抹了剧毒的短剑,手镯和戒指中也藏有精巧机关,只要轻轻一按直接射出毒针。
顾晓晓走出门时,阿飞和李寻欢人已经在庭院中,看到她从房中出来,阿飞面上浮出不赞同的神色。
“仙儿,不若你今日留守兴云庄,以免上官金虹派人到庄中作乱。”
虽明知林仙儿不会接受,阿飞还是提出了这一请求,只希望她能再次考虑。
顾晓晓柳眉一挑,英姿勃发到:“我意已决,况且我继承了王前辈留下的《怜花宝典》,如今有人挑衅,岂有躲躲藏藏之理。“
阿飞被她说的哑口无言,只能怔在那里,他就知道林仙儿不是一个肯轻易退让的人。
“李大哥,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顾晓晓朝阿飞点了点头,又看向李寻欢。
李寻欢穿着一身寻常的蓝色长衫披着月白色的披风,头发用玉冠竖起,立在寒风中挺拔俊秀,让人想起君子如玉四字。
他神情泰然毫无紧张之意,好似今日到金钱帮只是赴一场寻常宴会,而不是一场刀光剑影的鸿门宴。
“这就走吧。”
李寻欢抬头望着天空,旭日初升,今天是一个好天气。
“吃了饭再走吧。”
一个柔婉的声音响起,李寻欢回头,林诗音提着食盒眸中带笑的望着三人,孙小红在她旁边扯着两条油亮的大辫子,见他们看过来笑到:“诗音姐一大早就起来忙碌,你们好、一定要吃了再走。”
顾晓晓和阿飞相视一笑,李寻欢缓缓的点了点头应到:“好,多谢你了。”
他眸光看向林诗音,眉宇间如春风拂过。
林诗音提着食盒,朝前走了几步,将里面精致的清粥小菜还有牛肉点心摆到了桌上,她还带了一壶酒,六个小巧的杯子。
饭菜味道很好,阿飞和顾晓晓埋头吃着,李寻欢有些恍惚,这熟悉的味道,他有多少年没尝到过了。
她豆蔻年华时,第一次洗手作羹汤,眉眼中满是娇俏,充满希冀的看着他将散发着诱人香味的粥喝了下去。
那时候的粥,真是美味呀。
李寻欢一口一口尝着这滋味熟悉的粥,心中像是生出了无限的勇气。
林诗音温柔的看着三人吃饭,像是看三个孩子,在走出怨恨之后,她变得愈发柔软宽厚,让人感觉到无穷的关爱和支持来。
孙小红站在林诗音的旁边,笑容依旧明媚,却不会再刻意去留心李寻欢。
小李探花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一个江湖传奇,但在林诗音面前,他却只是她的表哥。
时光是多么无情又多么长情,孙小红看着林诗音将五个酒杯全都斟满,主动伸手取了一杯。
粥菜空了,酒杯满了,每个人手中都握着一杯酒。
“等你们旗开得胜。”
林诗音举起杯子,以袖遮面一饮而尽。
“早些归来,晚上还有二叔藏的老窖喝。”
孙小红喝完酒,将空杯放到了石桌上,洒下银铃般的笑声。
李寻欢和阿飞还有顾晓晓,将杯中酒饮尽,出发的时候到了。林诗音和孙小红没有一直送下去,她们站在冷香小筑中,目送着三人离开。
人的一生,有的路很长,有的路又很短。
在坐上前往金钱帮的马车时,李寻欢想起了当年雪中披着猩红风氅的小女孩,朝他走来的路。她替他将雪人装上了眼睛,第一次让别人分享了他的欢愉。
自那次后,他无论有什么都要和她一起分享,只要看到她的眼睛里露出一丝光亮,他就会觉得前所未有的愉快,永远没有任何能代替的愉快。
马车吱呀吱呀的晃着,李寻欢突然发觉他好久没有咳嗽了,他的身体在慢慢的恢复,他仿佛又回到了年轻的时候,连同年轻时那灼热的难以隐藏的热情。
这条路究竟是长是短呢?
他不惜和她分享自己的生命,所以这条路走一次嫌长,多走两次就会变短了。
马车在巷口处停下,车夫说什么也不愿往前走,顾晓晓他们也不强求,下了马车朝巷子深处走去。
他们在一座宽敞的庄园前停下,看起来,这座庄园和别的豪富人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若非要说区别,应该是门楼里没有下人守着。
这就是金钱帮总舵,太过寻常,反而让人觉得有些不寻常。
李寻欢提步第一个上了台阶,顾晓晓和阿飞紧跟在后面,迈出不到五步,她已经感受到了阴森森的杀气,一种让人肌肤起微小颗粒的杀气。
顾晓晓手按上了佩剑,腕上手镯也朝下滑了滑,阿飞眯起了眼睛,
他们继续往上走,还未走到大门处,十几个人幽灵般从四面八方同时出现。
十八个黄衣人,每个人衣服上都镶了金缎子,顾晓晓的剑晃出了一小段。
“在下受上官金虹之约,前来赴会。”
李寻欢微微笑着,似乎没看到黄衣人身上的杀气,也没认出他们各自显赫的身份来。
“你是李寻欢。”
一个略显喑哑的声音传了出来,但十八个人似乎谁也没有开口,这声音又像是从四面八方传来的。
李寻欢眸光落到了东南处站着的黄衣人身上,点头到:“是,还请通传一声。”
他话音刚落地,几乎是一瞬间,寒芒闪烁,刀光剑影闪电般席卷而来。
十八个人,二十多件武器,同时朝三人扑来。
阿飞的刀也在同时抽出,他第一反应却是护在顾晓晓身前。
李寻欢姿态依然悠闲,身影如飞燕掠过,手中已经夺来了一把剑,他甚至有闲暇赞了声好剑。
的确是好剑,只是剑主人被夺了剑后神情恼怒之余充满了不可置信。他对自己的剑法充满了自信,当世绝不会有十人以上能胜过他,没想到这么多人一起围攻三人,竟然被人夺了剑。
他觉得十分耻辱,目光落到了被阿飞护在身后的曼妙女子身上,正要夺了她手中剑,喉管却被人刺穿。
阿飞抽出了剑,顾晓晓的镯子戒指上的小机关,也被她不着痕迹的放了出去。
很快,十八个人已经变成了十个,三人却毫发无伤。
这些曾经名震江湖的人,心中生出了寒意,天下第一美人最毒的却是她的手,快剑阿飞快的不止是剑,小李飞刀的功夫和他的飞刀一样精彩。
他们到底得罪了什么样的人,在死亡面前,人最是容易反省和后悔的,但死人是不会后悔的。
九环刀,一环声一震一销魂,只是他的刀只来得及震了一次,第二次却是刀掉在地上的声音。
热血,刀剑,死亡,顾晓晓亲历着惊心动魄的战斗,她的血液快要跟着沸腾了。
被包围的人是他们,但如今不断收割着人命的也是他们,无论什么武器,都避免不了坠地的风险,所有黄衣人最后都躺到了地上。
连江湖上少见的凤翅流金铛都落到了地上。
战斗结束了。
天下第一的小李飞刀,天下第一的快剑阿飞,还有天下第一的武林美人。
这是最奇怪,又最有杀伤力的三人组合。
李寻欢微微叹息,目露悲悯之色:“他们或许不用死的。”
阿飞眸中闪过亮光,言辞犀利到:“但他们若活着,就要有更多人死亡。”
顾晓晓将手上戒指取了下来,长长的睫毛闪了闪:“上官帮主怕是久等了。”
没有人出门带路,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曾经名震江湖的武器,还有兵器谱上让人畏惧的存在,如今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
没有什么比强者的死亡更让人胆寒,弱者的死亡能激起人心中的恨意与热血,强者的死亡却会让人陷入完全的绝望。
这是他们第一次到金钱帮总舵来,整个院落静悄悄的,但若你仔细去听仔细去看,你会发现,在角落里房间里,躲着一双双黑白分明充满畏惧的眼睛。
“上官金虹住在哪里?”
三人终究还是没耐心,一处处的找下去,阿飞随手抓了一个人过来,尚未将剑架到他的脖子上,对方已经哀嚎着指路,几枚金钱从他被扯断的钱袋中滚落。
这就是江湖让人闻风丧胆,要人命的金钱,此时正孤零零的躺在地上。
有时候,要人命的往往和东西和武器没有关系。
有了下人的指路,他们很快找到了上官金虹住的地方。
先是一道极长的甬道,在甬道的尽头,有一扇门,一扇坚实沉重的铁门。
门此刻从里面拴着,静悄悄的,好像空无一人般。
“李寻欢前来拜访。”
阿飞站在李寻欢背后,听着他朗然的声音,心下有些骄傲。
这个世上有人喜欢用阴谋诡计,有人喜欢偷袭喜欢群攻,但还是有人光明磊落,无论何时都只会正大光明的向人发起挑战。
一个身影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三人身后,阿飞敏感的拔剑相向,定睛才发现来人竟是许久未见的荆无命。
他眸光中毫无神采,但在看向三人时,灰色的眼眸慢慢泛起了幽深的光泽。
铁门开了,门里站着一个书生打扮的人,但是他的眼中滚烫燃烧的欲望,绝非一个书生能有的。
(爱你们,么么哒,就要结束~(≧▽≦)~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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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穿着一身寻常的蓝色长衫披着月白色的披风,头发用玉冠竖起,立在寒风中挺拔俊秀,让人想起君子如玉四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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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红站在林诗音的旁边,笑容依旧明媚,却不会再刻意去留心李寻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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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坐上前往金钱帮的马车时,李寻欢想起了当年雪中披着猩红风氅的小女孩,朝他走来的路。她替他将雪人装上了眼睛,第一次让别人分享了他的欢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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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个黄衣人,每个人衣服上都镶了金缎子,顾晓晓的剑晃出了一小段。
“在下受上官金虹之约,前来赴会。”
李寻欢微微笑着,似乎没看到黄衣人身上的杀气,也没认出他们各自显赫的身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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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眸光落到了东南处站着的黄衣人身上,点头到:“是,还请通传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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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他们第一次到金钱帮总舵来,整个院落静悄悄的,但若你仔细去听仔细去看,你会发现,在角落里房间里,躲着一双双黑白分明充满畏惧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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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终究还是没耐心,一处处的找下去,阿飞随手抓了一个人过来,尚未将剑架到他的脖子上,对方已经哀嚎着指路,几枚金钱从他被扯断的钱袋中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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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要人命的往往和东西和武器没有关系。
有了下人的指路,他们很快找到了上官金虹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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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此刻从里面拴着,静悄悄的,好像空无一人般。
“李寻欢前来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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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上有人喜欢用阴谋诡计,有人喜欢偷袭喜欢群攻,但还是有人光明磊落,无论何时都只会正大光明的向人发起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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