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几人已经死在了唐军乱刀之下,唯一活下来的是高将军!”来人用高句丽话小声说道,高任武听完心里一惊,皱着的眉头再没有舒展开,他面容紧张的问道:“这个消息准确吗?”
    奴仆点了点头:“有人亲眼看到唐军把高将军下了天牢。”
    高任武重重拍了一下桌子,脸色阴晴不定。这其中的利害关系是不言而喻的,现在那个讨人厌的方候爷伤重说不定这两天就死透了,方炎带着大军还有那种恐怖的火油和爆炸物几乎把高句丽变成了一个人间炼狱,活该他死,但是高任武千算万算唯独这点没有算到,派出去的五个刺客,唯独高辰活了下来,高瞎子是他的亲子侄,但派出去这些人都是死士,也从来没有想过全身而退。
    但是想在麻烦了,高辰居然活下来了!唐军的手段高任武不是没有见识过,尤其是现在李靖基本闭门不出,军队里这个方炎一家独大,方炎身边有个脸上带着刀疤,名字叫尚鹰的将军现在主管长安守卫,更是手段狠辣,从他手底下审过的犯人,从没有不张口的,据说以前尚鹰审过一个高昌国的探子,整整一个大活人,愣是活生生用快刀片成了一片一片的,每一片就像是唐人最喜欢吃的那种鱼脍(类似于生鱼片,不过是鲈鱼和鲤鱼)那么薄,最后那个人是被活活刮死的,据说还有人数过,一共三百零八片,尚鹰如此还不满足,谦逊地说方候爷曾经跟他说过,世上有一种最为厉害的酷刑是把人用渔网罩起来,然后沿着渔网上的缝隙把犯人的肉一小刀一小刀的这么刮下来,叫做千刀万剐,他不过只有几百片的成就,离成千上万片那种最高境界还差的很远。
    想到这里高任武不禁打了个冷战,高辰虽然会说唐话,表面上看不出来他是高句丽人,但是高程能经受了那种千刀万剐的痛苦吗?高辰要是把自己的身份供出来,他高任武就别想活着离开长安城了!!!现在怎么办?怎么办是好?
    高任武焦头烂额在原地打转,旁边的奴仆也着了急,小声问道:“陛下,我们在长安还有人手,是不是去天牢,把高将军救出来!” 高任武听到这个突然眼睛中闪过一抹寒芒,寒声若栗但却笑了起来:“去,当然要去天牢,不过为了我们的大业,我们不能救他,要杀了他!”
    这话进了几个奴仆的耳朵里,几人忍不住打了个冷战,要知道这个高辰可是高任武的亲子侄啊!不救就算了,还要进他天牢想办法杀了他?!几人默然,互相对视一眼,有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觉。高任武也意识到自己这话说的太狠了,搞不好失了人心,连忙换了一种语气,慷慨激昂的说:“我也很想救他出来,但想想我们死在故土上的亲人,还有高句丽的百姓们!如果这次刺杀的事情暴漏了,我死了,他们的仇谁来报!高辰是我的亲人,我怎么可能眼睁睁的看着他就这么死去,但是为了我们的复国大业,只能做出牺牲了!事不宜迟,安排人手,今晚宵禁之前杀入天牢,高辰必须死不得有失!”
    几个奴仆听到这一番话,也是热血沸腾,当下喏了一声,齐齐退下安排去了,高任武眯起眼睛心里想高辰啊高辰,不是我不想救你,是你活的太不是时候了,今晚等你死了,我就再无后顾之忧,不管大唐皇帝乐不乐意见他,等事情平息过两天找个借口离开了长安,到时候还不是天高任鸟飞?想到这里,高任武嘴角有了点笑意,此时此刻外面正是午后,阳光明媚照射在皇城高大宽厚的城墙上,东市西市都已经开了,小贩的叫卖声络绎不绝,表面上平静的光芒万丈的长安城,在不为人知的阴影处却暗流汹涌。
    高任武也知道长安是有宵禁的,等到宵禁再动手实在是不理智,这个时候坊间的大门关上,没有人再敢在街上走动,恐怕他们一出门就会城里那些武侯拦下,不要说能不能到达天牢,恐怕连坊门都出不去,而宵禁前这一个小时,天色刚黑,行色匆匆,正是最好的下手时机,只要快进快出,杀了高辰,等到方炎身亡的消息,高任武就可以心满意足扬长而去了,这件事神不知鬼不觉,没有人会知道是高句丽人做的,反而会推向那些和方炎有过激烈争执的儒家激进弟子身上,既洗干净了自己,又引发了其他人和方家的争端,真是一石二鸟的妙计,高任武心里得意极了。
    到了天色将黑,各色行人已经开始慢慢从各条大街上朝着家里走去,或急或慢,回到家一碗稠糊糊的黄色散发着浓郁香气小米粥,家里条件好的,还能做两个新鲜小菜,喝点方候爷家商铺里卖的醇香的葡萄酿,好日子就是这么过的,只是听说方候爷受伤了,不知道哪个国家的小贼真是吃了豹子胆,方候爷是何等人物,只盼方候爷能够早日好起来,这后面的日子还还过着呢。
    而此时方炎正坐在长安城里仅此于皇城最高的楼上,一个人坐在桌边,桌上放了一个巨大的琉璃沙漏,桌上放着一个精致的红泥小炉,里面烫着一壶酒,酒香随着沸腾的水汽四溢出来,旁边站着穿着金甲一脸杀气腾腾的尚鹰,金甲是长安皇城里金瓜将士的标配,尚鹰作为金瓜将士的首领,这一身盔甲更为厚重,他手按在左侧腰刀之上,背后还横放着一柄没有刀鞘在油灯光芒下寒光闪闪的弯刀,背后背着着一个箭囊,左臂上挎着一只造型奇异巨大的弓,再加上背后尚鹰那杆黑黝黝的长枪,这些装备加上铠甲恐怕就不下一百斤,加上尚鹰一声不吭,高傲的抬着一脸寒霜的脸,简直就是一个人形自走兵器啊。
    方炎淡淡的喝了口酒,这家酒楼已经是长安最贵最好的了,但是这新酒比自己家酒坊酿的还是差了不是一点半点,他放下杯子,翻着白眼看了尚鹰一眼:“至于吗?不过是几个高句丽人?以前上战阵都不见你穿的这么齐全,今天把最好的东西都穿在身上,生怕不知道你是护城将军?”
    尚鹰像是被方炎说破了心事,老脸一红,低着头拱了拱手:“少郎君,这不是尚某之前护卫不力,才有了这种刺杀的事情,在我眼皮底下发生这种事情,虽然陛下没有责怪,我这脸往哪放?今晚有这么好的机会,看我我一定生擒高句丽狗,献给陛下小郎君!我把最好的这把弓都带来了,已经安排妥当万无一失!”
    这把弓箭其实要是清朝人看了,一定会吓一跳,这分明是清朝的弓箭,清弓经过前朝多代改良的基础上,选优质竹子做弓胎,均匀劈成四根,每根修正为5厘米宽,放到炭火上烘烤杀青。然后是做梢子(弓的两头),打磨牛角贴在弓体上,增加弓臂的回弹力。最后就是组胎,用鱼泡熬制鱼胶黏合,要对弓体和牛角刷胶,晾干后再刷,反反复复至少20遍,是一种非常结实的弓,再加上方炎改良之后,只有力大无穷的尚鹰能用,比改良后的弩箭射程要远,力道要大,
    尚鹰平时不舍的用,只是偶尔拿出来练练手,这还是他央求方炎好久,方炎不耐烦了才根据他的身高臂展定制而成,世上只此一把,今晚尚鹰就准备展露一下威力,一方面确实这件事太打他脸了,另一方面好久没有仗打了,尚鹰手痒难耐,今天穿成这样,也是心里按耐不住,生怕别人抢了他的威风,要知道在这个地方,他说了才算数!
    尚鹰的心思方炎怎么会不明白,这个人把尊严和信誉看的比什么都重,尚鹰说过会给他方家做十年的奴仆那就一定会是十年,一天不多,一天不少,方炎这次真的是危机万分,尚鹰觉得自己失信于人,今天才会如若重视非常,方炎点了点头,看了看桌子上沙漏,抬手喝了一杯酒,淡淡的说:“时间差不多了,应该是要来了。”
    尚鹰站在楼前,一双虎目在楼下看去,此时天色一黑,街道上光线也不亮,但是自加方候爷选的地方一定是最正确的地方,这座楼足足有三层之高,视野很好,尤其是正对着天牢大门,长安皇城的天牢,只有一个出口,就是正对面的地方,如果发生异动,这里就是最好的瞭望点。

章节目录


回唐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肉文阁只为原作者锦衣夜行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锦衣夜行并收藏回唐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