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这个男人已经意识到了自己上当了,他反应也算是挺快的,立刻用脚踹门,想要将房门重新关上。
但陆瑶几人也不是等闲之辈,立刻就知晓了他的意图,在房门合拢之前,就立刻冲了进去!
对方迅速转身,往阳台的方向跑去,想要顺着阳台逃走。这个时候,他已经顾不得去管三人手中还拿着枪呢,他认为只要跑的够快,就能够在这几个警察开枪之前,迅速的逃离这里!
不得不说,他的速度确实很快,他的身手敏捷,四肢灵活,几下子就蹿到了阳台的玻璃窗户旁边。
陆瑶几人虽然手里有枪,但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他们也不想随便开枪,毕竟这里是居民住宅区,不能轻易开枪,以防扰民。
于是,那人就趁着三人犹豫的当口,迅速朝阳台的方向冲了过去,想要以最快的速度逃走!
陆瑶几人自然不会让他如此轻易就逃走,连开枪也顾不得了,三人飞快的冲到了玻璃门旁边,想要拦住那个人!
在那人拉开玻璃门的一瞬间,高翰已经一个大跨步冲上前去,用力地推了一下玻璃门,玻璃门猛地合拢!
只听“砰”的一声,伴随着一阵凄厉的惨叫声,几乎整栋小区的人都听见了。
因为高翰忽然合上了玻璃门,而那个男人又恰好在这个时候,极力地想要通过玻璃门逃出去,他的一只手伸出了玻璃门之外,用力地想要将玻璃门拉开。
于是,悲剧便在这个时候发生了,猛地合拢的玻璃门瞬间夹住了他的手腕,力气大得险些让他的手腕被夹断!
他顿时惨叫了一声,耳边似乎传来了手腕骨头被挤碎的声音,甚至感觉自己的皮肉和骨头都快要分离了开来!
高翰这一击也只是为了防止这个男人逃跑而已,并非真的想夹断他的手腕,听到他惨叫之后,便迅速收回了手,玻璃门又重新打开了。
男人的手重重地垂落了下来,疼痛让他全身都失了力气,整个人瘫在地上,一动不动。
乍看起来,这个人已经完全失去了反抗的能力,但陆瑶几人心里却很清楚,这个人其实是在演戏。
从他刚才表现出来的身手来看,这人应该是一个练家子,而且身材看起来十分的精壮,绝对不是被夹了一下手腕,就疼的起不了身的程度。
所以,这个人现在只是在做样子而已,目的自然是为了让特案组众人降低警惕,然后趁机逃走。
然而,特案组众人绝非等闲之辈,不可能被他的小伎俩给骗倒的,否则怎么配称为警队中的“精英”呢。
“别装死了,赶紧起来吧,我们还有话想问你呢。”张志超一脚踩在了那人刚才被夹到的手腕上,导致对方顿时忍不住又痛叫了一声,一双眼睛带这些怨毒的瞪着张志超。
张志超完全不为所动,脚下用力又碾了碾,脸上的表情透着一丝痞气。
面对这些坏事做尽的恶人,他从来都没有同情心,也不会假仁义地对待他们。如果对这些坏人客气的话,要怎么对得起被他们害过的那些无辜的人呢?
这个时候,华丰也已经从房间里出来了,他是被男人的惨叫声给引出来的。结果一出来就看见张志超踩在那个男人的手腕上,并且还用力地碾磨了几下。
华丰的额头上顿时冒出了冷汗,庆幸自己及早投诚了,否则还不知道要面临什么样的酷刑和折磨呢。
直到此刻为止,男人脸上的口罩依然未摘,没有人知道他的长相,就连华丰也从未这个人的相貌。
“今天就让我们看看你的庐山真面目吧。”张志超凉凉地说道,一手顺势拽掉了地上男人的口罩和帽子。
对方的脸瞬间暴露在了特案组众人的眼前,陆瑶三人愣怔了一瞬,总觉得眼前这张脸看起来有些面熟。
只见眼前这张脸,总的来说比较瘦削,轮廓锋利,两边的脸颊凹陷,颧骨却有些高;一双眼睛狭长,形状看起来很特别,就是我们俗称的“狐狸眼”。
最引人注意的是,这人左边的眉毛上方,有一道很明显的疤痕,大约三厘米长,几乎是从额头一直下拉到眉毛上方,看起来十分的骇人!
三人也只是愣怔了一瞬,便立刻反应过来,眼前这个人不就是他们之前,根据周玉玲的描述,所描绘出来的那幅人物画像吗?
换句话说,这个人就是他们要找的“鸩王”?
三人的神情顿时紧张而又戒备了起来,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前来收货的,他们所认为的“鸩王”的手下,竟然就是他本人?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吗?他们原本还想着,要如何撬开眼前这人的嘴巴,问出“鸩王”的下落来,却没有想到,“鸩王”竟然就在他们的面前?
面对着传说中的“鸩王”,陆瑶三人完全不敢大意,高翰立刻掏出手铐来,想要先将此人铐起来再说,以防他使出什么让人意想不到的招数来,从他们的眼皮子底下逃走了。
但事情往往就是这样,越怕什么就会越发生什么。
就在高翰拿着手铐朝“鸩王”走过来的时候,原本一直瘫在地上,被张志超压制的根本无法动弹的人,却在这个时候忽然暴起了!
三人都没有想到,那人的口袋里还藏着匕首,等到高翰走近的时候,那人忽然抽出了匕首,然后猛地朝踩着自己手腕的张志超的小腿上刺去!
张志超一时没有察觉到对方的动作,但一旁的陆瑶却看的真真切切。她立刻提醒道:“小心!”
张志超的反应也够快的,陆瑶刚刚喊出声,他就已经意识到了不对劲儿,下意识地就移开了自己的腿。
结果,对方的匕首没有刺中他的腿,但却穿透了他的裤子,顿时将他的裤子撕开了一个大口子。
可以想象的出来,如果张志超刚才的动作稍微慢了一点的话,此时匕首的刀尖恐怕已经刺入他的皮肉之中了。
但陆瑶几人也不是等闲之辈,立刻就知晓了他的意图,在房门合拢之前,就立刻冲了进去!
对方迅速转身,往阳台的方向跑去,想要顺着阳台逃走。这个时候,他已经顾不得去管三人手中还拿着枪呢,他认为只要跑的够快,就能够在这几个警察开枪之前,迅速的逃离这里!
不得不说,他的速度确实很快,他的身手敏捷,四肢灵活,几下子就蹿到了阳台的玻璃窗户旁边。
陆瑶几人虽然手里有枪,但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他们也不想随便开枪,毕竟这里是居民住宅区,不能轻易开枪,以防扰民。
于是,那人就趁着三人犹豫的当口,迅速朝阳台的方向冲了过去,想要以最快的速度逃走!
陆瑶几人自然不会让他如此轻易就逃走,连开枪也顾不得了,三人飞快的冲到了玻璃门旁边,想要拦住那个人!
在那人拉开玻璃门的一瞬间,高翰已经一个大跨步冲上前去,用力地推了一下玻璃门,玻璃门猛地合拢!
只听“砰”的一声,伴随着一阵凄厉的惨叫声,几乎整栋小区的人都听见了。
因为高翰忽然合上了玻璃门,而那个男人又恰好在这个时候,极力地想要通过玻璃门逃出去,他的一只手伸出了玻璃门之外,用力地想要将玻璃门拉开。
于是,悲剧便在这个时候发生了,猛地合拢的玻璃门瞬间夹住了他的手腕,力气大得险些让他的手腕被夹断!
他顿时惨叫了一声,耳边似乎传来了手腕骨头被挤碎的声音,甚至感觉自己的皮肉和骨头都快要分离了开来!
高翰这一击也只是为了防止这个男人逃跑而已,并非真的想夹断他的手腕,听到他惨叫之后,便迅速收回了手,玻璃门又重新打开了。
男人的手重重地垂落了下来,疼痛让他全身都失了力气,整个人瘫在地上,一动不动。
乍看起来,这个人已经完全失去了反抗的能力,但陆瑶几人心里却很清楚,这个人其实是在演戏。
从他刚才表现出来的身手来看,这人应该是一个练家子,而且身材看起来十分的精壮,绝对不是被夹了一下手腕,就疼的起不了身的程度。
所以,这个人现在只是在做样子而已,目的自然是为了让特案组众人降低警惕,然后趁机逃走。
然而,特案组众人绝非等闲之辈,不可能被他的小伎俩给骗倒的,否则怎么配称为警队中的“精英”呢。
“别装死了,赶紧起来吧,我们还有话想问你呢。”张志超一脚踩在了那人刚才被夹到的手腕上,导致对方顿时忍不住又痛叫了一声,一双眼睛带这些怨毒的瞪着张志超。
张志超完全不为所动,脚下用力又碾了碾,脸上的表情透着一丝痞气。
面对这些坏事做尽的恶人,他从来都没有同情心,也不会假仁义地对待他们。如果对这些坏人客气的话,要怎么对得起被他们害过的那些无辜的人呢?
这个时候,华丰也已经从房间里出来了,他是被男人的惨叫声给引出来的。结果一出来就看见张志超踩在那个男人的手腕上,并且还用力地碾磨了几下。
华丰的额头上顿时冒出了冷汗,庆幸自己及早投诚了,否则还不知道要面临什么样的酷刑和折磨呢。
直到此刻为止,男人脸上的口罩依然未摘,没有人知道他的长相,就连华丰也从未这个人的相貌。
“今天就让我们看看你的庐山真面目吧。”张志超凉凉地说道,一手顺势拽掉了地上男人的口罩和帽子。
对方的脸瞬间暴露在了特案组众人的眼前,陆瑶三人愣怔了一瞬,总觉得眼前这张脸看起来有些面熟。
只见眼前这张脸,总的来说比较瘦削,轮廓锋利,两边的脸颊凹陷,颧骨却有些高;一双眼睛狭长,形状看起来很特别,就是我们俗称的“狐狸眼”。
最引人注意的是,这人左边的眉毛上方,有一道很明显的疤痕,大约三厘米长,几乎是从额头一直下拉到眉毛上方,看起来十分的骇人!
三人也只是愣怔了一瞬,便立刻反应过来,眼前这个人不就是他们之前,根据周玉玲的描述,所描绘出来的那幅人物画像吗?
换句话说,这个人就是他们要找的“鸩王”?
三人的神情顿时紧张而又戒备了起来,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前来收货的,他们所认为的“鸩王”的手下,竟然就是他本人?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吗?他们原本还想着,要如何撬开眼前这人的嘴巴,问出“鸩王”的下落来,却没有想到,“鸩王”竟然就在他们的面前?
面对着传说中的“鸩王”,陆瑶三人完全不敢大意,高翰立刻掏出手铐来,想要先将此人铐起来再说,以防他使出什么让人意想不到的招数来,从他们的眼皮子底下逃走了。
但事情往往就是这样,越怕什么就会越发生什么。
就在高翰拿着手铐朝“鸩王”走过来的时候,原本一直瘫在地上,被张志超压制的根本无法动弹的人,却在这个时候忽然暴起了!
三人都没有想到,那人的口袋里还藏着匕首,等到高翰走近的时候,那人忽然抽出了匕首,然后猛地朝踩着自己手腕的张志超的小腿上刺去!
张志超一时没有察觉到对方的动作,但一旁的陆瑶却看的真真切切。她立刻提醒道:“小心!”
张志超的反应也够快的,陆瑶刚刚喊出声,他就已经意识到了不对劲儿,下意识地就移开了自己的腿。
结果,对方的匕首没有刺中他的腿,但却穿透了他的裤子,顿时将他的裤子撕开了一个大口子。
可以想象的出来,如果张志超刚才的动作稍微慢了一点的话,此时匕首的刀尖恐怕已经刺入他的皮肉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