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少女不言不语,继续对着丧尸群砍去,那个利落就像砍西瓜一样,面无表情的一刀一刀劈下,看的朱家睨和朱伟汗如雨下,冷汗涔涔!
末世刚开始,丧尸的战斗力也就是以前经常打架的小混混的战力一样,无非就有爪子有毒,危险了一点,本质上就是一个战斗力只有十分的渣渣,再加上移动速度慢,对于功夫好的人就是一个活动的靶子而已。只要你不心存恐惧,普通人也是可以击杀他们的。
“朱家睨!……”郑馨脸色苍白的看着狼狈不堪的人,晶莹的泪珠如珍珠般大颗大颗的往下直掉,她从来没有这么近距离的感触到人的生命是那么的脆弱,因为自己的懦弱,刚才他差点就死了,郑馨很自责,很内疚!
“她在为他而哭吗?虽然他还帅,但是他还是会害羞的!”朱家睨从来都没有被人如此在意过,不禁忘记刚才的生死危机只为有一个美丽的女孩为了他而伤心流泪而飘飘然。
地狱!这就是活生生地人间地狱!
郑痕一声不响地听着,她的视力很好,甚至她还能很清楚地看见残落在地上的内脏!但是她竟然丝毫不觉的难受?!空气中飘荡着血腥味,似乎让她的身体有种诡异的舒适感?好像有什么东西破土而出!
一直以来郑痕都是有些浑浑噩噩的生活着的,因为她是孤儿,又因为她不知道自己生存的意义,不总是大脑一片空白,只是觉得过一天算一天,只要保护好大小姐,报答大小姐的救命之恩就行了,其他的都不重要。
但是今天,这种让人闻风丧胆的场景,竟然让她萌发出一种感觉,好像这才是适合自己生存的环境,这才是唯一让自己感觉到活着的环境。
郑馨心里非常开心,这个女人和那个男人,在书里算得上是有名气了,在末世是一个名气不小的佣兵首领,带领着一个规模不小的佣兵团,因为他们的名字里,一个痕,一个杜,加上上他们的身手了得,下手狠毒,所以他们号称“狠毒”佣兵团,所到之处敌人闻风丧胆,宁惹阎王,莫惹“狠毒”。
惹了阎王,你还有转世的机会,可是惹了“狠毒”的头目,他们会让你残的连渣都不剩,连转世的机会都不会给你。
正因为他们的手段很过硬,他们能很好的适应末世的生活,所以才可以再残酷的末世活下来,不断的给女主添堵扯后腿,可惜他们再厉害也势单力薄,始终都没有办法击杀靠山过硬的郑盈盈,就算这样,也很是让郑盈盈头疼的了。
如今这么厉害的两个人贴身保护她,是不是代表她可以不用死了!再来一趟末世之旅!
管家抹着眼泪继续说道,看到大街上的惨景,他的心脏都扑通扑通的要跳出身体似的,看到路边有人求救,也曾心软的想去救它们,可是看到他们身后的咧着满是血的大嘴,他胆怯了,开着车逃也似的加着油门跑了!
管家说到最后老泪纵横。想想大街的惨景,想想自己的落荒而逃。他用手抹了把眼泪,庆幸地说道:“幸好大小姐给我们发了许多的粮食,老宅的人在里面不出去应该可以熬上一阵子。
想起当初大小姐发了好多的食物和生活用品,当时大伙表面上说着感激,私下里还埋怨大小姐只发东西不发钱还抱怨的说不好听的话:‘大小姐是钱多的没处花,就会败家!’
现在全都万分感激大小姐,庆幸自己命好,给大小姐打工,才保下一家老小。
管家看到大街上的惨景,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看到路边有人求救,也曾心软的想去救它们,可是看到他们身后的咧着满是血的大嘴,他胆怯了,开着车逃也似的加着油门跑了!
“郑馨!吴娟娟一个人走了……”朱家睨满脸的倦色,疲惫地说着。都砍了一天的丧尸了,差点就喂丧尸了!还被一个女人给嫌弃的抛弃了。
郑馨:“……(⊙_⊙)?”
大街上都是人间地狱了,还要到处乱跑,是艺高人胆大呢,还是不进丧尸的肚子不甘心!?
吴娟娟,你到哪里去了呢?还是按照原书里写的,和宋黎在一起!
可是为什么她怎么感觉到这个吴娟娟有些怪异呢?可是书里面的内容重点是描述女主的,完全是按照女主的视线来写的,其他的情节没有描述呀!真是头疼!
想不通就以后再想吧!郑馨猛的精神起来:“你们都跟我来!”
郑馨收拾了心情,集合了剩下的所有人,带着他们去仓库。
朱家心事重重的跟在她的后面,已经有人保护她了,他还需要按照原计划保护她去B市吗?他该如何决断?
他们一行人走出北边的房子,走到东面的仓库,郑馨从口袋里掏出了钥匙,打开仓库的门,顿时所有人的眼睛都瞪直了,好酷!一辆高级白色的房车,配备最先进的防弹玻璃和车壳,车里还有大量的物资……
朱家睨霎时下定决心要和郑馨一起走,吴娟娟已经抛弃他们跑掉了,他不放心郑馨,所以他决不能和吴娟娟一样抛弃郑馨跑掉,他一定会保护郑馨,将他们一起送到B市去。而且郑馨他们人也多大家一起上路,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秋天是个收获的季节,每逢金秋时节,秋高气爽叠翠流金,丹桂飘香、蟹肥菊黄、五谷丰登,让人喜不自禁,往往是诗人们热情赞美的好季节。
而今末世来临,还是一样的秋天,已然秋风萧瑟、花叶凋谢坠落,寒蝉凄切,冷雨初歇。冷冷清清,凄凄惨惨,真是多事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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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刚开始,丧尸的战斗力也就是以前经常打架的小混混的战力一样,无非就有爪子有毒,危险了一点,本质上就是一个战斗力只有十分的渣渣,再加上移动速度慢,对于功夫好的人就是一个活动的靶子而已。只要你不心存恐惧,普通人也是可以击杀他们的。
“朱家睨!……”郑馨脸色苍白的看着狼狈不堪的人,晶莹的泪珠如珍珠般大颗大颗的往下直掉,她从来没有这么近距离的感触到人的生命是那么的脆弱,因为自己的懦弱,刚才他差点就死了,郑馨很自责,很内疚!
“她在为他而哭吗?虽然他还帅,但是他还是会害羞的!”朱家睨从来都没有被人如此在意过,不禁忘记刚才的生死危机只为有一个美丽的女孩为了他而伤心流泪而飘飘然。
地狱!这就是活生生地人间地狱!
郑痕一声不响地听着,她的视力很好,甚至她还能很清楚地看见残落在地上的内脏!但是她竟然丝毫不觉的难受?!空气中飘荡着血腥味,似乎让她的身体有种诡异的舒适感?好像有什么东西破土而出!
一直以来郑痕都是有些浑浑噩噩的生活着的,因为她是孤儿,又因为她不知道自己生存的意义,不总是大脑一片空白,只是觉得过一天算一天,只要保护好大小姐,报答大小姐的救命之恩就行了,其他的都不重要。
但是今天,这种让人闻风丧胆的场景,竟然让她萌发出一种感觉,好像这才是适合自己生存的环境,这才是唯一让自己感觉到活着的环境。
郑馨心里非常开心,这个女人和那个男人,在书里算得上是有名气了,在末世是一个名气不小的佣兵首领,带领着一个规模不小的佣兵团,因为他们的名字里,一个痕,一个杜,加上上他们的身手了得,下手狠毒,所以他们号称“狠毒”佣兵团,所到之处敌人闻风丧胆,宁惹阎王,莫惹“狠毒”。
惹了阎王,你还有转世的机会,可是惹了“狠毒”的头目,他们会让你残的连渣都不剩,连转世的机会都不会给你。
正因为他们的手段很过硬,他们能很好的适应末世的生活,所以才可以再残酷的末世活下来,不断的给女主添堵扯后腿,可惜他们再厉害也势单力薄,始终都没有办法击杀靠山过硬的郑盈盈,就算这样,也很是让郑盈盈头疼的了。
如今这么厉害的两个人贴身保护她,是不是代表她可以不用死了!再来一趟末世之旅!
管家抹着眼泪继续说道,看到大街上的惨景,他的心脏都扑通扑通的要跳出身体似的,看到路边有人求救,也曾心软的想去救它们,可是看到他们身后的咧着满是血的大嘴,他胆怯了,开着车逃也似的加着油门跑了!
管家说到最后老泪纵横。想想大街的惨景,想想自己的落荒而逃。他用手抹了把眼泪,庆幸地说道:“幸好大小姐给我们发了许多的粮食,老宅的人在里面不出去应该可以熬上一阵子。
想起当初大小姐发了好多的食物和生活用品,当时大伙表面上说着感激,私下里还埋怨大小姐只发东西不发钱还抱怨的说不好听的话:‘大小姐是钱多的没处花,就会败家!’
现在全都万分感激大小姐,庆幸自己命好,给大小姐打工,才保下一家老小。
管家看到大街上的惨景,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看到路边有人求救,也曾心软的想去救它们,可是看到他们身后的咧着满是血的大嘴,他胆怯了,开着车逃也似的加着油门跑了!
“郑馨!吴娟娟一个人走了……”朱家睨满脸的倦色,疲惫地说着。都砍了一天的丧尸了,差点就喂丧尸了!还被一个女人给嫌弃的抛弃了。
郑馨:“……(⊙_⊙)?”
大街上都是人间地狱了,还要到处乱跑,是艺高人胆大呢,还是不进丧尸的肚子不甘心!?
吴娟娟,你到哪里去了呢?还是按照原书里写的,和宋黎在一起!
可是为什么她怎么感觉到这个吴娟娟有些怪异呢?可是书里面的内容重点是描述女主的,完全是按照女主的视线来写的,其他的情节没有描述呀!真是头疼!
想不通就以后再想吧!郑馨猛的精神起来:“你们都跟我来!”
郑馨收拾了心情,集合了剩下的所有人,带着他们去仓库。
朱家心事重重的跟在她的后面,已经有人保护她了,他还需要按照原计划保护她去B市吗?他该如何决断?
他们一行人走出北边的房子,走到东面的仓库,郑馨从口袋里掏出了钥匙,打开仓库的门,顿时所有人的眼睛都瞪直了,好酷!一辆高级白色的房车,配备最先进的防弹玻璃和车壳,车里还有大量的物资……
朱家睨霎时下定决心要和郑馨一起走,吴娟娟已经抛弃他们跑掉了,他不放心郑馨,所以他决不能和吴娟娟一样抛弃郑馨跑掉,他一定会保护郑馨,将他们一起送到B市去。而且郑馨他们人也多大家一起上路,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秋天是个收获的季节,每逢金秋时节,秋高气爽叠翠流金,丹桂飘香、蟹肥菊黄、五谷丰登,让人喜不自禁,往往是诗人们热情赞美的好季节。
而今末世来临,还是一样的秋天,已然秋风萧瑟、花叶凋谢坠落,寒蝉凄切,冷雨初歇。冷冷清清,凄凄惨惨,真是多事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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