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吼!”伴着一声低吼,伤痕累累的黑甲妖兽转身便走,青年淡然抬剑,锋芒已与妖兽脊背连成一线,忽然挑了挑眉毛,望着几道黑影从树林中掠出,缚绳撒网,又以劲弩射击,妖兽挣扎愈弱,终究哀吼着倒在网中。
“你们是……捕兽士?”使剑的青年阔步向前,有些冷漠地看向这突然将自己猎物夺取的几人,这几人都着与树林同色的战衣,其中一名面容和善的棕发中年人忙上前应话:“这位小兄弟,夺你猎物是我们的不是,先向小兄弟赔罪,但我们兄弟几个也进山好些时日了,这头妖兽我们也有留意,麻烦小兄弟行个方便,将这妖兽让与我等。”
“让?”听到这话青年眉毛一挑,长剑抖出一朵剑花,看着中年人只是冷笑:“你想试我手中之剑可还锋利?我为杀这头妖兽单是丹药都耗费不少,更与它追逐一日一夜,你们却出来捡漏,想凭三言两语就将我的战利品夺走不成?”
望着近在咫尺的长剑闪耀寒芒,中年人的瞳孔一阵收缩,他可是看清了这柄剑的威力,妖兽的黑甲不可谓不利,依旧被悍然切开,倘若这剑斩到自己身上……他讪笑一声:“小兄弟误会了,我们也没有夺小兄弟战利品的意思,只是想将这头妖兽买下而已。”
“买?”青年目光微闪:“多少?”
“果然是剑君国的剑痴,说话真是直来直往,毫不气!”中年人心下暗骂,他可是有大靠山的捕兽士,平日也算受人敬仰,要不是看这青年确实实力不凡哪会这么气,直接将妖兽抢来便是!可眼下他还是得好言好语:“六百金如何?这价格可不低。”
“六百金?”听到这话青年只是冷哼,长剑冒涌一道剑气,直将大地犁裂:“你当我是初出茅庐的愣头青?单是这头妖兽的妖核,不值六百金也得五百金,更不用说它还有一身皮毛血肉,将其活捉价值更得翻倍,你想用六百金将我打发了?”
“小兄弟……”中年人后退一步与同伴并肩而立,望着入地三分的剑痕目露忌惮:“这头妖兽虽然强悍,到底也只是二阶妖兽,妖核能值三四百金就差不多了,算上血肉皮毛或许能番上一番,可在这深山老林你能将血肉皮毛带走多少?取得多了说不定还会引来其他妖兽,又容易腐烂,一具尸体能换百金就差不多了,这六百金可不低,还省你处理尸体的麻烦。至于活捉……小兄弟的宝剑虽利,若没有我们的网兜麻药恐怕也没法将这畜生活捉吧?伤这妖兽确实是小兄弟的本事,但将他活捉却是我们出力,怎么也该分一杯羹才是。”
“老大说得不错,小子,给你六百金已是给足了面子,别不识抬举!”中年人身后的一名男子也发出低吼,他眉目剽悍,一看就不是易与之辈,手中一柄战刀更是萦绕火光,跃跃欲试。
“哦?这么说我还得感谢几位抬举不成?”青年冷笑,周身有刺目白芒腾涌,毕露锋芒。
“老三,别多嘴!小兄弟,各退一步如何?八百金,我们单是要将这妖兽带出山林,也得冒不少风险,药物消耗花费也不低。”中年人拦住身后男子,沉声道。
“一千金。”
“……九百金如何?”
“一千金,我不想说第三次。”
“也罢,就当我交了小兄弟这个朋友!”中年人叹了口气,与同伴沟通片刻,递来一鼓满锦囊:“其中之物,值得上千金。”
青年一手接过锦囊,一手持剑剑气喷薄,神色冷峻得令中年人眼皮直跳,他检查片刻,颌首:“成交。”
“呼……”听到这话中年人松了口气,而后满脸笑容:“小兄弟果然是爽快人,在下霍穆特,隶属狂兽斗兽场,若小兄弟还有收获大可卖于我们斗兽场,价格包你满意。”
“我会考虑的。”青年淡然答道,瞥了一眼网中已无力挣扎的妖兽,转身就走。
直至青年的身影彻底消失在视野,几名捕兽士才松了口气,其中那持刀男子直接就沉下脸来:“老大何必付那小子一千金?我们的报酬就这么被分走一半!他也不过是区区石魄境,咱们一拥而上,还怕收拾不掉一个毛头小子?”
其他几名捕兽士也出言附和,闻言霍穆特面色一沉,当即厉叱。
“蠢货!”
“干这行多少年了,你们怎么还跟愣头青似地,动不动就喊打喊杀?我们是捕兽士,是猎人,不是那些动不动就跟人拼命的莽夫,捕兽得用陷阱毒箭,凡事都得三思而后行!我们暗地里观察了也有一炷香时间,你们就没看到这小子的剑有多么锋利,连这么厚的兽皮都被划破?要是这柄剑斩到你们身上,你们谁有把握保住性命?”
“他的剑气是锐,但体魄也就一般,同样挨不住我手中之刀!”持刀男子不服道。
“你的刀就比这头妖兽的爪牙要强?”霍穆特却只是冷笑:“看起来他的体魄确实不强,但先前妖兽屡次冲撞全都被他招架或避开,就这身法,他要走你们谁留得住?凭此人实力恐怕已经足够与金身强者一较高下,就算真不长脑子跟咱们拼命,咱们赢了也得伤亡惨重,而若是留不住他,被他的师门找上门来也是不小的麻烦!”
“虽然这小子多半是剑君国人,裁决会对我们有利,但若他是剑宗弟子呢?就凭咱们狂兽斗兽场根本兜不住!”中年人越说越气,只是狠狠地瞪着几名部下:“老子所以是你们的老大,就是因为你们一个两个都不长脑子!今天的事都给我好好想想,别为了省点钱,把自己还有大伙儿的命都搭上!”
山林深处,男人的咆哮传荡不绝。
……
“林先生您可真有眼光,无论丹药、灵石、兵器还是情报我们这里都是最齐全的,别说是这种情报,就算是遗迹藏宝图,只要价格合适也可买下。”
“不必,这些便已足够。”青年淡然一笑,将价值不菲的情报簿放入怀中,转身离去。
“接下来,不妨去那斗兽场看看,却不知与八荒大陆有何不同。”扫视着情报簿内的信息,青年暗自想到。
林傲,这就是他此时所用的名字,魏青之名早已名传八荒,随着真龙之事传开恐怕更会被有心人留意,哪怕青河语、落神语、赤峰语在翻译过程中会改变含义读音,只需取同音不同字就能令一般人难以联想到此“魏青”即是彼“魏青”,凌青云还是决定减少风险,用另一身份行走大地——这名字正是从老朋友林谦诚那儿借来的,老实说,凌青云觉得这名字更适合对方。
扮演着赤峰强者的他在短暂驻足后离开了维耶港,依旧感受到追踪视线的他转身走入深山老林,轻易甩开眼线并以如今的身份继续游历,享受了灵华强者特权的他决定低调一些,目前扮演的林傲只是一名石魄境修士,充其量由于剑技精湛足以与金身强者一战罢了,真要说来属于由于突破不到金身境在南明学院没法毕业的那一档,行走大陆倒也足够,只是面对什么大事就显势弱了。
以至于,遇到一群实力更弱的捕兽士都令对方产生杀人夺宝之心,要知道这可不是八荒大陆,法律规矩都森严得多,即便强者为尊的思想没有那么强烈,真要面对一尊灵华强者寻常石魄境可是一点歪念都不敢有的。
“不过,确实与维耶港不同。”行走在街道,留意着行人神色的凌青云感觉到了氛围上的差异。
剑池大会在即,他行程不慢,人前只是石魄境林傲,野境无人时则全速赶路,转眼跨越上万里,虽然多行旷野倒也经过几座城市,确实感觉到了霁月帝国与大武朝的区别,这里有着不同的文化习俗,有着更多教派信仰,法律更加完整森严,国力盛强,非八荒赤峰之邦国可比。
但相比下,这座名为达克桑的城市却令他重温了八荒大陆的气氛,这座没有城墙的城市历史不长却以惊人速度发展扩张,三百年前的它可以说只是不起眼的村镇,如今却已名扬落神大陆,成为霁月帝国东部不容忽视的大城——尽管它的名声不是很好,以至于被冠以灰色之城的名号。
确实能在这里感觉到“灰色”的氛围,别的不说,单是行人的眼神都更桀骜凶戾,街上孔武有力戴兵器者远不止普通城市的一倍,也不见维持治安的城防军,就在刚刚的店里,店员甚至暗示有韬光剑、神机弩出售。
那可是无论哪国都被严加管控的战争兵器!
“达克桑,苍狼侯爵封地,亦是霁月帝国最混乱之城。”翻看着情报簿上的记载,凌青云不由喃喃,苍狼侯爵,原是继承吞狼国国主之位的有力候选人,在竞争失败后恐遭新国主清算便率众投靠霁月帝国,将吞狼国大片疆土双手奉上,霁月帝国趁势进攻,边界向西扩张了两千里,在落神大陆声威更甚,那背叛祖国的吞狼王储立下大功,得封侯爵。
即便如此,霁月帝国对这无义之人毫不信任,因此虽授爵位,却不肯授予实权,更将其调到远离老家的帝国东境,给了一块山脉边陲的贫瘠之地打发,苍狼侯爵自是愤恨无比,只是兵权被夺也不敢忤逆霁月大帝的旨意,接收达克桑后却不肯正常建设,以吞狼国人的性子招来一群无法无天的狂徒,竟然渐渐经营出霁月帝国境内最大的“无法之地”,就像是要以此反抗帝国的放逐一般。
换其他人如此肆意多半早就万劫不复,然而霁月先帝为开疆扩土,不惜与苍狼侯爵歃血而盟,保其富贵安全,不愿违反承诺的当代大帝也只得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姑息了苍狼侯爵的胡来。
时至今日,任谁都知道达克桑灰色之城名号,这便是法律森严的霁月帝国境内,最混乱之土!
“你们是……捕兽士?”使剑的青年阔步向前,有些冷漠地看向这突然将自己猎物夺取的几人,这几人都着与树林同色的战衣,其中一名面容和善的棕发中年人忙上前应话:“这位小兄弟,夺你猎物是我们的不是,先向小兄弟赔罪,但我们兄弟几个也进山好些时日了,这头妖兽我们也有留意,麻烦小兄弟行个方便,将这妖兽让与我等。”
“让?”听到这话青年眉毛一挑,长剑抖出一朵剑花,看着中年人只是冷笑:“你想试我手中之剑可还锋利?我为杀这头妖兽单是丹药都耗费不少,更与它追逐一日一夜,你们却出来捡漏,想凭三言两语就将我的战利品夺走不成?”
望着近在咫尺的长剑闪耀寒芒,中年人的瞳孔一阵收缩,他可是看清了这柄剑的威力,妖兽的黑甲不可谓不利,依旧被悍然切开,倘若这剑斩到自己身上……他讪笑一声:“小兄弟误会了,我们也没有夺小兄弟战利品的意思,只是想将这头妖兽买下而已。”
“买?”青年目光微闪:“多少?”
“果然是剑君国的剑痴,说话真是直来直往,毫不气!”中年人心下暗骂,他可是有大靠山的捕兽士,平日也算受人敬仰,要不是看这青年确实实力不凡哪会这么气,直接将妖兽抢来便是!可眼下他还是得好言好语:“六百金如何?这价格可不低。”
“六百金?”听到这话青年只是冷哼,长剑冒涌一道剑气,直将大地犁裂:“你当我是初出茅庐的愣头青?单是这头妖兽的妖核,不值六百金也得五百金,更不用说它还有一身皮毛血肉,将其活捉价值更得翻倍,你想用六百金将我打发了?”
“小兄弟……”中年人后退一步与同伴并肩而立,望着入地三分的剑痕目露忌惮:“这头妖兽虽然强悍,到底也只是二阶妖兽,妖核能值三四百金就差不多了,算上血肉皮毛或许能番上一番,可在这深山老林你能将血肉皮毛带走多少?取得多了说不定还会引来其他妖兽,又容易腐烂,一具尸体能换百金就差不多了,这六百金可不低,还省你处理尸体的麻烦。至于活捉……小兄弟的宝剑虽利,若没有我们的网兜麻药恐怕也没法将这畜生活捉吧?伤这妖兽确实是小兄弟的本事,但将他活捉却是我们出力,怎么也该分一杯羹才是。”
“老大说得不错,小子,给你六百金已是给足了面子,别不识抬举!”中年人身后的一名男子也发出低吼,他眉目剽悍,一看就不是易与之辈,手中一柄战刀更是萦绕火光,跃跃欲试。
“哦?这么说我还得感谢几位抬举不成?”青年冷笑,周身有刺目白芒腾涌,毕露锋芒。
“老三,别多嘴!小兄弟,各退一步如何?八百金,我们单是要将这妖兽带出山林,也得冒不少风险,药物消耗花费也不低。”中年人拦住身后男子,沉声道。
“一千金。”
“……九百金如何?”
“一千金,我不想说第三次。”
“也罢,就当我交了小兄弟这个朋友!”中年人叹了口气,与同伴沟通片刻,递来一鼓满锦囊:“其中之物,值得上千金。”
青年一手接过锦囊,一手持剑剑气喷薄,神色冷峻得令中年人眼皮直跳,他检查片刻,颌首:“成交。”
“呼……”听到这话中年人松了口气,而后满脸笑容:“小兄弟果然是爽快人,在下霍穆特,隶属狂兽斗兽场,若小兄弟还有收获大可卖于我们斗兽场,价格包你满意。”
“我会考虑的。”青年淡然答道,瞥了一眼网中已无力挣扎的妖兽,转身就走。
直至青年的身影彻底消失在视野,几名捕兽士才松了口气,其中那持刀男子直接就沉下脸来:“老大何必付那小子一千金?我们的报酬就这么被分走一半!他也不过是区区石魄境,咱们一拥而上,还怕收拾不掉一个毛头小子?”
其他几名捕兽士也出言附和,闻言霍穆特面色一沉,当即厉叱。
“蠢货!”
“干这行多少年了,你们怎么还跟愣头青似地,动不动就喊打喊杀?我们是捕兽士,是猎人,不是那些动不动就跟人拼命的莽夫,捕兽得用陷阱毒箭,凡事都得三思而后行!我们暗地里观察了也有一炷香时间,你们就没看到这小子的剑有多么锋利,连这么厚的兽皮都被划破?要是这柄剑斩到你们身上,你们谁有把握保住性命?”
“他的剑气是锐,但体魄也就一般,同样挨不住我手中之刀!”持刀男子不服道。
“你的刀就比这头妖兽的爪牙要强?”霍穆特却只是冷笑:“看起来他的体魄确实不强,但先前妖兽屡次冲撞全都被他招架或避开,就这身法,他要走你们谁留得住?凭此人实力恐怕已经足够与金身强者一较高下,就算真不长脑子跟咱们拼命,咱们赢了也得伤亡惨重,而若是留不住他,被他的师门找上门来也是不小的麻烦!”
“虽然这小子多半是剑君国人,裁决会对我们有利,但若他是剑宗弟子呢?就凭咱们狂兽斗兽场根本兜不住!”中年人越说越气,只是狠狠地瞪着几名部下:“老子所以是你们的老大,就是因为你们一个两个都不长脑子!今天的事都给我好好想想,别为了省点钱,把自己还有大伙儿的命都搭上!”
山林深处,男人的咆哮传荡不绝。
……
“林先生您可真有眼光,无论丹药、灵石、兵器还是情报我们这里都是最齐全的,别说是这种情报,就算是遗迹藏宝图,只要价格合适也可买下。”
“不必,这些便已足够。”青年淡然一笑,将价值不菲的情报簿放入怀中,转身离去。
“接下来,不妨去那斗兽场看看,却不知与八荒大陆有何不同。”扫视着情报簿内的信息,青年暗自想到。
林傲,这就是他此时所用的名字,魏青之名早已名传八荒,随着真龙之事传开恐怕更会被有心人留意,哪怕青河语、落神语、赤峰语在翻译过程中会改变含义读音,只需取同音不同字就能令一般人难以联想到此“魏青”即是彼“魏青”,凌青云还是决定减少风险,用另一身份行走大地——这名字正是从老朋友林谦诚那儿借来的,老实说,凌青云觉得这名字更适合对方。
扮演着赤峰强者的他在短暂驻足后离开了维耶港,依旧感受到追踪视线的他转身走入深山老林,轻易甩开眼线并以如今的身份继续游历,享受了灵华强者特权的他决定低调一些,目前扮演的林傲只是一名石魄境修士,充其量由于剑技精湛足以与金身强者一战罢了,真要说来属于由于突破不到金身境在南明学院没法毕业的那一档,行走大陆倒也足够,只是面对什么大事就显势弱了。
以至于,遇到一群实力更弱的捕兽士都令对方产生杀人夺宝之心,要知道这可不是八荒大陆,法律规矩都森严得多,即便强者为尊的思想没有那么强烈,真要面对一尊灵华强者寻常石魄境可是一点歪念都不敢有的。
“不过,确实与维耶港不同。”行走在街道,留意着行人神色的凌青云感觉到了氛围上的差异。
剑池大会在即,他行程不慢,人前只是石魄境林傲,野境无人时则全速赶路,转眼跨越上万里,虽然多行旷野倒也经过几座城市,确实感觉到了霁月帝国与大武朝的区别,这里有着不同的文化习俗,有着更多教派信仰,法律更加完整森严,国力盛强,非八荒赤峰之邦国可比。
但相比下,这座名为达克桑的城市却令他重温了八荒大陆的气氛,这座没有城墙的城市历史不长却以惊人速度发展扩张,三百年前的它可以说只是不起眼的村镇,如今却已名扬落神大陆,成为霁月帝国东部不容忽视的大城——尽管它的名声不是很好,以至于被冠以灰色之城的名号。
确实能在这里感觉到“灰色”的氛围,别的不说,单是行人的眼神都更桀骜凶戾,街上孔武有力戴兵器者远不止普通城市的一倍,也不见维持治安的城防军,就在刚刚的店里,店员甚至暗示有韬光剑、神机弩出售。
那可是无论哪国都被严加管控的战争兵器!
“达克桑,苍狼侯爵封地,亦是霁月帝国最混乱之城。”翻看着情报簿上的记载,凌青云不由喃喃,苍狼侯爵,原是继承吞狼国国主之位的有力候选人,在竞争失败后恐遭新国主清算便率众投靠霁月帝国,将吞狼国大片疆土双手奉上,霁月帝国趁势进攻,边界向西扩张了两千里,在落神大陆声威更甚,那背叛祖国的吞狼王储立下大功,得封侯爵。
即便如此,霁月帝国对这无义之人毫不信任,因此虽授爵位,却不肯授予实权,更将其调到远离老家的帝国东境,给了一块山脉边陲的贫瘠之地打发,苍狼侯爵自是愤恨无比,只是兵权被夺也不敢忤逆霁月大帝的旨意,接收达克桑后却不肯正常建设,以吞狼国人的性子招来一群无法无天的狂徒,竟然渐渐经营出霁月帝国境内最大的“无法之地”,就像是要以此反抗帝国的放逐一般。
换其他人如此肆意多半早就万劫不复,然而霁月先帝为开疆扩土,不惜与苍狼侯爵歃血而盟,保其富贵安全,不愿违反承诺的当代大帝也只得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姑息了苍狼侯爵的胡来。
时至今日,任谁都知道达克桑灰色之城名号,这便是法律森严的霁月帝国境内,最混乱之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