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墨有些惊喜道:“真给我啊?”
    李珠珠明显十分不舍,却还是坚定地把肉串往安墨那里递。
    “真乖!”安墨接过肉串咬了一口,香得浑身都暖了。
    李珠珠看了一会儿安墨吃烤串的样子,很快就自己去拿了肉串继续烤,香味弥漫了整个凉亭,何秀秀看女儿这副样子,暗觉不妥,面前青花瓷碟里忽然被放入一支烤串,何秀秀还以为是丫鬟,但见那只手白得像豆腐,嫩的像鸡蛋,指甲上还染着凤仙花汁,猛然意识到什么,当即抬头,看见花宜姝时又怔了一下。
    这位雍容华贵的花夫人已经没了之前的娴雅高贵,她一只手给她递来烤串,另一只手却还拿着另一串,正津津有味地品尝,连唇边沾了白芝麻也未发觉,也许是吃得太香,她餍足地眯了眯眼,眼尾漂亮地像扇子轻轻扇动,待吃完了那一串,她才睁眼,见何秀秀面前的盘子动也未动,不由惊讶,“婶婶,怎么不吃?”
    何秀秀这才回神,忙道:“多谢夫人。”
    见花夫人都没有用筷子,她索性也用手拿起了烤串,这一串是极为肥美的五花肉,烤的外焦里嫩,还散发着肉味与蜂蜜的焦香,一口咬下去,嫩得能在嘴里划开,其间还夹了一种她说不出名字的菜,极为爽口,一整串吃下来不但半分不腻,反而越嚼越香。
    何秀秀过惯了清贫日子,从未想过肉还能这样做,更何况身边的侍女手下不停,何秀秀不知不觉就吃了三串,回过神后,何秀秀顿觉不好,担心自己粗俗的吃相会叫花夫人不喜。
    她心中忐忑,抬眼看去,这才发现自己多心了,花夫人压根就没功夫关注她。因为她正和安墨抢同一串烤肉。
    安墨:“这一串明明是我先看中的。”
    花宜姝:“我先伸手的。”
    安墨:“我先看中的。”
    花宜姝:“我先伸手的!”
    安墨:“剪刀石头布?”
    花宜姝:“万一你出手慢怎么办?咱们摇骰子!”
    安墨:“成!”
    片刻后,烤串到了花宜姝手里,趁安墨郁闷低头时,她冲她笑得像只偷了腥的狐狸。
    何秀秀怔住了,她再看自己的女儿,就见李珠珠那边已经被分了一个小炭盆,正一个人玩得开心,还有个侍女小心在旁照顾。
    看看女儿无忧无虑的小模样,再看看只顾着和安墨抢吃的已经完全将她们母女忘了的花夫人。何秀秀紧绷了几日的心弦不知不觉就放松了。
    自从跟着丈夫入住刺史府后,何秀秀心里就没有一刻安宁过,起先是担心女儿,等女儿救出后,又因丈夫与过去完全不同的模样感到心惊。
    她是十九岁那年嫁给李锦元的,只因她是家里的独女,却迟迟寻不到入赘的人选,眼见家财和田地要被村中恶霸给占了,某天夜里,何秀秀家里忽然翻进来一个满身血污的男人,以为这人死了,他们一家怕得要死,后来发现人还活着,不但活着,还求他们相救,说一定会报答。
    何秀秀当时十分畏惧,要将这男人扔出去,却见父亲擦净了男人的脸,不顾她的反对将人留了下来。
    她记得父亲当时说:“这人受此重伤,偏偏落到咱们家,这是缘分一场,咱们不能不救。你再看这人,相貌俊伟,骨相奇佳,不是一般人啊!”
    何秀秀看见那人相貌,也是怔住。后来,李锦元就在她家留了下来,娶了她,吓走了恶霸,帮她安葬了去世的父亲,一直到珠珠六岁之前,她的生活平静安稳,李锦元虽然沉默寡言,性子却体贴,她以为自己运气好,从天上掉下来个好丈夫。
    可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鸟屎。珠珠六岁之后,镇上忽然多了些异乡人,拿着一副画像不知在寻找什么人。
    从那以后,何秀秀就不得不带着女儿跟随丈夫四处奔波,每到一个地方过不到一年半载,就又被迫迁徙。买路引、换居所、坐船坐车……这些都需要钱,何家的余财也渐渐耗空,日子越过越差,何秀秀后悔不已,怀疑自己的丈夫是在逃通缉犯。
    若非还有夫妻情分在,若非丈夫对她还算温柔体贴,何秀秀只怕早就带着女儿逃走了。
    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丈夫不是通缉犯,那些追寻丈夫的人也不是仇家杀手,而是来请他回去过富贵日子的。
    一到了这里,往日里高不可攀的刺史夫人待她殷勤备至,那些穿金戴银的丫鬟们一句句喊她夫人……住惯了木屋茅屋,忽然走进了高门大户;睡惯了竹席藤枕,忽然躺上了高床软枕,用惯了粗茶淡饭,忽然吃上了山珍海味……何秀秀就像一个乞丐忽然穿上了龙袍,她觉得自己与这个地方格格不入,然而她的丈夫和女儿却对这一切理所当然。那些丫鬟小厮也对她极尽奉承,说她以后就是官夫人,要享尽荣华富贵。
    何秀秀惶惶不安,觉得这一切都不踏实,觉得一觉醒来,自己又要回到颠沛流离的日子。丈夫一天到晚被宋大人叫去说话,何秀秀不知他们去做什么,再见宋大人理所当然地使唤丈夫,更觉得脚下踩不着实地,觉得自己一家的命运都捏在宋大人手里。
    宋大人年轻有为,再看自己的丈夫却做了十年樵夫,这叫何秀秀怎么能安心呢?
    她生怕这些恭维与好处都是裹了糖的砒.霜,生怕自己哪里行差踏错就会被揪住把柄狠狠收拾,就连花夫人表达出的善意,在她看来都是高高在上地施舍,她只能接着,只能感激,不敢有一分一毫的僭越。
    可是现在她看到了什么?以为雍容华贵的花夫人跟一个小姑娘抢肉吃,这个姑娘还是为了保护珠珠被掐得满手青紫的好人……
    何秀秀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之前那些高高在上的俯视,全是她畏惧之下的臆想,人家花夫人压根就没想跟她摆什么官夫人的派头,反倒是她自己心小了。
    何秀秀不由羞惭。
    “婶婶想什么呢?”花宜姝忽然伸手往她盘里放了两根烤肉,“再不多吃些,就都要被安墨抢光了。”
    安墨不满地嘀咕:“明明你自己也吃很多。”
    花宜姝斜眼睨她,“说谁呢?”
    安墨秒怂,“说我自己,我自己。”
    何秀秀不禁笑了出来。原先心中有事,看花夫人就像隔着云雾看天上仙女,现在心事没了,方才觉出原来她是人间烟火里的可爱女子。
    一顿饭吃了个把时辰,等何秀秀带着女儿回去时,明月已上柳梢头,纱灯还顾瑞秋风。
    她第一次在这座气派的府邸里挺直背昂起头,在夜风里端详周围人的面貌。
    几个侍女提着罩纱灯走在前边引路,另有两个侍女一左一右,分别搀着她和女儿,这些人个个神态恭敬,见她望来还关切道:“夫人可有什么吩咐?”
    何秀秀看着这些小心的、讨好的笑脸,连她自己也奇怪,怎么之前会觉得人前倨后恭、笑里藏刀呢?
    凉亭内,花宜姝吃得打了个饱嗝,和同样打着饱嗝的安墨在湖边散步消食。
    安墨:“吃得满身味,又要洗澡了。”
    花宜姝:“事情解决了?”
    安墨:“那是当然,林侍卫是个好人,你之前误会他了。”
    花宜姝但笑不语。
    第106章 迟到补更   熏香,谁能拒绝一个香香的人……
    凡人不知明月心事, 明月却已不知照过多少次凡人的镜台。
    月光挥洒,琉璃镜前,烛火昏黄, 照出天子深沉的眉目。
    副统领觑着天子面色, 说道:“这是京中头一回来信,随信而来的,还有太后娘娘给卑职下的命令, 要卑职一路小心护送,力劝陛下尽快回京, 并替她……观察夫人的品行。”
    副统领说完,就见天子眉心蹙了一下,似乎对此不满,但最终他也并未多提一个字,只是看完了那封信,便转而提起另一件事, “巫州的事如何了?”
    这件事可比掺和进天子的家事好处理多了,副统领连忙道:“兵力已经就位, 张统领已经探查完了附近所有路线, 只是忠武将军被其他事情绊住, 难以及时赶赴巫州。”
    李瑜:“何事?”
    副统领面色古怪:“据说是家事。”
    李瑜也拧起了眉头,忠武将军虽说已是三十二岁的高领,但至今未有妻妾, 这也是当初李瑜看热闹时虽然不满忠武将军这么大年纪有些配不上萧青,但当他像小伙子一样去追求萧青时,他依然没有出口阻止的原因。
    所以……家事?忠武将军无亲无故,府上连个打秋风的穷亲戚都没有,哪里来的家事要他去料理?
    要是之前, 没有了忠武将军这一员大将,李瑜一定不能放心放人去攻打鬼楼,不是鬼楼太强,而是他不想看见死太多人,就像他在遇见猛兽时会立刻避开,不是打不过,而是哪怕打死了猛兽,也难免会受一些伤,不值当。
    但如今就不同了。李瑜看向坐在身边的李锦元,道:“二叔,既然忠武将军不能,那么此事就只能交给你了。”
    因为女儿被鬼楼的人劫过,还抄出了静尘庵那么个腌臜地方,李锦元对鬼楼深恶痛绝,要是晚了几日,要是没有李瑜相助,他真不敢想年幼的女儿会遭遇什么。因此听见侄子将这件大事交给他,李锦元自然高兴。
    一是多年来他的武功并没有荒废,正好可以证明自己的本事;二是他多年未回京,要是能在回去之前立件大功,名声上也能好听些;三是……分开多年,侄子还能将这么重要的事交给他,给他立功的机会,他确实没忘了自己这个叔叔啊!
    李瑜简直不像是他那个心胸狭窄的哥哥所出,他当年的的眼光没有错啊!
    李锦元高高兴兴接下了差事,便起身告辞。
    月照花林,李锦元穿过桂花香弥漫的园子,远远看见小院中仍旧亮着的灯笼,心中不由添了暖意。
    当年名满京城、踏花煮酒时,他也曾想过迎娶第一美人为妻,可时移世易,历经沧桑,如今才知柴米油盐、人间烟火的可贵。
    只是……秀秀这几天心神不宁惶惶不安,他不但不知晓该如何安慰,甚至明日还要离开她们母女赶赴巫州。
    李锦元在门前踟蹰了片刻,竟有些近乡情怯的心境。
    却在这时,屋门开了,他看见何秀秀立在纱灯下,面庞上的愁色已经去了七分,似乎压在她肩上的东西没了,她问他:“怎么不进来?”
    李锦元松了口气,跨过院子门槛走进去。
    屋子里,珠珠已经睡了,何秀秀让他小声些,自己则拿起针线,对着烛火继续刺绣。
    李锦元离灯火较远,只知道她在绣荷包,却看不清是绣什么,他心下熨帖,道:“这些东西都有丫鬟做,以后就不必你再操劳了,仔细伤眼。”
    何秀秀闻言斜了他一眼,“想得倒美,这可不是绣给你的。”
    多年夫妻了,李锦元也不觉得尴尬,问道:“那是给谁的。”
    何秀秀便叹息一声,“是给安墨姑娘绣的,在静尘庵中,多亏了她,咱们女儿才没被欺负。她可真是个好姑娘,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孩子也能挺身而出,你是没看见,她那只手青青紫紫的,好几天都没褪去。人家对咱们家有恩,咱们眼下又没什么好礼相赠,我只好先绣些帕子荷包给她,我看她不像是会绣这些的。”
    其实更叫何秀秀为难的,是给花夫人送的礼。如今一颗惴惴不安的心平静下来,何秀秀立刻就想起来人情世故了,按情分上讲,宋大人出钱出力寻了他们多年,又帮忙救了女儿,是必须要重谢的;按辈分上讲,他们比宋大人高一辈,作为叔叔婶婶,理应给侄子侄媳送见面礼。窘迫的是,他们家这些年过得寒酸,连件像样的礼物都拿不出来。
    她知道丈夫不容易,没将这件事说出来,只微微叹口气,继续道:“虽说安墨姑娘不提,但咱们不能什么也不给,平白叫好人寒了心。”
    李锦元闻言,点点头道:“你说得在理。但只送些寻常帕子荷包,未免小气。”知道夫人这几天不安,他忙又补了一句,“虽说礼轻情意重,但咱们用的却只是寻常布料丝线,安墨姑娘跟在侄媳妇身边,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又不晓得咱家情况,万一误会咱们有意怠慢就不好了。”
    被丈夫这么一说,何秀秀也发愁起来,丈夫说得没错,这刺史府的丫鬟都穿金戴银的,更何况安墨是花夫人身边最得宠的,她这些东西确实拿不出手。却听丈夫道:“你不必担心,等我拿些银子来,你就好好挑几样贵重些的礼物送过去。”
    何秀秀一惊,“你哪里来的银子?”
    她心道,丈夫也是宋家人,跟着回京城后应当多少能分些产业,但眼下又没回到京城,住在这里吃侄子侄媳的,用侄子侄媳的,还花侄子的钱给侄子媳妇送礼,这叫她怎么拿得出手?
    李锦元立刻将自己得了一份差事的事情说了,“你放心,提前支些银子而已,我这一趟还不知能赚多少。”一个静尘庵就抄出来不少东西,更何况是鬼楼大本营?到手的九成交上去,留下一成犒赏将士,他这个主将能分到的也不少。
    何秀秀闻言自然是大喜,“宋大人厚待咱们,你可要好好办事,不能辜负人家,听说京城房价贵,你得了钱也别大手大脚,到了京城咱们才好添置宅子家具。”她叹了口气,“也不知京城的柴米油盐贵不贵。”
    李锦元闻言有些纳闷,“不必另买,我在京城的王府还留着呢。”
    何秀秀大惊,“什么王府?”丈夫别不是疯了吧!
    李锦元更惊,“没人告诉你么?我是皇室出身,回去后就是亲王,你就是王妃。”
    亲王?王妃?!
    何秀秀手指哆嗦了一下,完了,她丈夫一定是疯了!
    ***
    副统领走后,李瑜再度拿起了母亲发来的那封信。
    早在半个月前,关于花宜姝的事情就由李瑜修书送到了京城,既然已经决定是她了,李瑜当然不会隐瞒,二来也能让一直惦念此事的母亲放心。
    太后的确是放心了许多,信中大半都是称赞,之后就是催促他赶紧回去。虽说太后并未在信里提起花宜姝,但李瑜莫名直觉太后并不喜欢她。
    该如何让母后喜欢花宜姝呢?
    李瑜思量了半天,没能想出个两全其美的法子,便微微叹气放下了书信。他自暴自弃地想:罢了,母后不喜欢就不喜欢,回去后将她们两人隔开便是。
    眼看时辰到了,他立即起身沐浴,待打理干净,看见内侍捧上来的香囊时,想了想,他拿起一个配上。
    既然两个太香,那么一个应当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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