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页
两人感情逐渐稳定,开始买房结婚,请柬也发出去了,亲朋好友都知道两人明年要举办婚礼时,白月光乔安回国了,这些年他在国外过得不好,越发怀念周锦珩当初对自己的付出,而周锦珩自己也旧情难忘,便背地里与对方狠狠纠缠在一起,也就是出轨了。婚礼前夕,更是把原主丢下,直接跑路。
这下,痴傻等待对方的原主沦为了众人的笑柄,大家都嘲笑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自以为上了周公子的床,就是周公子的人,谁料对于那些有钱公子来说,你只不过是个随时可以抛弃的玩物罢了。
更令原主崩溃的是,当初他和周公子两人在一起后,周家人死活不同意,但周公子却安抚对方道,是因为他们都是男人无法拥有孩子,等有了孩子后,家庭阻力会少很多。于是原主答应了,周公子便带了代孕,用自己的精血弄了个试管婴儿,虽然周家也没承认他们,但此举确实堵住了周家的嘴。
那个孩子跟原主毫无血缘,但却是原主最深爱男人的种,于是爱屋及乌,原主自己还是个半大不小的人,却对那孩子格外照顾,几乎掏心掏肺,手把手养大。结果在两人分手之时,原主以为自己尽心抚养的孩子,哪怕跟自己毫无血缘,也最起码会对他有一丝依恋,结果那孩子却毫不犹豫地往周锦珩亲爹那里跑,甚至小脸扬起,依赖地跟乔安牵手。
原主震惊奔溃之下,才知道,原来自己的情敌乔安早就跟这孩子有了接触,私底下对那孩子极尽温柔哄骗,而原主虽然对孩子极好,但却是以严父自居,常常让那孩子不准超时玩手机,不准吃对身体不好的垃圾食品,管束颇多,在那孩子心目中原主自然没有乔安印象好。
甚至那孩子身上,原来都有乔安的一半血,也就是说,原主殷明麓,一直在为情敌养孩子,最后还被那孩子嫌弃。他用自己的青春天真治愈了周公子,让对方走出去,为了对方的喜好,拼命取悦着对方,改变自己的性情,甚至帮对方含辛茹苦照顾孩子。结果对方在白月光回国后,毫不犹豫地抛弃了他,还当众辱骂他骨子里放荡,不如白月光端庄,这让原主大受打击,几乎痛苦得欲死。
尤其是他在街上亲眼见到情敌乔安和心上人周公子,带着那孩子,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画面刺痛了他的眼睛,原主选择在浴缸里心灰意冷,割腕自杀,临死前还给渣男周公子打了个电话,结果却被人冷冷挂断了。
打一次,挂断一次。直到第三次,他再也打不通了,疑似被拉入了黑名单。
没想到会被自己所爱的男人拉入黑名单,原主虚弱一笑,彻底没了生存意志,放空躺倒在浴缸里。鲜血像玫瑰花般绽开,整个浴缸全被染红了。等邻居发现叫救护车时,早已无力回天。这个时候原主才23岁,有极好的创作天赋,刚接收到大公司的offer,就算离开了一个渣男,也有大把美好的岁月可以挥霍。可惜就这样轻而易举选择了轻生,完完全全的太把情爱当回事。
因为太年轻,所以每段感情都刻骨铭心。不过经历过一次死亡后,原主彻底觉醒了,他的愿望就是想要报复那对所谓的真爱璧人,不过除此之外,对方还希望这一次渣男能真心实意的爱上他,在热情真挚的红玫瑰和虚伪圣洁的白玫瑰中间,能有一次选择他。
青年皱了皱眉,平心而论,遇到这种渣男,他更倾向于直接打死算了,但既然原主这样要求了,他也不是不能接受。
“接受委托:觉醒的红玫瑰,正在准备传送!”
……
随着脑海里的系统提示音响起,殷明麓慢慢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身体伸展着,有一件挂着吊牌的衣服,卡在他脖子上,他眼神先是一瞬间的茫然,后来看了看面前的镜子和头顶璀璨的吊灯,这才意识到,自己也许是在试衣间里更换衣服?
他闭眼回忆了一下,这个时间节点,是原主跟渣男周公子开始交往的最初半年,虽还不到谈婚论嫁的那地步,但也是浓情蜜意,两人同居了,这一次两人就在街上颇有闲情逸致地逛街,原主买衣服,周公子陪伴。腼腆羞涩又热情火辣的小玫瑰,稍稍抚平了周公子内心的情感创伤。于是对原主这个小情人,周锦珩是喜爱的,但是这份喜爱跟白月光那份沉甸甸的深入骨髓,能比吗?
殷明麓冷笑一声,一边想着如何应对,一边慢吞吞地穿好衣服。
因为回忆,他耽搁的时间有点久,门外的导购员还用甜美的嗓音询问他道:“客人,请问需要帮助吗?”
“不用。”殷明麓礼貌地轻答,理了理吊牌,不同原主羞涩需要旁人催促的性格,他穿着新衣服,大大方方地就走出来。
走试衣间里走出来的少年,吸引了这个高档服装店里所有的客人,他们惊艳地看着对方。诚然,少年长得十分出众,眉眼精致秀气,那肤色很白,在水晶灯下下仿佛牛奶般莹白发亮,一双眼黑白分明,乌鸦鸦的睫毛也长得过分,衬着那天真的气质,放在杂志上也吊打一干娱乐圈小鲜肉。
尤其是对方此刻穿着一件白衬衫,肩膀处略显瘦削,虽然那气场看上去有些驾驭不住,但因为那脸蛋好看,竟也出乎意料的合适。
真是个漂亮的男孩。在场人心底暗暗感叹。
周锦珩也是惊艳的,他没想到只是随手拿了一件衣服给少年,刚拿出去他就意识到不好,这衣服偏成熟,根本不是少年这个年纪能驾驭的,他只是在少年甜甜地询问他意见时,盯着衬衫区发呆,因为他想到了自己心中那求而不得的人,对方穿着白衬衫时沉静俊秀的模样,于是下意识地递出了这件白衬衫。对于这明显不是自己style的衣服,少年懵了一下,但还是接过了,乖乖地进试衣间更换了,这时候他再阻止已经迟了,且显得有问题。
这下,痴傻等待对方的原主沦为了众人的笑柄,大家都嘲笑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自以为上了周公子的床,就是周公子的人,谁料对于那些有钱公子来说,你只不过是个随时可以抛弃的玩物罢了。
更令原主崩溃的是,当初他和周公子两人在一起后,周家人死活不同意,但周公子却安抚对方道,是因为他们都是男人无法拥有孩子,等有了孩子后,家庭阻力会少很多。于是原主答应了,周公子便带了代孕,用自己的精血弄了个试管婴儿,虽然周家也没承认他们,但此举确实堵住了周家的嘴。
那个孩子跟原主毫无血缘,但却是原主最深爱男人的种,于是爱屋及乌,原主自己还是个半大不小的人,却对那孩子格外照顾,几乎掏心掏肺,手把手养大。结果在两人分手之时,原主以为自己尽心抚养的孩子,哪怕跟自己毫无血缘,也最起码会对他有一丝依恋,结果那孩子却毫不犹豫地往周锦珩亲爹那里跑,甚至小脸扬起,依赖地跟乔安牵手。
原主震惊奔溃之下,才知道,原来自己的情敌乔安早就跟这孩子有了接触,私底下对那孩子极尽温柔哄骗,而原主虽然对孩子极好,但却是以严父自居,常常让那孩子不准超时玩手机,不准吃对身体不好的垃圾食品,管束颇多,在那孩子心目中原主自然没有乔安印象好。
甚至那孩子身上,原来都有乔安的一半血,也就是说,原主殷明麓,一直在为情敌养孩子,最后还被那孩子嫌弃。他用自己的青春天真治愈了周公子,让对方走出去,为了对方的喜好,拼命取悦着对方,改变自己的性情,甚至帮对方含辛茹苦照顾孩子。结果对方在白月光回国后,毫不犹豫地抛弃了他,还当众辱骂他骨子里放荡,不如白月光端庄,这让原主大受打击,几乎痛苦得欲死。
尤其是他在街上亲眼见到情敌乔安和心上人周公子,带着那孩子,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画面刺痛了他的眼睛,原主选择在浴缸里心灰意冷,割腕自杀,临死前还给渣男周公子打了个电话,结果却被人冷冷挂断了。
打一次,挂断一次。直到第三次,他再也打不通了,疑似被拉入了黑名单。
没想到会被自己所爱的男人拉入黑名单,原主虚弱一笑,彻底没了生存意志,放空躺倒在浴缸里。鲜血像玫瑰花般绽开,整个浴缸全被染红了。等邻居发现叫救护车时,早已无力回天。这个时候原主才23岁,有极好的创作天赋,刚接收到大公司的offer,就算离开了一个渣男,也有大把美好的岁月可以挥霍。可惜就这样轻而易举选择了轻生,完完全全的太把情爱当回事。
因为太年轻,所以每段感情都刻骨铭心。不过经历过一次死亡后,原主彻底觉醒了,他的愿望就是想要报复那对所谓的真爱璧人,不过除此之外,对方还希望这一次渣男能真心实意的爱上他,在热情真挚的红玫瑰和虚伪圣洁的白玫瑰中间,能有一次选择他。
青年皱了皱眉,平心而论,遇到这种渣男,他更倾向于直接打死算了,但既然原主这样要求了,他也不是不能接受。
“接受委托:觉醒的红玫瑰,正在准备传送!”
……
随着脑海里的系统提示音响起,殷明麓慢慢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身体伸展着,有一件挂着吊牌的衣服,卡在他脖子上,他眼神先是一瞬间的茫然,后来看了看面前的镜子和头顶璀璨的吊灯,这才意识到,自己也许是在试衣间里更换衣服?
他闭眼回忆了一下,这个时间节点,是原主跟渣男周公子开始交往的最初半年,虽还不到谈婚论嫁的那地步,但也是浓情蜜意,两人同居了,这一次两人就在街上颇有闲情逸致地逛街,原主买衣服,周公子陪伴。腼腆羞涩又热情火辣的小玫瑰,稍稍抚平了周公子内心的情感创伤。于是对原主这个小情人,周锦珩是喜爱的,但是这份喜爱跟白月光那份沉甸甸的深入骨髓,能比吗?
殷明麓冷笑一声,一边想着如何应对,一边慢吞吞地穿好衣服。
因为回忆,他耽搁的时间有点久,门外的导购员还用甜美的嗓音询问他道:“客人,请问需要帮助吗?”
“不用。”殷明麓礼貌地轻答,理了理吊牌,不同原主羞涩需要旁人催促的性格,他穿着新衣服,大大方方地就走出来。
走试衣间里走出来的少年,吸引了这个高档服装店里所有的客人,他们惊艳地看着对方。诚然,少年长得十分出众,眉眼精致秀气,那肤色很白,在水晶灯下下仿佛牛奶般莹白发亮,一双眼黑白分明,乌鸦鸦的睫毛也长得过分,衬着那天真的气质,放在杂志上也吊打一干娱乐圈小鲜肉。
尤其是对方此刻穿着一件白衬衫,肩膀处略显瘦削,虽然那气场看上去有些驾驭不住,但因为那脸蛋好看,竟也出乎意料的合适。
真是个漂亮的男孩。在场人心底暗暗感叹。
周锦珩也是惊艳的,他没想到只是随手拿了一件衣服给少年,刚拿出去他就意识到不好,这衣服偏成熟,根本不是少年这个年纪能驾驭的,他只是在少年甜甜地询问他意见时,盯着衬衫区发呆,因为他想到了自己心中那求而不得的人,对方穿着白衬衫时沉静俊秀的模样,于是下意识地递出了这件白衬衫。对于这明显不是自己style的衣服,少年懵了一下,但还是接过了,乖乖地进试衣间更换了,这时候他再阻止已经迟了,且显得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