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老爷病了,在深夜击鼓鸣冤之后,就病了。”常泰道:“至于朱家小姐,到现在也没找到。”
    “常大哥觉得这朱老爷病得蹊跷,就让我暗中观察朱昌喜。第一次见他出门是晚上,我悄悄跟着,刚跟紧一点儿,就闻见了一股特别浓的血腥气,而且那血吧,还不是特别新鲜的,夹杂着一些别的我说不清的味道。我心说,这朱昌喜,大半夜的这是做什么呢?就一路跟着,可整个晚上,他也没做什么,就是去卖酒的铺子买了些酒。我问了,那酒是朱老爷爱喝的,朱昌喜自从到朱家做女婿之后,就经常去买。我问那卖酒的,可有闻见朱昌喜身上的味道,他说没有。说自己的鼻子,早已经被酒给熏的除了酒味儿啥都闻不见了。”
    “奇怪的味道?”
    “对,就是那种很奇怪的味道。我当时还以为是我自己的鼻子出了问题,或者是路边有什么臭狗屎之类的,可顺着来时的路又走了一遍,也没发现什么特别的。对了,常大哥可以证明,回府衙的时候,我还特意让人闻了闻我的身上,看看那味道是不是从我身上传出去的。结果他们说,我从头到脚散发着的就只有一种味道,那就是穷人的味道。”
    “那我身上有没有穷人的味道?”
    “你?从头到脚都是富人的味道。这衣裳,一看就很贵,像是那种大户人家穿的。”
    “我这衣服是挺贵的,锦绣坊的呢。”刑如意扇动衣袖:“有没有闻见银子的味道?”
    “锦绣坊?我的天呐,你一个卖胭脂水粉的竟然穿锦绣坊的衣裳,而且还是日常这么穿的。”小盛子吓得站起来:“你知道吗?我家隔壁的隔壁的隔壁,就那个王老爷家里。人家还是当官的,五品官呐。他家夫人跟小姐,也就过年的时候才能去锦绣坊定那么一双鞋子,还不是衣裳。”
    “你的意思是,我一不小心就炫富了?”刑如意赶紧拽了拽自己的袖子:“告诉你们个秘密,我跟锦绣坊的坊主是好朋友,所以我买衣服,只需要花很少很少的钱。以后,不管是你或者是常大哥成亲了,只要你们的娘子想穿锦绣坊的衣裳,随时来找我。”
    “当真?”小盛子的眼睛亮了,可只亮了片刻就又暗了下去:“锦绣坊的衣裳是好,可眼下,我估摸着我是找不到愿意嫁给我的姑娘了。就算嫁给我了,就算那锦绣坊的衣裳再便宜,就我手里的这点儿俸禄,也还是买不起。算了,我还是继续当我的光棍汉吧,也省的祸害人家好人家的姑娘,让人家跟着我吃苦受罪的。”
    “既然当捕快那么可怜,那你干脆辞了,来我胭脂铺里当伙计如何?我承诺你,我给你的薪水,至少比你在衙门领的俸禄多两倍。”
    “真的?”
    “真的?”
    “我承认我是很心动,可是跟俸禄比起来,我还是更喜欢跟着常大哥。”小盛子抱紧了自己的佩刀:“虽然办案辛苦,可回想起来,也挺有意思的。当伙计,太清闲了,很容易就废了。再说了,我娘也希望我能吃公家饭,等老的时候,说出去也有底气。”
    刑如意对着小盛子撇了撇嘴,可若干年后,当她再遇到小盛子的时候,才知道这个长着娃娃脸,看起来有些单纯幼稚的小捕快是多么的有眼光,当常泰变成了李氏皇孙,他这个小捕快也跟着变成了皇孙跟前的红人,甚至是皇帝身边的红人。
    根据小盛子所说,在他第一次跟踪朱昌喜的时候,就闻见了朱昌喜身上有一股血腥气,可这股气味,是旁人闻不到的。第二次,他特意叫了常泰一起,结果常泰也闻见了。这就说明,不是小盛子的鼻子出了问题,而是朱昌喜身上真的有味道。跟第一次一样,两人跟踪了朱昌喜一路,却没发现他有任何异常的举动。第三次碰见朱昌喜是在白天,可白天的朱昌喜身上那股味道消失的无影无踪。
    如此反复了几次之后,常泰和小盛子总结出来了规律,那就是朱昌喜身上的那股味道,只在晚上出现。
    “不只是如此,我跟常大哥还发现,这个朱昌喜身上的味道越来越浓了。所以,当常大哥看到朱昌喜来如意姑娘你的铺子里买东西时,才会刻意的问姑娘,他买的都是什么。哦,对了,我忘了说了,这几日,朱昌喜都会利用白天身上没有味道的时候,买各种香料。如意姑娘你有没有注意到,这别的读书人,腰间都是挂着玉坠儿,只有这个朱昌喜,腰间挂的是香包。”
    “是艾草。”刑如意稍微回想了一下:“朱昌喜刚来时,我闻到了一股特别淡的艾草的香气。当时倒也没去想香包的事情,以为只是他的喜好。这有些读书人,喜欢在读书的时候焚香,这艾草香也是其中的一种。”
    “我跟着常大哥办案也有差不多两年的时间了,这两年里,接触过各种各样的案子,也接触过各种各样的人,却从未碰见过像朱昌喜这么奇怪的。如意姑娘你,可能想到什么合理的解释吗?”
    “没有,我也没有遇见过,可听你们说的这么奇怪,我也想看看。这个朱昌喜,是每天晚上都会出门的吗?”
    “我刚盯着他的时候,他几乎是每天都要出门的,可现在,不怎么出来了。我估摸着,是他知道自己身上的味道太大,遮掩不住了吧。”
    “你们方才说的,朱家的亲戚朋友也都在洛阳是不是?”
    “是呀。”
    “那你们能不能帮我一个忙?”刑如意招招手:“我呢,认识一个朋友,医术特别好。你们帮我去跟朱老爷的亲戚说一下,就说你们认识一个神医,兴许能帮着看好朱老爷的病。让他在晚上的时候,带我们去朱家。一来,我们去探望朱老爷,给朱老爷看病,朱昌喜作为朱家现任的当家人以及朱老爷的女婿,势必要在现场。那他身上有没有味道,我们一闻就知道了。二来,如果朱老爷当真病的蹊跷,且这病是跟朱昌喜有关的,我们此举肯定能打乱他原本的计划。兴许,还有些意外收获呢。”
    “你的朋友真能看好朱老爷的病吗?”常泰问。
    “如意姑娘你什么时候多了一个当神医的朋友?我认不认识,他的医术到底有多好啊?”
    “在没看见朱老爷本人之前,任何大夫都不敢保证自己一定能够将他医好。我只能说,我这位朋友很厉害,不能说是华佗在世吧,也差不多。”
    “如意姑娘不愧是卖胭脂的掌柜,挺能说大话的。”
    “切!”刑如意白了小盛子一眼。
    “那好,我现在去找朱家的亲戚,也请如意你尽快联系你的那位神医朋友。你的那位神医朋友是在洛阳吗?”
    “在洛阳,就在洛阳,随时可以过来。”刑如意明白常泰话里的意思,给打了一个十足的包票。
    “那好,日落之前,我必然给你一个回复。”
    冬日天短,这还没怎么着呢,日头就落山了。原以为常泰不会来了,却没想到,在他准备打烊的时候,常泰带着一个人走了过来。
    “这位是朱广志朱老爷,跟朱昌喜的岳父的表兄。”
    “如意姑娘,你说的那位神医呢?”小盛子探着脑袋问。
    “神医在后院喝茶呢,你们稍等,我去叫他。”刑如意指了指后院,在跟朱广志朱老爷打过招呼之后才离开。
    这所谓的神医,当然是狐狸变化的,而且变化的似模似样,一看就是特别能唬人的那种。一行四人,在天完全黑下来之前到了朱府,讲明来意之后,他们被直接到了朱家的会客厅里。
    “朱昌喜呢?让他出来见我,我倒是想要问问他,我来看望自己的弟弟,怎么就成客人了,怎么就非得在这会客厅里等他!”朱广志在常泰的授意下故意发脾气:“你,就是你,赶紧去把朱昌喜给我叫来。你告诉他,我不光自己来了,还带来了一位神医。这位神医,可是我特意赶赴长安请回来的。我弟弟病得突然,我这当兄长的心里难受啊。”
    “大老爷稍等,我这就去请咱们家姑爷。”
    “赶紧的,他一个小辈居然让我一个当长辈的在这里等着他。我倒是想要问问他朱昌喜,读了那么多年的书,这是全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吗?”
    “大老爷息怒,大老爷息怒,咱家姑爷不是不知道您老今天晚上要来吗?”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难不成我到你们府里还得提前送个帖子,还得让人专门过来说一声我要来了?瞧见我身上这土没有,这都是从长安带回来的。这叫马不停蹄,风尘仆仆。我挂心我弟弟的病情,带着神医连我自己的府里都没回就到你们府里来了,你们不知道感恩,不知道说感谢,反而怪我来的太突然。把朱昌喜给我叫出来,我就不信了,这府里没了我弟弟,他就反了天了。还有你们,穿的是我们朱家的衣裳,吃的是我们朱家的米粮,现在却一口一个姑爷怎么的。你们这是想做什么?是想让人看看,你们都是怎么吃里扒外的吗?”
    “大伯父莫要跟这些下人置气,他们懂什么呀。”人未到,香风却先行一步袭来,那味道,竟是刑如意特别熟悉的香杉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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