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好了发臭的酸菜之后,大师兄的表情一片呆滞,仿佛已经被玩坏了。
    经过进化之后,他的嗅觉早已经超凡,远超过往前,而现在又没有做到能屏蔽自己的嗅觉,只能屏息。
    可屏息最后总有换气的时候,他又不愿意张嘴,感觉张嘴呼吸这臭味特别恶心,想吐。
    到最后,他的嗅觉几乎失效。
    “终于搞定了……”大师兄松了口气,然后他端着装满了野猪内脏洗出来污物和血水以及刚倒进去的酸菜汤的垃圾桶,准备出门倒掉。
    不然的话,这东西一直在院子里放味儿,太可怕了。
    端着垃圾桶出门倒掉,大师兄忽然皱了皱眉,他察觉到这条街似乎有些躁动起来了。
    这是一条住着真正亡命徒的街道,他们做的是合法的事情,但却要用命来拼。
    能让这些亡命之徒暴躁起来的,只有利益,就像是融入海水中的血腥味儿,那是唯一一种能让那些懒洋洋的鲨鱼动起来的东西。
    “什么情况?”
    大师兄有些疑惑。
    倒了垃圾之后,他转身返回四合院,脑子里还在想这些事情。虽然他们师兄弟五个和那些靠狩猎野兽的生活的人不一样,但他们喜欢危险。
    只有危险才能让人进步。
    他们要变强,所以需要不断的挑战,而狩猎是其中最简单的一种方式,一个,可以获得肉食,还有,可以卖钱,用来补贴生活,最重要的,能变强。
    无论是什么时候,利益,都代表风险,而风险,就是危险,危险,就意味着能够变强。
    大师兄眯着眼睛,忍不住心中开始猜测起来,究竟是什么样的利益,能让这一整条街的猎人,都开始躁动起来了呢?
    回到四合院,大师兄把这件事和其他四个人说了,最先说话的那壮汉便道“我不是跟你说了么大师兄。电视上放了个通缉令,悬赏三千万啊!无论死活!”
    “三千万?”大师兄咂舌。
    难怪那些猎人们都兴奋起来了。原来是三千万啊!三千万,足够很多人养老了,毕竟现在这个世界的房子最不值钱,车又不是什么生活必需品,物价还比三十年前降低了不少,三千万,足够很多人,很多家庭生活一辈子了。
    当然,如果是没有什么太大理想的人,足够了,想要做生意,就要承担风险,想要变强,就要花费钱财购买资源。三千万也未必足够。
    毕竟,变强需要花的钱太多了。
    “什么人的通缉令?哦,我想起来了,就之前的那匹黑马?我的乖乖啊,三千万,这得是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这么狠?”大师兄感叹起来。
    “谁知道呢,通缉令上只写了罪大恶极,犯了什么罪倒是没说。”壮汉说道。
    “三千万啊,要有这么多钱,咱就不用吃那缸臭了的酸菜了。”另一个壮汉憧憬的说道。
    “三千万不是那么好拿的,说不定会丧命。”大师兄摇头。
    “那还是算了,咱虽然追求刺激,但是太刺激也不好,我心脏不行。”站在最后的壮汉连忙摇头。
    “难怪你实力最弱!”众人鄙视。
    “可是我在床上躺的时间少啊。”壮汉笑呵呵。
    “屁!我们这满身的伤疤是功勋章!你知道个屁!”众人反驳道。
    “我看,这三千万我们还是别掺和了吧?”那壮汉一边切大骨头,一边说道。
    “我觉得吧,不掺和也行,一想三千万我就有点害怕。而且一年前的时候,咱们连天刃山都没爬上去,人家还是第一呢,进了那神秘的幽灵学院学习了一年的时间,肯定实力更强了吧?”
    “说的对。”
    “烧火烧火,赶紧把酸菜剁了,饿死我了。”
    众人于是默契的不再提这件事情,开始互相配合着弄起了食物。只是心中还是忍不住想一下,自己和那三千万相比较,到底是孰强孰弱。
    其实,他们心里早就有答案了。
    但只是,不愿意承认而已。
    “要是老头在的话,说不定还能舞扎舞扎。咱们几个,还是算了吧,打个b级的野猪还差点没让老三在床上躺半个月,算了算了。”
    “是啊,都是老三拖我们后腿。”三个人点头赞同。
    老三“???”
    我
    另一边,牧歌回到了自己的住处,眉头紧皱。现在不但是电视和手机在推送自己的通缉令消息,就连街头巷尾,都贴满了通缉令告示。若不是牧歌谨慎,给自己变了装,然后围了几条丝巾,还带了个墨镜的话,早就被人发现了。
    当然了,这些装备除了丝巾是他自己的之外,其余的都是好心的同行赞助的。
    他最福气的就是那小子,牵一条导盲犬,带个墨镜,手里抓个棍子到处怼鼓。实际上这丫的不瞎,墨镜后面的眼睛四处乱瞄,牧歌总结了一下,他会盯着三个地方看。
    女人的胸口,屁股,还有包包。
    “没有职业道德。不知道不该看的不能看么?我们是贼,不是色鬼。”牧歌于是给了这个年轻人一点教训。
    当然,没有什么同行恶意竞争之类的因素在里面。牧歌就只是单纯的把那小偷拉到了小巷子里揍一顿,扒了衣服,摘了墨镜,然后施施然走掉而已。
    从头到尾,那小偷唯一知道的事情就是打人者嘴里喊着的“让你不敬业!让你不敬业!”
    我?
    敬业?
    我一小偷?
    咋回事儿?
    啥情况儿?
    我是谁啊?
    我在那啊?
    我干啥啊?
    被打蒙了。
    狗就在一边看着,瑟瑟发抖。
    换了一身行头之后的牧歌走街串巷,翻墙过街,只是为了躲避城中的监控而已。虽然城内已经基本上覆盖满了监控,但是注意一点,多翻墙的话,也是能走出一条安全的路线的。
    “轻金矿不在矿洞里,也不会储存,直接就放进车里拉走。看来此事需要从长计议啊,回头得让老头给我加钱才行。这任务真困难。”牧歌躺在床上叹气。
    实际上,这任务是老牧布置给他的,并且答应,只要牧歌搞来一些轻金,就给牧歌完全自由,并且说服牧歌的妈妈,把相亲这件事儿从日程上划掉。
    没错,牧歌出来住,一个是不让回家,还有原因就是,牧歌老妈逼婚逼的太紧了点。
    儿子变得太优秀,就变得抢手起来。
    而这位太太偏偏还认识不少人,总有熟人给介绍一些非常优秀的姑娘,无论是脸蛋还是身材,亦或者是家世学历以及自身的气质,都非常好。
    这让牧太太很是心动。
    优秀的儿子如果不能生出一个可爱的孙子,那么要这儿子有何用?
    屁用没有!
    于是牧歌就不得不每天去应酬相亲那点破事。
    他不想去。
    相亲实在是太累了,也太烦了,他根本就没有结婚生子的打算。
    现在多忙啊!
    身体里还有一个大漩涡在那不断的吸着灵气,要不是有那半拉发霉的月饼给挡住了,估计自己都变成木乃伊了,专家拿着放大镜一看,就会说“经过我的鉴定,这尊木乃伊,已经有了三千年的历史。”
    而这时候老牧就会说“可我儿子才是死了三天啊!”
    老牧这人,不行。
    牧歌一开始,的确是把老牧当爹看的,但是这爹太不靠谱,渐渐的也就没了叫爹的习惯,而且老牧也不习惯这小兔崽子叫自己爹。
    他更喜欢牧歌喊他老牧。
    这一家子人的关系实在是太乱。
    躺在床上琢磨着轻金的事情,实际上,老牧不知道牧歌要来这里,他只是知道牧歌想要出去走走,于是就说了好几样东西,天南地北都有,让牧歌见到了,就想办法搞回来一点。当然了,要是实在没办法的话,那就算了,没必要把自己弄的太狼狈。
    若是放在平时,也就算了,但是那个女人做事确实可恶,派人来接触自己,这也就算了,还直接给自己下了通缉令,虽然自己未必害怕,但不爽就是不爽。
    要不是看在那女人是将军,保护一城的份上,牧歌高低要把她大腿打个死结。
    真有毛病!也没把她的人怎么样,就这么不依不饶的,要是把那女的咋地了,还不得自杀去?
    “要不我今天晚上潜入一波,收拾她丫的一顿?不能折在她们基地里面吧?算了算了,还是安全为主,我这一肚子坏水儿,就不信我找不到别的办法能恶心她了!”牧歌眯起眼睛,琢磨坏主意。
    他有仇必报,才不会在乎对方是男人还是女人。
    女人咋的了,当初让女人往死里熊的时候,也没见谁替男人说句话啊!
    啧!
    又想起那女警察了
    就那母老虎,估计还没嫁出去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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