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会天色,方大志道“我陪你一会吧,正好,我也好再试试御剑术。”
    “你灵力恢复了?”苏苏问道。
    “哦,恢复了一点,加上还剩的应该可以操控一下这把铁剑了。”
    想了想,苏苏突然道“你不是还有一个乘风术嘛,我看你的风灵根显示极品啊,这种保命必备的技能为什么不先练练?”
    “啊,我这不是觉得明天要杀怪么,先练御剑术咯。”
    苏苏摇头道“老方同志,你思想觉悟不行啊,我都说过了,先想着保命,才考虑杀怪嘛,老祖宗不是早就说过了,未虑胜先虑败嘛。”
    “嗯,苏苏说的对……”
    扯了扯嘴角,苏苏道“好了,我跟你对练一下好了,你注意,试试看能不能通过调整你的灵力输出,来控制你乘风术的加成效果。”
    “咦,这个想法好,我之前怎么没想到过,果然还是苏苏你厉害。”
    “够了,方大志,无论你怎么拍马屁,我也不会让你睡床上去的,你死心吧!”
    “哎呀,苏苏,你又误会我了,其实你也可以跟我一起睡地上的,地板上可舒服了,简直跟睡床一模一样”
    “废话,都是一块木板子,能有什么区别,别废话了,接招吧……”
    事实证明,控制灵力输出的确是可以的,但并不划算。如果1级的乘风术,10点灵力可以让他加速100米的话,那5点灵力只能加速10米。当然这些数据都是瞎说八道的,只是更直观的体现而已。
    不过再不需要太快的加速的时候能够节省到灵力也是一个不错的发现。
    同时,他还体会到了乘风术的另一个妙用,这绝不仅仅是一个用来加速的技能,当他完全体验在风灵力的世界中时,他觉得一切都变慢了,他也变轻了,就像一片树叶,被风吹得四处摇摆。
    跟之前的御水术感觉不同,使用御水术的时候能够清晰的掌控水的力量,无论是凝聚,扩散,还是分解。
    乘风术又不同,他能体会到那种风的力量,但又完全无法驾驭,只能借助它的力量。
    灵力消耗的差不多,方大志也打算回去休息了,虽然经过晚上这段时间的休息已经恢复了一部分体力,但今天精力消耗太大,头已经很昏沉了。
    跟气喘嘘嘘的苏苏打了个招呼,他不一样,一直间断着使用乘风术让他浑身轻松,体力都没有怎么消耗。
    看着苏苏的真丝睡裙下露出的2条大长腿,或许是因为常年在外奔波,一直穿着长裤,两条大腿结实有力,还白皙粉嫩,再加上刚刚裙角飞扬也让他看到不少春光,一时有点按捺不住冲动。
    闭上眼,不敢再多做幻想,下意识的对着裙角使用了乘风术,没想到竟然真的让他甩出一股微风。
    微风吹起裙角,露出雪白的大腿和坚挺的臀部轮廓,看得方大志连忙低头赶回小屋。
    压了压裙角,苏苏也并没有怀疑方大志,之前练手的时候就发现了,风的力量只会作用在他自己身上。
    重新拿起那对让她又爱又恨的双剑,借助火光仍能看到一点光晕流动,这种天然带着神奇色彩的宝剑真是一下就击中了她的内心。
    苏苏会练上几手是因为常年在外面探险,而寻幽探密又是她特别的兴趣,即使有保镖陪同,她觉得自己也要会上几手本事才行。
    如今旋风双剑在手,轻轻舞动都能带动一股股气流,借着火光还能看到一段段流光,她觉得,是时候好好练一练剑法了。
    剑法她几乎只学过基本功,好在这个时候还能回忆一点出来。
    摆好姿势,调整步伐,开始一边修习斗气决,一边练习剑法,体力如流水般的下降,高剧烈的消耗仅仅十分钟就汗流浃背。
    但这个时候不能停,她只是因为体力条消耗过大而虚弱,身体还没有形成完整的记忆。反正现在也空无一人,索性脱掉碍事的睡衣,就着火焰的温暖不顾手脚的酸软,硬撑着运行了一整圈斗气决。
    烤了一会火,恢复了一部分体力,她升级之后不仅体力条更长了,显而易见的,恢复速度也加快了不少。
    坐了半个小时,换了一单位铁矿之后,又开始了一次修炼。
    月光照亮了整个小岛,虽然看不到月亮,但看这月色,估计时间也不早了,想着明天还有事要做,再又更换了一次铁矿之后,用清水擦洗了一下,就回小屋休息了。
    老方同志就那么大咧咧的趴在地上,衣服也没盖,好在屋内点着木炭,烘烤的暖烘烘的。
    又加了快碳,苏苏才爬到床上去,几乎一两秒钟,她就睡着了过去。
    而这个时候,小屋附近,徘徊了已久的敌人也走出了试探的步伐。
    这是两只豺群的侦查兵,门前燃烧着的熔炉给了他们莫大的威胁感,一直徘徊在附近,直到它们看到熔炉的火光终于消失,开始试探性的寻找敌人的踪迹。
    它们的鼻子很灵敏,很快就摸到了小屋跟前,但是升级过后的小屋依然没有窗户,只有一扇紧闭的大门。
    趴在大门上抓挠了半天也无法弄开,两只豺犬互相看了一眼,打算撞门试试,就在它们想要付之于行动的时候,一双早就盯上它们的幽绿色眼睛直扑而来。
    经过白天的休息,晚上又再次饱餐了一顿,还又服用了一瓶小红药的铁头生命已经过半。
    虽然仍然是两个对手,但它没有丝毫害怕,森林中豺群们带给他的耻辱,必须用血来还清。
    狼的智慧从来不低,他纵然不害怕对手,也没必要硬上,等它们不注意的时候来个偷袭才爽歪歪。
    一口咬住一只豺犬的脖子,尖牙第一时间穿透它的喉管,然后大力一甩,扔了出去,也不管它是否仍在地上挣扎,凭他的经验,这种猎物被要穿喉管,只需要让猎物自己慢慢流光血液就够了。
    另一头豺犬丝毫没有因为同伴被秒杀而有惧意,知道自己的耐力绝对比不上一头狼,疯狂的扑上去撕咬。它看到了这头狼身上的血迹,闻到了还算新鲜的血腥味,这种感觉让它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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