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皮子是假,混江湖是真。
    沈林一身武功,如今早已迈入先天,江湖上一些老怪物,都未必是对手。
    真气护体,早已百毒不侵,更何况小小的迷药。
    把杨柳依五花大绑,沈林有些感慨。
    “多年没干这事情了,手法倒是生疏了不少。
    岳父大人说的对啊,这绑人就跟上青楼一样,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再去,姑娘主动……
    嗐,我说这个做什么?
    如今的我,已经不是过去的我。
    娘子莫怪,都是岳父逼的,我真的没想过要去青楼鬼混。
    罪过罪过。”
    心里把老岳父卖了几遍,沈林浑身的气质,再次变得儒雅起来,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才走出自己的办公室。
    至于这杨柳依的真实目的,沈林并没有想去问。
    用大脚趾猜都能猜得出来。
    这姑娘先是跑到自己傻闺女面前去跳河,然后第二天就跑过来勾引自己。
    这很明显就是冲着他们家来的。
    只是这手段,呵呵……
    太垃圾了,丝毫没有激起他的胜负欲。
    咦,好像之前才夸过闺女聪明,嗯,闺女不是傻是心善。
    果然,人美心善,是我沈林的亲闺女。
    沈林背着手,不紧不慢的走出了制鞋厂,路上还吩咐了几个人,让他们看着,任何人都不许进他的办公室。
    当然,就算不吩咐,也没人敢进。
    毕竟里头都是鞋厂的重要文件,涉及机密。
    “这动作可是够快的,先是接近闺女,然后再是接近我,这么说来,那娘子那边是否也会遇到点什么事情?
    等下,娘子今天去哪玩了?”
    而此时郑小云的确遇到了一件事情。
    她遇到了一个读书人。
    这个读书人看起来很是落魄,身上的衣服都很旧了,甚至有几个不明显的补丁。
    但是这读书人,让人看着却很舒服。
    如果说哪里舒服,那估计就很干净。
    遇到这个书生的时候,这书生正坐在一棵柳树下,左手里拿着一个干硬的馒头,右手拿着一卷书。
    似乎正读到兴头上,摇头晃脑,悠然自得。
    “夫人,你说这个人是不是脑子有毛病?
    这大好的太阳不晒,跑到柳树底下看书。
    您看看,那有好大一滩蚂蚁。
    之前我还看到二胖在那柳树下撒尿来着,他不觉得有味儿吗?”
    夏荷把一盘剥好的瓜子,小心翼翼的放进荷包里。
    一旁看了半天的郑小云,眼巴巴的看着,突然间有一种人间不值得的感觉。
    这个死丫头,就知道给福清那臭小子准备吃的东西,夫人我都看了半天了,也不知道给我点。
    当然,郑小云时不时泛起的少女心,来的快,去的也快。
    倒也真的不至于跟一个小丫头动气。
    “二胖怎么会到这儿来?”
    这个二胖,听名字就知道是自己闺女给起的。
    那是于冲养的一条獒犬,很是英气不凡。
    以前是准备送给沈安安的,可是沈安安嫌弃人家吃的多,就让于冲帮着养。
    不过那二胖也是个奇葩,也不知道是不是沈安安身上有什么魔力。
    那于冲养了好久,也不跟他亲近。
    只要沈安安过去,那真的就给大家展现了什么叫做舔狗。
    对着沈安安那个亲热。
    然后每次都被沈安安给嫌弃。
    二胖现在已经长的不小了,站起来,起码比小豆芽要高了一些。
    这一点让小豆芽尤其忧伤。
    本来就矮,现在倒好,连狗都比不上了。
    为了安慰这个容易受伤的幼小心灵,沈安安把小豆芽放在二胖身上骑了半天,这才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哦,其实是小少爷啦。这二胖现在就跟小姐跟少爷亲。
    少爷没事就带着二胖出来撒欢,小姐说,狗狗是需要溜的。
    只不过少爷还小,力气也不大。
    上次我还看到二胖拖着少爷跑,少爷在地上被摩擦的好惨……”
    郑小云呆住了,看了一眼夏荷,为什么这丫头说这种事情的时候,总让她有一种习以为常的感觉了呢?
    “少爷经常被摩擦?”
    “哦,也不是经常了。用小姐的话来说,嗯,是偶尔,对,偶尔,只不过偶尔的有些频繁。”
    郑小云当时就怒了,这不还是经常的意思吗?
    这种混账话,倒是真的像是自己那没良心的闺女说的。
    “那小姐还说了什么?”
    “小姐还说,女娲娘娘抟土作人,我们对这土地都有一种亲和力。
    泥地里滚大的孩子,身体都好。
    而且少爷是男孩子,皮实一点,挺好。”
    夏荷说的理所当然。
    然后郑小云想了想,决定听闺女的。
    男孩子,被摩擦几次也不会怎么样。
    宋元生啪的抽死一个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虫子,挠了挠脸,有些奇怪。
    那美妇人跟小丫头,站在那边看他很久了。
    而且不时的对他指指点点。
    这分明是对他很感兴趣的。
    他清楚,读书人对这些深闺妇人,都有致命的吸引力。
    再者,他长的这么好看,又这么有风度,哪个女人见了不得倒贴上来?
    今天故意穿的寒酸一些,更能激起这些无知女人的同情心。
    他用这个手段,不知道骗了多少女子。
    就在他准备主动上去搭讪的时候,却发现那美妇人跟小丫鬟却上了旁边的马车,走掉了。
    宋元生惊呆了。
    “好啊,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等着瞧,早晚你得落在我手里。”
    宋元生气的直接把手里的书丢到了河里。
    他是查过郑小云的活动范围的。
    这里距离云山的山神庙不远,加上王爷在这边建了府邸,在这里种了不少的花。
    加上云山的那个寒潭距离这儿也不远,如今这儿花开遍野,风景非常不错。
    郑小云跟她的丫鬟,每天都要来这儿逛逛。
    要不然就是上山神庙给家里人祈福。
    完了就会去棋馆打麻将应酬,要不然就是去跟于家的那些夫人们去打羽毛球泡澡。
    总之郑小云的生活,非常的充实。
    见郑小云的马车朝着山神庙去了,宋元生也不装风雅了,赶忙追了上去,准备在山神庙来一个意外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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