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艘渡船离了岸,大雾中的大沨渡除了风声水声再无其他声音。
    碎石滩上,点点血迹还未被江潮冲洗殆尽,河水拍打着河岸,将一条带血的额带冲上了河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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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船摇摇晃晃向河心驶去,手腕粗细的渡绳连在船头和船尾,像是没有尽头一般延伸进散不开的雾气中。
    周围只闻嘈杂的水声,间歇还有些碎冰撞击船身的声音,众人只觉得自己仿佛落入溪流中的一只蚂蚁,便在这一叶之舟上辗转沉浮。
    虽说雨已停歇,但昏河之上温度比岸上要低许多,渡船四壁摇摇晃晃、四处透风,丁未翔将一件厚实的裘衣披在钟离竟身上,自己抱着刀坐在风口,替他挡些寒风。
    肖南回有些羡慕地看一眼,又回头看了看窝在自己身后、缩成个团子的伯劳,掏出一块饼子狠狠啃了一口,还没嚼几下便被伯劳抢走,显然是昨晚挑食没吃好。
    “既然是奴仆,当守礼仪尊卑。公子这小僮也太不守规矩,居然敢抢主子吃食。”
    她抬头,却见那白衣公子不知何时挪到她跟前,手上举着个不知从哪掏出来的扇子,极尽风雅地摇着,肖南回觉得自己都能看见他露出手腕上迅速立起的汗毛。
    伯劳此生最痛恨两件事,一是拿身份说事打压她,二是有人说她小只。
    这话无疑得罪了她两遍,当下两只眼刀子般就剐了过去。
    肖南回连忙微微侧身,挡住那两道凶光,脸上露出一个和气的笑:“公子说的是,只是我这小厮自小与我一同长大,关系远超寻常主仆,此次又是出门在外,不好讲究许多。你说是吧?”
    白衣公子欣然点头:“也是,如今似公子这般宽厚之人也是不多了,当是该结交一番。在下郝白。敢问公子姓名?”
    好白?
    她这才好好打量这人,他身上还有宿醉的酒气,衣衫都系的不整齐,居然还能腾出时间在脸上涂了那么厚的香粉,倒也是个人才。
    “姚易。”
    她面不改色地报了姚易的名字,头一回觉得自己那些蕈子没白给。
    “原来是姚兄,幸会幸会。”那白衣傻子一脸开心,竟又开始自报家门,“在下纪州晚城人氏,祖上三代行医,偶尔也做些丹药生意。不知姚兄家中是做什么的?”
    她嘴角勾了勾:“经营勾栏瓦舍的。”
    郝白愣了愣,脸上竟可疑地红了起来,就连那□□也遮不住:“姚兄说的是......”
    “妓院。”她有些好笑地看一眼对方那酸腐的模样,“怎么,郝公子昨夜美人相伴好不风流的样子,竟连妓院都没去过?”
    郝白哽了哽,一时没说话,竟像是真的没去过。
    一旁的伯劳见状,心情没来由的好了起来,故作沉痛地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兄弟,没去过妓院怎好称男人?下次说一声,我一定带你去见识一番。”
    “在下也未曾去过,小兄弟可愿再多带一人?”
    那声音一响起,肖南回就觉得头皮一麻,她没回头也知道说话的是谁。
    伯劳也被这突然开口说话的人吓了一跳,回头看看坐在身后的人。江风吹过,他的发丝飞起,在这容易令人迷惑的时刻,他有一瞬间看起来像是在微笑。
    船上恰有几人正好望向这里,都是一副有些呆愣的表情。
    她觉得形势有些不对劲,准备结束这场突发的对话:“钟公子身份尊贵,定是瞧不上那下等地方。”
    “在下复姓钟离,单名一个竟字。”
    她没想到对方竟然如此回她,只得敷衍两句:“原来是钟离公子,幸会幸会。”
    “千里相会确是幸事,不知姚公子此次前来霍州所为何事啊?”
    来了来了,就知道你没安好心。
    肖南回腹诽一番,不得不接招:“听闻五月初九便是朱明祭,在下是来凑凑热闹的。”
    朱明祭是青阳、朱明、白藏、玄英四祭之一,历年在霍州举行。赤州向来有祭祀神明的习俗,其中白藏祭与玄英祭乃是皇家秘事,外人甚少知其详细,裘氏王朝覆灭后便逐渐销声匿迹,而兴于晚城的青阳祭和霍州的朱明祭算是保留下来,如今依然盛行。
    “哦?还有这等热闹?”钟离竟未说话,郝白倒是来了兴致,“反正闲来无事,不如一起去看看。”
    她看他一眼:“郝公子不是急着要去救人?”
    “今日不过初五,三天时间足够了。三天若是仍救不活,那便是阎王要留人,我也无能为力。”
    哟,口气还挺大。
    肖南回只当对方胡说八道,根本没往心里去,正当此时,船夫突然吆喝一声:“有碎冰,扶稳了!”
    声音未落,一阵巨大的撞击感袭来,渡船瞬间倾斜摇晃起来,半人高的浪一下子就打湿了半条船,众人不由发出惊呼,吉祥和花虬在甲板上直打滑。
    她心下一凛,把住船沿向水中望去,只见垂直于船身的江水中正涌来块块碎冰,且看着越来越大,应该是雨停后上游的一块巨冰融化倾泻而下。
    肖南回武者出身,什么都好,就是水性不好。
    不要说水流湍急又冰冷刺骨,就是个没有浪花的小水池也能要了她的命。这船要是沉了,她可就是出师未捷身先死。
    她下意识摸上自己后背上那布包,布包只有一把短剑的长度,看不清里面究竟是何兵器。然而手刚摸上,她便又重新放下。
    这船上虽没几个人,但谁又能保证这几人中没有敌人呢?她的兵器太过特殊,轻易不能露的。
    脑子飞快地转着,肖南回将目光落向船头。
    她跳上船头,一把夺过船夫手中撑船的铁蒿,腰肢灌注十分力气,一个回身刺向那块飞速靠近的浮冰,浮冰应声碎成小块冰碴隐入浑浊的江水之中。
    一击即中后她未停歇,一手握着那铁蒿末端,另一只手握它三尺处,运气而动进退有方,那沉重笨拙的铁蒿瞬间化作灵蛇一般,一次次飞快地钻入水中击碎浮冰。
    这一切不过发生在短短一眨眼的功夫,船上人大都还没回过神来,丁未翔却看了个清清楚楚,脸上有一丝讶色,伯劳早已不在原地,她身子轻盈,一个翻身便上了船顶,眯眼望去却见仍有大块碎冰涌来,再看船头方向仍不见岸。
    “船家,还有多久才能靠岸?”
    船家正奋力把住渡绳、试图稳住船身:“......最少也要半刻钟!”
    那厢肖南回立在船头,回头冲伯劳喊道:“你去牵住吉祥和花虬,别让它们把船带翻了!”
    吉祥是战马,无论遇到多危机的情况都还算镇定,花虬则有些慌乱,蹄子一直在甲板上打滑。伯劳一把抓住缰绳,将两只马圈在固定的位置,确保它们不会摔倒。
    渡船还在这股乱流中艰难前行,她以一己之力勉强维持住船身平衡,但仍有遗漏的碎冰不断撞上来,有些船客已经瑟缩成一团,闭眼等死。
    伯劳狠狠瞪一眼事不关己的丁未翔,这里除她和肖南回之外,应当就数这人武功最高。
    “你守着他有什么用?!船沉了还不是大家一起遭殃!”
    丁未翔看一眼钟离竟,钟离竟的目光却在不远处那瑟缩着抱作一团的一家子身上,最终轻轻点了点头。
    丁未翔这才起身,从气呼呼的伯劳身边飞快掠过,纵身一跃站上船尾,甲板上放着一个油麻绳编成的娄匡,里面放着拳头大小的碎石块,那是碇石,船靠岸时下锚用的。
    他抽刀一砍,麻绳断裂碎石散落,他五指张开一手便抓起三个石块,手腕翻转掷出,石块便又快又准地向碎冰飞去,速度竟不逊于肖南回手中的铁蒿。
    肖南回听到声响回头,只将视线落在对方手腕片刻便挪开,再次专心应对江水中的碎冰。
    多一人相助,危局终于得到控制,船身也慢慢稳定下来,片刻之后,那片浮冰似乎已经全部漂走,江水中只有些许零星碎冰,已无大碍。
    经此波折,船上人再无说话的兴致,就这么一路沉默着到了对岸。
    下船的时候,多数人身上的衣衫被冰冷的江水打湿,寒风吹来都有些瑟瑟发抖,不知是因为寒冷还是劫后余生的余悸。那钟离竟身上却无半点水珠,他身上那件裘衣不知是何料子做成的,竟能滴水不沾。
    肖南回牵了吉祥下船,身后跟着哆哆嗦嗦的郝白,两人略一施礼,对方表情诚恳道:“今天多亏姚公子出手相助,本应好好道谢才是。但在下确有要紧事在身,耽搁不得,若是有缘,便在几日后的朱明祭上见吧。”
    说着,他控制不住地打了个喷嚏,随后从他那里衣里面掏出个破烂油包,拿出里面的一颗白色丹药,她的视线却停在那瞧着眼熟的油包上,倒像是昨晚客栈里垫包子的油纸。
    “这是益气补血的丹药,便当做谢礼,还请姚兄不要推辞。”
    说罢,也不管肖南回反应,将丹药往她手里一塞,转身便急匆匆地走了。
    她有些哭笑不得地看了看掌心的白色小药丸,想了想还是收了起来。
    刚收拾妥当,她余光便瞧见丁未翔从自己身侧走过,突然低声开口问道:“今天早上用石子打我窗棂的人是你?”
    丁未翔知道对方是瞧见了方才自己在船上扔石子的手法,不承认也不否认,像是根本懒得回答这个问题。
    她穷追不舍:“为什么?”
    丁未翔这才回头看她一眼,指了指在不远处长身而立的钟离竟:“主子说,百世修来同船渡,公子合该好好珍惜这段缘,言谢的话就不必了。”
    说完便不再停留,快步离开,留下肖南回独自发呆。
    百世修来同船渡?这是什么狗屁理由!
    不想说就不说,咱们走着瞧
    作者有话要说:
    青阳、朱明、白藏、玄英对应春夏秋冬四季。
    钟离是真实存在的复姓。
    第10章 穆尔赫
    霍州最为繁荣的都城便是穆尔赫,因为地理优势,这里过去是屯兵重地,百年前闹过一场瘟疫,之后便不再驻军,却也因此成为一处广纳五湖四海的自由之城。
    据说地道的穆尔赫人已经很少了,现下城中居住的大都是随祖上迁移至此的,几代人过去了就算称自己是穆尔赫人也没什么不妥。当中更有甚者,经过三代拼搏已经一跃成为穆尔赫最富有的家族,那便是以珍贵药材发家的邹氏。
    姚易的江湖消息向来灵通,那块宝玉的消息最早便是从邹府传出来的,追本溯源,却是要从邹老爷最受宠的三房姨太的娘家人熊氏那里说起。说到邹思防的三姨太的娘家熊氏,和邹氏早就是一条船上的人,此次嫁了女儿不过是亲上加亲罢了。
    熊氏当年也是穆尔赫关外一带鼎鼎有名的地主,白耀关几百年前本是商路要道,后来不知怎么的慢慢荒废了,不久便被逐年蔓延的北地沼泽吞噬,就是这样一块荒无人烟的鬼地方,熊氏一早便弃了未管,谁知却让当年的邹老太爷找到了发财致富的机会。
    北地沼泽离关天峡不远不近,沼泽地下面实则是一条通向昏河的暗河,暗河在沼泽蓄满水后向峡谷方向流动,便会将沼泽深处的一些东西缓慢带向边缘。
    这其中便有一味珍贵药引名唤‘陵前血’,是陷入沼泽中的鹿死去后,尸骨内逐年形成的一种结晶,通体深红色,圆润似珠玉,不溶于水却溶于处子之血,女子服下可保容颜不老。
    这等宝贝莫说功效究竟如何,就是这一传十、十传百的奇效,便有的是豪门贵族愿意掷千金一试。
    邹氏采药,熊氏看守地盘,两家联手做这神药的生意已有三代,当年的邹老太爷十分有头脑,定下了每年出手陵前血不得超过九两的规矩,这样一来物以稀为贵,几十年过去,此药身价不仅未跌,反而翻了几倍。
    如此身家,邹氏自然算得上富甲一方,连带着熊氏也鸡犬升天,就连庶出的女儿嫁个县老爷那都算是下嫁。两家和睦共处多年,待到邹思防这一代却生了变故。
    这就要说到邹思防的正房妻子赵氏,赵氏是地地道道的穆尔赫人,家中黄白之物虽然不多,但却算得上是真正的名门望族,照理说嫁给邹家可算得上是一门好亲。可谁也没想到,这正房妻子过门都快七八年了,硬是半个儿子也生不出来,眼看邹家就要绝后,邹思防一口气便纳了两房小妾,其中就有熊家塞进来的女儿。
    这一来不要紧,家族内战的鼓声便响了起来。
    赵氏感受到了威胁,死死把着这生儿子的机会,将这两房姨太的七姑八姨一早关在门外,熊氏嫁去的第一年,连娘家人的面都没见。不仅如此,赵氏不知给邹老爷吹了什么枕边风,谋划着要将熊氏在沼泽一带的地买下来。
    要说这药材生意本就是邹家一力打理,熊家出块地皮便能坐享其成,如果将地买了来便可一劳永逸地踢了熊氏,邹家独大是迟早的事。
    熊氏急了眼,明里暗里的招数没少试过,最近竟偶然寻得个机会。
    就在月余前,熊炳南巡视自家地盘的时候,在靠近沼泽深处的地方寻到一具比鹿还要大些的尸骨,看样子应该是马或者牛。
    沼泽地边缘湿软,身体稍稍沉重的动物在边缘的时候就会察觉有陷入泥地的危险,大都不会走到沼泽深处,而野兔野鼠之类的小兽又不足以陷入泥中,只有小些的鹿或獐子才有可能掉进泥潭。
    熊炳南当下便觉得有些蹊跷,剖开那尸骨后,竟然发现一块美玉,那美玉四四方方,虽是人为切割过的却未过度雕琢,其色之润,其质之纯,都是从未见过的。
    动物尸首里怎会有玉呢?熊炳南是个粗人,只知道是好东西,却不知好在哪里,左右一寻思不如借花献佛,便私下叫了邹老爷出来,将一方美玉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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