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节
    吴明走到外层时,就见到吴思庭正站在院子正中,奶声奶气地喊着口号,舞着一根不足半米长的小木枪。简飞扬则托着下巴,绕着他走来走去,不时“啧啧”连声,也不知在嘀咕什么。而他的双眼,则贼溜溜的朝远方瞟着。顺着他的目光瞧去,就可以看到沙里飞抱着膀子,冷冷地盯着简飞扬。
    吴思庭终究只是个三岁多的小家伙而已,站的枪桩不像枪桩,出枪的力道更是别提,软得刺中蜗牛都不可能。吴明有些想笑,走上前道:“简兄,你在干什么?欺负咱家儿子么?”
    简飞扬转过头,苦着脸道:“那有,我只是为讨他欢喜,才送的这把木枪,那知这小子还上瘾了,非逼着我教他枪法。”
    “是么?”吴明瞟了一眼不远处的沙里飞,似笑非笑地道:“我看不见得吧……”
    见吴明神清气爽,他马上还以颜色,语带双关地道:“大人昨夜英勇无敌,接连大战,今日不多休息会么?”
    知道吴明现在心情甚好,他嘴贱的毛病又开始犯了。吴明却没理他,只是道:“思庭,别练了,满头大汗的,快去找娘亲给你擦把脸。”
    吴思庭擦了把汗,表情坚毅:“不,我要学到爹爹那样厉害,杀坏人,保护娘亲。”吴明呆了呆,却也不好强行把他拉回去,只得摸了摸他脑袋,无可奈何地道:“这小家伙。”
    他转过头,对简飞扬道:“对了简兄,狼头青后来怎么样?”
    一说到正事,简飞扬马上正经起来,行了一礼道:“狼头青部众死的死,伤的伤,现在就剩一百多残兵在平窑城里休息。”
    “狼牙军呢?”
    “早走了。楚天行不知所踪,他们肯定也呆不下去。刚刚周吉来报,几十个人一大早就离开了平窑,大概回西夷去了。”
    吴明“哦”了一声,摸着儿子的头陷入了沉思。这西夷国主凌思夷,到底是何等人物?自己虽没和他见过面,但通过一系列事,也把这个国王的性格摸了个十之八~九。坚韧、果断、机智、狠辣,用这四个词来概括对方,正是恰如其分。他为了复国,竟然可以提前几十年着手布置,这等机心,确实令人胆寒。而百灵教在西北一带颇受欢迎,他抓小艺的目的,已是呼之欲出。定是想通过小艺,掌握百灵教,以达到控制民心的目的。
    百灵教的后台,是自己便宜岳父何总督。这等秘辛,普通民众一无所知。但他是一国之主,肯定知道内幕。所以要打小艺的主意,就相当于和整个西北三省为敌。西夷虽有几十万人口,是西地三大强国之一,但要凭此向西北三省叫板,确是力有未逮。但现在今非昔比,北汉大举入侵西北,何总督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现在横插一脚,抓捕百灵圣母,正是天赐良机。
    他不由苦笑一声,自己三番五次把他计划搅黄。恐怕这西夷国主,恨不得寝己皮,食己肉吧。这个梁子,已在稀里糊涂之间,结了下来。
    吴思庭突道:“爹爹……”原来他想得入神,手上的力量不觉有些大,小家伙正把一把小木枪舞得起兴,此时感觉头部的力量越来越大,呼吸已然有些不畅,难免惊叫起来。吴明吃了一惊,爱怜地摸了摸他红扑扑的脸蛋,笑着道:“对不起,思庭。”
    抬起头来时,他眼中却是神采奕奕。就算凌思夷不找我,我也不会怎么算了。这西夷国主早晚得会一会,让他知道,有些人是抓不得的。
    沉思有倾,吴明突道:“简兄,你去通知李羽。叫他即刻集合亲卫什,随我去平窑一趟。”
    简飞扬呆了呆,道:“去打架么?为什么不叫上我?”
    吴明扫了沙里飞一眼,道:“现在狼头青也就一百多残余人众,那需要去那么多人?而百灵堡的众多兄弟,还需你来管教,你还是呆在这里吧。”
    “是。”简飞扬不敢违命,只得应了声,怏怏的朝一边走去,通知李羽去了。
    一见简飞扬落单,一直在旁看戏的沙里飞精神一震,凑上去冷声道:“简飞扬……”
    简飞扬浑身一抖,如避瘟神一般的连连跳开,嘴里道:“沙姐,沙大姐,沙祖宗,别缠着我了好不,你也知道,明驼珍贵,岂是那么好抓的?”
    沙里飞冷笑道:“既然知道那东西珍贵,那你还敢下口?也不怕嘴大闪了舌头?”
    简飞扬不敢和她强顶,脸上腆着笑,继续服着软:“吃都吃了,那就别说了好吧。要不我多给你抓几只沙鸡,二一添做五,马马虎虎算是陪你明驼好不?”
    沙里飞大怒,尖声道:“老娘的明驼岂是几只沙鸡就能敷衍过去的,简飞扬我给你说,你要是不给老娘抓来,我就天天缠着你。等你抓到了明驼,到时候才好好和你清算恩将仇报的旧帐。”
    简飞扬面色发苦,叫起了撞天屈:“我的姑奶奶,沙祖宗,你开动你那伟大的脑袋想下好不?当时你才放了我不到一个时辰,陈老将军就找来了。要真是我带人来的,有这么快吗?”
    沙里飞像个骄傲的母鸡一般,昂起了脖子。高声道:“少给老娘讲道理,找借口,你欠我一命,还加个明驼,这总错不了。”她的银色面具在太阳下褶褶生辉,顿了一顿接着道:“怎么,难道你想耍赖?”
    “不会的,不会的。大姐,我现在很忙,等我忙完了再说,再说……”简飞扬那里还敢罗嗦,落荒而逃。
    吴明几番遇刺,险象环生。李羽心头立誓,要带着亲卫什和主将形影不离。只是这个誓言没管几天,就破了。原因无他,人家小两口久别重逢,你不可能带着十个兄弟去当灯泡吧?此时他正蹲在房里,和几个弟兄在打坐练功,听得吴明有召,那里还敢怠慢,带着亲卫什屁颠屁颠的来了。
    简飞扬无限幽怨地看了吴明一眼,然后转过头,“耐心”地指导吴思庭枪术去了。
    其实,带上他去也并无不可,但吴明有点恼他嘴上缺德,所谓卤水豆腐,一物克一物。这沙里飞正是他克星,能让他吃下亏也好。他一边心头暗笑,一边从一个亲兵手里接过缰绳,然后翻身上马,挥了挥手道:“出发。”
    还没走两步,吴思庭突地叫道:“爹爹。”
    吴明有些惊讶,连忙带住了马,转过头看着他,“怎么了,思庭?”
    吴思庭满头大汗,那虎皮帽被他丢在一边,小脑袋上升起腾腾白雾,十分醒目。他紧张地道:“爹爹你又要走了么?”
    吴明心下一酸,强笑道:“爹爹再也不走了,一直陪着你和娘亲。”
    小家伙仍有些不信,一双点漆似的眸子转了一转,接着道:“那你现在去那里?”
    吴明一阵感动,从马上跳下来,抱起他亲了一口道:“爹爹去杀坏人,杀完坏人再回来陪思庭,好不好?”
    “哦。”吴思庭点了点头,突地挥了挥手里的木头枪,大声道:“爹爹不要把坏人杀完了,留些坏人孩儿长大杀。”
    ※※※
    一行十一人紧赶慢赶,未时时分,远方依稀见到一个城郭的影子,平窑城已遥遥在望。骆驼较普通骏马有所不及,比之南望,更是相形见拙。吴明走走停停,需要不时拉住缰绳,控制速度,以防他们跟不上。
    又走了一小程,他勒住了马,正准备歇一会。眼睛一扫,蓦地怔住了。平窑城里,正有滚滚浓烟升腾而起。尽管是冬季,但沙漠的午后,阳光仍烈。那烟很淡,开始隔得太远,并不清楚,走到近处,才有所发觉。
    李羽紧赶慢赶,终于赶上了吴明,见后者立在马上一动不动,忙道:“大人,怎么不走了?”
    吴明道:“有烟。”
    李羽手搭凉棚,张望了一下。嘀咕道:“有烟啊?现在晌午时分,正是做饭的时候,城里肯定有烟啊……”吴明看了他一眼,冷声道:“平窑城里,几乎家家不能开锅了,就算有,也是偶尔一两家,这烟也多了点。”
    李羽仍有点迷糊,再望了望。没什么风,整个荒漠安静得似乎要死去。走得近了,才发现青烟似乎不止一股,全城大大小小,近处都有十几股的样子,再远的地方,原石在日光下反射着刺眼的光芒,明晃晃的一片,和蓝天混为一色,也看不清。他被刺得眯了眯眼,不由得低下了头。确实,烟也多了点,而且大小不一,也不像是炊烟的样子。
    猛地,他心头一凛,惊声道:“大人,有人在城里放火?”
    他惊醒的时候,南望已如一股旋风,朝平窑直直冲去。一个眨眼间,一人一马已冲出十几丈远。沙尘飞扬中,吴明的声音遥遥传来:“跟上,随我过去看看。”
    是有人在城里放火,而且还在杀人。也就是平常说的烧杀抢掠。隔得老远,就听得凄厉的惨叫声从空气中传来,隐隐约约的。那些烟柱直直冲天,越发明显。空气中,更有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吴明心中一沉。看来,自己最为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狼头青山穷水尽,强行杀人为食了。
    他一拉丝缰,叫道:“伙计,快点。”南望听得他喊,放开四蹄飞奔,顿时跑得更快了。
    离北城门约有一里之地,惨叫声陡然清晰起来。吴明心头更急,正待一鼓作气,先冲进去看看再说。这时候,城门洞里传出一阵哭喊,间或夹杂着脚步声。这脚步声极不整齐,杂乱无章。显然,声音的主人极为惊慌。他吃了一惊,连忙拉住了马,凝神而立。视线所及,不由呆住了。
    哭声若潮,刺耳的哭喊声中,一大群难民从城门洞里一涌而出。他们人数不多,约五十有余,个个面黄肌瘦,衣衫褴褛,前方都是些老弱妇孺。这些难民身后,还有十来个汉子。他们手拿木棒扁担,拼命抵抗着马匪的进攻。只是这些人饿得前胸贴后背,行走起来都有些踉跄。手中的棍棒和马匪的弯刀比起来,更是如同儿戏。所谓的抵抗,却和送死没什么区别了。
    沙匪骑着骆驼,兴奋得大喊大叫。一路冲过,鲜血飞迸中,当下就有几个汉子身首异处。他们也不着急,其中几人从骆驼上翻身而下,采萝卜一般,拎起尸首的双手就朝后面拖,一边拖还大声说笑着,真正的评头论足。
    其中几个汉子大声哭叫:“孩子他妈,你们快走,快走啊。”
    “阿爹,儿子不孝,只有来生再侍侯你了。”
    ……
    哭喊声中,断后的汉子重新围了上去,用身体再次筑起一道并不牢靠的血肉长城。挡住马匪前进的道路。
    逃出来的的老弱妇孺那里肯走,大部分人呆在原地,绝望的哭泣着。少部分人则返身朝城门洞冲去,冀图拼命。
    吴明目眦欲裂,双膝朝马腹上一夹,南望一声暴叫。一人一马同如发疯中魔,闪电般的朝城门处冲去。
    耳听蹄声得得,那些难民转过一望,就见一人一马如天神般急冲而至。当下也管不了那么多,不少人大声喊着救命。
    一里之路,七阶马王全力奔驰,转瞬即至。十几个沙匪和难民缠战成一团,正砍得起兴,根本没注意煞星已至。吴明狂喝一声,一拉马缰,偏身让过一个难民,手中赤宵一展,发出一声嘹亮的剑吟,一剑朝冲在最前面的马匪当头斫去。
    那人杀得正欢,估计是个小头领,反应也是不弱。眼见前方光华一闪,照自己当头而下,剑未及身,身上寒毛已是倒立如刺。不由大骇,手中弯刀从难民胸口一把拔出,顺势去挡。这个姿势才做出小半,就觉得左脸一热,“噗”的一声,有股热乎乎的东西直冲上脸,他不由自主的舔了舔,咸而腥热。这段时间他尝得多,正是人血的味道。然后,他就不由自主的朝一旁摔去,眼睛的余光中,就见小半边尸身朝另一边跌去,那支手十分熟悉,握着的正是他手里的弯刀。
    他有些悲哀的发现,自己鲜血的味道,和刚才杀的那些人,并无区别,似乎又少了点什么。少了什么呢?他呆呆地想着,视界越来越红,最后红得发紫,紫到极处,已然泛黑。无尽的黑暗袭来,他张了张嘴,永远地思考这个问题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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