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已经入秋,气温却又升高了起来,到了晚上,地上的热气还直往上蹿,让人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爹爹。”
    在昆仑举行成亲仪式后,丹朱白梨与云逸山弟子现行离开,云逸山举行仪式的日子,重华再同节并携百来名暮山弟子前往云逸山,途径营口,因气温骤升,下午又刚下了雨,保险起见晚上便山中古庙落脚休息。
    二人都是昆仑的优秀弟子,成亲自然算得昆仑的大事,但这事儿却不至于大到由隔着辈分的堂堂重华师尊亲自带队,可人主动提出前去的理由是,蜀晏蜀清应当学着独当一面,此次便是最好的机会,这样一说,就是玉华天尊也出关也没理由可以拒绝。
    “睡觉。”重华将死赖着枕着自己胳膊,又不安分的往他身上爬的脑袋按回原位。
    “爹爹?”挪动脑袋不管用,小家伙便整双腿往重华身上靠,“你说娘亲到了吗?”
    苏雨溪不提便罢,他这一提,重华满心满脑都是稷苏的影子,却又都不分明,但即使不分明,也依旧能便出,与那整日在他身旁,长着和稷苏相似容颜的人,不是同一个人。
    “我睡不着。”只要一提娘亲,他这稳重聪慧的爹就能暂变傻,苏雨溪小伎俩得逞,整个人爬上重华身上,“我想娘亲了,我们出去走走好吗?”
    “不许学你娘亲说谎。”重华盯着蛤蟆一样趴在自己身上的小娃,明明跟着稷苏的时间还没跟着自己的时间长,怎么尽学了稷苏的坏毛病,一点不像他?
    “我没有说谎。”苏雨溪大眼睛鼓的溜圆,指天发誓道,“我是真的想娘亲了,我发誓!”
    他与苏雨溪的任何辩论,只要摆出稷苏,他必输无疑,每每发现自己活了上千年的人,竟被几岁的小娃找到了软肋,都甚是无奈,暗下决心下次一定不能让他养成习惯,结果下一次依然如此。
    “爹爹,我能去哪里坐吗?”
    外面的确比庙内凉快得多,吹着点风,天上月亮看着比白天的日头清爽得多,重华点头,小孩儿就屁颠儿屁颠儿跑到前,往路边的大石头上爬。
    “小心点儿。”石头成人一人来高,像个斜着的锥子,坡度不大,却光滑得很,苏雨溪好几次都差点滑下来。
    重华对苏雨溪的教育是,让你看到危险,若你还愿意去,那你便去,但无论何结果,你必须自己承受,不会因为你是小孩子大人就要无理由护着你,也正因为此,苏雨溪比一般小孩儿更果敢知分寸。
    “爹爹,你看我!”比同龄人果敢知分寸,但到底还是小孩儿,容易得意忘形,尤其是努力很久之后取得成功后,苏雨溪站在大石头的最顶端,朝重华挥舞双臂,全然不知此时有多危险。
    重华尚未来得及阻止,小娃脚一滑,整个人往后仰去,他估算了下山坡的高度与树的浓密程度,小娃掉不了几米便会被树卡住,若是实在运气不好,掉到了最下端,一路有植被缓冲减速,按山坡高度,他最多摔几个包或者几块淤青,正好可以长长记性。
    重华按捺住试图用功法救人的心,保持原本的行走速度,从容向前。苏雨溪也的确不负他的教导,除了滚落当中撞到树发出“啊,啊”的声音,愣是一声哼唧都没有。
    “啊~~”已经到底苏雨溪突然一声尖叫,然后连续不断的咆哮大哭,重华甚至还能听到他扔掉东西,连连后退,撞到树再次跌倒的声音,他这是看见什么了?重华心头一紧,飞身已到苏雨溪身旁。
    “爹爹。”苏雨溪飞扑到重华怀里,双手将他的肩膀拽的死死的。
    “没事了,没事了。”重华单手轻拍小娃的背表示安慰,眼睛却盯着不远处的蛇皮口袋,到底是什么东西,让一个亲眼目睹父母生死依然乐观坚强的孩子,这么惊恐?
    苏雨溪在他的安抚下终于平静下来,他抄起近旁一支干树枝,挑开蛇皮口袋的口子,严厉道,“小宝,别转过来。”
    经过风吹日晒蛇皮口袋已经脆弱的不像样子,树枝轻轻一挑,便大片大片的裂开,露出苏雨溪刚刚看到的手帕与脖子之下的白骨。
    这是一具已经化成白骨的女尸!
    重华抱着苏雨溪向前查看,白骨后腰处有两处明显的刀伤,一深一浅,挑开掩面的帕子,脸骨细小伤口无数。
    “你在这乖乖坐着,爹爹去办件事好不好?”
    不管此人生前如何作恶,被偷袭杀害后,再被毁坏容貌抛尸荒野,也都是可怜之人。尸体已经白骨化,再找凶手几无可能,在此将其葬于黄土,是他唯一能为她做的了,重华放下苏雨溪,将遮面的手帕折好,又取了自己的帕子仔细包好放于身上,若是路上遇到寻找亲人的人可以交于给他,留作念想。
    梅陇是昆仑到云逸山必经之地,稷苏推算重华等人定还没到,便此地等着与之汇合,顺置换两身儿衣裳,离开暮山匆忙,就穿了身上这一身男装,这么去喝人喜酒似乎不太妥当。
    “曼娘姑娘的衣裳已经做好了,姑娘随我来取吧。”
    “姑娘,掌柜叫你。”
    这姑娘着紫色小衫,双丫髻,额前留须发,带珍珠耳环,打扮像有钱人家的丫头,气质却又不像,正和牵着稷苏要结账的布料,老板喊了几声也不见应,她只好善意提醒。
    “哦,谢谢。”大红纱衣,流苏的耳环、头饰,十分好看,能穿配得上这样衣裳的必定视为倾国倾城的美人儿。
    要说哪个地方的酒好喝,一定不是那街上吆喝着卖的,也不是那豪华酒楼里一掷千金的,而是妓院,当地最红的妓院,上接达官贵人外交大使,下接平头百姓寒门学子都能让其满意而归,除了众多的姑娘,便是那众多的酒。
    稷苏在醉乡楼外踌躇许久,瞅了瞅自己刚换上的一身女装,最终作罢,醉乡楼去不出,酒楼小馆又没兴致,稷苏所幸放弃找酒,一个人在街上四处溜达,试图找点与众不同的乐子。
    梅陇除了有繁华的街道,还有繁华的河景,到了晚上,一条条船只点上各种颜色的灯笼,丝竹之声齐鸣,饭香萦绕,与别处元宵佳节的灯会无异。这些船只有有钱人家买了看景的,也有开店做生意的,也有公子小姐租借来与情人幽会的,如同另一条热闹的集市。
    “姑娘上来坐坐?”船窗里面伸出来颗带羊角帽的脑袋,长相清秀,笑起来露出两颗浅浅的虎牙。
    “好啊。”小厮的两颗虎牙倒是更她那两颗十分相像,稷苏笑着问道,“你们这儿怎么玩儿。”
    “我们这儿是下棋的。”被稷苏这么一调戏,小厮白皙的脸上瞬间多出两抹娇羞的红晕来。
    喊客的要么是市井小贩,要么是烟花柳巷,河上船只租金昂贵,能在这里做生意的必定不是等闲之辈,又是开着棋社的应该是有几人才情才是,怎么会喊起客来?
    “小姐上来,可以免费。”
    “哦?”这么热情?难道是个买卖人口的团伙不成。
    小厮见稷苏有兴趣,穿过船舱,兴奋跳下甲板到稷苏身旁来,“我看姑娘打扮就是大家闺秀,肯定会下棋的。”
    稷苏只听不语,那小厮又道,“我们老板开这个棋社不为赚钱,只为交友,但我们这里生意不行来的客人很少。有一位公子经常过来,没其他客人的时候,老板就陪他下,可老板最近外出了,这位公子一连来了三天都没找到棋友,我怕......”
    “走吧。”怕这位公子再找不到棋友唯一的常客也没有了,反正她也没事可做,不妨玩儿一下,她还从没在船上下过棋呢,走出没两步,她又再次确认道,“确定我免费?”
    “确定确定。”确定就好,她不怕人使坏,就怕人要钱,毕竟她有功夫能打坏人,却不能用仙法变钱。
    “杜公子,有棋友了。”
    “姑娘?”被叫杜公子的人抬眸皱眉,身上的青蓝衣衫已经洗得发灰,莫非小厮招呼这人上来时,也是刚刚那番话?
    “是,姑娘。”稷苏不请自坐,利落将棋子收回棋盒,下棋她兴趣不大,却见不惯这些个自命清高的书生看不起女子,他傲,她便比他更傲,“公子能下过我,咱们再聊吧。”
    “好,三局两胜,姑娘要是赢了我,今天的棋钱,我请。”
    “不必,一局便可。”稷苏浅笑不置可否,率先落下一子,“鸿雁先,公子请。”
    围棋初现时,黑白子分别名为鹊鸟、鸿雁,以鸿雁先落子,后被精简改良,简称黑白,黑子先落,既然对方愿意显摆,她也不介意显摆显摆,毕竟她是不仅看过黑五龙棋谱还跟黑五龙打过架的人,那会儿这位杜公子的祖宗都还没出生!
    “姑娘对棋有研究?”后人对围棋原本的叫法与规则基本不知,此人能知道这个名字,至少表明他除了清高,还是做过些功课的。
    “略懂一二。”稷苏落子聊天两不误,心中还带审视此人。
    两人刚开始还能有一搭没一搭的谈笑,到了后面情势越显紧,稍不留神便会被对方吃掉大片,不得不把整个心思全部放到棋盘上来。
    此人虽然狂傲,还是有点本事的,稷苏暗叹,她的棋艺与黑猫重华来比虽不算精湛,但仅凭几本烂熟于心的先人棋谱,她便可为后人师,而这个杜公子与她对弈到此竟然旗鼓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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