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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乔木还有点意外收获,那就是她的名声在民间突然得到了一定的宣传,变得特别的好。
这样的机会她当然不会放过。
因此,原本只是在京城中有所流传的一些有关于明英宗与钱太后的爱情故事,很快就在乔木的操纵之下,以光速飞快传遍全国大地。
等到第二年年底的时候。
明英宗与钱太后的爱情故事已经被渲染的不逊色于梁山伯与祝英台之类的故事了,国民度同样不逊色于相类似的故事,天下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且在那个故事里面,周太后还是一个反派角色。
当然了,编的时候乔木并编的那么直白,不过大家都知道说的是谁,至于效果有多好,回到香庙那边居住的乔木,已经不止一次的看到慈安宫那边的周太皇太后闹着要处置那些百姓,找出话本作者了。
那可真真是好一场……
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大戏。
精彩的乔木都有点想把当时的视频录下来当教科书传播出去了。
可惜,现在没这条件。
当然了,什么事情都不可能一直维持热度,即便古代民众的八卦娱乐热情远比后来人持久,但是相关热度也仅仅只维持了大半年时间就很快消退,被其他事情所替代。
这种情况下,乔木并没有去刻意维持热度,更没有继续营造新的热点,而是很快就恢复了原来的习惯,继续游山玩水,扩张势力,把势力从原来的大明境内逐渐的往周围其他小国,以及草原那边扩张。
并且顺带着在一些隐蔽的地方召集壮丁,组建自己的军事势力。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十几年。
持续到了弘治十三年。
这一年,《问刑条例》出世。
远在香庙的乔木第一时间就拿到了这份《问刑条例》,并且迅速看完,有些悲哀的摇头叹息起来:
“说什么明亡于万历,明亡于嘉庆,明亡于崇祯,可实际,这份问刑条例,怕才是敲响明亡的丧钟。
呵,难怪这弘治帝被大臣们吹嘘成千古明君,堪比仁宗皇帝,感情就是这么个明法,这么个仁义。”
如果说,明英宗的土木堡之变葬送了大半勋贵势力,使得朝堂文武失衡的话,那弘治帝的这份问刑条例就是将悬在文官头上的最后一把大刀彻底拿下,使得文官再无制约,使得文武彻底失衡,甚至使得武将不得不与文官合作乃至投靠。
因为这份《问刑条例》。
彻底废除了贪污死罪。
彻底废除了大明律规定的,贪污超过八十贯,便是死刑的罪名。
改成了最高也就是流放军所。
而且这还不是结束。
因为后面还又加了一条。
可以花钱赎罪的条例。
这才是压死骆驼的最后稻草。
至此,大明士族彻底失控。
第1218章 孝庄钱太后的不甘(14)
《问刑条例》是这么规定的。
“凡军民诸色人役。
及舍余审有力者,与文武官吏等、监生生员、冠带官、知印、承差、阴阳生、医生、老人、舍人。
不分笞杖徒流杂犯死罪。
俱令运炭砖纳料米等项赎罪。”
什么意思呢?
不管什么人,除了犯谋反、谋逆等少数重罪必须处死的以外,其余罪行,不分笞、杖、徒、流、死罪,全都可以通过缴纳规定数量的炭、砖、米等财物来赎罪且释放。
这项规定是对大明律的彻底颠覆,更意味着大明将会成为有权人和有钱人的天堂,只要不造反,不杀父弑母,那随便干什么,都可以花钱赎罪,贪污腐败之类都可以。
反正贪污来的钱绝对够赎罪。
剩下的还能自己用。
多划算的事。
这么好的皇帝不推崇。
那推崇谁?
推崇剥皮实草的洪武帝吗?
这些大臣又不傻。
甭管那些个大臣文人多么推崇夸赞弘治帝好,千古明君和五百年年一出的圣人,只要熟读历史的。
都能清楚的明白。
明朝亡于财政缺钱。
而财政缺钱的关键原因和转折点,就在于弘治朝,在弘治帝的英明领导下,户部尚书叶淇改革开中法,把食盐专营的好处输送给徽商利益集团,而导致了严重的边防废弛。文官们不断的进谏请求皇帝减免江南地区的钱粮,以宽民力,朱佑樘总是一再批准,可实际上,谁又不知道江南地方最富裕最有钱。
一边是盐税受损,一边是全国最富裕的地方的各方面赋税受损。
弘治帝他再节俭又有个屁用。
可惜,这家伙到底是个长于妇人之手的皇帝,在外被那些个文官糊弄,在内被那些个宦官糊弄,基本就没有什么自己的主见,后来他倒是也疑惑过,为什么自己这么节俭,做了这么多有利于天下百姓的事,怎么大明朝的国库还这么空。
然后大臣告诉他是太监贪污。
呵呵,是太监贪污。
一群太监贪污的又能有多少?
大头不还在官员士绅身上。
可惜,弘治帝他就是个蠢的。
还真的对自己身边的太监,以及在全国各地的镇守太监们动手。
太监说到底不过只是皇族养的鹰犬罢了,想杀就能杀,养肥了杀和瘦着杀都没什么区别,势力再怎么大,那也翻不出皇帝的手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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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机会她当然不会放过。
因此,原本只是在京城中有所流传的一些有关于明英宗与钱太后的爱情故事,很快就在乔木的操纵之下,以光速飞快传遍全国大地。
等到第二年年底的时候。
明英宗与钱太后的爱情故事已经被渲染的不逊色于梁山伯与祝英台之类的故事了,国民度同样不逊色于相类似的故事,天下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且在那个故事里面,周太后还是一个反派角色。
当然了,编的时候乔木并编的那么直白,不过大家都知道说的是谁,至于效果有多好,回到香庙那边居住的乔木,已经不止一次的看到慈安宫那边的周太皇太后闹着要处置那些百姓,找出话本作者了。
那可真真是好一场……
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大戏。
精彩的乔木都有点想把当时的视频录下来当教科书传播出去了。
可惜,现在没这条件。
当然了,什么事情都不可能一直维持热度,即便古代民众的八卦娱乐热情远比后来人持久,但是相关热度也仅仅只维持了大半年时间就很快消退,被其他事情所替代。
这种情况下,乔木并没有去刻意维持热度,更没有继续营造新的热点,而是很快就恢复了原来的习惯,继续游山玩水,扩张势力,把势力从原来的大明境内逐渐的往周围其他小国,以及草原那边扩张。
并且顺带着在一些隐蔽的地方召集壮丁,组建自己的军事势力。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十几年。
持续到了弘治十三年。
这一年,《问刑条例》出世。
远在香庙的乔木第一时间就拿到了这份《问刑条例》,并且迅速看完,有些悲哀的摇头叹息起来:
“说什么明亡于万历,明亡于嘉庆,明亡于崇祯,可实际,这份问刑条例,怕才是敲响明亡的丧钟。
呵,难怪这弘治帝被大臣们吹嘘成千古明君,堪比仁宗皇帝,感情就是这么个明法,这么个仁义。”
如果说,明英宗的土木堡之变葬送了大半勋贵势力,使得朝堂文武失衡的话,那弘治帝的这份问刑条例就是将悬在文官头上的最后一把大刀彻底拿下,使得文官再无制约,使得文武彻底失衡,甚至使得武将不得不与文官合作乃至投靠。
因为这份《问刑条例》。
彻底废除了贪污死罪。
彻底废除了大明律规定的,贪污超过八十贯,便是死刑的罪名。
改成了最高也就是流放军所。
而且这还不是结束。
因为后面还又加了一条。
可以花钱赎罪的条例。
这才是压死骆驼的最后稻草。
至此,大明士族彻底失控。
第1218章 孝庄钱太后的不甘(14)
《问刑条例》是这么规定的。
“凡军民诸色人役。
及舍余审有力者,与文武官吏等、监生生员、冠带官、知印、承差、阴阳生、医生、老人、舍人。
不分笞杖徒流杂犯死罪。
俱令运炭砖纳料米等项赎罪。”
什么意思呢?
不管什么人,除了犯谋反、谋逆等少数重罪必须处死的以外,其余罪行,不分笞、杖、徒、流、死罪,全都可以通过缴纳规定数量的炭、砖、米等财物来赎罪且释放。
这项规定是对大明律的彻底颠覆,更意味着大明将会成为有权人和有钱人的天堂,只要不造反,不杀父弑母,那随便干什么,都可以花钱赎罪,贪污腐败之类都可以。
反正贪污来的钱绝对够赎罪。
剩下的还能自己用。
多划算的事。
这么好的皇帝不推崇。
那推崇谁?
推崇剥皮实草的洪武帝吗?
这些大臣又不傻。
甭管那些个大臣文人多么推崇夸赞弘治帝好,千古明君和五百年年一出的圣人,只要熟读历史的。
都能清楚的明白。
明朝亡于财政缺钱。
而财政缺钱的关键原因和转折点,就在于弘治朝,在弘治帝的英明领导下,户部尚书叶淇改革开中法,把食盐专营的好处输送给徽商利益集团,而导致了严重的边防废弛。文官们不断的进谏请求皇帝减免江南地区的钱粮,以宽民力,朱佑樘总是一再批准,可实际上,谁又不知道江南地方最富裕最有钱。
一边是盐税受损,一边是全国最富裕的地方的各方面赋税受损。
弘治帝他再节俭又有个屁用。
可惜,这家伙到底是个长于妇人之手的皇帝,在外被那些个文官糊弄,在内被那些个宦官糊弄,基本就没有什么自己的主见,后来他倒是也疑惑过,为什么自己这么节俭,做了这么多有利于天下百姓的事,怎么大明朝的国库还这么空。
然后大臣告诉他是太监贪污。
呵呵,是太监贪污。
一群太监贪污的又能有多少?
大头不还在官员士绅身上。
可惜,弘治帝他就是个蠢的。
还真的对自己身边的太监,以及在全国各地的镇守太监们动手。
太监说到底不过只是皇族养的鹰犬罢了,想杀就能杀,养肥了杀和瘦着杀都没什么区别,势力再怎么大,那也翻不出皇帝的手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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