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过几回了?”杜春晓冷不丁冒出这一句来。
    “什么?”扎肉莫名其妙。
    “少装蒜!”她用力掐了他的胳臂一把,虽隔着厚棉衣,却还是掐住肉了。
    扎肉惨叫一声,可怜兮兮道:“两回!才两回!”
    杜春晓笑道:“按理说,睡几回也不是大事,睡出金山来才好。既是已知道有财路可挖,你小子不可能一点底都探不到,要不然那日就巧成这样,你怎么就跟那进到里头去的客人一桌耍呢?”
    “姐姐呀!”扎肉拼命揉搓被掐过的胳膊,嬉皮笑脸道,“就知道瞒不过你这女神算!不过你也在这里住着的,知道这赌场隔出的几间除住人之外,便是摆放食物的地窖与停尸间。这两层中间,其实还有一层,便是那秘密赌房!”
    “你进去过?”夏冰显然被这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唱戏般的对话蛊惑住了,急忙追问。
    “怎么可能?”扎肉拿脏兮兮的“纱布手”拍了一下大腿,龇牙咧嘴道,“据我所知,那赌房并非每晚都开,我踩点的两个月里,大概也只开启过两次,其余时间都是大门紧闭,神秘得很。”
    “凭你的伎俩,要潜入探个究竟,不是小事一桩?”
    “没错,对小爷来说自然不在话下。但是,你可曾见过哪个赌坊会赌完之后还把钱都堆在赌过的台子上的?还不都收进小金库里去。我就算知道,也没兴趣进去扑空呀!”扎肉讲得唾沫横飞,显然又有了无限勇气。
    “少跟我来这一套!你若没打那房间的主意,何必又去接近五爷?话说五爷是什么来头?”杜春晓抬眼给扎肉吃了个“白果”,复又抬手欲掐。
    扎肉忙闪出老远,道:“听说专做人口买卖……”
    话未说完,头顶已挨了她一巴掌,只听杜春晓恶狠狠道:“怎么不早说?!”
    “你也没问啊!”扎肉满脸的委屈。
    杜春晓却已挂起不怀好意的贼笑,在扎肉耳边轻声道:“扎肉呀,看在姐对你这么好的份儿上,说说这条街上还有谁在做人口买卖?怎么做的?我可是从那吓死人的白头发浑小子那里听过贩孩子的事儿了。”
    在这样的软磨硬施之下,扎肉却嘿嘿一笑,道:“我讲得再好,不如姐姐自己亲身走一遭知道得痛快。”
    “也是。”杜春晓作恍然大悟状,拍拍对方肩头道,“这位爷自做了人家相公之后,任务艰巨,还得赶在夜里赌坊开张之前服侍潘老板一回。哦,不不,一回不够就两回,两回不够就三回,三回不够就……”
    “姐姐这是要把你的好弟弟往死里整呀?”
    “这是哪里话?只要整到你能打听到那间秘密赌房几时再开,便大功告成了!”
    ※※※
    小刺儿没有手,只两个腕子上裹着一层皮,两条腿都是弯折的,越过背脊架在肩膀上,整个人于是被叠成一个瘦骨嶙峋的“人团”,只拿胸腹处抵在装滑轮的木板上,不得站起坐下,这一世都要看着路人的脚背讨生活。虽然是这样的“低姿态”,却无法遏制小刺儿身上长出的“刺”。他日日在街心处乞讨,认准目标便强行抱住人家的裤腿,凶巴巴吼道:“行行好!行行好!三天没吃饭了!”
    路人给了还好,若是不给,他必要往对方鞋面子上啐一口,再迅速连人带木板滑开。被人劈头盖脸追打一通的几率也是高的,但也不乏怕了他的,乖乖投下几个银角子。虽然在幽冥街这样胆小的人极少,却还是有的,小刺儿就凭那身脆弱的“刺”生存至今。
    那一日,小刺儿如往常一般在一个肉铺旁哭丧个脸,高声大气叫:“行行好!”那屠夫也颇恼他,赶了好几次,将他的木板推出老远,但隔一会儿这“人团”还是会滚回来,百折不屈地行乞,似乎是打定了这里的主意。只今天一早便下过雪子,气温异常之低,再经风刮过,街面上的石板都结起一层厚霜。虽然隔着木板,小刺儿还是清楚地感受到自地底透上来的寒意。他不由缩了一下身子,裹紧了身上的破棉布,原本为了更有效果,他应该将棉布脱下,只穿个光膀子的汗衫博同情,可他上个月已经咳嗽三次了,实在不想再冒险。何况……现在还吃得起肉的人,大抵也不在乎施舍他几个小钱吧!
    然而情形出乎他的意料,今天连买肉的人都那么少。那些穿高筒皮靴的人他不敢扑上前去抱,因为被踹的时候相当疼,于是还是盯牢那些温和低矮的棉鞋。穿这类鞋的人多半个性也是棉的,菩萨心肠。所以看到穿了棉鞋的,还是红彤彤的颜色,鞋头圆鼓鼓的,像在对他微笑,小刺儿瞅准时机扑了上去,两只断腕紧紧勒住那双鞋,叫道:“行行好!”
    那棉鞋没有动弹,头顶传来的声线也很亲切:“饿不饿?”
    小刺儿遂发觉整个胃都像在燃烧,然而还是吞了一下口水,吼道:“行行好!给钱买点儿吃的!”
    话音刚落,那棉鞋动了两下,从他两只断腕的包围中解脱出来,代之以一个海碗,碗里放着两块蜜汁叉烧,他再也顾不得了,将脸埋进碗里啃咬起来。棉鞋还在旁边候着,没有一点及时抽身的意思。
    等小刺儿从碗中抬起头来,高高仰着,方才看清棉鞋的主人——一个将自己裹成粽子一般笨重的高个子女人,长大衣毛扎扎的,戴一顶土黄的绒线帽子,浑身烟味,鼻头冻得通红。
    “行行好!”
    一想到钱还未讨到半分,小刺儿只得再次扑住这位好心人。
    “要钱是吧?可以。不过咱得有来有往,我得从小哥儿你那里买件东西。”那女人一笑便露出斑黄的牙。
    “这位大姐要买什么?”小刺儿也冲着她憨笑。
    “你。”
    女人指一指小刺儿,表情极认真。
    【3】
    要买小刺儿,就得和哈爷交涉。哈爷原名任常武,之所以得此诨号,皆因他讲话动不动便要自胸腔内逼出一声“哈”,这成了他的口头禅。哈爷原本系逊克县一个普通商人,因经营失败,无奈之下,便与五爷搭档做起了人口买卖,于是从县城到各个屯子,都有了他们的行迹。两位“生意人”捞钱之外也是有福享的,据闻五爷好赌,哈爷好色,所以五爷死之前逛的多半是潘小月的地盘,哈爷却是风月场上混得极熟,从风月楼到流莺拉客的暗巷,哪里都有他插一脚。
    杜春晓由小刺儿领着,绕进菜市场深处。那里一幢废屋摇摇欲坠,里头更是臭气熏天,因窗子都钉了木条,大白天也是乌沉沉的。里头一个大空间,只胡乱铺了些被压实的稻草作床,几只满满的尿壶散放在草席边。小刺儿解释说,几个朋友都出去干活儿,所以没多少人在。而那些在的孩子,却自一片薄薄的墙壁那边传来“嘤嘤”的哭声。
    “那都是才被领回来的,关几日便好了。”
    小刺儿边讲边带她踏过那些混有浓浓屎味的草铺,在一个砖砌的楼梯口停下,说是自己上不去,让她自己走。她想也不想便往上去了,而那里又是另一番景象。干净雪白的墙壁,马桶是隔在漆金屏风后头的,炕头烧得极暖,盘腿坐上去教人直想打瞌睡;红木洗脸架旁的方桌上摆着一台极气派的留声机,大张的铜喇叭上雕有馥郁的海棠花纹。哈爷歪在炕上,半眯着眼,抽一管石楠根烟斗,整个屋子都被上等烟丝渲染出类似麝香的气味。
    “我们小刺儿真是前世修来的福分,能去这么好的人家。哈!”
    哈爷五十来岁,寿眉小眼,头发剃得精光,露出青白的头皮,右耳戴一只赤金耳环,身上一件夹里子的绸褂子懒洋洋解开了扣,露出一条金项链。那垂在眼角下方的眉尾为他勾勒出一脸的奸相,像足戏台上的丑角儿。
    “哈爷,要多少钱您报个数儿,别忒狠啰。”杜春晓也拉开架子,大模大样讲起价来。
    “哈!”哈爷慢条斯理俯下身,烟斗往鞋帮子上敲了敲,地上遂积起一小撮黑烟丝,“您这是行善积德的事儿,我又怎么敢报高价,做黑心买卖呢?只填上我抚养小刺儿这几年的吃穿用度便可,两千大洋,不多要您的!”
    “说到吃穿用度,也该是哈爷您给小刺儿吧?不是他打小被您折腾成残疾,在街上要饭,您哪来的舒坦日子过?”杜春晓当下便给哈爷脸色瞧了。
    哈爷也不动气,还是笑呵呵道:“这位姑奶奶脾气倒是不小,不过都是生意嘛,不分贵贱,更是钱货两清的事儿。”
    话毕,便伸手做了个点钱的动作。
    杜春晓遂拿出一卷票子,在哈爷跟前晃一晃,皱眉道:“还要多买几个,领我去看一看那些正哭着的吧!”
    哈爷墨眉下那对眯缝眼即刻发出光来,提高声气道:“阿龙,胖子,带客人下去挑货。哈!”
    不知从哪里钻出两个面相猥琐、穿黑夹衣、戴皮帽子的壮汉,表情还算和善,客客气气地将杜春晓迎了下去。刚下楼便见小刺儿在楼梯口等她,脖子仰得极高,表情急切,似是为自己突如其来的“好运”深觉恐惧。
    杜春晓不由得心里有些刺痛,便对小刺儿笑道:“没事,你且在这里等,我再去挑几个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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