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施常云大笑,“什么讨人厌的文件账本会装在藤箱子里?”
“因为你把箱子寄放到他那儿的时候没想过他会偷偷打开。”杜春晓此刻烟瘾发作,却又不想给施常云留下坏印象。她在英国念书的时候便晓得,那些爵士时代女郎手夹一根香烟展示奢颓的小把戏其实并没有讨男人欢心,反而令他们心生畏惧。
“怎会?人的好奇心是无止境的,即便像高文那么胆小怕事之辈。”施常云把巧克力包装盒推到一边,叹道,“所以那东西一到他手里,我还以为会很安全,谁知道……”
唐晖还是一头雾水地看着两个人互打哑谜。
“施少,咱们就不绕这个弯子了,你委托的任务我们已经完成,也该把小胡蝶的行踪告诉我们了吧?”杜春晓突然转了话题,事实上亦是正题。
唐晖这才惊觉,自己早已把小胡蝶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他这是怎么了?难道真是对她已完全没有情了?连他自己都觉得男人果然心肠要硬一些,贪婪程度也大一些。
“我不知道。”施常云突然神情严肃道,“更何况你们根本就没有完成我交代的事。”
这一句让所有人陷入沉默,唐晖因对方失信而气恼,一时讲不出话来。杜春晓却抬头看着天花板,额上的抬头纹一道深过一道,像瞬间老了十岁。
唐晖到底忍不住,高声道:“施先生,我们当初说好的,做人要讲诚信!”
“这位小兄弟,你是不是有点儿天真了?”施常云当即沉下脸来,“若要说诚信,我爹当初答应给我的五千大洋怎么后来没给?只不过凭我哥一句话,他老人家倒是说收回就收回。还说什么对我们兄弟俩一视同仁?哼!一视同仁的话,怎么买块表都买得不一样呢?凭什么我的表壳儿就没镶红宝石呢?你说为了这个,我是不是该在我哥脑袋上多劈两下?我早就知道诚信如今已经不重要了,到最后都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老爷子也不过是为了延续香火,才肯砸那么多银子下去救我,你以为……”
施常云已完全失控,嘴巴不停地开合,唐晖已听不清他讲些什么,只得尴尬地看着杜春晓。她却依旧盯着天花板,半日回过神来,站起身,径直往外面过道里走,唐晖忙跟着出去。
秋凉如水,唐晖看到杜春晓抽丝的袖口已用发夹卡紧以防风,她似乎并没有添新衣裳的打算,鞋子还是尖头磨秃的那一双,头发蓬松地堆在后脑壳上。
“还没问到呢,怎么就走了?”他余怒未消,追上来问。
“我要再去一次钟表店。”
“不是要打探小胡蝶的事么?问不到她的行踪,何必还要去插手高文的事?”唐晖话一出口,自己都有些脸红,这实在有损一个记者的职业素养。
所幸杜春晓并不在意,反而回过头来,咧嘴笑道:“可能施二少之前以为知道,但听说了藤箱的事体后,他推翻了从前的想法,于是反而变得不知道了。如今咱们恐怕只有把藤箱的下落查明白了,才能找到小胡蝶。”
※※※
蹊跷的是,那一日苏美钟表店的门却是关着的,还挂了大锁,贴了封条,隔壁几家店内的伙计并几个路人站在那里指指点点,亦不离开。杜春晓忙给面店的伙计手里塞了一块钱,打听情况。据那伙计讲,是今早十点多孟伯来开铺,一进店门便跑出来,拖着他呼救,说是老板不行了。他搁下要送的面碗赶过去看,只见高文倒在地上,双腿缩紧,两只手张牙舞爪地僵在半空,眼睛瞪得老圆,像要从眼眶里跳出来,头发均被血浸湿了。
“听上去像是被人活活打死的。”杜春晓点头道。
“可不是嘛!”伙计吞了下口水,颤声道,“估计我后边几天不要想睡着觉了。我其实记不得老板当时什么样儿了,只知道两只手那个姿势,还有那双眼,好像直盯住我看,又像是盯住什么妖魔鬼怪,吓死我了!”
“这听起来又像是被刀子捅过了。”
“你可甭吓我啊,他怎么死的我不清楚,只是满地全是血,我还弄了一脚呢!”伙计抬起左脚面,鞋底上和鞋帮上果然有黑糊糊的印子,“你瞧,这鞋我得去换了。”
说毕,便急匆匆走了。
唐晖只得抓抓头皮,道:“我去向同事打听一下这个事体。”
“向同事打听,还不如向那伙计打听来得痛快。”
“为什么?”
“因他不但发现了尸体,很可能还目睹了凶杀的全过程。”杜春晓有些洋洋得意地晃了一下脑袋。
“你怎么看出来的?”
“脚上沾的血迹都干了,肯定不是两个小时之前染上的,何况你看钟表店到这门口,一路上都没见什么脚印留在水泥地上,倘若留下了,恐怕他早被巡捕房的人带走了。这说明——”
“说明他报警之前清理过现场!”唐晖恍然大悟。
“还说明,接下来得让夏冰带伤上阵,盯一盯那伙计。”
【5】
好几天之前,邢志刚便已有些沉不住气,他无法直视米露露那张鲁钝美艳的面孔,更不能多听一次燕姐的声音,这两个女人本是他的财富,可不晓得为什么,他如今有种欲将她们捏在手心揉碎的冲动。
“反正事情讲得很清楚了,小胡蝶应该能找着,但是死是活难讲。你也不用为难我和露露,我们都很苦的,只有让男人欺负的份儿,不过到头来大家都难过,又何苦来?”
这番话,燕姐已是出口了七八遍,话中有话,搅得他心烦意乱。他不是不敢动燕姐,只是隐约有些不忍,小胡蝶那张细眉细眼的粉脸已在他梦中出现过无数次,均是嘴角挂血,还笑嘻嘻的,伸出一只白惨惨的手来抚摸他的头顶,嗲兮兮道:“你能放过我吗?”
放过她?
邢志刚冷笑,哪里有这么便宜的事?秦爷与他喝酒的辰光曾经讲过一句话:“那些把得寸进尺看做理所当然的人,一定要赶尽杀绝。”他不想对谁赶尽杀绝,却可以在必要时刻用“赶尽杀绝”来保命。
“小胡蝶……”他低声喃喃道,手上的雪茄正发出浓烈的香气,令他在迷思里愈陷愈深,正在这时却听闻两下轻巧的敲门声。
“进来。”
旭仔打开一条宽一些的门缝,踏进一只脚来,低声通报:“秦爷来了。”
他头皮瞬间发麻,却只得挣扎着坐起身子,秦爷已大步流星走进来,一双铜铃般的大眼先行在房内扫了一圈,笑道:“怎么这么暗?”
邢志刚方嗅到自己衬衫上那股子酒味儿,他尴尬地拿起桌上的酒瓶,想找个干净的杯子斟上,对方却做了一个制止的手势。
“什么都不用讲了,人,我也在找,找得到,大家都好,找不到,你晓得什么后果。”沙发在秦爷屁股底下发出尖叫。
“找不到也没办法的,顶多拿我的命去抵了咯。”燕姐不知何时已走到门口,声音从门缝里钻进来,竟是斩钉截铁的气势。
秦爷站起来,径自将门打开。燕姐穿了一身纯黑洋装,扣了金百合胸针,高跟鞋跟像要在地面上戳出洞来。不知为什么,邢志刚居然偷偷松了口气,惊觉自己确是离不开她的。
“你当你的命值这个价?”秦爷果然语气缓和不少。她便是有这个本事,无论韶华去留,都有办法让男人安定。
“我知道自己不值,但事情已经出了,拿谁出气都不是办法,只能用别的法子来弥补。”
“还有什么法子?”秦爷追问的口吻不抱一丝希望,邢志刚亦只黑着脸,不出一声。
燕姐整了整羊绒紧身裙微微凸起的小腹部分,走到邢志刚跟前,自皮包里取出一管口红,在桌上写下三个字,遂转身离去。
“因为你把箱子寄放到他那儿的时候没想过他会偷偷打开。”杜春晓此刻烟瘾发作,却又不想给施常云留下坏印象。她在英国念书的时候便晓得,那些爵士时代女郎手夹一根香烟展示奢颓的小把戏其实并没有讨男人欢心,反而令他们心生畏惧。
“怎会?人的好奇心是无止境的,即便像高文那么胆小怕事之辈。”施常云把巧克力包装盒推到一边,叹道,“所以那东西一到他手里,我还以为会很安全,谁知道……”
唐晖还是一头雾水地看着两个人互打哑谜。
“施少,咱们就不绕这个弯子了,你委托的任务我们已经完成,也该把小胡蝶的行踪告诉我们了吧?”杜春晓突然转了话题,事实上亦是正题。
唐晖这才惊觉,自己早已把小胡蝶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他这是怎么了?难道真是对她已完全没有情了?连他自己都觉得男人果然心肠要硬一些,贪婪程度也大一些。
“我不知道。”施常云突然神情严肃道,“更何况你们根本就没有完成我交代的事。”
这一句让所有人陷入沉默,唐晖因对方失信而气恼,一时讲不出话来。杜春晓却抬头看着天花板,额上的抬头纹一道深过一道,像瞬间老了十岁。
唐晖到底忍不住,高声道:“施先生,我们当初说好的,做人要讲诚信!”
“这位小兄弟,你是不是有点儿天真了?”施常云当即沉下脸来,“若要说诚信,我爹当初答应给我的五千大洋怎么后来没给?只不过凭我哥一句话,他老人家倒是说收回就收回。还说什么对我们兄弟俩一视同仁?哼!一视同仁的话,怎么买块表都买得不一样呢?凭什么我的表壳儿就没镶红宝石呢?你说为了这个,我是不是该在我哥脑袋上多劈两下?我早就知道诚信如今已经不重要了,到最后都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老爷子也不过是为了延续香火,才肯砸那么多银子下去救我,你以为……”
施常云已完全失控,嘴巴不停地开合,唐晖已听不清他讲些什么,只得尴尬地看着杜春晓。她却依旧盯着天花板,半日回过神来,站起身,径直往外面过道里走,唐晖忙跟着出去。
秋凉如水,唐晖看到杜春晓抽丝的袖口已用发夹卡紧以防风,她似乎并没有添新衣裳的打算,鞋子还是尖头磨秃的那一双,头发蓬松地堆在后脑壳上。
“还没问到呢,怎么就走了?”他余怒未消,追上来问。
“我要再去一次钟表店。”
“不是要打探小胡蝶的事么?问不到她的行踪,何必还要去插手高文的事?”唐晖话一出口,自己都有些脸红,这实在有损一个记者的职业素养。
所幸杜春晓并不在意,反而回过头来,咧嘴笑道:“可能施二少之前以为知道,但听说了藤箱的事体后,他推翻了从前的想法,于是反而变得不知道了。如今咱们恐怕只有把藤箱的下落查明白了,才能找到小胡蝶。”
※※※
蹊跷的是,那一日苏美钟表店的门却是关着的,还挂了大锁,贴了封条,隔壁几家店内的伙计并几个路人站在那里指指点点,亦不离开。杜春晓忙给面店的伙计手里塞了一块钱,打听情况。据那伙计讲,是今早十点多孟伯来开铺,一进店门便跑出来,拖着他呼救,说是老板不行了。他搁下要送的面碗赶过去看,只见高文倒在地上,双腿缩紧,两只手张牙舞爪地僵在半空,眼睛瞪得老圆,像要从眼眶里跳出来,头发均被血浸湿了。
“听上去像是被人活活打死的。”杜春晓点头道。
“可不是嘛!”伙计吞了下口水,颤声道,“估计我后边几天不要想睡着觉了。我其实记不得老板当时什么样儿了,只知道两只手那个姿势,还有那双眼,好像直盯住我看,又像是盯住什么妖魔鬼怪,吓死我了!”
“这听起来又像是被刀子捅过了。”
“你可甭吓我啊,他怎么死的我不清楚,只是满地全是血,我还弄了一脚呢!”伙计抬起左脚面,鞋底上和鞋帮上果然有黑糊糊的印子,“你瞧,这鞋我得去换了。”
说毕,便急匆匆走了。
唐晖只得抓抓头皮,道:“我去向同事打听一下这个事体。”
“向同事打听,还不如向那伙计打听来得痛快。”
“为什么?”
“因他不但发现了尸体,很可能还目睹了凶杀的全过程。”杜春晓有些洋洋得意地晃了一下脑袋。
“你怎么看出来的?”
“脚上沾的血迹都干了,肯定不是两个小时之前染上的,何况你看钟表店到这门口,一路上都没见什么脚印留在水泥地上,倘若留下了,恐怕他早被巡捕房的人带走了。这说明——”
“说明他报警之前清理过现场!”唐晖恍然大悟。
“还说明,接下来得让夏冰带伤上阵,盯一盯那伙计。”
【5】
好几天之前,邢志刚便已有些沉不住气,他无法直视米露露那张鲁钝美艳的面孔,更不能多听一次燕姐的声音,这两个女人本是他的财富,可不晓得为什么,他如今有种欲将她们捏在手心揉碎的冲动。
“反正事情讲得很清楚了,小胡蝶应该能找着,但是死是活难讲。你也不用为难我和露露,我们都很苦的,只有让男人欺负的份儿,不过到头来大家都难过,又何苦来?”
这番话,燕姐已是出口了七八遍,话中有话,搅得他心烦意乱。他不是不敢动燕姐,只是隐约有些不忍,小胡蝶那张细眉细眼的粉脸已在他梦中出现过无数次,均是嘴角挂血,还笑嘻嘻的,伸出一只白惨惨的手来抚摸他的头顶,嗲兮兮道:“你能放过我吗?”
放过她?
邢志刚冷笑,哪里有这么便宜的事?秦爷与他喝酒的辰光曾经讲过一句话:“那些把得寸进尺看做理所当然的人,一定要赶尽杀绝。”他不想对谁赶尽杀绝,却可以在必要时刻用“赶尽杀绝”来保命。
“小胡蝶……”他低声喃喃道,手上的雪茄正发出浓烈的香气,令他在迷思里愈陷愈深,正在这时却听闻两下轻巧的敲门声。
“进来。”
旭仔打开一条宽一些的门缝,踏进一只脚来,低声通报:“秦爷来了。”
他头皮瞬间发麻,却只得挣扎着坐起身子,秦爷已大步流星走进来,一双铜铃般的大眼先行在房内扫了一圈,笑道:“怎么这么暗?”
邢志刚方嗅到自己衬衫上那股子酒味儿,他尴尬地拿起桌上的酒瓶,想找个干净的杯子斟上,对方却做了一个制止的手势。
“什么都不用讲了,人,我也在找,找得到,大家都好,找不到,你晓得什么后果。”沙发在秦爷屁股底下发出尖叫。
“找不到也没办法的,顶多拿我的命去抵了咯。”燕姐不知何时已走到门口,声音从门缝里钻进来,竟是斩钉截铁的气势。
秦爷站起来,径自将门打开。燕姐穿了一身纯黑洋装,扣了金百合胸针,高跟鞋跟像要在地面上戳出洞来。不知为什么,邢志刚居然偷偷松了口气,惊觉自己确是离不开她的。
“你当你的命值这个价?”秦爷果然语气缓和不少。她便是有这个本事,无论韶华去留,都有办法让男人安定。
“我知道自己不值,但事情已经出了,拿谁出气都不是办法,只能用别的法子来弥补。”
“还有什么法子?”秦爷追问的口吻不抱一丝希望,邢志刚亦只黑着脸,不出一声。
燕姐整了整羊绒紧身裙微微凸起的小腹部分,走到邢志刚跟前,自皮包里取出一管口红,在桌上写下三个字,遂转身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