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就在竞技场外围燃起了无数篝火,数以百计的大茶棚给搭了起来,煮茶全是王也收购来直接晒青再炒的绿茶,然后超大锅直接用水煮,标价一碗一文钱。
    起先马周还纳闷,又是人工又是锅炉,每碗才一文,好像也赚不到什么大钱。
    只是一个时辰过去,看似小生意,却有上万人围在这数百个茶棚。
    张里正带着几十个说书人,此时正按照王也的吩咐分散到各个茶棚里活跃气氛。
    “咱们先说这闪电,此为太子府中九匹宝马排名第一,通体白色,父为西突厥可汗坐骑是降伏的一匹上上等野马,母为一匹汗血宝马,这匹马···”
    “再说此次圣人亲自挑选的三匹御马,那可是天山上传奇的汗血宝马,能日行千里,跑动起来,比那闪电还要迅猛,要我说啊,明日下注,我肯定先投这三匹宝马···”
    马经,这就是王也的新生意。
    简单地诱导,就能够左右百姓们下注的方向,李渊和太子的马都是一些养尊处优的贵族马,好看但不一定跑得动,怪只怪王也心黑。
    他要把整个竞技场为中心的市集,打造成一个新的繁华商业区,许多设想中的店铺和娱乐场所正在紧锣密鼓地建设中。
    对于大唐这娱乐业几乎为零的时代而言,王也有信心用第三产业入手,然后加以第二产业将自己的地界变成一个巨大的商业区,一个城市的雏形。
    夜幕下,有了篝火自然不再怕冷,普通百姓们成群地在讨论着第二天的赛马会。
    因为竞技场公示的通告上,已经宣布有总共有二百多匹马登记准备比赛,其中就有皇宫御马、几位皇子府上的骏马,还有十位大将军营中的上等战马,连五姓豪门、关中名门都派人带马参加。
    竞技场外围。
    百姓们在为明日如何下注讨论,权贵们自然也没闲着。
    秦琼这种性格淡漠的人都亲自去了一趟马房。
    满意地拍了拍面前的一匹黑色骏马,秦琼对着旁边的侍卫道“老狼,明日无论抽签如何,胜负如何,尽力就好。”秦琼将自己的马都交给了老狼,信心十足。
    程咬金在旁笑呵呵的说着“这里最弱的那一匹,怕就是圣人那匹汗血宝马了,已经肥的跑不动道。”
    不远处,一匹通体金黄毛发的马儿正打着响鼻吃着特供的青草,仿佛是听到程咬金的嘲笑,还抬头高昂地叫了一声。
    “哈哈哈。”秦琼见状也跟着大笑。
    事实上,李渊确实是一脸黑线,他懂马,而且相当的懂。
    亲自到马房转了一圈之后,再看看四周几位大臣们的马,他这些马确实活动过少,状态极差。
    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有优势,一是血统好,二是底子好。
    最惨的就是李二,他手上的好马基本上都分给了天策府的将军们,留下的都是二等马。
    好在他心态好,贵在参与。
    莫说这些男人热在其中,就是女人们此时也没闲着。
    参赛的二百多匹马中,有四十多匹都是各贵妇派出的家将。
    李倾城和虞凌烟都把自己的马拉了出来,而骑士的选择是马周帮着选的,就是王也的护卫,巴偌和他的弟弟伦钦,这次奴隶挑选之中骑术排在前十的两位高手。
    巴偌第一,伦钦也在前十,兄弟俩发誓要为两位主母赢下一场比赛。
    入夜,二女回到女眷的休息区域,长孙无垢迎上来“这里的事情城主有错,大婚大宴三天就可以了,非要搞这些。”
    二女闻言一阵扭捏,“这么多年都等了,不差这几天。”虞凌烟说完后脸都红了。
    李倾城倒是一脸兴奋,毕竟自己那匹宝马可是秦王李二送的汗血宝马,指不定能拿第一,此时兀自听不出长孙无垢的意思。
    “后天下午你们就回听雨阁了,嫂嫂受托,给你二人讲些事情。”长孙无垢无奈,只好拉着二女进帐篷。
    大唐这个时代,女儿出嫁是需要有婚前教育的,二女和长孙无垢都是亲密得紧,所以长孙无垢这个作姐姐的自然要来充当讲师。
    ···
    天亮了,这是王也婚礼的第四天。
    大赛场旌旗招展,来自大唐十六卫的十六支锣鼓队拉开阵式,这其中左右千牛卫、左右监门卫不领府兵,属于禁卫军。
    大唐皇帝李渊的马就是从这四卫之中挑优秀的骑者参赛。
    百姓们更加的疯狂,因为这次参赛的骑手,最低级别的,就数巴偌和伦钦两兄弟。
    其余最低也是从六品上的校尉,都真正上过战场打过仗的。
    只是他们不知道巴偌兄弟俩也是战场上厮杀的汉子,还以为他们只是王也的家丁。
    其中来自李渊队伍的九个骑士,清一色的禁军统领,此时正生无可恋地捏着马背上的肥膘。
    竞技场中,战鼓雷动,百姓们欢呼声震天。
    赛场内外,所有票房都在严阵以待。
    舞台上,王也亲手扶着李渊上来,走到一个巨大的转轮前,李渊手轻轻一推,有两名力士负责让那转轮转起来,在转了一会之后停下开始反转,一个个小木球滚了出来,顺着事先制作好的十八个滑道滚了过去。
    彭海上前查验,十三拿着木球开始高喊九场比赛的马位。
    今天,王也也下注了,一百文钱买虞凌烟和李倾城的马胜,独赢。
    马赛没有黑哨,这里是大唐,是王也的主场,而且今天,没有半个人会放水让李渊的马胜。
    赛场上,一场比一场激烈,不止是普通百姓,特等席的贵族们喊的嗓子都沙哑了。
    当第七场,虞凌烟和李倾城的马上场时,特等席上内数不清的红的、绿的、紫的、粉的手帕在飞舞,都在为二女的马儿呐喊助威。
    似乎是两匹马儿能听到无数贵族少女的呼喊一般。
    或许是真的听到了。
    两匹马从出闸开始就全力狂奔,巴偌将李倾城的宝马让给弟弟伦钦,自己凭借高超的骑术将虞凌烟的那匹红色马儿稳稳吊在伦钦身后。
    而李倾城的那匹马在伦钦的控制下独占鳌头,小伙子压低身形,双目直视前方,随着马儿的狂奔,那如白雪一般的皮毛上开始慢慢的发红。
    当这匹马冲到终点的时候,虞凌烟那匹红马仅仅只是落后一个身位,这是马周特意交待的,毕竟李倾城的身份在那里。
    二女的马儿冲破终点,拉开第三名足有五个身位,而李倾城的宝马,此时全身不再是雪白,而是通红色,和虞凌烟的红马几乎孪生。
    全场静默。
    李渊双手伸出,指着那匹马“这是天马。”
    天马一词源自大汉武帝,汉武帝将纯种的大宛汗血马称为天马,为此汉武帝不惜发动战场,就是为了得到这种马。
    短暂的静默之后,整个竞技场被点燃。
    看台上的马周很淡然的对身旁的张七说道“我想,城主必然很高兴。”
    “你事先知道?”张七吃惊的问道。
    “不知道,因为公主殿下从来没有让那匹马发过力,是昨天送到马房钉巴掌,巴偌练一练这马之时,我们才发现的。寻常跑起来也不会太快,但这种马性子极烈,遇到这种比赛必定全力以赴,区区一千步,也就是刚刚出汗罢了。”
    “那巴偌那匹马···”
    “呵呵,巴偌的骑术高明啊!”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我在大唐有座城》,微信关注“热度网文或者rd444”与更多书友一起聊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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