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五折。
    燕宁摆了摆手,笑着说:“年轻人做生意不容易,心意我领了,吃得开心就好。”
    又悉心问了他们的忌口与喜好,计划着明天再添两道新菜。
    虽说冠了“宅系旅游”的名头,但燕宁其实一点也不宅。
    他很喜欢去小镇上走走,尤其是清晨,逛一圈新鲜的农贸市场。菜叶水淋淋的,刚摘下不久,还闻得到未散的山野气息;塑料盆里七八尾活鱼,大小不一,每一尾都是山涧刚钓上来的;蘑菇带着湿泥,鸡蛋沾着枯草,连黄瓜蒂上也开着小黄花。
    何岸只要有空,比如红莓西点屋生意不忙,程修能帮着管一管客栈的时候,他就带上铃兰,陪燕宁一块儿逛街。
    来了四五天了,燕宁还没出过落昙镇。
    何岸问他为什么不去周边走走,他笑笑说,因为落昙镇已经足够有趣了。有人的地方就有故事,一缸染料一篮花,一座石磨一把锹,看进眼里了都是景。
    见何岸不明白,燕宁就挑了几样东西讲给他听,譬如石桥东碑文的来历、古籍上质朴的茜草媒染法、立冬水磨年糕的传统……一样样讲得妙趣横生,倒比何岸这个住在落昙镇的人还懂得多。
    再一问,原来是贿赂了一壶好茶一盘花生,找镇上的老人们唠嗑唠出来的。
    何岸顿时乐了:“您这是自己给自己当导游,去哪儿都不怕乏着。”
    镇南有池,盛夏结乌菱。
    燕宁从年迈的豆腐西施那儿听来了消息,趁时节未过,带着何岸走了一趟。木盆作船,涟漪穿开菱花,湿漉漉地采满一兜,回家剥去硬壳,便得了一盘水嫩的藕色小元宝,喜脆的生吃,喜糯的就做一盘香葱炒菱角。
    原汁原味,犹有荷香。
    铃兰刚学会与大人同桌吃饭,牙齿没长齐,挑嘴得很。落到燕宁手里,却是喂一口吃一口,乖得不可思议。
    吃完饭,燕宁抱着铃兰去小院里玩。
    他一出门,两双筷子就不约而同地伸向菜盘,同时夹住了最后一粒菱角。在盘底的浆汁被划出了十几道白线之后,程修于混乱中一筷子chā穿菱角,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送进嘴里,获得了最终胜利。
    戴逍:“……”
    何岸低笑一声,默默收拾起了碗筷,打算等会儿向燕宁讨一份菜谱去。
    接连几日相处下来,燕宁给了何岸近乎完美的印象。
    他没有芒刺,却也不是omega身上常见的那种柔弱感,或者说卑微感——相反,燕宁是一个极有气场的omega,就算alpha在他面前也会克制三分,又不给人以无形的压迫。若要用什么词来形容,最恰当的,或许是看透了世事的圆融通达。
    只是这样的燕叔叔,似乎也有自己的烦恼。
    平日里,偶尔会有问候的电话打进来。何岸留意到,即便燕宁这般温润的人,在看到屏幕上的名字时也会凝住面色,礼貌地接起,态度却不冷不热,简短地回答几句就挂。
    电话那边……会是谁呢?
    何岸琢磨了一会儿,慢慢想到,如果是在半年以前,他接到了郑飞鸾的问候电话,一定就是同样疏离的反应。
    可是,怎么会呢?
    像燕宁这般完美的人,难道不该连婚姻都是完美的吗?
    第六十一章
    燕宁来的第九天,落昙镇的昙花开了。
    素雪白瓣,隐在寂静的黑暗之中,悄然、肆意地舒展开来,如同少女纤长的十指捧出了一簇鹅黄的香蕊。
    燕宁只订了十天房,明天便是归程的日子。昙花挑在最后一夜绽放,时机妙不可言,算得上圆满。
    却并不是无憾。
    燕宁这一趟来落昙镇,除了太过思念铃兰之外,确实也带了一点私心。
    他想找合适的时机与何岸谈谈,恳请他回到郑飞鸾身边,如果这样太强人所难,那么,再给予一线挽回的希望也是好的——燕宁孤独了大半辈子,真正在乎的只有飞奕飞鸾这两个孩子。到底是亲生骨肉,他不能眼睁睁看着郑飞鸾一天天衰弱下去,直至被信息素掐断喉咙。
    可是来了以后,跟何岸相处得越久,他越开不了口。
    何岸这样恬淡的xing格,天然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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