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防线的内侧,二十里开外,数月之后,一座雄伟的军营拔地而起。
高高的旗杆上面,秦国特有的黑色龙旗,迎风飘扬,猎猎作响。
蒙恬的大本营,便设在这里。
不是没有人劝过,此处距离长城防线太近,但蒙恬不为所动。
天子守国门,将军守长城,距离前线太远,虽然安全许多,但却不利于及时掌握前线动态,对士气也会有所影响。
戍守长城的士兵,回头一望,主将的营地清晰可见,心气儿神倍足。
这日,阳光灿烂,军营的一处密室,却幽幽暗暗,灯火照在奴赤的脸上,晃得他有些刺眼。
坐在他对面的蒙恬,身形隐藏在灯火的阴影处,若隐若现,带着一丝神秘的色彩,更增添了奴赤心中的畏惧之感。
蒙恬暗地里打量着奴赤,只见他满脸横肉的脸庞瘦削了不少,坐卧不安,却又不敢动弹。看来电影里学到的审讯罪犯的技巧,给奴赤带去了不小的压力。
“叫什么名字?”
“奴赤。”
“来自哪个部落?”
“野猪部落。”
“野猪部落,这么难听的名字。”
“······”
蒙恬的语气十分平淡,没有任何喜怒哀乐,奴赤回答着,头却越来越低。
他败在蒙恬手下,成了蒙恬的俘虏,按匈奴人的习惯,他现在便是蒙恬的奴隶,而奴隶,是不应该有脊梁的。
“回禀将军,匈奴人各个部落信奉不同的图腾,有的部落图腾为黄羊,有的为老鹰,我们野猪部落的先人,据说屁股后面有条尾巴,所以就以野猪为命······”
屁股后面有条尾巴,不就是返祖现象吗?
蒙恬心里吐槽道,古人没有这方面的意识,看见人屁股后面有尾巴,不是打成妖孽,就是被当成某种图谶。
野猪部落的祖先,后面的尾巴肯定看起来像猪尾巴,才有了野猪的名号。或者说北方的草原上没有猴子,要不然,应该叫猴子部落才对。
蒙恬对野猪部落的来历没有兴趣,他问这么多,同样基于犯罪学上审讯罪犯的心理,让奴赤接受自己的角色。
人心说来很奇怪,即使洁身自好的人,一旦有了污点之后,就更容易继续堕落下去。就像女人的第一次往往很难得到,可有了第一次,第二次就顺利得多了。
当杀了休屠部落的俘虏之后,奴赤心里的最后一丝亏欠,早已烟消云散。他现在只希望秦人信守承诺,让还活着的休屠俘虏,永远留在秦国,世代为奴。
“我听手下的人汇报说,你想回匈奴?”
蒙恬见奴赤以头磕地,整个人几乎趴在了地面上,用匈奴人的习惯表示臣服。
“我的女人和孩子还在部落里。”
想到女人和孩子,奴赤心里更加愤怒,这个时候,他的女人,只怕已经进了奴哈的帐篷吧!
“你的部落可没有送来赎金。”
蒙恬察觉了奴赤的不甘。
以前的奴赤,一心征战,没有想那么多,可人心里的潘多拉魔盒,一旦打开,恶念就不容易收回去。
奴赤的妻子,年轻漂亮,来自邻近黄羊部落的第一美女。匈奴人的女子,喜欢强壮的勇士,而奴赤去黄羊部落参加赛马节的时候,成功赢得了美人的芳心。
现在回想起来,他的大哥奴哈,眼光时常在女人的身上来回打量,分明透着猥亵的龌蹉。
“我回到部落,掌控部落实权后,愿意每年给将军贡奉一千匹河曲马!”
想到头上开始绿油油的草原,奴赤一狠心,自己给自己出了赎金。
“一千匹马?打发叫花子呢?”蒙恬假装不悦道。
一千匹马其实不算少,可谈判场上,虚虚实实,哪有一口价的道理。
“两千匹,两千匹已经是部落的极限了!”
野猪部落只是一个中型部落,跟休屠王、谷蠡王这样的大型部落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为了自由,奴赤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好啦好啦,你也别做出一副被强奸的样子了!”
蒙恬挥了挥手,奴赤便秘的神情,落在灯火之下,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本将军见你还算识趣,只要你听话,我也不会亏待你。你回到部落后,如果能执掌大权,以后河套地区的酒水贸易,我特许你独家经营。”
“将军,独家经营是什么意思?”奴赤抬起头来,一脸迷茫。
“就是本将军只与你做生意。”蒙恬伸出手指,指着奴赤,点拨道:“其他部落想喝酒,就得找你做交易,明白吗?”
“明白,小的明白······”
奴赤忙不迭的点着头,顿时大喜过望,哪里还有半点肉疼的感觉。
匈奴人只有两样终身爱好,上马砍架,下马嗜酒。北国风吹,万里雪飘的时候,帐篷里有酒的生活,算得上天堂般的日子了。
只是匈奴与中原各国,战争不断,商路时断时续,酒水在草原上,价格高昂,一坛酒可以换一匹骏马,完全成了奢侈品。
买不起,还抢不起吗?
北方修起了长城,各国派优秀的将领戍守,越到后来,抢劫的成本越来越高。十几年前,单于亲自去抢赵国,结果抢劫不成,反倒失了一把米,扔下被包围的骑兵们,落荒而逃。
赵国是块硬骨头,头曼继位后,目光转移到了秦国身上,可没有想到,秦国也不是那么好惹的。
现在,秦匈休战,听说单于庭设在了大河北边,看来再没有大规模越过长城抢劫的心思。
以前的奴赤运动的是肌肉,脑子很少转动。可他脑子并不是很笨,脑筋开动起来,很快想明白了。
只要蒙恬继续戍守上郡,河套地区的匈奴部落,可就迎来了和秦国做生意的黄金时期。
和平年代,商道畅通,钱财滚滚来,放到哪个年代都适用。
蒙恬将酒水的生意给了他奴赤,每年上供两千匹马,又算得了什么!
“一手大棒,一手胡萝卜,走遍天下都不怕。”
奴赤欢欢喜喜的离去了,蒙恬手里拿着奴赤签字画押的卖国条约,心想,这个匈奴代理人的培养,总算走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用利益招揽当地土著,挑动内部矛盾,两边通吃,英国人殖民时代炉火纯青的外交战术,用在这个时代的匈奴人身上,最合适不过。
“荆苏?”
“将军。”屏风掀动,荆苏跨步走了出来。
“乌怀商队的事情办妥了吗?”
“我军的暗探已经加入进去了。”
“另派一些暗探,别的商队也要安排。不仅要勘察匈奴各地的地形,还要收集匈奴人文化、经济、军事各方面的情报······”
高高的旗杆上面,秦国特有的黑色龙旗,迎风飘扬,猎猎作响。
蒙恬的大本营,便设在这里。
不是没有人劝过,此处距离长城防线太近,但蒙恬不为所动。
天子守国门,将军守长城,距离前线太远,虽然安全许多,但却不利于及时掌握前线动态,对士气也会有所影响。
戍守长城的士兵,回头一望,主将的营地清晰可见,心气儿神倍足。
这日,阳光灿烂,军营的一处密室,却幽幽暗暗,灯火照在奴赤的脸上,晃得他有些刺眼。
坐在他对面的蒙恬,身形隐藏在灯火的阴影处,若隐若现,带着一丝神秘的色彩,更增添了奴赤心中的畏惧之感。
蒙恬暗地里打量着奴赤,只见他满脸横肉的脸庞瘦削了不少,坐卧不安,却又不敢动弹。看来电影里学到的审讯罪犯的技巧,给奴赤带去了不小的压力。
“叫什么名字?”
“奴赤。”
“来自哪个部落?”
“野猪部落。”
“野猪部落,这么难听的名字。”
“······”
蒙恬的语气十分平淡,没有任何喜怒哀乐,奴赤回答着,头却越来越低。
他败在蒙恬手下,成了蒙恬的俘虏,按匈奴人的习惯,他现在便是蒙恬的奴隶,而奴隶,是不应该有脊梁的。
“回禀将军,匈奴人各个部落信奉不同的图腾,有的部落图腾为黄羊,有的为老鹰,我们野猪部落的先人,据说屁股后面有条尾巴,所以就以野猪为命······”
屁股后面有条尾巴,不就是返祖现象吗?
蒙恬心里吐槽道,古人没有这方面的意识,看见人屁股后面有尾巴,不是打成妖孽,就是被当成某种图谶。
野猪部落的祖先,后面的尾巴肯定看起来像猪尾巴,才有了野猪的名号。或者说北方的草原上没有猴子,要不然,应该叫猴子部落才对。
蒙恬对野猪部落的来历没有兴趣,他问这么多,同样基于犯罪学上审讯罪犯的心理,让奴赤接受自己的角色。
人心说来很奇怪,即使洁身自好的人,一旦有了污点之后,就更容易继续堕落下去。就像女人的第一次往往很难得到,可有了第一次,第二次就顺利得多了。
当杀了休屠部落的俘虏之后,奴赤心里的最后一丝亏欠,早已烟消云散。他现在只希望秦人信守承诺,让还活着的休屠俘虏,永远留在秦国,世代为奴。
“我听手下的人汇报说,你想回匈奴?”
蒙恬见奴赤以头磕地,整个人几乎趴在了地面上,用匈奴人的习惯表示臣服。
“我的女人和孩子还在部落里。”
想到女人和孩子,奴赤心里更加愤怒,这个时候,他的女人,只怕已经进了奴哈的帐篷吧!
“你的部落可没有送来赎金。”
蒙恬察觉了奴赤的不甘。
以前的奴赤,一心征战,没有想那么多,可人心里的潘多拉魔盒,一旦打开,恶念就不容易收回去。
奴赤的妻子,年轻漂亮,来自邻近黄羊部落的第一美女。匈奴人的女子,喜欢强壮的勇士,而奴赤去黄羊部落参加赛马节的时候,成功赢得了美人的芳心。
现在回想起来,他的大哥奴哈,眼光时常在女人的身上来回打量,分明透着猥亵的龌蹉。
“我回到部落,掌控部落实权后,愿意每年给将军贡奉一千匹河曲马!”
想到头上开始绿油油的草原,奴赤一狠心,自己给自己出了赎金。
“一千匹马?打发叫花子呢?”蒙恬假装不悦道。
一千匹马其实不算少,可谈判场上,虚虚实实,哪有一口价的道理。
“两千匹,两千匹已经是部落的极限了!”
野猪部落只是一个中型部落,跟休屠王、谷蠡王这样的大型部落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为了自由,奴赤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好啦好啦,你也别做出一副被强奸的样子了!”
蒙恬挥了挥手,奴赤便秘的神情,落在灯火之下,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本将军见你还算识趣,只要你听话,我也不会亏待你。你回到部落后,如果能执掌大权,以后河套地区的酒水贸易,我特许你独家经营。”
“将军,独家经营是什么意思?”奴赤抬起头来,一脸迷茫。
“就是本将军只与你做生意。”蒙恬伸出手指,指着奴赤,点拨道:“其他部落想喝酒,就得找你做交易,明白吗?”
“明白,小的明白······”
奴赤忙不迭的点着头,顿时大喜过望,哪里还有半点肉疼的感觉。
匈奴人只有两样终身爱好,上马砍架,下马嗜酒。北国风吹,万里雪飘的时候,帐篷里有酒的生活,算得上天堂般的日子了。
只是匈奴与中原各国,战争不断,商路时断时续,酒水在草原上,价格高昂,一坛酒可以换一匹骏马,完全成了奢侈品。
买不起,还抢不起吗?
北方修起了长城,各国派优秀的将领戍守,越到后来,抢劫的成本越来越高。十几年前,单于亲自去抢赵国,结果抢劫不成,反倒失了一把米,扔下被包围的骑兵们,落荒而逃。
赵国是块硬骨头,头曼继位后,目光转移到了秦国身上,可没有想到,秦国也不是那么好惹的。
现在,秦匈休战,听说单于庭设在了大河北边,看来再没有大规模越过长城抢劫的心思。
以前的奴赤运动的是肌肉,脑子很少转动。可他脑子并不是很笨,脑筋开动起来,很快想明白了。
只要蒙恬继续戍守上郡,河套地区的匈奴部落,可就迎来了和秦国做生意的黄金时期。
和平年代,商道畅通,钱财滚滚来,放到哪个年代都适用。
蒙恬将酒水的生意给了他奴赤,每年上供两千匹马,又算得了什么!
“一手大棒,一手胡萝卜,走遍天下都不怕。”
奴赤欢欢喜喜的离去了,蒙恬手里拿着奴赤签字画押的卖国条约,心想,这个匈奴代理人的培养,总算走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用利益招揽当地土著,挑动内部矛盾,两边通吃,英国人殖民时代炉火纯青的外交战术,用在这个时代的匈奴人身上,最合适不过。
“荆苏?”
“将军。”屏风掀动,荆苏跨步走了出来。
“乌怀商队的事情办妥了吗?”
“我军的暗探已经加入进去了。”
“另派一些暗探,别的商队也要安排。不仅要勘察匈奴各地的地形,还要收集匈奴人文化、经济、军事各方面的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