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都容色出众,加上一个穿得严实,另一个留了长发,就算港口城市见多了外国人,这样的组合也实在很难找出第二个。
    克莉丝挑当地服装时,老板就忍不住问:“这是您的仆人吗。”
    老板娘在一边补充:“我见过博物馆里的油画,你们看上去就像希腊美少年和罗马勇士。”
    老板不服道:“勇士绝不会留长发,只有那些贵人才这样。”
    “那你为什么说人家是仆人?”
    “他来的时候就落后这个孩子一步,护着他不被撞到,和这个打扮太不一致了,所以我才问啊。”
    两口子说到后面,连问题都忘了,又自顾自斗起嘴来。
    克莉丝最后选了两套衣服,还有一件海魂衫,再加三顶帽子,结账时才一脸正经说:“其实我是他的老师。”
    说话的人看上去不过十几岁,竟然是旁边那个人的老师。不过这样一来,前面的调侃就变得很有道理了。
    夫妻俩面面相觑,纷纷面露惊愕和钦佩。
    竟然都信了。
    爱德蒙替她拿了东西,走出店才好奇问:“为什么要骗他们?”
    “我没骗他们啊,这可是他们自己说的。”
    克莉丝面上理所当然,“希腊是罗马的老师。”
    爱德蒙忍了又忍,最后没绷住,失笑摇头。
    本来还在想伊夫堡的事,少爷这么一打岔,他积攒的一点情绪瞬间破功了。
    ……能接住这个梗,看来受到过相关教育。
    克莉丝瞥了逃犯一眼,觉得情况变得有些棘手了。
    本来想着有政治犯这个身份在,男仆肯定会和自己回国,以后也会是得力帮手。结果这两天相处下来,她越来越为这个人的能力心惊。
    足够聪明,什么都上手很快,受过高规格教育,还搞事情把自己变成政治犯,刚刚她用望远镜看了伊夫堡,坚固得能打防卫战,这都让他逃出来了。
    克莉丝扪心自问,这种人根本不可能甘居人下,说不定以前还是个什么党派领袖。
    自己说到底只是个暂时的跳板,他越狱成功,一无所有,所以答应了做男仆,等到机会来了,逃犯肯定还是会离开的,说不定就回去干革命了,保险起见,能少扯上关系,知道得越少越好。
    ——为了不亏本,只能尽力把这五十英镑的劳动力榨干了。
    利索把男人从手下名单拉黑,情报贩子想着。
    男仆发现,自己清晨认为年轻人充满孩子一样的好奇心非常准确。
    什么都要看一看,陶土捏的小人都能让他蹲下来挑很久,甚至还送了他一条发带。
    很快,爱德蒙就怀抱了一大堆东西,几乎要挡住视线,好在克莉丝又找人买了个箱子让他装好了。
    “这个布袋是钱包吗,做得还挺精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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