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路边的店面,本来是一条有些偏僻的路段,平常的生意算不得好,但是今天店里的人却是多的有些坐不下了。
七八桌的位子,如今却是十几波人的到来。若是人多,凑一凑还是说得过去的,但是这家店的老板倒是有些不敢了。因为这些人大多都是携刀带剑,就算未带刀剑的,也都是身形魁梧,一看就是走江湖的人。虽然听说书的讲得多了,说的普通人对江湖多么向往,但是年过半百的老板自然经历过风雨,知道这些江湖人的脾气,一向是一言不合,拔刀相向的。和乡镇的那些儒士不同,他们这些走江湖的没那么多礼数,也不会和儒士一样争吵的不过瘾直接拔剑,而是不清楚什么时候鞘就会空闲,剑就会染血。
望着这些没地方落脚的江湖人,老板老油条的看着自己手中的活说道:“若是人太多,就请客官先和别人凑一凑。”
话说的圆滑,把所有事情都推了出去,只管安心做饭。却是,老板,只需要安心做饭就行了。
孟烟雨就在一张桌子边落脚,细嚼慢咽的持着眼前的一碗清汤白面。
本来就是精神绷紧,又中了反向埋伏,好不容易被步千怀下令逃离此处寻找据点静观其变的孟烟雨已经累的不行了,本来就是因为洗髓境界刚刚达到导致身体不是很稳定,无法调整到巅峰。所以路过这么一个店面,自然要进来休息一下,因为步千怀说过,吃饭,也是难得的休息。所以孟烟雨一边吃饭,一边静静的调养生息。
“啪。”
一柄长剑拍到了孟烟雨吃饭的桌子上,随后三个人落座。因为孟烟雨来的早一些,所以一个人一张桌子。
三个一看便是江湖打扮的人直接吆喝道:“来一坛子酒,三大碗荤面。”
伙计直接抱了一大坛子酒上来:“好汉,酒来了。”说着,拿了三个碗放在三人身前。
一个人吃了口酒,扫了一眼同桌的孟烟雨,又看了看他的打扮,嗤笑一声朝着同伴说道:“斯斯文文的,吃着清汤素面,怎么看也配不上腰间那口剑啊。”
这些人武艺或许不行,但是能在江湖上混迹这么久,眼光是还有的。经这么一说,不少人暗中侧眼一瞄,看到了那口剑,绿色剑鞘,黑色剑柄,其实没什么特别吸引人的。而这个时候恰巧天上的一片云彩散去,阳光正好照耀到了孟烟雨腰间的剑鞘上。单是那剑鞘就发出了蒙蒙绿芒,若是不细看,自然发现不了,单是被那人提点一番,自然也有人观察到了这剑鞘的不凡之处。
喝酒的人本就是一句调侃,可是当阳光照耀剑鞘的时候,他的脸色也冷静下来,因为这剑鞘看似并不寻常。剑鞘都不寻常,何谈里面的剑呢?一时之间,本来窃窃私语的,喧哗聊天的和吃饭声响都戛然而止。就连没注意的也都看到了众人的目光,看向了众人目光汇聚之地。
众所周知,走江湖的人有几种不能招惹。
走江湖的老者。能在江湖上活到老,本就是一个了不得的本事了,这样的人,都有一些独门技巧,不论是什么地方,总能让人吃到亏。而江湖混迹的时间长了,认识的也就多了。各行各业,各式各样,说不定什么时候,什么场景,就能碰到一个老者的朋友,那样的话江湖之路将是寸步难行。
混迹江湖的女人。走江湖的老者不多,但是女人更少。一来女子本就依附男人,二来武学造诣和实力女人天生就不如男人。但是能行走江湖的女人定然是有超凡的本事,不论是强悍的实力,还是娇媚的容颜。强悍的实力便是江湖最崇尚的法则之一。而容颜,能睡服男人,操控执掌,让男人心甘情愿,也算是了不起的本事。
儒道之人,不可招惹。这并不用告知,就连不行走江湖的百姓和域外的番邦属国,鞑蛮之地都知道的事实。但凡分不清是不是儒生和道士,则是宁愿错放一百,不可错杀一人。否则迎来的,便是真正的大恐惧。儒门律令,道门持守,没一个是好相与的。
身残之人。若说身残之人,就连普通人都会嗤之以鼻,觉得狗不得什么威胁。但是江湖行走的多了,能活下来的身残之人,绝对都有要命的本事。否则,依靠残身,是绝对在这个残酷无情的武林活不下去的。
最后,便是小孩子。小孩子能练成武艺,走动江湖,就已经说明了背后有靠山。这便是会让人迟疑了。而即使没靠山的,也有出色的实力。否则小孩子的个性行走江湖,是不可能活过几天的。
但是总有贪心的,认为孟烟雨就是刚刚出门没经历过风雨的小孩子,这一柄剑,也绝非凡品。确实,步千怀当时赐下的这柄玄荫剑,是玄级兵刃。可以说,就连许多后天境的散修,小势力都摸不到如此兵刃。被一个初武境界的少年拿在手里,总让人感觉有些不相匹配。
孟烟雨无视众人的目光,吃下最后一口。掏出一个手帕,清了清嘴角。正当众人跃跃欲试的时候,一柄带着绿芒的剑刃豁然出窍,剑尖就那么刺入了那个吃酒说话的男人咽喉之中。不过片刻,就是一具死尸。
与他同行的两个男人还没反应过来,孟烟雨继续先下手为强,带着剑刃向右横扫,直接抹了一个男人脖子。最后一人刚想那桌子上的剑,却是剑鞘对着自己,剑柄放在桌子中间。刚拿起剑,还未拔出,孟烟雨一转攻势,右手的剑直直从右向左,刺入眉心,黄泉添魂。
拔出剑,横着一甩,剑上的血迹从剑尖飘洒而出,散在地上,成了一条血迹划分的线。手法干净利落,店里的那些江湖人也都继续说话聊天,吃饭。因为这样的手法,这样的果决,绝对不是初入江湖的少年郎。收剑入鞘,从怀中掏出了三文钱,又拿出了一些碎银子放到桌子上,直接离去。三文钱,是面钱,碎银子,是命钱。面值三文,而收拾这三人的遗体,给这老板一些散碎银子,也是够了。
孟烟雨很果断,若是不施展雷霆手段,定然会被豺狼觊觎。他不怕豺狼,但是麻烦。若是没拜入步千怀之前,自己断然不会如此行事。但是既然步千怀将他培养成天府的继承者,他就必须狠下心来。哪怕是自己所爱,也要挥剑斩之。
随着孟烟雨离据点越来越近,天色越来越晚,坑洞之中的步千怀也醒了。全身剧痛,酥麻无力,只感到眼前有着微弱火光照耀。
“哦?你醒了?”
听到这个声音,步千怀顿时打了一个激灵,完全睁开眼,看到的是一个火堆,姬子鸣裸着上身在火堆前,而自己则是躺窝在一旁。
‘他没死!?’
这是步千怀第一个想法,随后却是力不从心,因为身体内真元不听调动,就连恶龙臂好似都沉睡了过去,完全没有丝毫反应。
下意识的观察自己周身,只见身上的黑袍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没了,九天中天的面具也消失不见,只有自己身上原本的紫色曲裾跑略显宽大的罩在身上。
七八桌的位子,如今却是十几波人的到来。若是人多,凑一凑还是说得过去的,但是这家店的老板倒是有些不敢了。因为这些人大多都是携刀带剑,就算未带刀剑的,也都是身形魁梧,一看就是走江湖的人。虽然听说书的讲得多了,说的普通人对江湖多么向往,但是年过半百的老板自然经历过风雨,知道这些江湖人的脾气,一向是一言不合,拔刀相向的。和乡镇的那些儒士不同,他们这些走江湖的没那么多礼数,也不会和儒士一样争吵的不过瘾直接拔剑,而是不清楚什么时候鞘就会空闲,剑就会染血。
望着这些没地方落脚的江湖人,老板老油条的看着自己手中的活说道:“若是人太多,就请客官先和别人凑一凑。”
话说的圆滑,把所有事情都推了出去,只管安心做饭。却是,老板,只需要安心做饭就行了。
孟烟雨就在一张桌子边落脚,细嚼慢咽的持着眼前的一碗清汤白面。
本来就是精神绷紧,又中了反向埋伏,好不容易被步千怀下令逃离此处寻找据点静观其变的孟烟雨已经累的不行了,本来就是因为洗髓境界刚刚达到导致身体不是很稳定,无法调整到巅峰。所以路过这么一个店面,自然要进来休息一下,因为步千怀说过,吃饭,也是难得的休息。所以孟烟雨一边吃饭,一边静静的调养生息。
“啪。”
一柄长剑拍到了孟烟雨吃饭的桌子上,随后三个人落座。因为孟烟雨来的早一些,所以一个人一张桌子。
三个一看便是江湖打扮的人直接吆喝道:“来一坛子酒,三大碗荤面。”
伙计直接抱了一大坛子酒上来:“好汉,酒来了。”说着,拿了三个碗放在三人身前。
一个人吃了口酒,扫了一眼同桌的孟烟雨,又看了看他的打扮,嗤笑一声朝着同伴说道:“斯斯文文的,吃着清汤素面,怎么看也配不上腰间那口剑啊。”
这些人武艺或许不行,但是能在江湖上混迹这么久,眼光是还有的。经这么一说,不少人暗中侧眼一瞄,看到了那口剑,绿色剑鞘,黑色剑柄,其实没什么特别吸引人的。而这个时候恰巧天上的一片云彩散去,阳光正好照耀到了孟烟雨腰间的剑鞘上。单是那剑鞘就发出了蒙蒙绿芒,若是不细看,自然发现不了,单是被那人提点一番,自然也有人观察到了这剑鞘的不凡之处。
喝酒的人本就是一句调侃,可是当阳光照耀剑鞘的时候,他的脸色也冷静下来,因为这剑鞘看似并不寻常。剑鞘都不寻常,何谈里面的剑呢?一时之间,本来窃窃私语的,喧哗聊天的和吃饭声响都戛然而止。就连没注意的也都看到了众人的目光,看向了众人目光汇聚之地。
众所周知,走江湖的人有几种不能招惹。
走江湖的老者。能在江湖上活到老,本就是一个了不得的本事了,这样的人,都有一些独门技巧,不论是什么地方,总能让人吃到亏。而江湖混迹的时间长了,认识的也就多了。各行各业,各式各样,说不定什么时候,什么场景,就能碰到一个老者的朋友,那样的话江湖之路将是寸步难行。
混迹江湖的女人。走江湖的老者不多,但是女人更少。一来女子本就依附男人,二来武学造诣和实力女人天生就不如男人。但是能行走江湖的女人定然是有超凡的本事,不论是强悍的实力,还是娇媚的容颜。强悍的实力便是江湖最崇尚的法则之一。而容颜,能睡服男人,操控执掌,让男人心甘情愿,也算是了不起的本事。
儒道之人,不可招惹。这并不用告知,就连不行走江湖的百姓和域外的番邦属国,鞑蛮之地都知道的事实。但凡分不清是不是儒生和道士,则是宁愿错放一百,不可错杀一人。否则迎来的,便是真正的大恐惧。儒门律令,道门持守,没一个是好相与的。
身残之人。若说身残之人,就连普通人都会嗤之以鼻,觉得狗不得什么威胁。但是江湖行走的多了,能活下来的身残之人,绝对都有要命的本事。否则,依靠残身,是绝对在这个残酷无情的武林活不下去的。
最后,便是小孩子。小孩子能练成武艺,走动江湖,就已经说明了背后有靠山。这便是会让人迟疑了。而即使没靠山的,也有出色的实力。否则小孩子的个性行走江湖,是不可能活过几天的。
但是总有贪心的,认为孟烟雨就是刚刚出门没经历过风雨的小孩子,这一柄剑,也绝非凡品。确实,步千怀当时赐下的这柄玄荫剑,是玄级兵刃。可以说,就连许多后天境的散修,小势力都摸不到如此兵刃。被一个初武境界的少年拿在手里,总让人感觉有些不相匹配。
孟烟雨无视众人的目光,吃下最后一口。掏出一个手帕,清了清嘴角。正当众人跃跃欲试的时候,一柄带着绿芒的剑刃豁然出窍,剑尖就那么刺入了那个吃酒说话的男人咽喉之中。不过片刻,就是一具死尸。
与他同行的两个男人还没反应过来,孟烟雨继续先下手为强,带着剑刃向右横扫,直接抹了一个男人脖子。最后一人刚想那桌子上的剑,却是剑鞘对着自己,剑柄放在桌子中间。刚拿起剑,还未拔出,孟烟雨一转攻势,右手的剑直直从右向左,刺入眉心,黄泉添魂。
拔出剑,横着一甩,剑上的血迹从剑尖飘洒而出,散在地上,成了一条血迹划分的线。手法干净利落,店里的那些江湖人也都继续说话聊天,吃饭。因为这样的手法,这样的果决,绝对不是初入江湖的少年郎。收剑入鞘,从怀中掏出了三文钱,又拿出了一些碎银子放到桌子上,直接离去。三文钱,是面钱,碎银子,是命钱。面值三文,而收拾这三人的遗体,给这老板一些散碎银子,也是够了。
孟烟雨很果断,若是不施展雷霆手段,定然会被豺狼觊觎。他不怕豺狼,但是麻烦。若是没拜入步千怀之前,自己断然不会如此行事。但是既然步千怀将他培养成天府的继承者,他就必须狠下心来。哪怕是自己所爱,也要挥剑斩之。
随着孟烟雨离据点越来越近,天色越来越晚,坑洞之中的步千怀也醒了。全身剧痛,酥麻无力,只感到眼前有着微弱火光照耀。
“哦?你醒了?”
听到这个声音,步千怀顿时打了一个激灵,完全睁开眼,看到的是一个火堆,姬子鸣裸着上身在火堆前,而自己则是躺窝在一旁。
‘他没死!?’
这是步千怀第一个想法,随后却是力不从心,因为身体内真元不听调动,就连恶龙臂好似都沉睡了过去,完全没有丝毫反应。
下意识的观察自己周身,只见身上的黑袍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没了,九天中天的面具也消失不见,只有自己身上原本的紫色曲裾跑略显宽大的罩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