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剪树木的花匠吗?”
暴殄天物也不是这个做派吧?
一旁的桂圆笑呵呵的送上一盏香茗,接话道:“我们王爷说了,世间草木皆有根本,就如人会盘发妆点一样,有自己喜欢的形态。万事须得顺其自然,太过刻意,反而失了本身的易趣了。”
沈衡抬眼看着满院顺其自然的树丛点点头,觉得冷宫的风格,大致也就这个样子了。
这分明就是个“散养”的,没人照管的院子嘛。
“我不喜欢太过奢华的东西。”
这让她想到他幼时曾经在奉芜山居住的时光。
听说那是处神仙也能住得的仙山,满眼皆是碧翠,期间鸟兽虫鸣。在那样环境下长大的孩子,也难怪会看不惯这些华贵晃眼的东西了。
那一张清俊侧脸,拥有着这世间最精致的完美,却又活的那样恣意,不存于世。
要不是亲眼见过这家伙是吃人间烟火的,她真的会以为这是下凡历劫的“谪仙”。
苏月锦此时正将一只兔子抱在怀中轻抚。
清澈的眉眼微颔,长睫随着呼吸轻动,在一片翠绿之间,安静的,那样空灵出尘。
仿佛只是那样坐着,便能如画。
然而,“好梦”不常有。
就在她还沉浸在云层渺渺的天人瞎想中时,“谪仙”大人突然抬眼,问了一句甚有哲理的话。
“你觉得这兔子,是红烧还是清蒸?”
他说这话的时候,一双水润大眼就那样真挚的看着自己,好似这是一件多么值得认真讨论的事情一样。
沈衡抽搐着嘴角看向那只肥头大耳的东西。
“烤的吧。不然太肥了,吃起来会腻。”
于是,两厢都满意了。
她承认,他和她都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成仙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用过晚膳之后,两人并排坐在了昂贵的房檐之上。
苏月锦不是健谈的人,事实上,很多时候两个人的相处方式都是,一个人在那静静的发呆,另一个人陪着发呆。
沈衡静静的看着院中的“草长莺飞”,直看到太阳落于山脊。
目送着最后一缕残阳消失在天边,她转脸对苏月锦说。
“我给你讲讲,我同林曦和的故事吧?”
作者有话要说: 兔子肉,烤着吃,应该是外焦里嫩的吧?
擦口水。
其实小盎喜欢吃熏的。
果然我也不是“善男信女”,呜呜,捂脸退下。
☆、第四十一章也曾两小无猜
认识林羲和那年,沈衡只有十一岁,刚来到上京不久,整个人都处在一种毫不知端庄为何物的状态。
当然,也完全没有所谓的男女大防,和身份地位的意识。
事实上,在她所住的挽暇山庄,作为地位尊贵的尊主的女儿,她一直都是很受尊重的。
也时常搞不懂,为什么来了上京之后,要做那么多虚情假意的寒暄。
第一次接到下人翻给她的白眼时,是她爹带着她进丞相府拜访的时候。
她那时候觉得特别新奇,因为白眼这东西,她只当是只能在天桥算命时才会看到。
所以甚是欢喜的扒拉着对方的眼皮说:“你再翻一个给我看看。”
那仆从似乎觉得她这样的行为冒犯了他,跳着脚说:“你等着,我叫我主子来给我做主。”
那是她和林羲和的初次见面。
被请来主持正义的林大公子穿着一身绣锦长袍,小胳膊一前一后的端在身前,显得煞有架势。
她看着那张俊俏的小脸,十分赞赏的说:“你主子长得还真是人模狗样的,颇有些气质。”
请原谅她那时词汇的贫乏,因为作为一个亲娘也只会背三字经,身边的人也只能读下一本三字经的孩子。她能说出人模狗样这类四个字的成语,已经算是一种质的飞跃了。
犹记得当时,林羲和脸上瞬间错愕的裂痕。
大概在他过往的十三年中,从未遇过这么大胆的女子,一时竟然怔在了当场。
一旁被扒了眼睛的小侍从翘脚骂道“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如此侮辱我家公子。”
她瞪大了一双杏眼上前:“这话,原是骂人的吗?”
可
暴殄天物也不是这个做派吧?
一旁的桂圆笑呵呵的送上一盏香茗,接话道:“我们王爷说了,世间草木皆有根本,就如人会盘发妆点一样,有自己喜欢的形态。万事须得顺其自然,太过刻意,反而失了本身的易趣了。”
沈衡抬眼看着满院顺其自然的树丛点点头,觉得冷宫的风格,大致也就这个样子了。
这分明就是个“散养”的,没人照管的院子嘛。
“我不喜欢太过奢华的东西。”
这让她想到他幼时曾经在奉芜山居住的时光。
听说那是处神仙也能住得的仙山,满眼皆是碧翠,期间鸟兽虫鸣。在那样环境下长大的孩子,也难怪会看不惯这些华贵晃眼的东西了。
那一张清俊侧脸,拥有着这世间最精致的完美,却又活的那样恣意,不存于世。
要不是亲眼见过这家伙是吃人间烟火的,她真的会以为这是下凡历劫的“谪仙”。
苏月锦此时正将一只兔子抱在怀中轻抚。
清澈的眉眼微颔,长睫随着呼吸轻动,在一片翠绿之间,安静的,那样空灵出尘。
仿佛只是那样坐着,便能如画。
然而,“好梦”不常有。
就在她还沉浸在云层渺渺的天人瞎想中时,“谪仙”大人突然抬眼,问了一句甚有哲理的话。
“你觉得这兔子,是红烧还是清蒸?”
他说这话的时候,一双水润大眼就那样真挚的看着自己,好似这是一件多么值得认真讨论的事情一样。
沈衡抽搐着嘴角看向那只肥头大耳的东西。
“烤的吧。不然太肥了,吃起来会腻。”
于是,两厢都满意了。
她承认,他和她都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成仙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用过晚膳之后,两人并排坐在了昂贵的房檐之上。
苏月锦不是健谈的人,事实上,很多时候两个人的相处方式都是,一个人在那静静的发呆,另一个人陪着发呆。
沈衡静静的看着院中的“草长莺飞”,直看到太阳落于山脊。
目送着最后一缕残阳消失在天边,她转脸对苏月锦说。
“我给你讲讲,我同林曦和的故事吧?”
作者有话要说: 兔子肉,烤着吃,应该是外焦里嫩的吧?
擦口水。
其实小盎喜欢吃熏的。
果然我也不是“善男信女”,呜呜,捂脸退下。
☆、第四十一章也曾两小无猜
认识林羲和那年,沈衡只有十一岁,刚来到上京不久,整个人都处在一种毫不知端庄为何物的状态。
当然,也完全没有所谓的男女大防,和身份地位的意识。
事实上,在她所住的挽暇山庄,作为地位尊贵的尊主的女儿,她一直都是很受尊重的。
也时常搞不懂,为什么来了上京之后,要做那么多虚情假意的寒暄。
第一次接到下人翻给她的白眼时,是她爹带着她进丞相府拜访的时候。
她那时候觉得特别新奇,因为白眼这东西,她只当是只能在天桥算命时才会看到。
所以甚是欢喜的扒拉着对方的眼皮说:“你再翻一个给我看看。”
那仆从似乎觉得她这样的行为冒犯了他,跳着脚说:“你等着,我叫我主子来给我做主。”
那是她和林羲和的初次见面。
被请来主持正义的林大公子穿着一身绣锦长袍,小胳膊一前一后的端在身前,显得煞有架势。
她看着那张俊俏的小脸,十分赞赏的说:“你主子长得还真是人模狗样的,颇有些气质。”
请原谅她那时词汇的贫乏,因为作为一个亲娘也只会背三字经,身边的人也只能读下一本三字经的孩子。她能说出人模狗样这类四个字的成语,已经算是一种质的飞跃了。
犹记得当时,林羲和脸上瞬间错愕的裂痕。
大概在他过往的十三年中,从未遇过这么大胆的女子,一时竟然怔在了当场。
一旁被扒了眼睛的小侍从翘脚骂道“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如此侮辱我家公子。”
她瞪大了一双杏眼上前:“这话,原是骂人的吗?”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