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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转眼间,原本快要明朗的剧情,突然又开始扑朔迷离起来。
就在这时,原本分散在公寓楼里的其他人,在听到一楼大厅的响动之后,终于气喘吁吁的赶了来。
见到眼前电梯里烂泥一样的一滩血肉,许多人还没来得及说话,便先吐了起来。
只有身为老手的秃顶男,在见到眼前的情景时,眯起了自己本就不大的小眼睛,眼珠子在沈禹几人身上来回滴溜打转。
“咳咳!”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一向不怎么露面的管理员,竟然也佝偻着背,出现在众人眼前。
她注视着电梯内的一摊血肉,浑浊的眼睛动了动,没有生气,反而抿着干瘪的嘴巴,笑着说:“好好好!你们真的抓住了其中一只逃跑的宠物…这小畜生!”
她又将眼珠死死地盯向电梯内的众人:“东西呢?”
看着她眼神中毫不遮掩的贪婪,沈禹心中一跳,本能的感觉到有些不妙。
于是他手指轻动,将金色钥匙藏在衣袖中,一脸无辜的说道:“尸体不就在这里?”
管理员的眼神顿时一厉:“不,不止这些,我们要的是……”
“是什么?”沈禹针锋相对的追问道。
管理员顿时卡壳了一下,面色阴沉,似乎不知该怎么说。
第9章 血色公寓(9)
管理员卡壳许久,半晌之后,皱巴巴的脸上才挤出一个狰狞的笑容:“不,没什么,我们要的就是这小畜生的尸体。”
“是谁杀了这小畜生?”她蒙着白翳的眼珠转动着,盯着在场众人。
一直瘫软在地的徐娇娇,此时终于挣扎起身,哆哆嗦嗦的指向那摊烂肉:“就是那个戴着金丝眼镜的变态,他跟怪物同归于尽了。”
“人已经死了?那真可惜,答应给他的报酬也送不出去了。”
管理员好似万分遗憾的说道:“不过,公寓里面还有其它几只走丢的小畜生……”
一旁的秃顶男听到,眼睛嫉妒得发红,一双小眼睛滴溜溜转的飞快。
紧接着,管理员就将电梯重新封闭,将众人驱离,表情严肃的警告道:“这小畜生的尸骸,住户们自然会清理,你们谁也不准动。”
众人被从一楼赶走后,便悻悻的散了。
只有沈禹,在离开前,站在高处向楼下遥遥望了一眼。
只见向来不在白天活动的管理员,此时正带着几个公寓住户,偷偷摸摸的进入电梯,在怪物已经死去的尸体里,翻找着什么。
他知道,对方一定是在找那柄金色钥匙。
徐娇娇因为之前的那场惊吓,此时粘翠花粘得紧,惊魂不定,步步紧跟。
翠花安抚了她半晌,之后才将她安置在其它安全的地方,然后便来找佚名和沈禹。
三人来到僻静处,沈禹终于找到机会,将一直藏在袖子里的金色钥匙,拿给佚名、翠花两人看:“我刚才察觉到楼道管理员的眼神不对,就没交出来。”
金色的钥匙,与之前红色或粉色钥匙全然不同。
佚名拿着钥匙,端详片刻,不由赞叹道:“你反应很快,有些书中角色,有时的确会故意欺骗我们。”
这座公寓内的住户、以及管理员,要的并不是怪物尸体,而是这柄钥匙。
“不过,该怎么用?”翠花问道。
沈禹思索了一下:“钥匙上刻着吴见义的名字,也许这柄钥匙就是打开444号房间的钥匙?”
几人之前就准备前往444号,此时更是一拍即合,决意用这柄钥匙在东西两楼都试一下。
可是东楼444号房间,依旧没能被打开,不管是用钥匙,还是直接暴吝门,甚至翠花一身蛮力,都没能成功将房门打开。
三人无奈,只得再去西楼试一试。
而西楼的444号房间……竟然没有上锁!
吴见义在西楼的住处,房门竟然是虚掩着的,轻轻一推就开了。
沈禹站在门前,手里捏着那柄压根没有派上用场的钥匙,心中疑惑更甚。
房间内,家具设施十分凌乱,像是遭到过一场洗劫。
窗边的梳妆台被掀倒,生锈的剃须刀滚落在地,双人床破旧不堪,墙壁上的字母表蒙着一层厚厚的灰尘。
佚名大致勘测了一番,推测道:“依照留下的生活痕迹,这里之前住着一家三口。”
小孩识字用的字母表,女人用的梳妆台,男人的剃须刀,夫妻两人睡的双人床。
吴见义带着自己养的小三入住房间,并生了一个儿子,与这一家三口的痕迹也合得上……但是张莉莉呢?
她虽然已经消失,但是却是444号房间真正的女主人,已经在这里生活过许多年,总该多多少少留下过一点生活痕迹。
可是没有,一点都没有!
她的痕迹被人为地故意消除了,就像是从来不曾存在过一样。
这时,沈禹从翻倒的书桌抽屉里,翻出了一本日记。
打开日记,上面的笔迹杂乱不堪,像是有人焦急慌乱之下,胡乱写上去的痴人呓语。
【九月十六号,晴】
【她跟我提出了离婚,这个贱女人怎么敢?】
【不仅吃我的喝我的,还生不出儿子,现在怎么敢来分我的钱?】【九月二十号,晴】
【我把她锁在家里,想让她好好反省一下,但是那贱人还敢逃?】【没办法,只能把她锁在大衣柜里。】
就在这时,原本分散在公寓楼里的其他人,在听到一楼大厅的响动之后,终于气喘吁吁的赶了来。
见到眼前电梯里烂泥一样的一滩血肉,许多人还没来得及说话,便先吐了起来。
只有身为老手的秃顶男,在见到眼前的情景时,眯起了自己本就不大的小眼睛,眼珠子在沈禹几人身上来回滴溜打转。
“咳咳!”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一向不怎么露面的管理员,竟然也佝偻着背,出现在众人眼前。
她注视着电梯内的一摊血肉,浑浊的眼睛动了动,没有生气,反而抿着干瘪的嘴巴,笑着说:“好好好!你们真的抓住了其中一只逃跑的宠物…这小畜生!”
她又将眼珠死死地盯向电梯内的众人:“东西呢?”
看着她眼神中毫不遮掩的贪婪,沈禹心中一跳,本能的感觉到有些不妙。
于是他手指轻动,将金色钥匙藏在衣袖中,一脸无辜的说道:“尸体不就在这里?”
管理员的眼神顿时一厉:“不,不止这些,我们要的是……”
“是什么?”沈禹针锋相对的追问道。
管理员顿时卡壳了一下,面色阴沉,似乎不知该怎么说。
第9章 血色公寓(9)
管理员卡壳许久,半晌之后,皱巴巴的脸上才挤出一个狰狞的笑容:“不,没什么,我们要的就是这小畜生的尸体。”
“是谁杀了这小畜生?”她蒙着白翳的眼珠转动着,盯着在场众人。
一直瘫软在地的徐娇娇,此时终于挣扎起身,哆哆嗦嗦的指向那摊烂肉:“就是那个戴着金丝眼镜的变态,他跟怪物同归于尽了。”
“人已经死了?那真可惜,答应给他的报酬也送不出去了。”
管理员好似万分遗憾的说道:“不过,公寓里面还有其它几只走丢的小畜生……”
一旁的秃顶男听到,眼睛嫉妒得发红,一双小眼睛滴溜溜转的飞快。
紧接着,管理员就将电梯重新封闭,将众人驱离,表情严肃的警告道:“这小畜生的尸骸,住户们自然会清理,你们谁也不准动。”
众人被从一楼赶走后,便悻悻的散了。
只有沈禹,在离开前,站在高处向楼下遥遥望了一眼。
只见向来不在白天活动的管理员,此时正带着几个公寓住户,偷偷摸摸的进入电梯,在怪物已经死去的尸体里,翻找着什么。
他知道,对方一定是在找那柄金色钥匙。
徐娇娇因为之前的那场惊吓,此时粘翠花粘得紧,惊魂不定,步步紧跟。
翠花安抚了她半晌,之后才将她安置在其它安全的地方,然后便来找佚名和沈禹。
三人来到僻静处,沈禹终于找到机会,将一直藏在袖子里的金色钥匙,拿给佚名、翠花两人看:“我刚才察觉到楼道管理员的眼神不对,就没交出来。”
金色的钥匙,与之前红色或粉色钥匙全然不同。
佚名拿着钥匙,端详片刻,不由赞叹道:“你反应很快,有些书中角色,有时的确会故意欺骗我们。”
这座公寓内的住户、以及管理员,要的并不是怪物尸体,而是这柄钥匙。
“不过,该怎么用?”翠花问道。
沈禹思索了一下:“钥匙上刻着吴见义的名字,也许这柄钥匙就是打开444号房间的钥匙?”
几人之前就准备前往444号,此时更是一拍即合,决意用这柄钥匙在东西两楼都试一下。
可是东楼444号房间,依旧没能被打开,不管是用钥匙,还是直接暴吝门,甚至翠花一身蛮力,都没能成功将房门打开。
三人无奈,只得再去西楼试一试。
而西楼的444号房间……竟然没有上锁!
吴见义在西楼的住处,房门竟然是虚掩着的,轻轻一推就开了。
沈禹站在门前,手里捏着那柄压根没有派上用场的钥匙,心中疑惑更甚。
房间内,家具设施十分凌乱,像是遭到过一场洗劫。
窗边的梳妆台被掀倒,生锈的剃须刀滚落在地,双人床破旧不堪,墙壁上的字母表蒙着一层厚厚的灰尘。
佚名大致勘测了一番,推测道:“依照留下的生活痕迹,这里之前住着一家三口。”
小孩识字用的字母表,女人用的梳妆台,男人的剃须刀,夫妻两人睡的双人床。
吴见义带着自己养的小三入住房间,并生了一个儿子,与这一家三口的痕迹也合得上……但是张莉莉呢?
她虽然已经消失,但是却是444号房间真正的女主人,已经在这里生活过许多年,总该多多少少留下过一点生活痕迹。
可是没有,一点都没有!
她的痕迹被人为地故意消除了,就像是从来不曾存在过一样。
这时,沈禹从翻倒的书桌抽屉里,翻出了一本日记。
打开日记,上面的笔迹杂乱不堪,像是有人焦急慌乱之下,胡乱写上去的痴人呓语。
【九月十六号,晴】
【她跟我提出了离婚,这个贱女人怎么敢?】
【不仅吃我的喝我的,还生不出儿子,现在怎么敢来分我的钱?】【九月二十号,晴】
【我把她锁在家里,想让她好好反省一下,但是那贱人还敢逃?】【没办法,只能把她锁在大衣柜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