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这样的一幕,再联想到昨天晚上所经历的一切,云毅感觉头皮都麻了。
    敢情昨天晚上招待他的根本就不是人,而是鬼么?
    虽然说鬼神并没伤害他,但这种荒诞的事情,光是想想就足矣让人脊背发凉。
    “那我昨晚喝的酒,吃的肉……”
    他回想昨天吃东西的时候,酒似乎很陈,很有年代,应该是真酒。但肉,就不对味道了,吃起来如同嚼蜡,好在他也没吃肉。
    “怪不得昨晚虽然是住在二楼阁楼,但整晚都是感觉房间漏风,唉,原来我竟在坟地里躺了一晚。”
    走到那墓碑之前,云毅躬身一礼。
    不管怎么说,昨晚的掌柜的也是招待了他,并且也给了他真酒。
    云毅拿出一斤灵石和几两银子,因为他不知道这火州的凡间是收灵石的还是收银子的,索性每样都给点。
    “感谢掌柜的招待与指路,晚辈告辞了!”
    给了灵石和银子,云毅就上路了,昨天晚上掌柜的已经给他指了路,说是一路向东南方向而去,大概五六千里的距离,就能赶到一座名叫血枫城的大城镇。
    “但愿血枫城是一座正常的城镇吧!”
    刚走出十步左右,忽然间林中起风,暖暖的,虚空里仿佛有声音在回响,更像是有人在说话。
    像是那老掌柜的声音:“年轻人,一路走好!”
    云毅没回头,举起手来,摇了摇。
    旋即,他拔出雪月刀,整个人破空而去,如一道流星。
    如火海似的血枫林,仍旧是没尽头,一片一片。
    昨晚掌柜的说,这血枫是杀人枫,它们最喜欢饮食人类的鲜血。从前的火州是没有血枫的,后来是因为战乱,大量的人战死,流血漂橹,鲜血染遍了整个火州,然后妖邪降世,就出现了血枫。
    血枫一出现,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几乎蔓延了全境。
    只要当初浸染过人血的土地,几乎都是长满了血枫。
    “照这么说来,那当初的火州,得死过多少人?”
    想到这里,云毅就忍不住一声叹息。
    途中,他偶见前方的树越来越大了起来,有的血枫的高度,几乎可以参天了。非常巨大,有十几人合抱那么大。
    他心中一动,手指一挥,一道罡气化成长剑斩落了过去。
    “吱呀~~”
    血枫大树鸣叫了一声,立即从中而断,然后一件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这树……竟然流出了血红色的汁液,就像是人的血液。
    “怪,这也太怪了。”
    这数被斩断后,那端口处喷出大量的鲜血,然后紧接着那端口处开始愈合,有新的纸条将要抽出。
    而那孕育枝条的地方,化成了一个胚胎状,似任性,似乎还有心脏在跳动。
    “妖孽,这树绝对是妖孽!”
    云毅一怒之下,又挥出一道剑气,将这棵大树直接从中间劈做两半。
    这么一来,他立即听到大地之下响起哀鸣声,那是十分怨毒的声音,让人听得头皮发麻。
    “既然这血枫都是妖物所化,干脆我一把火将它烧个干净,还火州一个光明。”
    当即,云毅运转丹田当中的三昧真火,一道道火焰喷射而出,一下子就将下方的森林给点燃了。
    三昧真火无论遇到什么,都能燃烧,更别说这血枫树了。
    血枫树虽然妖异,但至少也是树木类,火一燃起,一下子就传染开了来,这偌大一片片森林,真个变成了火海。
    加上清风在吹,把火势继续带动,蔓延,这一场火恐怕要连续烧几个月都不会熄灭。
    被火烧掉的地方,化成一片片黑色的灰烬,地面清静了,也没见继续长出新的树苗来。
    “三昧真火对妖邪有灭杀作用,传闻神话当中,六昧真火可炼天下任何妖邪,我这三昧真火虽然还没成长到六昧真火,但对付这些血枫,却是绰绰有余。”
    一路而去,每隔百米,云毅都会放一把大火。
    须臾之后,那火势惊人,滔天而起,几乎要烧到天上。
    将浮云都给烧干了,天也给映红了。但被烧完的地方,真的空旷了,黑黝黝的。相信只要再下一阵雨,这块大地又会重新长出勃勃生机。
    疾驰了一个上午,云毅赶到了一座废城。
    这座城看起来其实也不小了,比起乾中城来,还要大一些。
    但是,它很残破,城里瓦败廊颓,根本没有半点人影的迹象。
    很显然,这座城被废弃很多年了。
    “这座城相信就是那个古怪村庄的人所说的城吧!”
    途径古怪村庄,那放牛人跟他说向东南而行有个城,但不知道如今是不是废城。
    这下来到这里,此城果然已成废城。
    “看样子,我只能去血枫城看看了,掌柜的说血枫城是他所知道的最大的城镇,相信应该不会像这座城这般残破。”
    五六千里的路,其实并不算太远,如果有独角马的话。独角马号称日行三千里,其实是一整天包括晚上一共十二个时辰,可行三千里。
    如果单单是白天赶路,大概四天也就到了。
    “可惜,我没想到这一茬,要是早知道的话,在捏碎传送符之前,我就抓一匹独角马放进储物戒指里。”
    储物戒指里可以短暂地存放独角马,放久了它就会呼吸不畅,会因为缺氧而死。
    “罢了,就全力催动雪月刀,用最快的速度前行吧!”
    御器而行自然是要比独角马快的,但如果有独角马,就可以节省不少灵力。可现在后悔,显然是晚了,所以云毅加紧赶路,想着尽快赶去血枫城看看。
    这一天的一个白天,他整整赶了两千里路。
    傍晚时,就在森林当中度过一晚。
    白天的血枫林,安静无常,到了夜晚,怪事突然就发生了。这些树的根须,居然会从地下伸出来,然后向活人卷来。
    云毅找了一棵大树,躺在树干上的,那根须悄然地蔓延上来,一下子就把他给缠住了。
    那根须很结实,尖头很锋利,一束缚了他,就要往他身上扎来,喝他的血。
    云毅一有察觉当场就怒了!
    “妖孽果然是妖孽!”
    他悍然挣脱了那些根须,手指一弹,一缕火星射出,将这方圆数十里再度烧了个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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