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得罪了吴良这个神豪。
    当初他找李牧之帮忙,想上《我是歌王》,李牧之明明办不到,反而找理由搪塞,这点已经让孙耀星寒了心。
    所以,孙耀星这次干脆不去理会李牧之。
    拒接了李牧之的电话,孙耀星长舒一口气,“好事想不起我,出了事倒是想起我了,呵呵,我还不稀罕了呢!李牧之不要以为你在省城是个太子爷,你来华都试试,水深的能把你淹死!”
    第一次拒绝李牧之,孙耀星却觉得心里很爽。
    当然了,孙耀星这货也不是什么好鸟,不过是狗咬狗罢了。
    等了大半天,李牧之也没见到孙耀星给他回复的消息,顿时心中一冷,“这条狗竟然不理老子!可以啊!那我就把这个机会送给别人,别特么后悔!”
    李牧之的心态一直就不稳定,特别是遇到点事情,很容易发火。
    加上最近屁事特别多,李牧之的心态有点崩。
    孙耀星不来,那就只能再找其他明星嘉宾来救场。
    李牧之还是坚持请有点名气的艺人来,并没有打算启用公司旗下的不知名艺人。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李氏传媒能做到省城的第一企业,确实捧红过不少明星,但因为合约期满,都已经解约了。
    曾经辉煌过,如今活跃在娱乐圈的不少明星艺人,就是李氏传媒捧起来,不得不说李氏传媒的造星能力确实强。
    但好汉不提当年勇,从三年前,李氏传媒就开始吃老本,一直吃到现在。
    目前公司旗下的艺人数量不少,却很难再重现辉煌。
    李氏存在很大的一个问题,那就是捧红艺人,却总是留不住。
    并不是说没有实力,而是不适合艺人的长期发展。
    可能是合约太过于严苛,而艺人自己所享有的权力太少,甚至强制艺人去参加某些活动,所以艺人们才会选择在成名后纷纷跳槽。
    在业界,更是把李氏当成了一块跳板。
    而李氏为了应对解约跳槽这一问题,在半年前制定了更为严苛的长约,一签就是长达十年。
    十年真心不短了,十年后谁也说不清会怎样,也许连李氏传媒都没了。
    如此循环往复的恶xing循环,造成李氏在半年来并不好过。
    既然制定了长约,那就使劲用呗,不然的话岂不是白签了。
    而现在,李牧之却放着公司的新人不用,反而花大价钱去请别的明星来,实在搞不懂他脑子是不是有屎。
    或者说,这货根本就是个书呆子。
    他的学历确实很高,但目前看来他并没有做出点像样的成绩出来。
    而且他一意孤行,不懂得变通。
    明明可以采用两个红人带三个新人的模式,却偏偏信奉红人越多,人气越高的死道理。
    ……
    吴良已经带着王强去了省城卫视电视台谈合作,并对负责人表明了来意。
    与吴良料想的那样,刚开始洽谈注定不怎么愉快。
    在省城卫视大厦的贵宾接待室内,气氛微妙。
    省城卫视的台长,翘着二郎腿,仰脸看着天花板,摆出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
    “吴老板,不是我对你存在偏见,而是你没有理由能让我信任你。”
    吴良的败家子名号,在省城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大多数人看来,这是个不怎么中听的贬义词。
    而吴良又很年轻,二十出头,台长的年纪是他的两倍还多,所以台长并不怎么重视一个年轻人,甚至以为吴良仅是耍耍嘴皮子。
    对待这些头脑一时发热的年轻人,台长一贯的作风便是拒绝。
    曾经也有几个人年轻创业者来找他谈,但台长并不喜欢年轻的创业人。
    因为和老一辈的企业家相比,这些创业者的经验不足,韧xing不足,思维逻辑不够成熟,很多时候只是因为头脑一热就去创业了,也就是所谓的三分钟热度。
    “我的企业实力,比省城任何一家企业都要强大,或许败家子这个称号在你们这些普通人看来是贬义,然而我倒是蛮喜欢,毕竟有实力有资格,才能败家。”
    面对台长的盛气凌人,吴良的气场要更加强大。
    他直接把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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