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桌上,昨天的一幕又再次上演,老爸边吃边赞不绝口,就连老妈也破天荒的多吃了点,刘默想一定是老妈看园子里的菜长得好,能快点成熟高兴的。
    在北方七月份还有很多蔬菜都没有成熟,一般自家种的小园子里能吃的菜就比较单调,所以总是要花钱买一些的。所以一般不是到老秋儿,园子里的菜都下来了,老妈吃的都很少。尽量给他们爷俩吃。
    “老妈,你多吃点吧,你看咱家园子里的菜一晚上就长这么多,要不了多久就都熟了,你现在不多吃点,到时候一起熟了就吃不过来了,烂了就可惜了”
    “对,他妈,今天的菜好吃,你也多吃点”
    “吃你的吧……”
    “怎么就长了那么多呢?”老妈又进入怀疑模式。
    “要我说,是老天爷看你儿子要有大出息了,从天而降一股龙气,让咱家的菜地满园生春”
    “就知道胡说八道,还有一个星期就高考了,到时候要是考不上好大学,你以后可怎么办啊”
    “老妈,你不用担心,车到山前必有路,一切都会好的”
    “唉……”
    刘默可不敢让老妈再说下去,天知道会说到什么时候才是完。
    急忙道:“老妈,一会我去山上采点山花椒,再摘点毛豆回来,晚上你给我煮毛豆吃吧。”
    “采什么山花椒啊,用家里的花椒不就行了吗,上山多危险啊”
    “老妈,我都多大人了,再说我也不往远走,就在附近的山上找点,家花椒不好吃,没有山花椒有味”
    “就让他去吧,都多大人了,还当小孩子护着”
    老妈还要说什么,却被老爸打断了。
    “行吧,那你自己注意安全,早点回来啊”
    “知道了,中午我就不回来了。”
    “那你带点干粮吧”
    “不用了,我都吃这么多了,不能饿,到晚上还能多吃点毛豆”
    “就知道吃……”
    吃完饭,刘默和老爸老妈打过招呼后,就拿了一个蛇皮袋,出了大门。
    “哟,小默,放假回来了,这是要干什么去啊”
    刘默抬起头看着说话的人,心里说不出的厌恶。
    这是他的六姨,和他家挨着住,从小就是老妈带大的,后来结了婚,两口子没什么着落,又是老妈帮着张落儿着工作,那时候大姐长大姐短的,喊的那叫一个亲啊!还非要作邻居,害得盖房子时老爸老妈没少挨累,当年日子过的难,老爸老妈也没少帮衬。
    但就在刘默考上高中那年因为差了五千块钱的学费,当时老妈找到她,说是暂时用一下,几个月就还,可她却说家里没有钱。其实那时他丈夫找到了一个有外块的活,很是挣了一些钱的,老妈当时很伤心的走了。
    最可气的是,没几天后,她家就花了四千多买了一台大摩托,在那个年月的小镇上当真是很出风头。但这就让老妈心里更难过了,这可就是明晃晃的打脸了。
    其实在这件事上,刘默到是并没有太大的怨念,单就钱财上说,刘默始终觉得谁有都不如自己有,别人借不借给你那是人家的事,钱是人家的,哪怕人家烧了扔了就不借给你,你也不用有什么怨气,这个世界上大家还是更愿意作锦上添花的事,而不是雪中送炭。
    所以也谈不上什么怨恨,但后来又发生的那些事,让他彻底的认清了这一家人,对他们也就再没有任何情感可言了。如果一定说还有什么,那就是深深的厌恶了。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没事,去山上转转,采点山花椒”刘默淡淡的说着。
    后世自从看清了这一家人的面目后,刘默就再没叫过姨,每次见面,只要对方不开口,刘默就当没看见一样,轻轻的走开,就算是对方先开口,刘默也只是不咸不淡的答一声就走。
    这还是碍于老妈的面子,不然刘默才懒得鸟他们。
    唉,老妈这一辈子太善良了。
    “那一会让你姨夫骑摩托带你去吧,正好他也要上山”
    “不用了,我就在附近转转。走不远的”
    刘默没兴趣再说什么,径直的走了。
    “傲什么傲,不就会学个习吗,没钱还不是白搭,你以为真愿意送你啊,不用花油钱,不过跟你气一下”
    走出很远的刘默听见了这小声的咕囔声,只得无奈的摇摇头,这人性啊,想想当年自己真的是太傻了。
    经过空间里百年的修炼,刘默现在的五感都异常的敏锐,已经远超于常人了,只是他自己还不没意识到而已。
    信步来到街上,刘默在想自己到底要去哪里,虽然小镇的四周都是山,但离小镇太近的山刘默是不打算去的,因为那里不会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小镇的居民都会上山捡烧柴,所以附近的山上就连好些的烧柴都被捡光了,去了也是什么都找不到的。
    要去就得去那些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里,那里才能找到一些好东西,当然那里也会很危险,深山老林里由于没有被人类开发,所以还是一切保持着原生态,也是各种野生动物最后的乐土。东北虎当然不会再有了,但黑熊,狼,野猪这些有危险的动物还是有很多的。
    但刘默相信,以自己现在的能力完全可以应对。
    唉,要是也有个摩托就好了,好几十里呢,得走到什么时候啊,在有人的地方也不能用轻功啊。
    刘默只好无奈的来到汔车站,他知道有一趟去山里的车,那个班车的终点是离原始森林不足十里的最后一个有人居住的小林场。
    顺利的买了票,上了车刘默才发现人居然还挺多,也难怪,这个季节有空闲的人都会去采山,来挣些钱贴补家用。
    好不容易挤到后面找了个座坐下,刘默本打算闭上眼进空间里看看,但却被旁边的一个瘦瘦弱弱的孩子吸引了目光,这孩子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但长得很瘦小,一脸的菜色,显然是长期的营养不良,乱蓬蓬的头发遮在脸上,看不太清面容,但一双眼睛却露在外面,也正是这双眼睛吸引了刘默。
    那双眼睛清清亮亮的说不出的纯净,虽然有些哀伤和怯懦,但却掩饰不住那骨子里透出的倔强。
    刘默想这一定是个苦命的孩子,他到是有心帮帮他,但可惜他现没那个能力,自己还是个穷光蛋呢,而且从这个孩子的目光中他能看出来,就算他有能力帮忙,人家也不一定会接受,
    那目光里的倔强和坚定说明这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孩子,是绝计不会轻易接受别人的施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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