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泛白,黑幕缓缓散开。
    林中晨雾未散,朦胧笼罩,宛如缥缈仙境。
    陆渊源不在乎阿玉女鬼,疑惑出声,有一人影从浓雾中走出。
    烟雾缭绕,叫人不禁觉得这该是位自仙界下凡的仙女。
    可他听那笑声,好似是个男子,那就是……小仙男?
    层层迷障下的人影朝他走来,渐露真面目。
    眉眼狭长,好似狐仙幻化的公子,瞳孔呈淡琥珀色,乌黑的长发及腰束在脑后,晨风吹拂还能看到沾染了林间的露水。
    陆渊源觉得他应该不是个人。
    看他自己就知道,凡人脚踩在大地上,他在林子里逛了半夜了,脚底下一定有新泥,裤脚也难免蹭上,总有痕迹。
    来人步履轻盈,行走间潇洒肆意,偏生这衣衫未沾半点新泥,干净得像是万里无云的晴光,行走间还带着室内燃着的沉香。
    “我们……以前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陆渊源想也知道自己又多蠢,街边的登徒浪子看见美女走不动路也是这样搭讪的。
    小熙迟迟未听到动静竟不知何时也到了跟前,却见一旁阿玉嘲讽讥笑。
    “呵,老色胚!”
    亏她以为道士跟旁的臭男人不一样,原来也是个见到美色走不动道的,居然说她俗气……
    阿玉也没敢骂得太过分,尘世的皮囊哪有不俗气的,她这般腹诽之际就见到了不俗气的。
    绝世之姿,不似在人间。
    作恶多端的凶徒都长成这副模样怕是都会有不少人原谅他,如此是不是人也没那么重要了,惘论臭不要脸的道士还有别的癖好。
    阿玉本以为凡是美人碰到这样不着调的调笑都是厌恶厌烦的,正等着看臭道士被骂得狗血淋头,却见那美人跟被鬼迷了心窍一般浅浅一笑。
    “见过吧!”
    竟能听到回应,陆渊源也是意料之外,一时间身处何地都忘了。
    对面那人无奈提醒他:“这二位你打算怎么办?”
    阿玉回过神来忙把小熙紧紧抱住,“不行,你不能带他走!”
    陆渊源也没忘了自己是来干什么的了。
    “你不放他走,那只能你们一起走,冥府管生死轮回,孤魂野鬼哪这么好做。”
    阿玉听进去这话,却还是苦笑,“臭道士你说得简单,我被困在这儿几十年了,小熙在这儿也快十年了,能走我们早就走了,我们根本离不开西桃山!”
    “是因为……山下那些村民?”
    陆渊源看她警惕的眼神,难免扶额。
    他早说,摊上事儿了。
    抬眼见仙人还杵在一旁,陆渊源犹豫询问,“你也是因他们而来的还是……”还是我哪日得罪过的山精鬼怪来寻仇的?
    虽说阿玉骂的不错,但陆渊源真不是见着美人走不动路的老色胚。
    不过他掂量了一下,眼前这人找他麻烦,他大概率是无力还手的。
    悄无声息,凭空现身,就他半吊子的水平,与送死无异,但这人对他并无恶意。
    “他们滞留人间时日太长,此事乃是冥府失职,刚巧信鸦目睹那小鬼,本以为只是小事,这才将道友引了过来,冥府探查后发现他二人与人间旧案牵连,我这才过来一探究竟,望道友见谅。”
    听听就知道,就算不是人那也是颇有涵养的鬼东西。
    陆渊源还是第一次知道自己到底是干什么的,他入行太晚,师父没有领进门,他是一个人瞎捣鼓,只知道会有莫名的信件送到家中,后来学了一点旁门左道后也只敢接小鬼这种等级的差事,只知道死后徘徊难归冥府的魂灵是由他们接管负责送他们归去。
    即使如此,也能收到在人间算是不菲的报酬,他做了七年,第一次见到同行。虽然看着也不像同行。
    “不知您是何方神圣?信鸦又是什么?”
    那人眯眼看他,像是他说错了什么话。
    良久才听到应答。
    “朱明镜,只是个差役。人类行走人间调查比冥府人员方便,偶有滞留人间的魂魄未能及时带回,或者妖魔鬼怪之类的事端,都会有信鸦带回,经由分拣出区分等级,分散到人间的代收点由公员处理。”
    “听着像快递啊!”
    朱明镜点头,“本就是以人间为范本建造的。”
    倏然像是想到什么,他盯住陆渊源似笑非笑,“那道友名姓呢?”
    “陆渊源。我应该不是你们代收点的人。”
    “那还真是我们失职了,竟叫未入编制的凡人接了活。”
    “我师父应该是你们在编的,他留下的东西里有这些,我就照着做了,应该是我自作主张。”
    这俩旁若无人地聊了起来,陆渊源也没注意到一旁的阿玉脸色有多难看。
    冥府,冥鬼,活着的一切死后的去处。
    便是猜也知道那是什么地方。
    朱明镜是何人她不知道,但阿玉觉得她应该是非得与小熙分开了。
    “这件事我们之后再谈,信鸦的信你既然接了,也没有半途而废的道理。”
    “嗯,是要查山脚那些人的所作所为吗?”
    “不必。人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都在本子上写着,用不着费那时间。”
    陆渊源心说,这还挺好的,上帝视角啊,这可是多少人的人生啊!
    但也在心中警醒,就算是冥府一员,能看命簿还大大方方要告诉他的人,轻飘飘一句差役,过于搪塞了。
    此人绝非是泛泛之辈,不过话说回来,既然妖魔鬼怪都有了,眼见一位自晨雾中现身的人,就算他自称是神,陆渊源也不会惊讶。
    “西桃沟村,祖辈世代居住在此地,千百年间,凡外来人入村中,无论男女,都未再离开过。”
    陆渊源了然问道:“拐卖人口?”
    朱明镜很是奇怪问他,“你怎么会这样想?”
    “他们与外界相通的路只有那个山洞,来的人没走出去,只能是走不了,人长着双脚,走不了的就是捆着绑着的没了自由的人。”陆渊源早有此猜测,但并不能肯定。
    “差不多,也不全是。”
    陆渊源洗耳恭听,阿玉愣怔脸色难看,像是想起了一件难堪之事,只有小熙仍带着光明坦荡的笑意。
    眼前自称冥府差役的人闲得无聊,大有从生物社会行为聊起的意思,村落,人群,繁衍,生存……
    好在在场中人都挺有耐性的,最后他才说到,就算是万物灵长的人,与别的生物也没什么不同。
    西桃沟在好几百年前是名副其实的桃源村,如果没人外人闯入,将外面繁华不同带给他们,想必会一直如此。
    民风淳朴,勤劳耕作,人情往来,以物易物,他们活在自己的国家,与世隔绝。
    第一个闯入这片土地的人奄奄一息带着伤痕,还有许多这里村民没见过的东西和小玩意儿。
    他说,“我是个商户,被人追杀误入此处,你们救我一命,我定会千金报之。”
    村民们笑他,“我们要金子没用,那东西也就是一堆石头,哪有粮食鸡鸭鱼来的实在!”
    商户不解,但为此间民风所感,他养伤期间,不断有村民送来食物药材还嘱托他好好养伤。
    待他伤好之后,他又不想走了,一则是因为找不到回去的路,再则外面的繁华迷眼,他想留在这个桃源村了。
    村民们自然答应,还把村里最漂亮的姑娘嫁给了他,商人就在此扎了根。
    可商人带回来的那些与众不同的东西打动了村子里孩子们的心,他们祖祖辈辈生活在这片美丽又枯乏的土地,羡慕飞鸟能一样见识到不同的山溪。
    “出去看看也好,年轻人嘛,以后就知道了,千好万好还是自己家好!”
    他们都是这样说的,于是有一群年轻人背上行囊,踏上了旅程,之后再没回来。
    可能什么都没找到死在了半路,也可能找到了之后不愿意再回来,村民们最初愿意相信他们的孩子活在斑斓的世界里,只是找不到回家的路。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离开,商人步入中年,儿子即将成人,他活在桃源半辈子,儿子却说想要出去,商人给太多人讲述了他行商走南闯北的经历,他说这些的时候半是自豪半是沧桑,他看着别人家的孩子背井离乡,想他还能活着的岁月,晚年要忍受膝下无子的凄凉。
    村民们开始自欺欺人地相信,那些曾飞出去的鸟儿流亡在归途,他们设法阻止飞鸟离群。
    商人想起了他带进来的东西里,有一种花的种子,能让他们的孩子永不离开。
    外面的人说,花儿能带来仙境一样的幸福,解乏舒缓,唯一不好的就是会上瘾。但那有什么关系,他们可以种植源源不断的花儿,绵绵不绝。
    于是村里的人看到了花儿显著的功效,养儿防老嘛!
    年轻人不再往外跑了,偶尔的无力也只是一时的,他们永远不会逃离父母和故乡,会扎根在土地里,老老实实生存繁衍。
    朱明镜说:“这就是西桃沟村发展繁衍的全部。”
    “天长日久,近亲结婚,这个村子是怎么补充新鲜血液的?”陆渊源觉得这个村子到今天还在真是奇迹,谁跟谁都有些血缘关系。
    最神奇的莫过于此,人类依靠骨血繁衍,偏偏骨血排斥与自己相同的血肉交融,人将其称之为伦理。
    朱明镜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倒是恍惚的阿玉在解释。
    “一开始是换亲,兄娶妹,姐嫁弟,后来他们打通了村里与外界的关联,就是那个山洞,山洞的外边,进来的人不会再出去,山洞的里边,不会放任何人出去。”
    “我就是进来了出不去的人。”
    阿玉说,她和恋人一起来的,意外来到的,不是被拐卖,也不是被人强迫,他们只是旅行到这儿的。
    太偏远的村落,就像一个独树一帜的国家一样。
    “村子里的人一直很热情,杀羊宰鸡招待客人,会在晚上跳舞饮酒,客人仿佛来到了天堂,当而我们说要离开这个天堂的时候才发现已经走不了了。”
    “我和恋人被视为同村的居民分配给一男一女,成为他们的伴侣,就像是给畜生配种一样,我们就是改变族群残缺基因的种马,配给合适的人。”
    “我们反抗,才被告知吃的饭菜里加了那种美丽带毒的会令人上瘾的花,他们说,曾经用这种方式留住过很多人,留住孩子,留住外人……”
    “最后我的恋人妥协了,但因为没有与我适龄的男子,我听到了他们的打算,不管是谁,只要能和我生下孩子,我就嫁给谁。”
    “不能想象的荒谬是吧,他们自己建造了一个王国,把所有人都当成配种的牲口一样,巴掌大的村子,谁家祖上都是一家人,现在还会有生下来就是多了条胳膊少了条腿的婴儿,都会被处理掉……”
    陆渊源对这样的结果并不意外,在山下看那大娘喂猪的时候他就感觉到了,酸臭的味道里遮盖着残存的血腥气。
    处理的方式也可想而知。
    “他们把那些畸形的婴儿砍碎,扔到猪圈里……”
    他们说,这些孩子是妖魔的诅咒,要让他们被低贱的生物践踏,才没有胆量再来骚扰村民。
    人不能跟疯子将道理,而疯子会将自己身边的一切传染成疯子。
    阿玉不想清醒地看自己变成疯子。
    “我不想活,就自尽了,吊死在这山上的一棵树上。”
    “那小熙呢?”
    “他啊,他年纪还小,只是意外从山上滚落致死,他是个不听话的孩子,这儿的村民们对□□冥顽不灵的坏孩子需要花费太多的精力,死掉一个也不可惜,虽然他也是被拐卖到这儿的。”
    后来就更容易了,只靠外来的成年人依然不够,村子里生下来残缺的孩子越来越多,有人从外面抱养,还不够,那就从人贩子手里买。
    陆渊源见到的那些淡漠麻木的孩子大多是被拐卖到此处且知道无法离开的孩子,而那些奔跑欢笑的孩子,要么是当地幸存的康健儿,要么就是放弃了挣扎,彻底被留在这儿认了命的孩子。
    “你们为什么离不了这个地方?”陆渊源不懂,已然死去了,为何还是离不开?
    虽说有地缚这一说,土地囚禁亡灵,多是故土且心怀仇恨,阿玉并未成为西桃沟的一员,照理是困不住的。
    “身体离开了,魂走不掉,这位姑娘是自尽,大罪之人,这是惩罚。”朱明镜这样说,“至于小娃娃……是自己不想走吧!”
    朱明镜看那名叫小熙的孩子,不由笑了。
    “姐姐在哪儿,小熙在哪儿,姐姐不要害人。”
    阿玉扪心自问,看着山下那群人活得好好的,凭什么自己就要死在山林看着尸身腐烂发臭。
    她恨啊,也想就这样算了,干脆杀光所有人,管什么后果不后果的,死都死了……但幸亏有这个孩子陪着她。
    她以为这个孩子跟她一样怨恨山下的村民,竟未觉察到这个孩子不一样。
    山下的那些人,一群失了智的疯子,十恶不赦,可至少……也曾是像小熙一样的孩子。
    天真烂漫的孩子不得已长成了作呕的大人,残忍悲哀,但又是事实,担着与生俱来的罪责。
    阿玉不会原谅,也承认他们的悲哀,但罪恶终要终结。
    朱明镜知道她自杀也非本愿,但不能不罚。
    “《条例》第十八条,自杀之人,罚,死地徘徊三十载。今朝业满,你在此地等候,会有人来接你的。”
    “小熙怎么办?”
    朱明镜略作思索后道:“他先跟着我们。”
    阿玉俯首之后又觉得不对,谁是“你们”?
    陆渊源也看小熙,若是没会错意,那应该是他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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