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得是白衬衣黑西裤,始终一双干干净净的小皮鞋,鼻梁端架个细框镜,看着温文儒雅,和声细语,实则是进退有度的那种人。换句话说,肯定是和郑斯琦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郑寒翁可看着一点儿不讲究,说的不地道些,分明是个邋里邋遢的小糟老头。皮肉懈的不成样子,背也佝偻的挺厉害,倒是一双眼睛看起来像个年轻人似的通透明亮,不像有些人,,年纪大了,就蒙了层雾进去。
    “您还说呢,您就总记不得锁后门儿,姐跟您说了得有八百遍了吧?您就不听,迟早家就给人搬空了。”
    郑斯琦手背到后头比了个v,食指和中指又兔耳朵似的俏皮地弯了弯。乔奉天看了就没辙地在心里笑了——郑斯琦在逗他,安慰他,让他别怕,没事儿。
    “咱大院儿里哪儿真有贼啊。”
    “上月您那小电驴是自己长腿儿跑的是吧?”郑斯琦侧身让乔奉天从门外进来,顺手合了铁门,“现在人杂,也不知道是谁一天天儿说什么好好地侯爷府成了大杂院儿。”
    “你甭跟我抬——哟,谁啊这?”
    郑寒翁盯着眼生的乔奉天一怔。
    乔奉天本来就显小,今儿又特意穿了白t白鞋,搭一条天蓝色的水洗牛仔裤,学年轻人的时髦穿法,往上翻了一道裤脚,恰到好处地露了一截脚腕儿。相较之下看起来更小,二十不得了。
    “你学生啊?”
    郑斯琦听了想扶额,还真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作者有话要说:
    不久大概就完结了吧大概,毕竟生活里的很多问题对我而言是永存的,不可能一次解决清楚的,给予一个迎阳的正确放向,我觉得就很够了。好与不好,每一个读者的评价我都认真接纳,并且自勉。提前感谢各位四五个月来的鼓励与陪伴。
    第111章
    郑寒翁风华正茂至垂老,从来没讲究过,没一点儿文化人看着该有的样子,横看竖看看不出他能写一手好软笔。在市博物馆研究的也是青铜器,专门玩儿锅玩儿鼎,手劲儿大,特符合他鲁直的急脾气。
    郑斯琦和他的关系难以定义,好与不好,都说不上。郑斯琦年轻的时候,郑寒翁膈应他不学无术;这几年人沉下来了了,郑寒翁又嫌他净端架子假正经。除却找了个铁饭碗又生了个好闺女以外,郑斯琦没做几件让郑寒翁称心顺意的事儿。
    典型中国式的亲情悖论,彼此牵着一根不咸不淡的沉默父子关系,玩笑偶尔也开,体己话却几乎不说。像有个顷刻就能崩裂的趋势预兆,可又相互都清楚,这感情血浓于水,没想象中的那么弱不禁风。
    “叔叔您好,我叫乔奉天。”乔奉天无意识的背手,抿嘴笑了一下,“郑老师的朋友,没招呼就跟来了,打扰您了。”
    郑斯琦在他后头笑,看乔奉天白衣领上那截雪白的脖子直直的。不错,还挺不卑不亢,没磕磕绊绊心虚的话也不会说,上来就掉了链子。
    “嗐,看我老眼昏花张嘴就胡说。”郑寒翁笑了一下,抬手举着小铁锹忙往屋里头比划,“行行行,天热,赶紧进屋喝点儿水吧,甭搁院子里蹲,这儿蚊子多。”
    乔奉天回头看了一眼郑斯琦。
    “走,进屋给你泡壶龙井”郑斯琦向前推着乔奉天的肩,“平常老爷子都舍不得喝的。”
    “哎对,用我那个紫砂的壶泡。”郑寒翁在手里比划了个似是而非的圆,冲着郑斯琦,“客厅脚柜上摆着的那个,你大舅送我的那个你知道吧?”
    “知道,您恨不得拿来当传家宝的那个。”郑斯琦开了纱门,转过头问郑寒翁,“您不进来啊大热天儿的?”
    “你俩先进去呗,你姐领枣儿一早上菜市了,西瓜酸梅汤什么的搁冰箱里头镇着呢。”郑寒翁把帽檐往下按了按,“好些日子没下雨,那虎皮兰瞅着都干巴了我来给翻翻土。”
    “哎,爸。”郑斯琦听完想起来个什么,伸手拍了拍乔奉天肩,“正好,我今儿给您带来个养殖顾问,专业的。”
    乔奉天在纱门边上一愣,特想说“你甭听他扯”。
    “谁啊?你这朋友啊?”郑寒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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