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篮球赛如果输了,我们就要把哈佛大学华夏俱乐部的场地让给德国人。那可是咱们华夏留学生前辈们努力赢回来的,如果在我们手里丢失,那实在是太丢人了。”
    “没错。真要输了场地,咱们在哈佛大学头都抬不起来。”
    “可是…!”
    “好了,你们就别为难老赵了。他的篮球水平确实不行。”身穿11号球衣,打中锋的黄志培说完后,转过头,“老林,要不你控球后卫,让朱林替你打得分后卫,他的水平虽然不如你。但肯定比让老赵打控球后卫的水平强。”
    林俊微微皱了皱眉,“我打控球后卫,得分的话还行,但掌控节奏,组织进攻就差的太远了。”
    “现在我们也没有别的更好的选择了!”
    能来哈佛大学留学的华夏人当中,你要找几个学霸,那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如果你要找几个打篮球好的学霸,就只能矮子里面拔将军,纯粹碰运气。
    “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或许我可以尝试一下!”
    清朗的声音,让正愁眉苦脸的众人,下意识的转头看了过去。
    第四百九十一章 萌发的兴致
    第四百九十一章萌发的兴致
    ……
    看着面前身穿深灰色休闲装,长相英挺,身材高大而壮硕,气质沉稳而又透着一股贵气的年轻人,几人jiāo换了一下眼神,发现彼此都不认识对方。但熟悉的普通话,让在异国他乡求学的众人感觉到一丝亲切。
    “同学,你也会打篮球?”
    郭守云笑了笑,眼角余光瞟到旁边的篮球,伸脚一勾,娴熟的拿到自己手里后,轻轻一拨,橘红色的篮球很快在他右手食指指尖上轻快的旋转起来。
    “我曾经在校队打过控球后卫,水平应该不比你们刚才那个崴到脚的朋友差。”
    黄志培深深的看了他一眼后,点了点头。
    “我们相信你!”
    “黄哥…!”
    “老大…!”
    挥手打断众人的话后,“现在我们也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了。而且,比起老赵,我还是觉得这位兄弟更靠谱。”
    “可是他没跟我们打过配合,现在就上场能找到节奏吗?”
    “刚才在场边的时候我已经看了一会,你们打球的特点我都记住了。11号中锋,脚步扎实,手感柔和,中投和右勾手准确度最高。3号大前锋,对抗能力不错,卡位精准;8号小前锋,速度快,习惯于右侧内切,直冲篮下上篮;9号得分后卫,中投精准。”郭守云没说缺点,因为没人喜欢自己的缺点,被当着所有人的面点出来。那是教练的活,他只是想在这个时间段打打篮球而已。
    “可以啊,哥们。没想到你的眼睛还挺du的!”打大前锋的邵小军道。
    “让这位兄弟替梁子上场,我想大家都应该没问题了吧?”黄志培转头问道。
    剩下几人都摇了摇头,他们也不是傻子,都明白能够在短时间内就看出他们优缺点的家伙,必然对篮球有着很好的理解,是行家里手没错。而且,这个自告奋勇的家伙,看起来怎么都比旁边知根知底的菜鸟替补强。
    “兄弟,你穿多大的鞋子?”
    看着他周身什么都没带,黄志培也没有多费唇舌。
    “44码,衣服xxl,短裤33!”
    简单考虑了一下后,黄志培转过头,“惠子,惠子,去把梁子的背包拿过来。”
    很快一个扎着马尾辫,带着白色遮阳帽,身高接近一米八的高挑女孩,拿着一个阿迪达斯的斜挎包走了过来。
    “哥,给你!”
    “我妹妹黄慧子,以后介绍你们认识。”说着黄志培打开挎包,拿出里面的白色阿迪达斯球衣,“你比梁成高一些,不过衣服穿他的应该没问题。而且你们的鞋码也相同,正好一块给你。”
    点头后,郭守云接过来,看了一眼后点了点头。
    “这里有换衣服的地方吗?”
    “只能我们几个帮你挡一下了!”黄志培道。
    这点他也理解,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时间不能多耽搁。把跟着来的邓峰叫过来,跟黄志培他们围城一个圈后,里面的郭守云快速换好了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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