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几日过去,二人都没有回来,金怡很是焦急,欲前往双木城一探究竟,都被刘烟和金刚拦下。刘烟笃定,连南疆不老泉那等凶险之地两人都能全身而退,小小一个双木城更是不在话下。相比之下,金怡的安危才是头等大事。
刘烟见金怡整日将自己锁在房中闷闷不乐,恐她忧思过度,便提议几人去这大街之上游玩一番。金怡本想回绝他们,恰在此时龙百翔出现了。原来他已私下派人去双木城探听消息,得知他二人有惊无险,现被剑门奉为上宾,恐怕要过些时日才能回来。刘烟闻此消息,心中宽慰许多。虽然小风与姬东洋是代表天狼帮与剑门议和,但天狼众人并不关心二人的死活。唯有龙百翔,身为帮内炙手可热的接班人,不仅力排众议,一心维护这些帮外之人,还事无巨细地为我们打点一切。望着眼前这风度翩翩的英俊男儿,刘烟心中不免又生出几分好感。
金怡知晓史烈风并无危险,心中高兴不已。自从小风走后,金怡每时每刻都在为他担心,如今心中大石落地,竟主动提出要去府外游玩一番。刘烟和金刚自然是要一起陪同,龙百翔此刻并无要事,当下答应作陪。
几人来到城中最繁华的一条街市上,此时已近正午,往来行人甚多,身边吆喝叫卖声不绝于耳,从门外看向各家店铺里,酒楼茶肆多已宾朋满座。
刘烟见此情形不禁感叹道“我与金刚从小在北境长大,从未见过如此景象。没想到一座狼首城竟如此繁华,中原之富庶可见一斑。”
龙百翔点头道“这狼首城乃是天狼堂主申仪的封城,爹爹常说申堂主有雄才大略,机敏过人,此城由他多年苦心经营,繁荣富庶自不必说。不知我们一路走来,烟弟是否看到众多的天狼弟子?”
他们从这天狼府中走到此处,的确看到不少身穿天蓝狼尾服,手持佩剑的天狼弟子,大多都是两人同行,这情景在中原其他地方不曾有过。
“的确见到许多天狼弟子,他们巡街的方式似乎与中原其他城镇不同。”
“烟弟所言即是,申堂主将这巡城之人分散开去,无论城中哪处发生动乱都可及时平定,哪怕夜晚也是如此,故而贼盗之事甚少,甚至掌灯时分,百姓家夜不闭户也是寻常。若百姓遇到不平之事,有冤屈要诉,可去这狼首城府中,护城使申通会为他做主。”
“哦,那个莽汉?”刘烟想起前几日申通与姬东洋堂上的一番理论,其人不仅狂妄自大,更是恃强凌弱,恐怕他为百姓主持公道,也只能是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罢了。
金怡走在这大街上可是高兴得很,身为他人眼中的大家闺秀,言行举止必定约束不少。而自从跟随小风离开了金座城,她便如鱼儿进了水中,整日喜笑颜开,似乎这金家外面才是自己真正的归宿。眼见她左顾右盼,行为举止真如孩童一般。
“大叔,这馒头好吃吗?”
“好吃好吃,保你越嚼越甜!”
“小哥,这团扇真是好看!”
“姑娘喜欢可多挑几把,若是钱不够,在下可赊账,姑娘下次再来给钱也可!”
街上摊主见有绝色女子上前询问,一个个都抢着上前搭话。金刚见此情形,赶忙走上前去,横眉怒视着金怡身边不怀好意的人群。
众人见金刚豹头环眼,只被瞪上一眼,便如同尖刀扎进心肝一般,一个个便不敢再看。金怡身边的人群也少了许多。刘烟见此情形,在心中感慨道“这红颜祸水一词也并非是空穴来风,就连自己也因为这男身女相,从小便生出了许多误会。”
几人走到一家成衣铺前,金怡忽然停下脚步。她想起小风身上的衣服虽是干净,但补丁甚多,样式也有些老旧了。不如为他买上几身好的,他穿上后定会意气风发,俊美无双。金怡径直走进铺子,老板正在屋内饮茶,抬头见一绝色女子款款走入自家铺中,赶忙放下手中茶杯,满脸堆笑,迎上前来。
“姑娘可是要买衣裳,来我这家店就对了!您看我这成衣款式齐全,用料都是上好的,若有看中的尽可一试!”
“不买衣裳到你这成衣铺作甚?”金刚紧跟着也进了铺子,见老板笑得如此谄媚,冷声呵斥了几句。老板一见不禁打了个冷战,脸上的笑容也收敛了许多。
金怡环看一周,适合小风的衣服还未找到,目光却停留在墙上挂着的一件女装身上,虽是素色,但款式甚是独特,衣襟巧缝,银色花朵点缀其上,一根透明丝带系于腰间,用料也看得出是上等丝绸,女子穿在身上必定如仙女入凡,美艳绝伦。
老板见金怡似乎看中此件衣服,赶忙上前说道“姑娘真是好眼力!此衣乃家师心血来潮偶然制成,用的可是南疆的上等蚕丝,做工也非常精细,刚放入铺中便有人争相购买。奈何家师做时多裁了几尺布料,较一般女子而言长了不少,有身材高挑的女子来买,又觉得价格太高,一来二去就冷落了下来。恐怕这件衣服也难觅其主啦!”说完,店主摇了摇头,心中甚是惋惜。
“既然这衣服城中女子都很喜欢,为何不按此款式再做些尺寸合适的呢?”开口发问的是刘烟,他与龙百翔恰好此时进入屋内。
“公子有所不知,这衣服能如此与众不同,皆因这来之不易的南疆蚕丝,此次家师用掉了不少,剩下一些已不够制成一件成衣了。故而只能将它挂于屋内,做个招牌吧!”金怡一听心中也觉可惜,但又想起此次是为了小风而来,故而转头去看另一侧的衣服了。
龙百翔此时望着这件女子衣衫,心头冒出一个古怪想法,若他的烟弟能穿上这件女装,定比这金怡还要美上几分。
刘烟此时正在帮金怡挑选合适的尺码,转头竟然发现龙百翔此时脸色绯红,心下有疑,走上前去,问道“龙兄,你怎么了?难不成你身上的伤痛又发作了?”说完,用手去触他的身体。
此时龙百翔如身体触电一般,猛地弹开,连忙摆手说道“没事没事!烟弟放心,我身体无碍,只是只是屋内人多,有些喘不上气罢了!”说完,不敢再看刘烟,直接出了这店铺门口。刘烟不知他是何意,恰巧金怡此时唤他,他便不再多想,转身去挑选衣物了。
几人从成衣铺离开,刘烟发现龙百翔有些神不守舍,与他说话也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不似在府门之时那样谈笑风生。不禁小声问道“龙兄,你是否身体抱恙?若真是难以支撑,我们一同回府就是了!”
“我身体无碍,金怡难得出来游玩一次,还是不要扫了她的兴致吧!”龙百翔避开刘烟动人的眉眼,看似漫不经心地回答着。
刘烟听龙百翔所言尽是为金怡着想,恍然顿悟。或许他心中还对金怡有情分,碍于小风的出现,只能默默将此情谊藏于心中。
想到此处,刘烟心口隐隐有些发疼,他此刻竟希望自己是名女子,容貌不必秀丽,只是一名普通女子,不用去想那北境之殇,更不必理会父亲的野心,只要寻一夫君足矣。而那唯一人选就是龙百翔。今生二人若能尽情彼此相望,执手相牵,此生也再无遗憾了。
“女儿,不要啊!”
忽听前方传来一悲怆之声,刘烟正被心事所累,听到此声还未及反应,却见龙百翔双脚一点,如蜻蜓点水般越过前方数人,向着声音来的方向寻去。
“金刚,保护好金怡姑娘!”刘烟说完,一跃上了屋檐,向着前方人群聚集方向而去,众人只见屋顶尘烟滚滚,瓦片晃动之声不绝于耳。
刘烟见金怡整日将自己锁在房中闷闷不乐,恐她忧思过度,便提议几人去这大街之上游玩一番。金怡本想回绝他们,恰在此时龙百翔出现了。原来他已私下派人去双木城探听消息,得知他二人有惊无险,现被剑门奉为上宾,恐怕要过些时日才能回来。刘烟闻此消息,心中宽慰许多。虽然小风与姬东洋是代表天狼帮与剑门议和,但天狼众人并不关心二人的死活。唯有龙百翔,身为帮内炙手可热的接班人,不仅力排众议,一心维护这些帮外之人,还事无巨细地为我们打点一切。望着眼前这风度翩翩的英俊男儿,刘烟心中不免又生出几分好感。
金怡知晓史烈风并无危险,心中高兴不已。自从小风走后,金怡每时每刻都在为他担心,如今心中大石落地,竟主动提出要去府外游玩一番。刘烟和金刚自然是要一起陪同,龙百翔此刻并无要事,当下答应作陪。
几人来到城中最繁华的一条街市上,此时已近正午,往来行人甚多,身边吆喝叫卖声不绝于耳,从门外看向各家店铺里,酒楼茶肆多已宾朋满座。
刘烟见此情形不禁感叹道“我与金刚从小在北境长大,从未见过如此景象。没想到一座狼首城竟如此繁华,中原之富庶可见一斑。”
龙百翔点头道“这狼首城乃是天狼堂主申仪的封城,爹爹常说申堂主有雄才大略,机敏过人,此城由他多年苦心经营,繁荣富庶自不必说。不知我们一路走来,烟弟是否看到众多的天狼弟子?”
他们从这天狼府中走到此处,的确看到不少身穿天蓝狼尾服,手持佩剑的天狼弟子,大多都是两人同行,这情景在中原其他地方不曾有过。
“的确见到许多天狼弟子,他们巡街的方式似乎与中原其他城镇不同。”
“烟弟所言即是,申堂主将这巡城之人分散开去,无论城中哪处发生动乱都可及时平定,哪怕夜晚也是如此,故而贼盗之事甚少,甚至掌灯时分,百姓家夜不闭户也是寻常。若百姓遇到不平之事,有冤屈要诉,可去这狼首城府中,护城使申通会为他做主。”
“哦,那个莽汉?”刘烟想起前几日申通与姬东洋堂上的一番理论,其人不仅狂妄自大,更是恃强凌弱,恐怕他为百姓主持公道,也只能是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罢了。
金怡走在这大街上可是高兴得很,身为他人眼中的大家闺秀,言行举止必定约束不少。而自从跟随小风离开了金座城,她便如鱼儿进了水中,整日喜笑颜开,似乎这金家外面才是自己真正的归宿。眼见她左顾右盼,行为举止真如孩童一般。
“大叔,这馒头好吃吗?”
“好吃好吃,保你越嚼越甜!”
“小哥,这团扇真是好看!”
“姑娘喜欢可多挑几把,若是钱不够,在下可赊账,姑娘下次再来给钱也可!”
街上摊主见有绝色女子上前询问,一个个都抢着上前搭话。金刚见此情形,赶忙走上前去,横眉怒视着金怡身边不怀好意的人群。
众人见金刚豹头环眼,只被瞪上一眼,便如同尖刀扎进心肝一般,一个个便不敢再看。金怡身边的人群也少了许多。刘烟见此情形,在心中感慨道“这红颜祸水一词也并非是空穴来风,就连自己也因为这男身女相,从小便生出了许多误会。”
几人走到一家成衣铺前,金怡忽然停下脚步。她想起小风身上的衣服虽是干净,但补丁甚多,样式也有些老旧了。不如为他买上几身好的,他穿上后定会意气风发,俊美无双。金怡径直走进铺子,老板正在屋内饮茶,抬头见一绝色女子款款走入自家铺中,赶忙放下手中茶杯,满脸堆笑,迎上前来。
“姑娘可是要买衣裳,来我这家店就对了!您看我这成衣款式齐全,用料都是上好的,若有看中的尽可一试!”
“不买衣裳到你这成衣铺作甚?”金刚紧跟着也进了铺子,见老板笑得如此谄媚,冷声呵斥了几句。老板一见不禁打了个冷战,脸上的笑容也收敛了许多。
金怡环看一周,适合小风的衣服还未找到,目光却停留在墙上挂着的一件女装身上,虽是素色,但款式甚是独特,衣襟巧缝,银色花朵点缀其上,一根透明丝带系于腰间,用料也看得出是上等丝绸,女子穿在身上必定如仙女入凡,美艳绝伦。
老板见金怡似乎看中此件衣服,赶忙上前说道“姑娘真是好眼力!此衣乃家师心血来潮偶然制成,用的可是南疆的上等蚕丝,做工也非常精细,刚放入铺中便有人争相购买。奈何家师做时多裁了几尺布料,较一般女子而言长了不少,有身材高挑的女子来买,又觉得价格太高,一来二去就冷落了下来。恐怕这件衣服也难觅其主啦!”说完,店主摇了摇头,心中甚是惋惜。
“既然这衣服城中女子都很喜欢,为何不按此款式再做些尺寸合适的呢?”开口发问的是刘烟,他与龙百翔恰好此时进入屋内。
“公子有所不知,这衣服能如此与众不同,皆因这来之不易的南疆蚕丝,此次家师用掉了不少,剩下一些已不够制成一件成衣了。故而只能将它挂于屋内,做个招牌吧!”金怡一听心中也觉可惜,但又想起此次是为了小风而来,故而转头去看另一侧的衣服了。
龙百翔此时望着这件女子衣衫,心头冒出一个古怪想法,若他的烟弟能穿上这件女装,定比这金怡还要美上几分。
刘烟此时正在帮金怡挑选合适的尺码,转头竟然发现龙百翔此时脸色绯红,心下有疑,走上前去,问道“龙兄,你怎么了?难不成你身上的伤痛又发作了?”说完,用手去触他的身体。
此时龙百翔如身体触电一般,猛地弹开,连忙摆手说道“没事没事!烟弟放心,我身体无碍,只是只是屋内人多,有些喘不上气罢了!”说完,不敢再看刘烟,直接出了这店铺门口。刘烟不知他是何意,恰巧金怡此时唤他,他便不再多想,转身去挑选衣物了。
几人从成衣铺离开,刘烟发现龙百翔有些神不守舍,与他说话也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不似在府门之时那样谈笑风生。不禁小声问道“龙兄,你是否身体抱恙?若真是难以支撑,我们一同回府就是了!”
“我身体无碍,金怡难得出来游玩一次,还是不要扫了她的兴致吧!”龙百翔避开刘烟动人的眉眼,看似漫不经心地回答着。
刘烟听龙百翔所言尽是为金怡着想,恍然顿悟。或许他心中还对金怡有情分,碍于小风的出现,只能默默将此情谊藏于心中。
想到此处,刘烟心口隐隐有些发疼,他此刻竟希望自己是名女子,容貌不必秀丽,只是一名普通女子,不用去想那北境之殇,更不必理会父亲的野心,只要寻一夫君足矣。而那唯一人选就是龙百翔。今生二人若能尽情彼此相望,执手相牵,此生也再无遗憾了。
“女儿,不要啊!”
忽听前方传来一悲怆之声,刘烟正被心事所累,听到此声还未及反应,却见龙百翔双脚一点,如蜻蜓点水般越过前方数人,向着声音来的方向寻去。
“金刚,保护好金怡姑娘!”刘烟说完,一跃上了屋檐,向着前方人群聚集方向而去,众人只见屋顶尘烟滚滚,瓦片晃动之声不绝于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