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任杰反应了会儿,才意识到他还停留在早饭多少钱的问题上:“谁问你要钱了,我是去m记查案子。”
程斌又愣了一下,说:“等我一下,和你一起去。”
俞任杰说的m记不是警局门口这家,而是高速收费口附近那家。这天值班的收营员不是上次的那位陈小姐,店长倒还是原来那个。
俞任杰抬头搜索着墙上的菜单,确定与警局门口那家一致。m记是大型连锁快餐店,菜单为全市统一管理。得到这些信息后,他又确认了一遍:“早上有牛肉汉堡卖么?”
店长笑着说:“我们的早餐里不含牛肉,但如果两位需要,我可以额外让厨房给你们做一份。”
他这么说俞任杰反而觉得心里不踏实:“平时如果有客人在早上提出要购买牛肉汉堡,你们会单独为他制作么?”
店长的嘴角僵了僵,承认:“不会,肉还没解冻呢。”
“我看这附近也没什么牛肉煎包,便利店什么的卖早饭吧?”
“没有,这儿就我们一家店,您想吃什么就在这儿吃。”
“太好了,”俞任杰说:“那么能帮忙查到下上次视频里的男人点了什么餐么?”
店长给那位陈小姐打个电话确认,又从历史账单中找到那天的单据。早上往来的人不多,还算好找。“那位身穿风衣的男子点的是猪柳蛋汉堡套餐。”店长说,猪柳蛋汉堡是销售量最高的一款早餐,在菜单上占了最大篇幅的画面。
这就耐人寻味了,程龙海的肚子里有鸡肉成分与牛肉成分,唯独没有猪肉成分。也就是说,在早餐店出现的男人,虽与穿着相同的服装,却不是程龙海——这是碰巧了呢,还是有人刻意为之呢?
“穿同样款式颜色的风衣还有可能,连帽子的颜色和商标都一样,根本说不过去。”程斌点了两杯汽水,递给俞任杰一杯,作为早餐的补偿:“一定是有人故意在快餐店停留,刻意提到自杀圣地,好让别人以为程龙海在那时出现过。”
俞任杰接过汽水,脸上写着明显的嫌弃:“你的结论真是发人深省,独树一帜。”
程斌知道他在讽刺自己做了显而易见的推测,他转头看向菜单:“别老暗地里说我抠,要不我再给你买对鸡翅?”
“不要。”俞任杰说,低头吸了一口汽水,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程斌悻悻:“冒牌程龙海进入快餐店时,真正的程龙海可能已经服下安眠药昏睡在车里,凶手以此制造他自杀的假象。”
“或者那时程龙海根本不在车里。尸体是在5月18日发现的,抛尸也可以在5月15日之后…”俞任杰做出更大胆的假设:“凶手折腾一番是为了做假的时间证明——把程龙海的死亡时间往后调,给自己争取时间做不在场证明。”
程斌与俞任杰相互看了一眼,都觉得这个假设有几分可能。法医报告中,程龙海的死亡时间范围较大,最可能的几个小时落在半夜。如果出现在汉堡店的人压根不是他,那么他死亡时间就不再是早晨的那一个小时,范围大大变宽。但有两个问题随之而来:
第一,早上7点13分通过高速收费口的人,是不是程龙海?既然汉堡店里灰衣人另有他人,有没有可能在收费口留下记录的人也不是他?
第二,程龙海是究竟是什么时候死的?
之前因为高速收费口的通过记录与快餐店证词,程龙海的死亡时间被判定于5月15日上午8点至9点之间,现在这些都站不住脚了,还引出另一个关键问题,周静送出家门的究竟是不是死者本人?
他是从一开始就被掉包了呢,还是在出门后不久被人杀害的?
从周静邻居家的老婆婆口中得到的信息,她看见的是黑色奥迪与一个男人的背影,按过往的经验,她判断他为程龙海。有没有可能这时她看到的已经是凶手了呢?或许就是为了制造这个不在场证明他才刻意在6点30分的时候出门?
周静究竟是失去了丈夫的受害人,还是杀死丈夫的刽子手?
两人回到警局后更新了案件的状态,大家投入了激烈的讨论中。
程斌提出了一条新的线索:“程龙海和奥迪车被留在了山脚下,但凶手只要是这个城市的公民,就一定会原路返回——那条路是唯一的通道。5月16日下了一场雨,5月17日雨停了,之后并无脚印留下…算上凶手在15号之后抛尸的可能性,他返回的时间为5月15日至5月17日之间。”
俞任杰点头:“如果凶手是晚于5月15日进行抛尸,就有两种可能。第一种,15日那天凶手确实将死者的奥迪开到了山脚下的树林里,但死者并不在车里——凶手是在事后将尸体运去车里的。这只是一种可行性方案,即可以操作的,但这么做对凶手没有意义,得不到任何好处,你们听听算了,不用在意。”
大家先是点头又是摇头,发现他说了一堆都是废话。
俞任杰不急不慢地抽了张纸,擦了擦鼻子继续道:“第二种可能,是凶手在15号路过收费口之后,并没有直接去山脚,而是立刻绕了回来,给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即第一次只是制造死者‘自杀’的证据和他‘没杀人’的证明,并未真的到达目的地。那么在5月17日前,他需要再去一次山脚,把死者和车留在那里。当然,我们假定的情况是,5月15日,7点13分通过高速路口时,坐在死者车里的已经是凶手了。”
程斌又愣了一下,说:“等我一下,和你一起去。”
俞任杰说的m记不是警局门口这家,而是高速收费口附近那家。这天值班的收营员不是上次的那位陈小姐,店长倒还是原来那个。
俞任杰抬头搜索着墙上的菜单,确定与警局门口那家一致。m记是大型连锁快餐店,菜单为全市统一管理。得到这些信息后,他又确认了一遍:“早上有牛肉汉堡卖么?”
店长笑着说:“我们的早餐里不含牛肉,但如果两位需要,我可以额外让厨房给你们做一份。”
他这么说俞任杰反而觉得心里不踏实:“平时如果有客人在早上提出要购买牛肉汉堡,你们会单独为他制作么?”
店长的嘴角僵了僵,承认:“不会,肉还没解冻呢。”
“我看这附近也没什么牛肉煎包,便利店什么的卖早饭吧?”
“没有,这儿就我们一家店,您想吃什么就在这儿吃。”
“太好了,”俞任杰说:“那么能帮忙查到下上次视频里的男人点了什么餐么?”
店长给那位陈小姐打个电话确认,又从历史账单中找到那天的单据。早上往来的人不多,还算好找。“那位身穿风衣的男子点的是猪柳蛋汉堡套餐。”店长说,猪柳蛋汉堡是销售量最高的一款早餐,在菜单上占了最大篇幅的画面。
这就耐人寻味了,程龙海的肚子里有鸡肉成分与牛肉成分,唯独没有猪肉成分。也就是说,在早餐店出现的男人,虽与穿着相同的服装,却不是程龙海——这是碰巧了呢,还是有人刻意为之呢?
“穿同样款式颜色的风衣还有可能,连帽子的颜色和商标都一样,根本说不过去。”程斌点了两杯汽水,递给俞任杰一杯,作为早餐的补偿:“一定是有人故意在快餐店停留,刻意提到自杀圣地,好让别人以为程龙海在那时出现过。”
俞任杰接过汽水,脸上写着明显的嫌弃:“你的结论真是发人深省,独树一帜。”
程斌知道他在讽刺自己做了显而易见的推测,他转头看向菜单:“别老暗地里说我抠,要不我再给你买对鸡翅?”
“不要。”俞任杰说,低头吸了一口汽水,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程斌悻悻:“冒牌程龙海进入快餐店时,真正的程龙海可能已经服下安眠药昏睡在车里,凶手以此制造他自杀的假象。”
“或者那时程龙海根本不在车里。尸体是在5月18日发现的,抛尸也可以在5月15日之后…”俞任杰做出更大胆的假设:“凶手折腾一番是为了做假的时间证明——把程龙海的死亡时间往后调,给自己争取时间做不在场证明。”
程斌与俞任杰相互看了一眼,都觉得这个假设有几分可能。法医报告中,程龙海的死亡时间范围较大,最可能的几个小时落在半夜。如果出现在汉堡店的人压根不是他,那么他死亡时间就不再是早晨的那一个小时,范围大大变宽。但有两个问题随之而来:
第一,早上7点13分通过高速收费口的人,是不是程龙海?既然汉堡店里灰衣人另有他人,有没有可能在收费口留下记录的人也不是他?
第二,程龙海是究竟是什么时候死的?
之前因为高速收费口的通过记录与快餐店证词,程龙海的死亡时间被判定于5月15日上午8点至9点之间,现在这些都站不住脚了,还引出另一个关键问题,周静送出家门的究竟是不是死者本人?
他是从一开始就被掉包了呢,还是在出门后不久被人杀害的?
从周静邻居家的老婆婆口中得到的信息,她看见的是黑色奥迪与一个男人的背影,按过往的经验,她判断他为程龙海。有没有可能这时她看到的已经是凶手了呢?或许就是为了制造这个不在场证明他才刻意在6点30分的时候出门?
周静究竟是失去了丈夫的受害人,还是杀死丈夫的刽子手?
两人回到警局后更新了案件的状态,大家投入了激烈的讨论中。
程斌提出了一条新的线索:“程龙海和奥迪车被留在了山脚下,但凶手只要是这个城市的公民,就一定会原路返回——那条路是唯一的通道。5月16日下了一场雨,5月17日雨停了,之后并无脚印留下…算上凶手在15号之后抛尸的可能性,他返回的时间为5月15日至5月17日之间。”
俞任杰点头:“如果凶手是晚于5月15日进行抛尸,就有两种可能。第一种,15日那天凶手确实将死者的奥迪开到了山脚下的树林里,但死者并不在车里——凶手是在事后将尸体运去车里的。这只是一种可行性方案,即可以操作的,但这么做对凶手没有意义,得不到任何好处,你们听听算了,不用在意。”
大家先是点头又是摇头,发现他说了一堆都是废话。
俞任杰不急不慢地抽了张纸,擦了擦鼻子继续道:“第二种可能,是凶手在15号路过收费口之后,并没有直接去山脚,而是立刻绕了回来,给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即第一次只是制造死者‘自杀’的证据和他‘没杀人’的证明,并未真的到达目的地。那么在5月17日前,他需要再去一次山脚,把死者和车留在那里。当然,我们假定的情况是,5月15日,7点13分通过高速路口时,坐在死者车里的已经是凶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