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秋皱眉转身看去,见到多日末曾见面的沈墨浓二叔沈而立正领着一群人向这边走来。沈而立里面穿着黑色西装,外面罩着一件长款黑色风衣。怀里搂着一个漂亮女人,身材高挑,气质也不俗,据说是个广告模特。
难怪人说男人到中年的三大喜事是升官发财死老婆,这话虽然刻薄,却也印证了一些现实。虽然曹雪琴才死不久,但是沈而立好像并没有悲伤颓废的样子。看起来油光粉面,比叶秋第一次见到他时还要春风得意一些。
身后还跟着一群人,有两个男人,大部份是一群身体妖媚的漂亮女人,衣着时尚华丽,表情倨傲,可能是沈而立新女友的同事。
“哟,我说是谁的车子停在门口呢,原来是墨浓啊。带着保镖来赏梅花?”沈而立知道现在沈家在苏杭又重新崛起,而沈墨浓自然也是水涨船高,这个时候,他本来是不太想得罪沈墨浓的。
可也正是因为沈家发展势头良好,沈家的股份也大幅度升值。那么他之前卖给沈墨浓的百分之十五股份就实在是太吃亏了。他出来后大手大脚花钱,又连续换了好几个女人,卖股份的那些钱快要被他给败光了。前几天他去沈家拜访,想再将之前地股份赎回来一些。没想到却吃了一个闭门羹。心里就自然把沈而贤以及沈墨浓都给恨上了,没想到今天又在这边见面,说话情不自禁就有些难听。
沈墨浓也不理他,看了眼沈而立怀里的女人,心里轻轻叹息。这就是当初说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那神圣的戒指怕已经知道被他丢到哪儿去了吧。
见到沈墨浓的态度,沈而立更是愤怒。羞辱一个人最高的境界不是骂他几句,而是无视他的存在。在自己的女人和朋友面前被一个晚辈这么无视,沈而立的心里就有些怒火。
冷哼道:“沈家的女人跑去找个保镖男人,还真是一大笑话。自己不要脸也就算了,怎么还有脸把人领到这儿来?难道就不怕祖宗生气?”
沈墨浓本来不想和他一般见识。听到他的话后,秀眉紧皱,寒着脸说道:“你有资格说这句话吗?看在父亲的份上,这次就放过你。如果你不识好歹的话。以后,这里你就不要再来了。”
“呵,口气倒不小。我虽然没有了沈家的股份,但我还是沈家的人吧?这个是你能抹杀得了的?我来祭祖,那个敢阻挡我试试?”沈而立被沈墨浓顶的下不了台,脸色阴沉地说道。
“丢出去。”沈墨浓看着叶秋说道。
“很乐意做这种事。”叶秋一脸笑意地向沈而立走过去。
“你敢动一下我试试?我要开家族公审大会……”
沈而立的话还没有说完,已经被叶秋给抓住衣领,整个人地给提了起来。
让人诧异的一幕出现了,身材消瘦的叶秋提起比他矮不了多少的沈而立如若无物。轻飘飘地就跳下了小桥,向梅林的墙角跑过去。
“放开我。你这个狗杂种。”
“沈墨浓,你这个小婊子,快让他放开我……”
“列祖列宗啊,你们看到了吗?这就是在造孽啊。”
叶秋也不理会沈而立的挣扎和辱骂,将他提到了墙根,一只手抓着他的衣领,另外一手肯他的一条腿,然后使劲儿地向院墙外抛了过去。
哐!
院墙外响起一声巨响,有雪花溅起了一墙多高,愣是从墙外飞到了墙内,沈而立的声音也随之停歇了。
叶秋悠闲地走回来时,沈而立的那群朋友都傻了。那两个原本还要出手帮忙的男人在叶秋的视线扫到他们身上的时候,不自觉地后退。
“要我一个个送出去吗?”叶秋笑着问道。
“啊。不用不用。我们自己走就好。”一行人说着,转身就向外面跑过去。
沈墨浓看了眼墙头,微微叹息。兄弟阎墙,当事人心里也并不好受。
沈家老宅人烟稀少,看起来有些荒凉。除了逢年过节沈家人会过来拜祭祖先,其它时候只有一个沈家的老佣人和他的一家子人住在这儿,帮忙打理着这沈家大宅和祠堂。真正的沈家嫡系谁愿意跑到这荒郊僻壤的郊区来住?
老佣人姓耿,原来是沈而贤的保镖,好像是救过沈而贤一次,对沈家是有恩的。年纪大了不能再做保镖,除了一身蛮力又不能干别的什么工作,在沈而贤的照顾下,才落到这么一个好差事。
老耿的儿子和儿媳都在沈家企业下属的工厂工作。他带着老伴守着这大宅子,身边陪着一个孙子和一个小孙女,两个老人家也不觉得寂寞。
老耿的孙子叫耿晨,六七岁的年纪。小家伙长得虎头虎脑,肤色漆黑,黑眼珠亮晶晶的,极其惹人喜爱。孙女叫耿菁,四岁,和哥哥相反,她的肤色嫩白如玉,小脸也同样肉乎乎地。
两个小孩子非常喜欢叶秋和沈墨浓,一直黏在两人身边不愿意离开。老耿跟着沈而贤多年,对沈墨浓也极其的尊敬,虽然他不是沈家的亲人,但是上次沈墨浓在这边开家族会议,强行收购了其它人手里的沈家股份的事儿他还是知道一些的。怕这两个调皮鬼打扰小姐和姑爷的谈话。他硬是想将耿晨和耿菁拉回他们住的偏房去。可是这两个孩子拽着沈墨浓和叶秋的衣服死活不肯走,最后还用眼泪攻势相威胁,沈墨浓帮着说了话,老耿这才一脸憨厚歉意地退了出去。
“阿姨,你戴的梅花真好看。”耿菁趴在沈墨浓怀里奶声奶气地说道。
难怪人说男人到中年的三大喜事是升官发财死老婆,这话虽然刻薄,却也印证了一些现实。虽然曹雪琴才死不久,但是沈而立好像并没有悲伤颓废的样子。看起来油光粉面,比叶秋第一次见到他时还要春风得意一些。
身后还跟着一群人,有两个男人,大部份是一群身体妖媚的漂亮女人,衣着时尚华丽,表情倨傲,可能是沈而立新女友的同事。
“哟,我说是谁的车子停在门口呢,原来是墨浓啊。带着保镖来赏梅花?”沈而立知道现在沈家在苏杭又重新崛起,而沈墨浓自然也是水涨船高,这个时候,他本来是不太想得罪沈墨浓的。
可也正是因为沈家发展势头良好,沈家的股份也大幅度升值。那么他之前卖给沈墨浓的百分之十五股份就实在是太吃亏了。他出来后大手大脚花钱,又连续换了好几个女人,卖股份的那些钱快要被他给败光了。前几天他去沈家拜访,想再将之前地股份赎回来一些。没想到却吃了一个闭门羹。心里就自然把沈而贤以及沈墨浓都给恨上了,没想到今天又在这边见面,说话情不自禁就有些难听。
沈墨浓也不理他,看了眼沈而立怀里的女人,心里轻轻叹息。这就是当初说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那神圣的戒指怕已经知道被他丢到哪儿去了吧。
见到沈墨浓的态度,沈而立更是愤怒。羞辱一个人最高的境界不是骂他几句,而是无视他的存在。在自己的女人和朋友面前被一个晚辈这么无视,沈而立的心里就有些怒火。
冷哼道:“沈家的女人跑去找个保镖男人,还真是一大笑话。自己不要脸也就算了,怎么还有脸把人领到这儿来?难道就不怕祖宗生气?”
沈墨浓本来不想和他一般见识。听到他的话后,秀眉紧皱,寒着脸说道:“你有资格说这句话吗?看在父亲的份上,这次就放过你。如果你不识好歹的话。以后,这里你就不要再来了。”
“呵,口气倒不小。我虽然没有了沈家的股份,但我还是沈家的人吧?这个是你能抹杀得了的?我来祭祖,那个敢阻挡我试试?”沈而立被沈墨浓顶的下不了台,脸色阴沉地说道。
“丢出去。”沈墨浓看着叶秋说道。
“很乐意做这种事。”叶秋一脸笑意地向沈而立走过去。
“你敢动一下我试试?我要开家族公审大会……”
沈而立的话还没有说完,已经被叶秋给抓住衣领,整个人地给提了起来。
让人诧异的一幕出现了,身材消瘦的叶秋提起比他矮不了多少的沈而立如若无物。轻飘飘地就跳下了小桥,向梅林的墙角跑过去。
“放开我。你这个狗杂种。”
“沈墨浓,你这个小婊子,快让他放开我……”
“列祖列宗啊,你们看到了吗?这就是在造孽啊。”
叶秋也不理会沈而立的挣扎和辱骂,将他提到了墙根,一只手抓着他的衣领,另外一手肯他的一条腿,然后使劲儿地向院墙外抛了过去。
哐!
院墙外响起一声巨响,有雪花溅起了一墙多高,愣是从墙外飞到了墙内,沈而立的声音也随之停歇了。
叶秋悠闲地走回来时,沈而立的那群朋友都傻了。那两个原本还要出手帮忙的男人在叶秋的视线扫到他们身上的时候,不自觉地后退。
“要我一个个送出去吗?”叶秋笑着问道。
“啊。不用不用。我们自己走就好。”一行人说着,转身就向外面跑过去。
沈墨浓看了眼墙头,微微叹息。兄弟阎墙,当事人心里也并不好受。
沈家老宅人烟稀少,看起来有些荒凉。除了逢年过节沈家人会过来拜祭祖先,其它时候只有一个沈家的老佣人和他的一家子人住在这儿,帮忙打理着这沈家大宅和祠堂。真正的沈家嫡系谁愿意跑到这荒郊僻壤的郊区来住?
老佣人姓耿,原来是沈而贤的保镖,好像是救过沈而贤一次,对沈家是有恩的。年纪大了不能再做保镖,除了一身蛮力又不能干别的什么工作,在沈而贤的照顾下,才落到这么一个好差事。
老耿的儿子和儿媳都在沈家企业下属的工厂工作。他带着老伴守着这大宅子,身边陪着一个孙子和一个小孙女,两个老人家也不觉得寂寞。
老耿的孙子叫耿晨,六七岁的年纪。小家伙长得虎头虎脑,肤色漆黑,黑眼珠亮晶晶的,极其惹人喜爱。孙女叫耿菁,四岁,和哥哥相反,她的肤色嫩白如玉,小脸也同样肉乎乎地。
两个小孩子非常喜欢叶秋和沈墨浓,一直黏在两人身边不愿意离开。老耿跟着沈而贤多年,对沈墨浓也极其的尊敬,虽然他不是沈家的亲人,但是上次沈墨浓在这边开家族会议,强行收购了其它人手里的沈家股份的事儿他还是知道一些的。怕这两个调皮鬼打扰小姐和姑爷的谈话。他硬是想将耿晨和耿菁拉回他们住的偏房去。可是这两个孩子拽着沈墨浓和叶秋的衣服死活不肯走,最后还用眼泪攻势相威胁,沈墨浓帮着说了话,老耿这才一脸憨厚歉意地退了出去。
“阿姨,你戴的梅花真好看。”耿菁趴在沈墨浓怀里奶声奶气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