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啊,兄弟,介意告诉我一下,你蹲在这里是干啥呢吗?”
突如其来的声音在黑衣人背后突然响起,连点儿征兆都没有的搭讪使得黑衣人的心脏不受控制的停跳了那么一两下,紧接着他脑海中立刻浮现一个不妙的念头。
不好!
他几乎是立刻拉动手里的绳子,临时改变主意,黑衣人的反应已经非常专业,但对方的准备明显更加到位。
“你拉绳子做什么?”
被拽动的力量从手指上传来,搭话的人一脸无辜。
“好吧,你这绳子我给弄断了,不要我赔吧?”
黑衣人脸色铁青,他这才看清来人的模样,出乎意料,对方居然是一个长的俊俏,眉目之间颇有些古灵精怪的小丫头。
冯晓穿着大丫头的衣服,细眉微微上挑,缠着绳子的手指张开,就这么在黑衣人眼前一直摇啊,摇啊……
“不是,难不成真的要算账?”
回过神来的黑衣人显然意识到他们的计划功亏一篑,但是对于冯晓这个自己送上门来的家伙,直接露出一副不想放过的样子!
冯晓哀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我这么可爱的一个人,为什么会认识那么一个损友?”
没错!
损友!
向君华在冯晓心中真正坐实了一位损友的高大地位!
那货毫不犹豫的在神秀那里把自己提出来处理回去这一路上遇上的明枪暗箭,还一副我很忙,能者多劳的架势。
那、那货臭不要脸的简直让冯晓心悦诚服。
不愧是自己抱大腿拐来的大佬,连脸皮厚度都技高一筹,居然将自己忽悠了,果然厉害厉害!
别看冯晓虽然各种本事都精通那么一点点儿,但对更有本事的人却是特别服气,向君华叫他服气了,偶尔坑他一坑,冯晓其实并不如表现中的那么放在心上。不过果然还是要做出不满的样子,不然对方坑的太愉快,坑大了……痛的不还是自己吗?
冯晓心里特别有数。
这也可以叫社会人的智慧。
老话说“吃亏是福”,冯晓的自我理解是,比自己强的人叫我吃亏,这确实是福气,比自己弱的人叫自己吃亏,这是脑残!
因为前者不吃亏则死,他看的清清楚楚,而后者,比自己弱自己还吃亏,那不是脑残了就是对方智商高,总结还是他脑残。
看待问题如此通透,冯晓也是佩服自己,有些世间真理,多数人都看得透,但就是不愿懂。
他不一样。
他看得透,也看得懂,还运用于实践,故而他才优哉游哉了这么几百年。
捏断黑衣人脖子的时候,冯晓还在想。
当初自己一眼看出向君华的不凡,你看现在他不就带自己牛逼了吗?
大佬装逼带我飞。
这是一种境界!
冯晓觉得吧,这趟天启境副本,只要向君华不玩脱,自己的收获就不能小。这是冯晓多年来看人的经验早就的结果,最后结果出来后,是赢的庄家通吃,还是赔的输掉裤子,他都有心理准备。
哎呀呀,就是不知道,向君华的来历,若是弄清楚了,手里头的把握无疑会再度增加两三分。
冯晓一边感叹,一边若无其事的应付着围杀自己的黑衣人。
经过南朝探子训练出来的黑衣人,各个不下于死士,对自己的性命看待的极轻,疑似连痛觉都不存在,被冯晓掰断胳膊,居然还能挺身而出,用身体做同伴的盾牌,试图用这种同归于尽的方式,拖慢冯晓追杀的脚步。
局势看起来是以寡敌众,孤身一人外表还是个妹子的冯晓占据弱势,但身在局中的黑衣人却觉得自己日了狗了!
哪里来的疯婆娘?
为什么怎么打都打不过!
整整二十八个人,愣是摸不到对方一处衣角,反而被戏弄着谁也没法脱离战场。
每当有人生出想跑出去报信的念头,那双灵动非常的大眼就会瞥过来似笑非笑,然后那个人就会身不由己的变成重点关注对象,被打的根本脱不开身。
黑衣人首领的本事不小,可他对上冯晓却不觉得自己和那些手下有什么区别。
二十八个人,冯晓给他们一种他一个能打二十七个,故意留出一个,让人生出去报信,结果谁生出这个念头,谁就会遭到狂风暴雨般的攻击!
如果说一开始黑衣人还没弄清楚他的套路,但三番两次后,谁还不清楚谁啊?
他们绝望了!
在一次次被当成老鼠般戏弄,压根看不到脱身的希望后,整整二十八日共同作出一个决定。
那就是不惜一切也要搞死这个家伙!
冯晓被人从背后偷袭时,不紧不慢的往旁边一躲,寒光一闪,他闪身的方向一只匕首毫无预兆的破空而来,他再度挪步,身姿翩翩,于围杀中恍若闲庭信步,步法从容自若,任由四面八方各有敌人攻来,他的神色过于平静,以至于仿若深不见底的寒潭,时间一长,竟是令敌人心寒。
“怎么会!见鬼了吗?!”
不管冯晓的内在如何,他在外人眼里都是一个穿着丫鬟的年轻姑娘,这么一个小丫头能玩着他们打,有精神脆弱的已经开始大叫不可能。
战斗是耗费体力的活计,冯晓和他们缠斗这么久,他倒是还好,这些家伙却是手软的几乎握不住剑。
突如其来的声音在黑衣人背后突然响起,连点儿征兆都没有的搭讪使得黑衣人的心脏不受控制的停跳了那么一两下,紧接着他脑海中立刻浮现一个不妙的念头。
不好!
他几乎是立刻拉动手里的绳子,临时改变主意,黑衣人的反应已经非常专业,但对方的准备明显更加到位。
“你拉绳子做什么?”
被拽动的力量从手指上传来,搭话的人一脸无辜。
“好吧,你这绳子我给弄断了,不要我赔吧?”
黑衣人脸色铁青,他这才看清来人的模样,出乎意料,对方居然是一个长的俊俏,眉目之间颇有些古灵精怪的小丫头。
冯晓穿着大丫头的衣服,细眉微微上挑,缠着绳子的手指张开,就这么在黑衣人眼前一直摇啊,摇啊……
“不是,难不成真的要算账?”
回过神来的黑衣人显然意识到他们的计划功亏一篑,但是对于冯晓这个自己送上门来的家伙,直接露出一副不想放过的样子!
冯晓哀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我这么可爱的一个人,为什么会认识那么一个损友?”
没错!
损友!
向君华在冯晓心中真正坐实了一位损友的高大地位!
那货毫不犹豫的在神秀那里把自己提出来处理回去这一路上遇上的明枪暗箭,还一副我很忙,能者多劳的架势。
那、那货臭不要脸的简直让冯晓心悦诚服。
不愧是自己抱大腿拐来的大佬,连脸皮厚度都技高一筹,居然将自己忽悠了,果然厉害厉害!
别看冯晓虽然各种本事都精通那么一点点儿,但对更有本事的人却是特别服气,向君华叫他服气了,偶尔坑他一坑,冯晓其实并不如表现中的那么放在心上。不过果然还是要做出不满的样子,不然对方坑的太愉快,坑大了……痛的不还是自己吗?
冯晓心里特别有数。
这也可以叫社会人的智慧。
老话说“吃亏是福”,冯晓的自我理解是,比自己强的人叫我吃亏,这确实是福气,比自己弱的人叫自己吃亏,这是脑残!
因为前者不吃亏则死,他看的清清楚楚,而后者,比自己弱自己还吃亏,那不是脑残了就是对方智商高,总结还是他脑残。
看待问题如此通透,冯晓也是佩服自己,有些世间真理,多数人都看得透,但就是不愿懂。
他不一样。
他看得透,也看得懂,还运用于实践,故而他才优哉游哉了这么几百年。
捏断黑衣人脖子的时候,冯晓还在想。
当初自己一眼看出向君华的不凡,你看现在他不就带自己牛逼了吗?
大佬装逼带我飞。
这是一种境界!
冯晓觉得吧,这趟天启境副本,只要向君华不玩脱,自己的收获就不能小。这是冯晓多年来看人的经验早就的结果,最后结果出来后,是赢的庄家通吃,还是赔的输掉裤子,他都有心理准备。
哎呀呀,就是不知道,向君华的来历,若是弄清楚了,手里头的把握无疑会再度增加两三分。
冯晓一边感叹,一边若无其事的应付着围杀自己的黑衣人。
经过南朝探子训练出来的黑衣人,各个不下于死士,对自己的性命看待的极轻,疑似连痛觉都不存在,被冯晓掰断胳膊,居然还能挺身而出,用身体做同伴的盾牌,试图用这种同归于尽的方式,拖慢冯晓追杀的脚步。
局势看起来是以寡敌众,孤身一人外表还是个妹子的冯晓占据弱势,但身在局中的黑衣人却觉得自己日了狗了!
哪里来的疯婆娘?
为什么怎么打都打不过!
整整二十八个人,愣是摸不到对方一处衣角,反而被戏弄着谁也没法脱离战场。
每当有人生出想跑出去报信的念头,那双灵动非常的大眼就会瞥过来似笑非笑,然后那个人就会身不由己的变成重点关注对象,被打的根本脱不开身。
黑衣人首领的本事不小,可他对上冯晓却不觉得自己和那些手下有什么区别。
二十八个人,冯晓给他们一种他一个能打二十七个,故意留出一个,让人生出去报信,结果谁生出这个念头,谁就会遭到狂风暴雨般的攻击!
如果说一开始黑衣人还没弄清楚他的套路,但三番两次后,谁还不清楚谁啊?
他们绝望了!
在一次次被当成老鼠般戏弄,压根看不到脱身的希望后,整整二十八日共同作出一个决定。
那就是不惜一切也要搞死这个家伙!
冯晓被人从背后偷袭时,不紧不慢的往旁边一躲,寒光一闪,他闪身的方向一只匕首毫无预兆的破空而来,他再度挪步,身姿翩翩,于围杀中恍若闲庭信步,步法从容自若,任由四面八方各有敌人攻来,他的神色过于平静,以至于仿若深不见底的寒潭,时间一长,竟是令敌人心寒。
“怎么会!见鬼了吗?!”
不管冯晓的内在如何,他在外人眼里都是一个穿着丫鬟的年轻姑娘,这么一个小丫头能玩着他们打,有精神脆弱的已经开始大叫不可能。
战斗是耗费体力的活计,冯晓和他们缠斗这么久,他倒是还好,这些家伙却是手软的几乎握不住剑。